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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警事 (萧谕)


  车辆及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和提取痕迹物证的工作,在现场勘察中,又提取到两枚完整的脚印,可以说这起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结果,令人非常满意。
  晚上八点,在望城县公安局的会议室,召开了“8.19杀人QJ案”的案情分析会,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刑警大队的中队长以上干部、骨干侦查员、以及从平城赶来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志军、重案一大队大队长唐晓棠等人,全部参加了会议。
  吴法医出于好意,找了件白大褂给唐晓棠穿上,她的这身打扮有点不太符合望城地区人民的观瞻习惯,走到哪儿都过于的扎眼了。
  主要是无论男女,看见唐晓棠的两条大白腿,都有点脸红心跳,在他们的观念里,女人怎么能够穿个小裤衩就上街呢。
  望城县公安局里,见过唐晓棠的只有局长李凤翔,跟唐晓棠也不是很熟悉。
  不过他知道这个女子可不是光长得好看,她在平城公安局的刑警队伍里面,是个响当当的硬角色。
  刑警支队重案一大队的大队长,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上的,那得有真本事才行。
  会议一开始,李凤翔局长首先向在座的望城县公安局一般人介绍了吴志军和唐晓棠两个人的身份。
  这两个人在平城地区的公安队伍里面,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一个是法医技术上的权威,一个是美貌与实力并存、再加一辆豪车和崔百万儿媳妇的身份,李凤翔介绍的话音刚落,居然响起一片掌声来。
  李凤翔等掌声稍落,说了几句开场白。
  他强调了这个案件的恶劣性,在望城这个地方,不是没有发生过杀人案。
  但是在县城里街道上大路边的车里面,发生了这样一起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QJ杀人后又纵火烧车的大案,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市局的吴支队和唐大队之所以赶过来,是他们现在手里正在办着一起系列案,案犯可能与我们这起案子有关联,下面先由吴支队给大家介绍一下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的情况。
  吴法医首先介绍了尸体解剖的情况,经解剖检查,死者的死因是左胸处的七处刀伤造成的,其中三刀直接贯穿了心室,造成急性大出血,致心脏骤停呼吸衰竭死亡。
  从伤口的形成判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一把单刃尖刀,刀刃很锋利,刺入死者身体时刀刀用力,明显就是奔着要命去的。
  死者被嫌疑人用一根绿皮的铝制一点五毫米新电线反捆双手,生前遭到了性侵,并且被嫌疑人用利器毁容。
  性侵这一块儿,我们已经提取到了生物检材,下一步要与另外两起案件中提取到的生物检材进行比对。
  死亡的时间在八月十九日三时至四时之间,更准确一点的时间大约是三时二十分至三时五十分左右。
  死者身上除小腹至大腿间的皮肤有被火烧灼过的痕迹外,没有淤青和出血点及骨折的现象,生前应该没有被殴打过。
  现场勘查发现,这辆夏利轿车没有新鲜的移动痕迹,至少在原地停留了二十四小时以上没有动过了。
  在车辆内外,共提取到九枚指纹,其中四枚较为完整清晰。
  在左后车门及车尾处,发现了两枚较为完整的足迹,经过分析测算,这是一个成年男性所留的脚印。
  该男子身高一米七二到一米七四之间,穿25号半、也就是41的鞋。年龄在二十五岁至三十五岁之间,有一点外八字。
  鞋底花纹还得做进一步的分析比对,目前没有太细的结论。
  对于车辆内的勘查,现在还没有结束,希望也能够获取到毛发之类的物证,与那两起案件的物证进行对比。
  等吴法医介绍完法医技术方面目前能够提供的情况,李凤翔让县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中把死者的情况给大家详细说一下。
  张宝中打开笔记本,把女受害人详细信息进行了介绍。


第220章 这是公然挑衅
  望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张宝中,给参会人员介绍了受害人的详细信息。
  死者庞XX,女,汉族,三十一岁,平城市望城县城关镇人,住望城县城关镇穿心巷四十六号院(夏利轿车向南七十四米路西),离异单身,现为望城县税务局工作人员。
  庞XX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她的前夫是某部队的军官,二人于五年前离婚,育有一子,归前夫抚养。
  离婚的原因与她自己不检点有关,是和平分手,现在她的前夫已经再婚并又有了一个女儿,所在部队三年前调防至张家口地区,与庞XX再无任何来往。
