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武挑挑眉,说道:“我为了这个案子,代价非常大,我连法医都一起带来了,他们正在提取指纹,如果有了这个人的线索,是不是对你也是一个帮助?”
哦!闹了半天,这老小子的真实意图在这里,但这不是我想要的,管他是谁,我知道的比警方更多。
我也只能按着性子,睁大眼睛,说道:“这样呀,那我们等等吧,可是你有了指纹,怎么找到人呢?”
李青武拍了拍背包,说道:“我的电脑和公安系统连着,只要他有案底,立刻就会出来。”
万金油啧啧道:“哎呀!还是你的装备先进,银大少,值得等。”
又是一个小时,一个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的人走了进来,拿着一张小卡片,交给了李青武,李青武打开电脑,一顿猛如虎的操作又过了二十分钟,他的电脑是背对我的,我看不到,毕竟是国家的机密。
半晌儿,他疑惑地抬起头,说道:“这瓶水你动过?”
我不耐烦地说道:“没动过,我用餐巾纸捏住了瓶盖,放进的塑料袋。”
“那就奇怪了。”李青武说道,“为什么这瓶身上是你的指纹?”
“什么?”我大吃一惊,说道,“这怎么可能,我没有在野外喝纯净水的习惯,更没有随意丢瓶子的毛病。”
李青武也不争辩,将电脑反转过来,上面赫然是我的头像,旁边的卡片上是提取的一枚指纹。
这怎么可能?!我的指纹怎么会落在瞭望哨?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海里冒了出来,如果那个墓不是被我发现的,而是被其他人发现的,报到了警察这里,就这一瓶水足够证明我就是那个盗墓贼,幸亏那晚,我没怎么吃东西,发现了瞭望哨的水和压缩饼干,我吃了压缩饼干,没有喝水,从而发现了这个秘密。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指纹会出现在瓶子上,有太多的可能,可能是在一切开始之前,鹌鹑就让人在我吃包子喝水的时候弄走了我的指纹,也可能我们的队伍里有一个他们的人,也可能是一直有一个影子盯上了我,提取了我的指纹……
万金油看出了问题,说道:“哦!我不知道你的背包里这瓶水是证物,昨晚我拿出来喝了,我把你放在桌子上的水放进去了。”
我知道万金油在给我打掩护,我却说道:“不!不用为我解释,这水的确是在墓穴旁边发现的,李所长,如果是我,我不会做这样无聊的事儿,这说明了一件事儿,他们弄到了我的指纹,并且故意留下了这瓶水,想把脏水泼在我身上,毕竟那里是旅游区,很可能被人发现端倪。”
李青武也皱眉说道:“有这个可能,你的处境相当危险,如果你不把这瓶水给我们,很可能你解释不清楚,还好,你发现的及时,我这边可以给你作证。但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贼喊捉贼。”
我点点头,交给了他一份早已准备好的地图,说道:“我没时间了,他们已经不止一次想栽赃我,我把墓穴的地点标记的很清楚,你可以很容易找到。我必须得走了,我们保持联络。”
李青武看着我说道:“行!你去吧,不过你要记住,西境不需要鬼门,还有我们。”
我点点头,快速地和万金油上了车,朝着安格里镇的方向超速开去。
第176章 头马
我拨给了海子,他说道:“珉儿,这里的确有人来过,他们买了一些挂面,蔬菜和羊肉,有一家药店的碳酸氢钠全部被买完了,但医院他们没进。”
一个半小时后,我们到了地方,我询问了那家药店的工作人员,他说是一个很年轻瘦瘦高高的小伙子买的。这人可不就是蛐蛐。
“要不我们把下一个墓穴盯住?一旦有人来挖,直接抓了。他们应该是今晚行动。”海子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他们的战斗力减员大半,不可能今晚行动。那个墓还有谜团,他们标记的地图上写了一个丁字,后面是坐标,没有距离,还有一个水字,我还没有破译。”
海子看着地图说道:“这条路很偏僻呀!大车都不太会选择这条路走。”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这条路我记得是国道儿,如果说大车走这条路穿越赛木湖,相当于绕了远路,所以,走这条路的都是观光客,不过,这几年赛木湖其他景区开发得都比较好,这条路也就成了不赶路的过客走的路,有时候偶尔能有一两个野外宿营的。”海子说道。
我说道:“咱们鬼门在那里有发现过什么吗?”
