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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国色无双 (雁南征)


在他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凌云出手的速度着实太快,大大超乎了那人的想象,哪怕他空有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在凌云偷袭之后,竟然无法躲避凌云突然打过来的一拳。
‘彭。’
那名武者的脑袋直接被他一拳打爆。
随即,凌云将手中储物戒指掷出,大厅的上方,出现了一个模糊扭曲的入口,凌云抓起那名武者的身体,连同他握在手中的妖核,一起掷入了头顶的虚幻入口中。
他又举起了数吨中的触角怪,一并掷入了进去,就连附近触角怪的几只触角也被放入了半空中的入口的空间里。
做完了这一切,储物戒指再次缩小并回到了他的手上,凌云才长出了一口气,如果刚才与那名武者动手的话,他虽然可以利用丰富的搏击经验击杀对方,不过却要花费一些手脚才能做到,如果那名武者同伙,或者军队中的将军们赶过来,都会使自己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
凌云才将妖核送给那人,并在他不背的时候袭杀了对方。
那人来抢凌云的妖核,所作所为虽然够无耻,但论到心狠手辣,却要比他这个在末世中厮杀了十年的人差远了。
至于凌云将触手怪的尸体与触角藏起来,则是为了毁尸灭迹。
就算军方的人知道自己遇到过触手怪,自己只要说触角怪与自己打了一架,而后它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军队的人在见不到触手怪尸体,也只有相信自己的话。
毕竟他们想象不到自己有一个可以储存一切的储物戒指。
在别人的印象中,自己除了射击技术极为逆天之外,本体的力量并不强,军方的人也不会联想到是自己击杀了触手怪,至于那名武者,以后谁问起,只要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别人就奈何不了自己。
凌云所做的一切,只能用手狠心黑,辣手无情来形容。
一旁的林雨晴被震呆了,她不相信眼前这个杀人如蝼蚁的人,便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凌云,对方抢夺他的妖核,手段虽然无耻了一点,但凌云也不至于用这样的手段击杀了对方吧。对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变异怪兽,人命关天,为什么凌云如此草菅人命?
她与凌云自小一起长大,又在一起度过了中学,一起上了大学,在林雨晴的印象中,凌云一直是一个不爱说话且心地善良的人,但今天,他却露出了极为狰狞残忍的一面,甚至他在杀人的时候,脸上都没有任何不安的表情。
林雨晴心中突然感觉到有些恐怖,难道凌云是做惯了这样的事情,才会这样冷酷吗,刚才他诱骗偷袭那名武者的手段娴熟,绝不像第一次出手?
凌云便回头,对一脸震惊的林雨晴说道:“雨晴,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回到基地市之后,刘队长来了,见到凌云活着回来,他露出了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并追问凌云是怎么回来的?
凌云倒也看的出来,刘队长对他的关心倒也出自真心。
但他就算再关心自己,有些事情也绝不能叫他知道,凌云只是说自己用枪射伤了触手怪的几只触手,那头触手怪便自己逃走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怀疑什么,那头触手怪至少有二百点的力量,凌云只是枪法逆天,凭凌云一人的力量还击杀不了触手怪,凌云能活着离开,已经算得上是运气好的逆天了,至于凌云击杀触手怪,他则连想都不敢想。
蚂蚁咬不死大象,凌云也杀不死触手怪,刘队长才认为自己的想法理所当然。
提起清理动物园时的收获,刘队长一脸得色,并扬言要为凌云与林雨晴请功,凌云则以自己不喜欢太张扬为由拒绝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坚持,凌云不喜欢张扬,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自然而然的便落到了他的头上,这可是又得名又得利的事情,谁会拒绝,单凭他领了凌云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至少也能被提升为营长,甚至被提升为基地市的少将。
对于凌云与林雨晴的低调,刘队长自然是拍双手欢迎,如果他手下多几名这样低调又不喜欢出风头的强者,说不定他已经做到上将了?
离开的时候,刘队长拿出了一大笔可以在基地市中流通的货币,如今基地市已经逐步转入了正轨,才产生了这种可以在基地市内部小范围流通的货币。
凌云看了一眼货币的数目,如果将那些变异狼的妖核与血肉皮毛全部兑换成货币的话,这些货币也占到了全部价值的四分之一,刘队长给了自己这么多的货币,为人处世也算极为厚道了。
毕竟他们中死了近一百士兵,他们兑换来的货币,除了上缴一部分之外,剩下来钱还要支付给那些死去士兵的亲人们。
死者优先,这也是军中一项约定俗成的规矩。
再者,剩下的四百名士兵也要分一杯羹,毕竟大家都是一起出去冒险的,刘队长自己也要拿一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将四分之一的财富留给自己,也算很不容易了。
凌云拿出一部分钱,所做的第一件事便在基地市购买了一套小型的别墅,他还要在基地市住上一段时间,自然要找一个清静点的安身之地。
末世后死了很多人,前来投奔基地市的人,大部分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自然没有人有多余的钱财去购买房屋,这便导致基地市的房价极低,基本上与白捡也差不多。
当然,随着基地市的逐步繁荣,以及人口越来越多,基地市的房价才会水涨船高,凌云在离开基地市之前,将房屋转卖出去,也能狠狠赚上一笔,不过那却是自己得到遗迹以后的事情了。到了晚上,林雨晴去休息之后,凌云才从戒指空间中取出了那名武者的身体,并露出了一脸的炙热之色,就仿佛狩猎者看到了美味的猎物。