  案发后与其前夫所在部队取得联系,证实案发前二十四天,她的前夫就去参加部队组织的演习,至今演习还没有结束,他不具备作案的动机和时间。
  案发前两日,也就是八月十七日上午,庞XX跟朋友说去平城看朋友,搭乘单位去平城的车辆于中午十一点五十左右在平城市火车站附近下车,同车的有三名县税务局的同事,经过分别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这辆夏利轿车是五个月前在平城市上的户,车主为庞XX本人,车是从天津市买的,上的临时牌照开回平城,在车管所登记的购车发票信息上,购车人也是庞XX。
  按她的工资收入,是买不起这辆车的。
  但是庞XX手头并不缺钱,通过在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查实,庞XX的存款有九万七千余元。
  这与她的生活作风有关,据说是她交往的有钱男人给她的,但是短时间内,无法进一步去查证。
  她在单位上班比较自由,没有什么具体担负的事务,跟局里的某位领导关系暧昧,也没有人来管她。
  庞XX经常三天五天就消失不见了,曾经有人见过她被开汽车的男人接走,这方面的情况还有待具体落实。
  这些年关于她作风不好的传言不少,但是并没有什么人因为她争风吃醋,也没有人见过她往家里领男人。
  还有一种说法是由于庞XX长得漂亮,人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在给她造谣。
  庞XX性格开朗,为人很大气,在单位和朋友中间人缘不错,她的交际也广,没有跟人结过仇怨,反而是帮不少人办过事儿,人们对她的评价都挺好。
  至于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认识她的人讲,那是人家的本事,有些人就是羡慕嫉妒恨,这事儿弄不好就是那些人里边的谁干的。
  因为庞XX这辆夏利车在望城并不多见,所以她被人杀了的消息上午就在县城里传开了,县城里说什么的都有,大家全在议论这个事儿。
  目前来看,没有什么人被纳入我们的视线,对庞XX的社会关系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暂时没有重点怀疑对象。
  张宝中介绍的的情况就这么多了,李凤翔想看看这位传的有点儿邪乎的唐晓棠到底有什么能耐,很客气地请唐晓棠谈谈她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唐晓棠一直在认真地听吴法医和张宝中的情况介绍,此时李凤翔点了她的将,唐晓棠点头回应,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说出了她的分析和判断。
  她一锤定音地说道:“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性质是因情引发的仇杀,如果排除掉因债务纠纷等别的因素诱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因为男女关系方面因情生恨,从而导致被人仇杀。
  犯罪嫌疑人对庞XX恨意强烈,刀刀都是捅在致命之处。
  把人杀了还不够,还要毁容,这是典型的因情生恨转变为仇杀的心理活动,在具体行为上的表现。
  我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在夏利车的副驾驶座上,放有庞XX的裙裤和内裤、丝袜,衣物叠放的很整齐。
  她的皮凉鞋放在后座与副驾驶之间的空档处,摆放的也不散乱。
  我个人认为,这些衣物都是她自己脱下的,并未遭人强迫。
  因此我觉得此案定性为故意杀人比较准确,是否存在QJ行为,案子没有破之前,不好下结论。
  由此产生了另一个推断,那就是熟人作案。
  这种熟人关系,可以熟到一个女人能自觉自愿地跟他上床的程度。
  但是又很让我不理解的是,案发地离庞XX家只有七十多米远了,庞XX是独居,为什么不到家里去呢,仅仅是为了避人耳目吗?我觉得不太像,这点有点儿不好解释。
  联系到犯罪嫌疑人有烧车焚尸的举动,我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嫌疑人是故意这么做的。
  因为把人杀死在家里,不一定会被警方及时发现。
  而杀死在车里再点一把火将车烧了,很快就会让路人看到异状,从而报警使警方知晓,这样做闹出来的动静会很大,嫌疑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他这是故意的,是公然在向警方、向这个社会挑衅!“
  唐晓棠停了一下,因为下面有人开始小声的议论起来。
  等议论声渐小,唐晓棠继续说道:“夏利车的车钥匙插在点火开关上,处于接通电源的状态,在汽车的录音机里插着一盘田震的歌曲专辑《野花》,这个很有点意思。
  我看过从人口信息系统里面调出来的庞XX的身份证照片,她确实长得挺漂亮。
  身份证照片是素颜照,如果再化化妆,我想她看上去会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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