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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法医 (水杯不保温)


  司机下意识的打方向盘躲避,随后听到一声闷响。
  下车检查发现,在他的车轮下面,有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按照货车司机的说法,他的车速并不快,并且也没有疲劳驾驶和酒驾,即便是撞上人,也不可能将人碾得血肉模糊。
  随后交警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名司机有着二十年的卡车驾驶经验,从未触犯过任何的交通法规
  像是这样的老司机,都有一套紧急避让的心得经验,既然撞到人,也不会把人撞成这幅惨状。
  就是这个疑点,让我的心情变得愈加的紧张。
  货车司机说的没错,货车除非是拉满货物,并且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将人碾成肉泥。
  夜晚行车,借司机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车速开出六十迈。
  没有看到案发现场,我有再多的怀疑也是枉然。
  此时,交警已经将现场堵塞的车辆清理完毕,货车以及车下那具尸体,都还停留在原地。
  不远处,交警正对肇事司机进行例行盘问,我走到旁边听了两句,愈发觉得事情有问题。
  司机意识到自己撞人以后立刻减速,绝对不可能将人碾压成惨不忍睹的模样。
  听完司机的辩解,我走到货车右边,这里放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仅仅看了一眼,我就可以确定货车司机没有撒谎。
  这具尸体的模糊程度,绝对不可能是货车碾压造成的。
  或者说,不是一次碾压所能造成,起码要经过多次碾压,否则死者的手臂和脚,不可能与主躯干分离。
  “断裂的残肢,应该是轿车造成的。”
  我蹲在地上查看尸体胳膊断裂处,再将胳膊与伤口进行拼接后,得出了初步的判断。
  造成这种断裂伤的主体,不是载重卡车,而是家用轿车。
  载重卡车前车轮特别宽,相当于普通家用轿车的两倍。
  如果尸体是被卡车碾压,身上骨头早就成了粉末,而不是仅仅只被压断。
  随后赶来的马如龙,看着血肉模糊的尸体,忍不住蹲在一旁哇哇大吐。
  我让人给马如龙送一瓶矿泉水,这样的尸体我看的都惨不忍睹,更何况是马如龙。
  马如龙喝了几口水,情绪好了一些,说道:“这是交通意外吗?”
  “不,这是蓄意谋杀。”
  我皱着眉头说道:“卡车司机碾压尸体之前,此人已经死亡,并且在死亡以后,被凶手用残忍的方式在身上来回碾压,造成左手手臂和右腿脱落躯体。”
  马如龙脸色一变,难以置信的说道:“虐尸?!”
  我点点头,正如马如龙所讲,凶手的确是在虐尸。
  他在杀死死者以后犹不解气,开车在死者身上来回碾压。
  同时,还有一个更让人气愤的消息,我没有告诉马如龙。
  对尸体检查的时候,我没有找到死者脑袋,说明尸体很有可能,又是被那个无头男人杀害的。
  虽然说在遭遇车祸后,人体的头发会被汽车底盘缠绕,造成头部脱离,但现场已经被交警搜查过,并没有找到死者脑袋。
  说明这具尸体与前几具死者一样,杀他们的都是同一个凶手。
  在我检查尸体颈部的时候,看到颈部伤口是切割伤,而不是碾压伤,这已经能足够说明问题。
  此地地处国道,周围没有监控探头,加上时间深夜,目击证人根本找不到。
  我冷着脸说道:“凶手在被我们识破运送假人的方式以后,果断更换了作案方式,用更加残忍的方式杀害受害者,报复警方对他的调查。”
  我确信这是报复,不然凶手也不会再被我们发现的同一天继续作案。
  “这个凶手已经不是人了!”
  马如龙气冲冲的说道:“凶手不是喜欢割头嘛,要是让我抓住他,我非把他脑袋拧下来,让他变成真的无头人!”
  “我一定会让凶手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咬了咬牙,想起那些无辜的死者。
  一个个活生生的年轻生命,转眼死在了凶手手里。
  即便老天能饶了凶手,我也不会饶他!
  “林法医,这里有脚印。”
  勘探现场的交警队长冲我喊了一句,我马上迈步朝他走去。
  交警队长带我来到一处指示牌前,指着地面的脚印,说道:“通过痕迹检查,脚印是刚刚留下来,会不会是凶手的?”