海子说道:“我得查查,我印象里没有。”
万金油说道:“哎!那不是离点将台近吗?指不定成吉思汗当年在那里留下了些什么,被鹌鹑这个老狐狸给找到了。”
我说道:“这个可能我早就想到了,如果是元代的,那下面还是会有东西的。”
从这里到地图标记的位置大约有一个多小时路程,我提议去看看。这一次,我们开着万金油的万能轿车,就带了海子朝着那一处未知的墓穴跑了过去。
可到了地方,我们甚至都不敢下车,首先,我破解了“丁”字的意义,那是一处丁字路口,朝着前面走就是“点将台”,另一侧却是一条蜿蜒的土路,朝着远山延伸。
我之所以不敢下车就是因为这里一马平川,偶尔路过的几辆车可以将周围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我开进小路,三个大男人立刻就会被认出来。我们的车开得很慢,我却在周围慢慢地看着。
绿油油的草原看不出任何的古代遗迹,可以说我一眼扫上去,除了草原我没有发现任何一点点可疑之处。那水又作何解释呢?
我拿出地图一看,整张地图上只有两处地方标记了水字,另一处地方对我来说也依然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参考。我看向了一旁的赛木湖,成群的马匹悠闲地吃着草,偶尔跑动两下,鼻子里发出了幸福的叫声,湛蓝的湖水波光粼粼,倒映着天空的颜色,云朵显得有些虚幻,远山尚未完全融化的积雪显示着大自然的力量,那雪的冷让整个赛木湖终年凉爽宜人,一条雪线由远及近,融化的雪水倒灌进了赛木湖中,滋养着这片神秘的大地。
海子说道:“要不,我让几个成家的兄弟带孩子过来打个掩护?”
“不行,疑点太大,如果换个地方还有可能,不换地方这巧合那就太明显了。”我皱眉说道。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狗叫声,侧过头一看,我发现了一个牧民骑着马,带着一条狗,瞬间,我有一个好办法。
我打了个口哨,冲着牧民直摆手,牧民骑着马跑了过来,我一看,这牧民皮肤黝黑,带着一顶帽子,穿着老旧的衣服很是厚实,一双马靴倒是很崭新。
我说道:“师傅,能不能骑一下你的马?”
“我嘛!那边放马的呢,马跑了咋办?”牧民说道。
我嘿嘿一笑,从兜里摸出了三百块钱,说道:“哎!上面景区二十分钟骑马四十块钱有没有?我一个小时,三百块钱,怎么样?”
牧民一点不犹豫,说道:“可以呢!”
我笑着说道:“我嘛,从小骑马,你把衣服、鞋子、帽子借我,我给你放一个小时马。”
“哎!不用,我的马自己吃草就行。”牧民有些不好意思,似乎是赚了太多钱。
我下车,从后备箱摸出一瓶小老窖丢给了他,说道:“你休息,我来!我们是兄弟,我也是草原人,放心吧。”
牧民一看酒,两只眼睛一下放了光,也不二话,马上将外套脱掉,崭新的马靴脱了下来,拿着酒找了一个背光的地方喝酒去了。
我换好衣服,蹬上马靴,冲万金油一点头,说道:“你们朝前开,一个小时后,过来接我。”
我摸了摸马鬃毛,很高大的伊利马,每一步都能感到马背上的震动,这是一匹头马,只有头马才能带动马群,我抓起地上的土抹在了脸上,这是牧民常用的防晒方法。我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肚子,马鞭朝天一甩,啪地一声脆响,我大喝一声“驾!”
不愧是头马,陌生人在背上,那种人马合一的感觉顿降,它扬起前蹄,似乎想把我摔下去,我抓住马鬃毛,身体前倾,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子,就在马落地的刹那,我用手拽紧缰绳,这对马来说是一种挑衅,我要让它知道,再来!
没几下,它便气喘吁吁,打着响鼻,一副不服的模样,我猛地抽动马鞭,我和它的博弈这才算是真正地开始,越是头马体力越好,奔跑起来的速度也是越快,人要做的就是调整身体起伏的频率,甚至屁股根本就不挨着马背,否则等下马的时候,胯部的皮肉都要磨下来一层。
它速度越来越快,我也发了狠,用力地夹着马肚子,这也是一种挑衅,我要让它知道,它的速度在我看来,还是不够快,一直到它精疲力尽。
我们已经冲出去了老远,偶尔开过的车都停下来看着这一马一人在草原上狂奔,身后溅起土花一片。我不控制它的方向,有人说马的灵性在于对草原的熟悉程度,尤其是头马,喜欢真正的强者,它的主人不一定是强者,不过是天长地久陪伴的感情,牧民把它们当坐骑,甚至不会放开了跑,但强者把它们当做伙伴,要的就是让它放开了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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