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账!”女人闪身抢进倾城跟前。在他肩上轻轻一摸,旋即飘身退开,负手卓立,眼中噙着冷笑。
倾城打了个冷战,感觉不太对劲儿,可就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错,直到看见那女人举起一只血淋淋的手臂。
倾城回想着那女人撕下了自己的右臂,可是他无论当时还是事后都没有感到丝毫痛楚,他曾经怀疑自己当晚所见只是那女人的幻术,可是当他现在对着篝火挽起袖子,却在肩头发现了清晰的疤痕。
很淡的疤痕,让他联想到画框里的童年。倾城相信自己肩头在昨晚之前绝对没有受过伤,那么那道疤痕的确是蒙面女人撕下他的手臂后留下的见证,可为什么伤口会在一夜之间愈合如初,只留下了淡淡的疤痕,一如十年前的旧梦?
那个晚上,手臂被撕下来之后,倾城记得那女人问他是否害怕,倾城没有回答,用残存的左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
女人说:“傻小子,你没做梦。”
倾城反问:“难道是你梦见我?”
女人以为倾城调侃自己。她恼怒了。她攥紧拳头,电流击穿了那只断臂。断臂变成一堆红色沙尘,女人一扬手,干燥的沙尘就悠悠散落在夜空中了。
“我不准你离开楠?帝释天。”女人用法官宣布判决的口吻说:“你必须留在她身边,关心她,保护她,宠她,爱她,永远!”
“倘若如你所愿,楠?帝释天将在这个世界剧终前谢幕!”
女人诧异极了,眸子里爆出火花。“原来你能看到未来……”说完这句话,蒙面女人便翩然飞去了。像一只梦幻织就的蝴蝶,融化在夜空里。
倾城木然呆立,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感到右臂麻痒难耐,低头一看,一只粉红色的棒状物正从创口截面钻出,缓缓蠕动。
一条虫吗?
哦,原来是新生的手臂。
一刻钟后,手臂停止了生长,除了皮肤较为细嫩,与先时并无二致。
手臂不在的时候,倾城只觉得荒诞,并不伤心,也没有害怕,可是现在,亲眼看着它长出来,倾城却开始感到由衷的恐惧。
一个神秘而陌生的女人像植物一样从地里长出来,之后又变成蝴蝶的碎片,消失在夜空,她莫名奇妙的夺走了你的手臂,又莫名其妙的还给你,她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把你留在一个女人身边,可是你却根本不认识她,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呢?倾城问自己。
没有答案。
“君上,您还没睡啊?”无聊冲他挥手。他和废话、跑得快正围着篝火喝酒,今晚轮到他们三个值夜。
他们在马厩旁升起篝火,一直守在这里,而倾城就站在马厩前,他们距离不过五、六丈。他们处在彼此的视野之内,他们没理由忽视彼此的存在,可事实却是他们直到现在才发现对方。
“想看看马睡觉是什么样。”倾城信口答道。
“君上也喜欢马?”废话问。
“明天早上就一起去野马川罢。你会看到玄武最好的马!”跑得快笑道。
“我都等不及天亮啦!”
倾城走向篝火,怀着疑问:刚才他们在哪里?我又在哪里?
翌日。
阳光灿烂。
楠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倾城的床上,身上也是倾城的味道。
她努力收拾回忆碎片,想起自己走进商人们的帐篷,坐在他们中间,提议一起喝酒。
楠还记得自己在黎明时分结束了酗酒。一掌拍碎了酒碗、酒缸和桌面,高声宣布:从现在起,每次护送商旅往来玄武,将收缴他们行商收入的五分之一作为保护费。
有人不服,楠记得自己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扭断了他的脖子。
再往后,她离开了商人们的帐篷,去找篝火旁独自沉思的倾城。她找到了他,想揍他一顿,谁让他这些天都不理她,让她如此痛苦。
她找到了仍在沉思的倾城,还记得他发现自己后立刻跳起来,大叫一声,冲上来抱住她。
在醉鬼阿楠的眼中,昨夜的倾城就像小丑似的围着自己唱歌跳舞,现在回想,倾城当然不是唱歌,而是怒冲冲的埋怨她又喝得酩酊大醉,所谓跳舞,也许是看到她满身酒渍血污后的惊诧举止罢。
楠的怀中还残留着昨夜拥抱的甜蜜触感,回忆却在篝火前戛然而止。到底有没有痛打倾城,她记不得了。现在,她睡在倾城的帐篷里,睡在倾城的床上,身上还有倾城的气味,这说明昨晚她跟倾城睡在一起。这不能证明什么,她完全可以把倾城掐死后再抱着他的尸体同床共枕。只要相信自己在梦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倾城不见了,到底是活蹦乱跳的跑出去撒野了还是被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挖坑埋了?
