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官叶卿至诚至孝,孤身救驾功不可没,特擢枢密左使兼首席翰林卿,拜天香君,加奉三万担。”
内无可柬之臣,外无可战之兵,飓风过后,帝国朝野军政体系顷刻崩溃,身在风眼的倾城清醒的认识到,“重新洗牌的时候到了,要想掌握王牌,必须拥有更强大的实力!”
枢机卿一拆为二,位居其下的枢密左使明升暗降,翰林卿只剩下他最后一人,所谓首席,更无任何意义。至于这“天香君”的封号,也不过是多了几担奉廪钱粮。
钱粮……灵光突现,倾城脑中浮现了一条思路,一条将自己送往帝国之主的晋升之路。
“恭喜少君~”一脸假笑的春江飞鸿走过来庆贺。
“噢?”
“今日喜蒙陛下赐奉擢升,少君若有所思,想必正计划大展宏图,哈哈哈哈。”
“哪里!”不好意思的笑笑,倾城低声答道“翰林别院遭了火,在下正在想今晚住在那里才好…”见春江飞鸿脸色微变,他忙又补充道:“当然,宏图也是有的,先师颇有资财,尽数留给在下~反正留着也没用处,就先,哈哈哈哈~就先盖栋大房子好了!”
“果然人不风流枉少年,少君筑好了金屋,接下来就该藏娇了吧?” 春江飞鸿陪着干笑了几声,不再把倾城放在心上。
第一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孔雀历121年。
3月的朱雀外海残冬固执的盘踞着大陆,却无力将触手延伸到海岸线。早春的阳光涂满难得温顺的大海,仿佛平底锅中摊开了蔚蓝的煎蛋,海鸥定是嗅到了香味,锲而不舍的盘旋在海面上空,盘算着如何才能美餐一顿。
隶属于新?雅兰斯黑胡子联合商会的巨型商船——泥鳅丸——就航行在这只巨大的煎蛋上。
实在是个倦怠的午后呀,“泥鳅丸”也打起了瞌睡,做起停泊在风平浪静的港口,舒舒服服整修一番的美梦,或者干脆退休——毕竟是旧式战舰改造的老家伙,已经不再受到主人欣赏,否则也不会被领主胡克不负责任的以泥鳅命名罢。
与泥鳅丸相比,水手们显得格外憔悴。整整三个月没有女人没有新鲜蔬菜没有淡水澡的航行,朱雀香料、白虎皮货、新?雅兰斯土产龙骨换来了昆仑瓷器、生丝和红茶……都是利润百倍的紧俏货——还有那个半路捡来的穷小子。
“嘿!奥森大叔,说谁呢?穷小子?鄙人可是堂堂昆仑学者哦。”穷小子不高兴了,无视商人头领奥森怨毒的目光,昂然走上甲板,面向大海美美的打了个哈欠。“还没开饭?我要吃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还有……”
“什么也没有!”矮胖的奥森愤怒的跳起来,高度绝不比怒火逊色。“混小子!黑胡子商队中没人敢吃闲饭,你也决不例外,甲板还是大海,自己选一样!”拖把和水桶早就准备好了,如果不想打扫甲板,身后虎视眈眈的大力水手们会毫不客气的把他丢进大海。
懒洋洋的擦拭着眼镜,穷小子丢给奥森一个不屑的白眼儿,“区区小事别来烦我。”
“……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鱿鱼丝拌黄瓜……妈的,惨遭殴打后饿着肚子干活,世上可还有更悲惨得遭遇?”踢开拖把,年轻人迎着海风点燃最后一支香烟。肚子咕噜噜叫个不停,正如脚下光滑如镜的甲板,干净的让人心慌。
“嗬!蛮行啊!”奥森端着餐盘钻上甲板,在少年身旁坐下。“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还有正宗的新?雅兰斯葡萄酒,只有付出劳动的人才能真正品尝食物的甘美啊,年轻人。”
示意他放下托盘,年轻人没有说话,一丝不苟地吐着烟圈,视线则由远方拉回到掌心的不锈钢打火机上。黑T恤,红白格子棉布衬衣,洗得泛白的牛仔裤,普普通通的黑色旅行皮鞋,无边水晶眼镜没有破坏他的俊美轮廓,时常挂在唇角的淡淡冷笑恰到好处的修饰出年轻人的桀骜不训,20来岁,风华正茂,一切的普通营造出卓而不群。
“这个孩子不寻常”,当初带他上船时,奥森就有预感。
那时候,他远不如现在神气。徘徊在昆仑海港的他与肮脏的牡蛎霸道的海蟹浑然一体,像只撕破翅膀打落凡间的堕落天使。
那时候,他穿着黑布斗篷,脏得不能再脏,虽也背了旅行包,唯一的作用不过是想把自己由乞丐提升为流浪者。
那时候,他和现在一样不可一世,似乎认定了自己是出巡的皇太子殿下,褴褛的只是微服而已。