第十二章 兵之王者

对凌云来说,这名武者的尸体,也是一个小型的宝库,这人虽然死了,但他体内所蕴含的力量,丝毫不低于千辛万苦而得的触角怪妖核。上一世,有很多力量强大的武者都是通过击杀别的武者,并从对方的血肉中吸收力量,这种方法可以使他们在短时间之内力量大增。
这种手段太血腥,也不利于人类的团结,如果任由所有人都使用这种方法的话,全人类最后说不定会同归于尽,末世中后期,华夏境内无论是谁使用这种手段,都会遭到华夏各个基地市的通缉与追杀。
可以说,谁敢用这种方法,以残杀同类的方法增强力量,谁就会成为全民公敌。
上一世,有些军中的将军们,虽然表面上说起话来正气凛然,但他们暗地里,却悄然用这种血腥的手法提升自己,毕竟这种方法比吸收普通妖核见效还要快。这就像末世前所有人都知道贪污是不对,所有人又乐而不疲一般。
只要那些将军们的所作所为没有被人揭穿,便依然高高在上,继续做为人敬仰的大将军,由于这种手段太过恶毒,上一世的凌云却从来没有做这样的事情。
在遭遇了末世十年的出卖之后,凌云心中很多坚持的信念都发生了变化,这一世,他只想为自己而活,以前人类的道德已经约束不了如今的凌云,只要能快速的增强自己的力量,就算再血腥十倍的事情他也敢做。
就算他不为自己,也要为林雨晴考虑,林雨晴心地善良,离了他只怕无法在残酷的末世中活下去?
想起几天前与自己分开的那名漂亮女生上一世的凄惨下场,凌云心中就有些毛骨悚然,如果自己死了,不知道没人保护的林雨晴会走到那名女生那一步呢,他却绝不会允许那种事情发生。
凌云将手心缓缓放在了那名武者的身体上。
那名武者体内的力量,化为了阵阵蒸气,缓慢的进入了凌云的体内,渐渐的,那名武者的身体变成了一堆散发着恶臭的腐肉,凌云的力量则一路暴增,达到了二百六十点的力量。
无论是从怪兽的妖核中吸取力量,还是从别人身体中获得力量,都会损耗其中一部分的力量,凌云通过吸取这名武者的力量,增强了一百多点的力量,效果已经算很不错了。
接下来,他又融合了触角怪妖核的力量,使得他的力量达到了四百点。
如今还不到末世二月,就算是目前的进化人类的力量也只有二百点上下,而他却达到了四百点的力量,在整个基地市,也算最顶级的强者了。
凌云并不满足,末世三月,津门基地市附近会有一个大型遗迹开启,那时津门基地市将会动用全部力量去夺取那个遗迹。
得到那个遗迹是凌云日后独立建立公会的重要一步,他如果不想放弃那个遗迹的话,他便只有抢在基地市动手得到遗迹。
以后的日子,为了不断增强力量,凌云开始去基地市的任务大厅领取任务,在完成任务之后,他不但可以得到大笔的货币奖励,所得到的妖核,也可以快速的提升他的力量。
如果有人注意一下的话,便会发现凌云的名字几乎出现在了所有最危险的任务名单中。
绝大部分人,在接了几次危险任务并活下来之后,几乎都成了基地市的军官,甚至有不少人被提升为将军,凌云完成任务的速度与难度虽然无人能及,但他依然是一个兵。
在领取危险任务的大厅中,凌云一出现,总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随着外面的怪兽不断的进化,除了少将以上军衔的人,普通军官已经不敢来接这样危险的任务了,毕竟接那样的任务,死亡率太高,谁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只能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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