  我低头一瞧,留在地面上的脚印,属于正常人类的脚印。
  至于是不是凶手的还不好说,之前我判断凶手故布迷阵,将自己打扮成无头人,留下像动物一样的脚印干扰侦破。
  但随着案件的推进,凶手是不是一个人,成为了困扰我的谜题。
  如果凶手有两个,那么这个脚印,很可能是之前在快递点逃跑的年轻矮个留下的。
  “不对,不是他的脚印。”
  我用手电筒观察脚印大小,发现脚印根部有一道浅坑。
  小拇指伸进浅坑,深度大概有四五公分。
  不单单是这个脚印,每个脚印后面,都有一个浅坑。
  想了一会,我焕然大悟,这是高跟鞋留下的痕迹。
  想到这里,我跑回尸体停放处,顾不得死者身上散发的血腥,蹲下用手指测量死者的足部。
  再次跑回指示牌前,我用两只手来回比划。
  几分钟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脚印就是死者留下的,虽然死者脚上没有穿鞋,但是她的足印,与这里的高跟鞋印大小相同。


第184章 案发现场旁的窝点
  高跟鞋鞋尖的方向对着的并不是国道,而是位于国道侧面的荒地。
  “假设死者是在这里等车,为什么要背对国道,将自己的视线,放在国道侧面的荒地上?”
  我用手托着下巴,自言自语道:“难道说,荒地有什么东西引起了死者的关注?”
  说完,我站在脚印儿旁边,定睛朝前方观瞧。
  在手电筒的照耀下,前方什么东西都没有。
  “不对,是我想错了!”
  我猛的惊醒,脚印背对着公路,不见得是死者在向旷野观望,很可能是死者从这个地方下车。
  因为只有下车,人才会背对着公路。
  可是问题又来了,死者为什么要在这里下车?
  要知道,这里距离镇上还有五公里,死者穿着高跟鞋走上五公里,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困扰在我脑中的疑问越来越多,死者是谁?为什么要在这里下车?
  下车以后,又是在哪被人杀害的?
  死者脚印非常清晰,证明她下车的时间没有多久。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凶手是如何完成杀人虐尸,搬运尸体的过程中,就不怕被人发现?
  最后,凶手又是通过什么办法,将尸体丢向车轮底下呢?
  这么短的时间,我不相信凶手能够做完这些。
  但是脚印印证,这个人就是下车那个女人。
  这么短的时间,凶手是在哪做的案呢?
  就着这个问题,我又一次的陷入到沉思,拿着手电筒在公路边缘来回踱步。
  突然,我好像想到了什么,迈步跑到公路的对面。
  另外一边,也是一片旷野。
  不过和之前那片旷野不同,这片旷野的前方有一座农家小院。
  我将自己假设成为凶手,女人下车以后尾随在身后将她击晕,随后把她带进农家小园。
  以那里为凶案现场,杀完人之后可以迅速赶回公路抛弃尸体,制造意外身亡的假象。
  或许凶手的目的,根本不是制造什么意外身亡,只是以此为掩护,挑战警方的侦破能力。
  如果警方将这件案子定性为意外车祸,相信凶手过不了多久,就会将真相通过他的方式告诉我们警方,借此来嘲讽我们。
  有了这个想法,我迫不及待的想要过去看看。
  当即,我叫上马如龙,让他跟着我一同去前方的小院一查究竟。
  大约过了十分钟,我和马如龙站在小院前面,却没有急于进去。
  我停在原地,用力嗅着四周的味道。
  明明离开了案发现场,为何还能闻到刺鼻的血腥味?
  并且,这股血腥味的浓郁程度,远远超过了案发现场,死者尸体散发出的味道。
  “林哥,你想什么呢?怎么不进去?”
  马如龙推开院门,招呼我进去检查。
  我暂时将心头的疑惑抛之脑后,跟着他走进小院。
  院子里的房门上了一把铁锁,窗户也被人用报纸贴上,站在外面根本看不清里边的环境。
  房主不在的情况下,我没有贸然破锁进入,打算先在院子内部进行检查。
  这间小院和一般农家院别无两样,院子四周种了各种的蔬菜,以及堆砌的农家肥。
  几分钟后,马如龙摇头说道:“林哥,这里没什么可疑,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我没有说话,而是将头凑到了被报纸遮住的窗户前,皱眉闻着里面的气味。
  此时,我有百分百的信心确定,屋中一定有问题!
  那股刺鼻的血腥味,就是从屋内传出来的!
  “如龙,找东西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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