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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足装备闯异界 (天晓天蓝)



沈云此时耳目何等聪慧?哪里会听不见金甲壮汉的话,却只是晒然一笑:“少爷本来就喜欢打辅助。”

说完,却是皱了皱眉:“果冻真君?怎么听起来这么有即视感……”

话音未落,只见金甲壮汉的躯体猛然爆裂,漫天血雨直向沈云挥洒而来,沈云躲避不急就被浇了一头一脸…

……

…………

“不好,少爷被暗算了,该死的金甲壮汉,临死还要坑少爷一把!”沈云猛地坐直身体,还未睁眼就已经叫嚷起来。

感觉到脸上的湿意,伸手抹了把脸,沈云终于睁开眼来,看见树洞外的倾盆大雨,和静静团在自己怀中,间歇性扭动一下身子的果冻,沈云不禁长长的叹了口气:“呵……是梦啊……”

这已经是沈云来到异界后的第三天,自从第一天收取完装备之后,无论沈云怎么呼唤,都无法联系到系统和他交流。以沈云的估计,怕是只有达成抽奖条件,等到下一次抽奖时才能再见到那个性格恶劣的系统了。

说起来,那天随着自己一起穿越来的还有那组成“我勒个去”的20几根眼,被沈云一根根拔下来后,发现竟然还能用,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侦查守卫

使用:放置一个隐形的侦查守卫(无法反隐),持续3天

侦查守卫的持续时间从原本的3分钟延长到了3天,令沈云惊喜不已,不过想来也是,游戏中的3分钟对现实来说完全没有意义,自己得到的英雄联盟道具似乎会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属性调节,相比以后还会抽到一些与游戏中不完全相同的道具。

在前两天中,沈云一直都带着果冻努力朝森林外走……好吧,也可以说是跟着果冻走。毕竟沈云从来没跟贝爷学过野外求生,还是天生路痴,你要指望靠他能走出安达鲁斯大陆著名的险地凄惶森林,还不如指望果冻身上装了卫星定位仪。

也亏得沈云运气好,遇到果冻这么个友善而又特别聪慧的森林土著,虽然由于年纪太小,而且没有出过森林的关系,果冻没办法给沈云指出一条最快速的出山之路。但是凭借着魔兽天生的方向感,慢慢走想走出去还是不难的。

凄惶森林之大常人无法想象,沈云当初出现的地点已可以算是极靠近森林边缘的地段了,但以他们目前的速度来看,想要走出森林至少还需要10天时间。

所幸的是,在这两天之中,沈云并没有遇到什么猛兽的攻击,更不用说魔兽了。说实话,结合自己一向宅男的体制,即使经过装备的增幅和抽奖光圈的祝福效果后,沈云也没有信心能够和一只哪怕最低阶的魔兽过招。

两天的时间,渴了就在树叶上攒点露水,饿了就……忍着,虽然森林内菌类很多,但沈云很清楚,如果自己随便采了吃下去的话,马上就能回地球了,不管怎么说,对于这段异界之旅,沈云还是抱有期待的,再怎么着也不想还没开始就结束。

好在穿越过来时,将沈云裤袋中的一块巧克力也带了过来,这原本是沈云买后忘了拿出来的,如果不是这次穿越过来,这块巧克力最后多半是放化了然后被沈云扔掉的命。

但在昨天晚上,将最后半块巧克力吃完后,沈云如今终于可以光荣的宣布断粮了。

“我好饿啊…….”沈云有气无力的趴在草地上,感觉自己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动,至于那可以群刷众神的六把多兰剑……好嘛,你知道那得有多重么?就算是正常状态的沈云,背一把拿一把也已经是极限了,多了根本连路都走不动。

“果冻……你怎么就不是真的果冻呢……要不,你让我咬一口吧?反正我看你也不掉肉。”沈云已经开始胡言乱语,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极度妒忌果冻不用进食的心理在作怪。

果冻表示自己亚历山大,然而,还没等它表达一下自己“守身如玉”的坚定信念,救星就来了。

“嗷呜~”

黑影闪动间,一道腥风扑面而来,让躺在地上挺尸的沈云猛地一激灵,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沈云一把抓住身边的果冻往远处一抛,自己仍然躺在地上就连打了几个滚。

“嘶!”布帛撕裂声响起,由于要先将果冻掷出,多花费了些时间的沈云就被黑影抓破了背部,碎步飘飞见可见血滴飞洒,所幸沈云仍算闪躲的快,加上又是滚趴在地上,伤口并不算很深。

