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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丧尸的世界 (雨水)


  拿到武器的人匆匆地走了,很着急。
  瞧了几眼旁边高挂着的时钟,指针指向了九点,难怪他们会着急,这个时间点是有些晚了。
  等到变空荡的时候,杨亦这才是慢吞吞地将自己的货单递上去。
  很显然,接过杨亦货单的这个伙计记得杨亦,有些用怪怪的眼神望着杨亦:“老板,您来了,呵呵,您要的武器今早刚刚制造好,正等待着您拎回去呢。放心,我们武器堂出品的武器,每一把都是最好的。”
  杨亦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仪表,发现没有什么不妥,不知道这伙计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
  杨亦不以为意,说道:“是不是最好的,还需要用过才知道。”
  伙计讪笑,招手哟呵起来,叫过两个伙计。
  首先摆放在杨亦面前的,是两把43厘米长的狗腿刀。
  雪白的刀身,如同狗腿一样的流条,在早晨的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线。让杨亦最为满意的,还是刀刃,这个武器堂在开刃上确实有着独特的技术,仅仅是一眼,杨亦就知道它非常的锋利。
  杨亦将狗腿刀握在手中,随手挥动了几下,比一般的狗腿刀要重上一倍,主要是用料不同的原因,还有加厚过,不会这么容易断裂,能够经受得起强烈的撞击等等。
  将两把狗腿刀握着,杨亦试了试反手握着,同样的顺手。
  “不错,这两把狗腿刀很满意。”
  听到杨亦这么一称赞,旁边的伙计乐开了花,说道:“老板,我早就说来,我们武器堂的武器,绝对是聚居地里最好的。”
  杨亦将狗腿刀插回到刀套中,说道:“剩下的双手剑呢?”
  刚刚还乐开花的伙计,脸色一下古怪起来,他盯着杨亦这小身板,微微地摇了摇头,说道:“老板,不用急,马上就会取过来。”在他的示意下,两名伙计奔向武器架上,然后吃力地将一把双手剑取下来。
  看到定的把双手剑,杨亦也是拍着自己的额头,他算是明白这些伙计为什么如此古怪的眼神盯着自己了。
  想象一下,宽20厘米的剑身,还有长1.5米的剑身长度,这是什么概念?
  立起来,足到标准身材的人脖子下方了。
  说是双手剑,还不如说是一柄大剑,或者说是重剑。
  需要两个伙计从武器架上抬下来,足见它的重量,可不是一般的重。
  这个伙计小心翼翼地说道:“老板,您要不要检测一下这双手剑?”其实他的心中,早就想爆笑了,就凭杨亦这小身板,用这两把狗腿刀不成问题,可是这一把重剑,根本不可能,这可是三十七公斤的重量。
  三十七公斤啊,一个人扛着都累,更不用说使用它了。
  杨亦将狗腿刀插到腰间的皮带里,走到这双手剑前,第一眼就欢喜上了这一柄霸气拉风的武器。
  三十七公斤是很重不错,但杨亦估算过分身的力量,用起来不成问题,再配合上分身不知疲倦的这一个特点,有这么一把武器,在城市里简直就是开了挂的存在,拖着这武器舞上几圈,砍下来的丧尸没有一百也有几十吧?
  两个伙计将武器放下,反而是望着杨亦。
  “敢小看我?”杨亦乐了,他走到重剑前,弯下腰去,抓住剑,深吸了一口气,单手猛地拿了起来。
  杨亦只感觉手里一沉,三十七公斤可不是开玩笑的,杨亦继承了分身的力量,可是冷不防拿起来,还是差点脱手。还好,杨亦反应快,另外一只手跟着握住,握在手中。
  很沉,这是杨亦的第一个感觉。
  不知道是继承分身的力量有几分,杨亦总感觉自己两手握着,还是沉,根本用不了几分钟。
  这一刻杨亦才明白,分身能用的,自己未必能够使用,因为杨亦并不是丧尸。
  几个伙计瞪大眼睛望着,在他们的眼里,杨亦是轻而易举地拿起这重剑,然后还做了一个剑花出来,动作轻松又漂亮。顿时间,几个伙计望向杨亦的眼神,变得热切起来。这末世里,强者都是受到人尊敬的。
  杨亦也是强撑着多舞动了几下,这才是将剑顶着地面扶着,旁人崇拜的眼光,还真是让人受用。
  可惜……杨亦可用不起这玩意儿,舞几下都累得不行,否则杨亦不介意多舞几下。
  整体上,武器都是按杨亦当初所说的制造,在检查了一下没有问题后,杨亦爽快地支付完成的款项。
  重剑武器堂配套了一块麻布,然后有一个专门制作的小背套,正好可以将重剑卡在上面,然后背在后背上。如此一来,方便了使用者日常中携带重剑的苦恼。力气再大,毕竟重剑有三十七公斤,不可能时时拿到手中。
  腰间插着狗腿刀,后背背着重剑,造型在聚居地里来说,绝对是独一份。
  在离开商业街的时候,让杨亦欣喜的是,竟然看到一个摊位上有着几只劳力士手表。