楠低声呻吟,忍着头痛起床,出去找他。
“君上请看——那就是牧马河!”
朝着“跑得快”的指向,倾城举目眺望:巨大的峡谷之底,一条微微闪着白亮的浩浩荡荡的大河正从天尽头蜿蜒而来。
北岸,狼山在阳光下反射出着钢蓝色的金属色泽,仿佛一尊古佛,静静凝视着来自天上泻向俗世的洪流。
顺着河岸向下奔驰,不知不觉中河道霍然开朗,地势陡然平坦,一望无际的平原出现在长河两岸,成群的驯鹿、野马从北方迁徙到此地过冬。
这里就是倾城此次出游的目的地——野马川。
“废话”和“无聊”告诉倾城,玄武的名马,大部分产自野马川。每年的这个季节,各地的驯马师都会来野马川碰运气,他们有不少朋友干这个行当,假如倾城有兴趣,可以来观赏他们驯捕野马。
今年野马川的人气特别旺,这都是因为马王“踏雪乌骓”出现在野马川所致,其赏格已经达到了十万金币的天文数字。为了捕获踏雪乌骓,野马川附近早已被栅栏圈了起来,只在踏雪乌骓经常出没得方向留有入口,静候宝马入彀。
倾城来得凑巧,刚到野马川就听人嚷道“踏雪乌骓来了”!
赶过去一看,果然有一匹黑骏马踏着碎步而来,对驯马师们视而不见,径自去河边,打了个响鼻,其它野马全都闪开,它这才高傲得走上前去喝水。倾城凝神打量,只见那马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键,阳光下,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只有马蹄雪一样白。
“不是踏雪乌骓!”废话突然叫道。
“怎么不是?你瞧,它浑身黑缎子也似得黝黑锃亮,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当然是踏雪乌骓。”一位资深驯马师反驳道。
“你看得不仔细,”废话道:“你看那马的蹄子,只有蹄尖儿有一点白色。”
倾城仔细一看,果然只有蹄尖是白色,像是沾了雪渍。
又听驯马师说道:“就算只有那一点白,也是踏雪乌骓啊!我干这行十二年了,难道会出错?”其它驯马师也都连声附和。
废话又要解释,无聊截道:“蹄子全白,才是踏雪乌骓,只有蹄尖白,那是‘踢雪乌骓’!迦林仙人在《良骥宝鉴》里面专门记载了这种区别,你们不知道么?”他们两人虽然喜欢斗口,对付外人,却一向同心协力。
驯马师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便将信将疑的问:“那你说,踢雪乌骓和踏雪乌骓那个更好?”
废话笑道:“都是举世罕见的宝马,不过,一百头踏雪乌骓里才能出一头踢雪乌骓,你说哪个好?而且这匹又是母马,价值更要翻倍。”
驯马师这才转忧为喜,扭头冲同行高喊:“不止值十万金币哩!”
“还看什么,快抓金马驹罗!”驯马师们一拥而上,叫嚣着冲向马王。
废话、无聊相视而笑,没有加入追逐,反而远远的闪开了。
跑的快告诉倾城,废话和无聊是跑马帮出身,家里几辈子都是这行的状元。
倾城闻言奇道:“既是如此,两位正该大展身手啊。踏雪乌骓只有一匹,晚了就被别人捉去了。”
“废话”笑道:“君上,你别看那些人闹得欢,依我看,最后连根马毛都摸不找。”
果然不出两人所料,那些驯马师围追堵截靡计不施,忙活了半天,却连宝马一根鬃毛也没碰到。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无聊、废话收拾停当,正要上马,却被倾城拦住。
“两位兄弟若要生擒宝马,预计花多少时间?”
“少说也得一昼夜。踢雪乌骓是马中之王,费时只多不少。”废话答道。
“这么久!”倾城咋舌惊叹。
“是啊,捕野马其实就是跟马打消耗战,耗得它撑不住了才算完。一般的野马用套马杆就能对付,踢雪乌骓不行——太狡猾啦。任你出什么花招也没用,只有耐着性子耗,所以最耗时间。得千小心万仔细,万一让它逃出马场栅栏,跑出速度来,你就想也别想了——除非你另有一匹踢雪乌骓追它!”无聊解释道。
倾城一笑,自信的说:“依我看,不必那么麻烦。不如两位兄弟先歇歇,让我试试?只消三个时辰,管保捕得宝马。”
无聊、废话只得下马,将信将疑得跟着倾城走进马场,按照他的吩咐,用石块、树枝等等就便器材,在河畔摆下一个古怪的阵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