“我要上船,去朱雀。”他就这么不可一世的走到奥森面前,不可一世的宣称自己刚刚离开学校,一文不名。
“可我还是要上船。”他正色的说,“因为我没体力游过大海。”事实上,他不但要免费坐船,还要每天吃最精致的海鲜,除此之外,他也根本不会游泳,晕船晕得死去活来。想到他晕船时的惨状,奥森就说不出的开心。
尽管如此,大家还是让他留了下来。居住在次元裂缝彼端的“谜都”人素以神奇著称,奥森认为他也有不同寻常之处,身为胡克领主手下的内务总长、第一参谋官,奥森从黑胡子海盗时代开始就注重招募人才,想当初,北条龙之介就是他最先推荐给胡克的。
奥森并不因此而满足,他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到死之前,永远不会心满意足。
“五分钟内清理完本该打扫一上午的甲板和仓房!有了他,我们就是四神打扫甲板效率最高的商队。无论从实用还是炫耀两方面,都有相当高的价值——看吧,黑胡子商队连甲板清洁工都是世界第一,其他方面当然也无懈可击。”这样想着,奥森决定说服他留下来。
“以后就跟着我们,做个快乐的商船清洁工吧!吃住免费,还有一点工钱。”这么说当然是不行的,人家毕竟拥有皇太子的气质。
“我说,这么久了,我们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决定这样开始。
“雷烽。”年轻人用字正腔圆的朱雀官话道出名字。
“啊哈,真是个好名字!年轻人就该像暴风雨般富有朝气。”大口喝着朗姆酒,奥森又问,“为什么去朱雀?那可不是个好地方,总不会是去参军?”
“当然不是!”雷烽开始厌烦这种谈话方式,以每分钟30转的速率拨弄打火机。
“之所以要去,自然有必定要去的原因。”
“原因?说来听听?”
“反正就是非去不可。”少年的口气冷漠中透着焦躁,看得出,他是个疯惯了的家伙,乏味的航海让他打心里不痛快。
奥森遗憾的耸耸肩膀。
为什么非去不可呢?这愚蠢的冷兵器时代有什么可留恋?特别是朱雀。朋友?同在一个世界的人们尚且不能坦诚相处,两个时代的人又怎能拥有真正的友谊?可他还是不止一次的想起倾城和龙之介,然后会心一笑,暖洋洋。
当然还有柯蓝。对于禁忌之恋这一古老命题,雷烽得不出结论,阅读该方面的专业论文也罢,咨询心理医生也罢,都没得到值得一提的启示,绝望中他决定把这个问题还给活着的伦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大师们,或许某天一觉醒来,问题已经被时间打败,就像可否生吃西红柿。
懒人自有懒法子,聪明人忙去吧。在这之前,他迫切需要的是摆脱百无聊赖的生活,让日子变得精彩起来,正是基于以上心理,他才下定决心返回朱雀,寻找过去的朋友。此即快乐本身,勿需任何理由画蛇添足。所以,对于奥森的提问,他没法作出让对方满意的回答,更懒得解释。
“倒是说话呀。”
“有什么可说的?”叭——雷烽拨开打火机,蓝荧荧的火苗自防风罩内探出摇曳的额头,仿佛阳痿患者的男根。
“如果没有原因,我为什么大老远的跑来?我决定去朱雀,就足以证明原因存在,能否说清只是技巧问题。”颇为得意的瞥向奥森,自认为聪明练达,竟能清晰阐述如此高深的道理。
“这算什么狗屁解释?”愤愤的举起酒瓶塞住隐居于虬髯中的大嘴,奥森大口喝酒,把骂人的冲动连同酒精一起压入膀胱。
“你呀~最好别做什么淘金梦,现在的朱雀可不是个好地方。”奥森决定直截了当的说明招募之意,“说点别的,快速打扫甲板,哎,怎么办到的?”
“这有何难?”雷烽轻快的吹起口哨,拖把立刻笔直站起,伴着《蓝色多瑙河》悠扬的旋律姗姗起舞。
“喏,如此而已。”雷烽饶有兴致地欣赏奥森因极度惊讶而大大张开的嘴巴,目光肆无忌惮的扫射着藏在舌后的两颗龋齿、酒气蒸腾的喉管。
“我是魔法师,打扫清洁未免大材小用。”他胡乱引用着格言,“白昼之光,岂知夜色之黑。”
百灵港口终于出现在海天交接之处,为了送雷烽,泥鳅丸特别多航行了一天。“嘿~别皱着张苦瓜脸,吝啬鬼,让我帮你干点什么,算做免费旅行的报答。嗯……附近可有海盗?嗤~怎么不来打劫呢?傻瓜!”
“去你的!谁敢打劫新?雅兰斯的船?海盗?我们是海盗的祖宗!”
“海啸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