  没有犹豫,将最后一点黄金支付出去,将几只劳力士表给买下来,也正好解决掉不知时间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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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绞杀

  背着这重剑,杨亦还是感觉到吃力。
  这可是三十七公斤,折合七十四斤。而且它的长达到了一米五,杨亦背在身上,下面的剑尖几乎拖到地面。整个聚居地当中,杨亦的这一把重剑,绝对是首曲一指的怪异。
  对付丧尸,讲究的是轻灵,一击即中,绝对不拖泥带水。
  而且在面对一些速度较快的丧尸时,可以快速地撤离战场,远远逃离。
  像杨亦现在,背着一柄重剑,近百斤的重量,常人带在身上都是困难,更不用说用于战斗了。一但碰上危险,是背着重剑逃走,还是扔掉武器逃走?面对丧尸时,扔掉了武器,就等于是将性命交到了丧尸的手中。
  面对聚居地里一个个惊讶的眼光,杨亦也是强顶着众人火辣辣的眼神一路走来。
  “哥的寂寞,你们是不会懂的。”
  杨亦自我安慰着,背着重剑,一脚一脚地向着聚居地外走去。
  反正杨亦的目的不过是将武器送到自己藏着黄金粮食的地点,这个时间点出发,还是足够的。
  杨亦的想法,是早日让分身拿上武器。让杨亦有些纠结的,还是分身的铠甲问题,连杨亦也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给分身穿上铁甲。分身是以速度和轻灵见长,要是增加了重量,速度的优势还会在吗?
  正当杨亦低头思考着,冷不防撞到了人。
  “哎哟!”的吃痛声传来,一个怪事怪气的声音响起:“小子,你他.妈的走路不长眼啊。”
  杨亦抬头,入眼的是五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正怪笑地盯着杨亦在看。
  “是你们?”
  难怪,杨亦正说这个声音这么熟悉呢,敢情还是老熟人。
  这五人正是在棚户区里时,经常欺负杨亦的那一伙人,在他们的手里,杨亦没少吃亏,每次都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好几次杨亦甚至背过气去,如果不是当时的人心还没有坏透,有人救过杨亦几次,恐怕杨亦没有死在丧尸的手中,也死在这几人的手中了。
  所谓新仇旧恨一挤涌上来,杨亦脑门充血,死死地盯着他们。
  为首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人,也是最为高大强壮的,他浑身纹着纹身,纠缠成一团,很难分辨出他纹的是什么鬼东西。他叼着烟,眼神里露出不屑的神色:“怎么不能是我们?”
  旁边一个耳朵上戴着一个大耳环的人讥笑着:“我正说你杨亦跑什么地方了,原来变得有钱了,住到富人区来了。”
  “还好,我们有些运气,也来到这里了,哈哈哈哈……怎么,杨亦,兴奋吧?我们以后还是邻居。”
  “看到他,我手就开始手痒起来了,忍不住要修理修理他。”
  “兄弟们,你们看看他背的是什么?哈哈,一把塑料做成的剑吗?用来吓唬谁?”
  彼此的讥讽响了起来,让杨亦胸膛熊熊地燃烧起一股怒火。
  不过很快,杨亦就平静下来,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淡声说道:“很好,我也正说找个时间,好好和你们叙叙旧呢。现在正好,免得我跑一趟。”他忽然一指为首的那人,喝道:“张帛辉,你是单挑还是群挑?”
  张帛辉弹了弹烟灰,眼皮眨了眨:“就你还群挑?”他乐呵呵起来,说道:“正好,今天好好休息一天,找些乐子也是好的。三子!”
  三子就是那个戴着大耳环的人,他走了出来,回头问道:“辉哥,是重还是轻?”
  张帛辉嘿嘿笑道:“他不是很嚣张吗?往死里打!”
  聚居地里的秩序可管不到像这种破事情,这个世界,法律早就崩溃,所有的不过是一些道德在约束着人们而已。打架斗殴在聚居地当中,哪天不是几十上百起,死些人也是正常的,管理局一般不会管。
  杨亦涨红着脸,陡然间,整个人的气势变了。
  意识在分身的时候,杨亦屠杀过的丧尸,现在计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之多。在杨亦的心中,杀戮早就成为了他的一部分,经历过这么多,杨亦的心智早就不是当初的杨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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