又连打了几个滚,沈云趁势翻滚到一颗树后,才有机会打量“偷袭者”。

好嘛,原来是老朋友了。

出现在沈云眼中的,是一匹与沈云穿越那日,被他一屁股坐死的倒霉野狼长的一般无二的……额,野狼。

“真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个现世报也来得太快了,我前天刚坐死一匹,今天报应就来了。”嘴里嘟囔着,沈云可不敢有丝毫大意,眼睛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野狼。从刚才的扑击就可以看出,野狼的速度绝对比自己要快,逃是没有机会的,只有正面力敌才有生机。

敢于正面和野狼对阵,这在穿越以前完全是沈云无法想象的。而如今他有这个胆量,一方面是因为他内心中勇敢的一面被危境激发出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沈云而言,在这个世界只是个“游戏”,就算打不过真挂了,也没什么损失。

有了退路的沈云,决定用大脑和这匹野狼好好玩玩。

缓缓伸手抽出一把多兰剑,尽量避免动作太大引起野狼的进攻。沈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抽剑这个动作了,这总能让他找到些高手的感觉。

又抽出一把多兰剑斜放在脚下,沈云想参照小说中许多主人公杀野兽的方法,将锐器斜放在地上,然后引诱野兽从其上凌空跃过,到时锐器就能划破野兽的肚皮将其轻松搞定。可当沈云拿着剑柄在草地上捅了几下后,冷汗“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我勒个去,不对啊,那些书里有说该怎么才能让锐器斜放么?这草地上没坑,不能把剑埋进去,也没块大点的石头让我支撑下。而且,斜放要斜多少角度啊?支撑的要是不牢实的话就算戳到了也被野狼的力道带过去了吧?

这下坑爹了……

难道真要自己拿刀上去砍?可自己那两下明显是送菜啊,说不定野狼还要谢谢自己,为它餐前表演了一段剑舞。沈云一紧张,汗流得更快了……

急切的目光扫过四周,希望能找到帮助自己脱身的办法,突然,不远处一个正缓缓蠕动着靠近自己的身影,让沈云的嘴角浮现出了一丝笑容……

第六章 游戏

清风吹拂,碧草摇曳。

在这个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环境中,有一狼一人相对而立,环绕四周的紧张氛围将本应自然美好的画面破坏得一干二净。

长时间的僵持显然让野狼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猩红的眸子透射出残暴的光芒,前爪刨动地面的速度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加快。

好在沈云这里也已经将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完成,真的是很幸运,周围满目的绿色和高及腰部的杂草为他提供了最好的掩护,使他的作战计划至少有了实现的可能。

“接下来……就该自己上了吧!”暗暗为自己打气,沈云便准备与野狼放手一搏。

将一把多兰剑交到左手,随即右手也覆上抓稳,以沈云目前的体质,若是玩儿“双刀流”的话连最基本的砍击都难以发挥威力,疾跑两步怕是就要大喘气。而双手执剑能够让沈云使力更为集中,也利于自己进行躲闪腾挪,毕竟在自己的估算中,计划一次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想要再次寻找机会,那么如何保住自己的小命是首先需要考虑的。

那么,第一步……

“嘿~傻狼,别站那儿傻看着少爷了,有本事过来单挑嘛。”小心的瞄了一眼脚下,沈云执剑缓缓向后退去,口中还不断发出嘲讽。

野狼突地一愣,猩红的眸子也透出几分疑惑,似乎是没有料到这个“弱不禁风”的人类怎么突然间胆子就大了起来。不得不说,狼的确是兽类中相对聪明而狡猾的种族,感觉有异的野狼并没有因为沈云的挑衅而暴怒,只是不屑的瞥了他一眼,随即将目光放在了沈云方才站立的区域来回巡视,似乎是想找出到底是什么让这个不堪一击的人类有了信心。

沈云可不敢让野狼一直搜下去,虽然自己挺有信心,可天知道野兽的敏锐是否会让它发现些什么,连忙嘲讽技能大开,道:“叫你傻狼没反应,难道我认错了,其实你是头色狼?哎,你早说嘛,不过少爷不喜欢人狼恋哎,你只能单相思了~”

脑内飞速运转,沈云在想着接下去该怎么继续挑衅野狼,诱使它向自己扑击。此时的沈云只恨自己不是“哀木涕”,不然一声“孙子”绝对能让野狼将自己当成杀父仇人,眼中除了自己再无其他。

让沈云意外的是,刚才的口嗨似乎有了效果。或许是搜寻了许久也没看出这个人类有什么后招,或许是“色狼”的身份被人叫穿后恼羞成怒,野狼明显已经抑制不住暴躁的本性,刨地的速度显著加快。

“要来了!”沈云不再故作轻松,双手执剑身体微微伏低,将身体的力量与重心逐渐转移到右脚,以便在野狼扑来时,自己能快速的发力后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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