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警察说:“我觉得也有可能是死者弯下了腰,比如突发急病或者中毒了,凶手趁这个时候下的手。”
宋朗点头,“好建议,我会让老彭查一下死者有没有疾病或中毒迹象。”
他继续说:“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是,凶器在刺入死者背后之后被拔出来一次,然后又插了回去,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凶手在刺入凶器的时候不小心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比如把自己的手割伤了,TA拔出来清理干净之后又插回去……但这里面有矛盾,因为留下凶器对凶手是极为不利的,哪怕没有任何指纹和DNA留下,这样的管制刀具也很容易追查到源头。另一种可能是凶手在杀害死者之后,将凶器拔出,然后将另一把刀插进伤口,这样的话留在尸体身上的就不是真正的凶器,可是TA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嫁祸,误导调查!”有人猜测。
“这些我也考虑过,还有一种可能,凶手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带着刀,TA害怕刀上滴落的血迹反而会暴露自己的去向,或者身上沾上血会使自己遭到怀疑,又或者TA要去见什么人,所以TA选择把刀留在现场……”宋朗补充一句,“这些都只是推测,你们也不要受我的误导,自己多想一想。”
林秋浦听得很认真,不时在本子上记录,案情讨论会确实能了解到许多东西,宋朗的推测也是细致入微,让他很佩服。
宋朗又说:“还有,死者的手掌被人用粗糙的布擦拭过,我怀疑死者在死前曾抓过凶手的衣服,凶手在杀人之后进行了清理。这案子有几个疑点,死者深夜提着一个箱子去见什么人,箱子里装的什么,谁知道这件事情,死者有什么仇人,据了解死者的配偶在半个月前病逝,这件事最好也核实一下……”
分配完任务,大家各自去走访调查了,宋朗点了根烟,对着贴满照片的白板思考,林秋浦走上前,说:“队长,你是不是忘了说那个碗的事情?”
“我没忘。”宋朗笑笑,“诅咒小碗容易误导人,分散大家的注意力,我就不对他们说了,你和大常把它调查清楚。”
“好的!”林秋浦敬礼。
林秋浦和大常去了何晶晶提到的裕祥典当行,一大早有警察登门,店主显得有点不太欢迎,林秋浦出示一张照片,问:“你见过这个碗吗?”
店主打量片刻,说:“我听说过,但没见过。”
“可是有人反映,贵行曾经收到过这个碗。”
“哦,你们在查这个呀?那是以前的老板,他是收到了这个碗,然后一家三口叫人捅死了,我是半年前才盘下这家店的。”
“真有这事啊!”林秋浦一阵吃惊,“那案子破了吗?”
店主反问:“你是警察,你问我?”
大常拿胳膊戳了一下林秋浦,责备道:“提问怎么不经脑子……老板,这个碗有什么说法没有?”
“说法?”店主挠着头,“听说是一个俄罗斯妖僧的头盖骨,怪玄乎的,我们在龙安开当铺的人都知道,只要收到它就得倒霉,除非你破财消灾,不过它从来不会出现在同一家店里,所以我是没见过的。”
除了碗的来历,店主的说法和何晶晶如出一辙,又问了些别的问题,两人这才告辞。
走出这家店,大常很轻松地抻个懒腰,“行了,回去交差吧!”
“龙安有好多家当铺呢,我们再问问。”
“这就是个传说而已,你问多少遍都一样,没必要做这无用功。”
“刚才这位店主说的来历,和我昨晚听到不一样,这就是出入。”林秋浦较真地说道。
“哎呀,你也太死板了,这事儿队长在会上都没提,他觉得这和案子压根没有关系,用不着细查,纯属浪费时间。”
“队长交代给我的任务,我一定要好好完成!”
大常又无奈又不屑,冷笑道:“新来的,你可真想往上爬呀!”
听出大常话中嘲讽的意味,林秋浦不敢回嘴,毕竟都是前辈,只能央求他开车带自己去下一家当铺。
一下午又跑了三家当铺,他们的说法大同小异,这三家里有一家曾收到过这个碗,只好自认倒霉交了十万块保命费,送到对方指定的某烂尾楼中。
这名老板指着街对面的一道卷闸门,神秘地说:“那家以前也是当铺,一帮小流氓开的,收到这个碗之后不交钱,他们突然就被警察查封了,这事儿说着玄乎其实也不玄乎,我是这么理解的。你看过《大宅门》吗,白景琦拿一泡屎去当银子,我估摸着这碗也是某位大人物的,他当的不是碗,是自己的威信,懂我意思吗小伙汁!”
“你意思是,这碗是某位领导用来索贿的道具?”林秋浦总结道。
老板神秘一笑,“嘿嘿,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大常低斥:“别瞎说!”
他心想这新人有点谱没有,什么话都说,警察虽然是小角色,但在百姓眼里就代表着政府,话是不能乱说的。
林秋浦还在纠结碗的事情,“可是东西当了就拿不回来了,它怎么会出现在不同当铺呢?”
“唉,一个小破骨头做的碗值几钱呀,稍等一下!”老板进了屋,然后取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骨碗,“瞧,这就是我花十万块买下的小碗!你喜欢可以拿去。”
第779章 别侮辱我妹
林秋浦又问:“那这碗是谁送来的?”
“一个男的,可能是个男的,裹得严严实实的,把这玩艺用报纸包着扔在我柜台上,然后就跑了。”
林秋浦打量着柜台上的小碗,和泰扬典当行那个几乎一模一样,这东西做工并不复杂,一模一样倒也不奇怪。
林秋浦说:“如果你收到的是假的怎么办?我意思是有人利用这个传说骗钱?”
“甭管真的假的,这碗只会在同一家当铺出现一次,出现了就认倒霉,交钱呗!如果真的是假的,我只能诅咒他祖宗十八代,不过这个传说只在龙安的典当圈子里流传,外人是不知道的,这行里的人我都认识,我想他们不可能搞这种事情,谁会为了几万块钱干这种缺德冒烟的事情,被人发现他就不要在龙安混了,代价太高,懂吗?”
林秋浦点头,说:“这碗我想拿回去鉴定,行吗?”
“行行,你拿去吧,不要还回来了,镇在你们公安局好了。”老板急于摆脱这个不祥的物件。
离开这家店,大常看着手表数数,“三、二、一……好了,下班时间,我们回去吧!”
“可咱们才查了四家呀!”林秋浦说。
“五点了,下班了!队长又不在这里,你认真给谁看呀?”
“明天早上的案情讨论会要汇总情报,我们到时候只能拿出四家当铺的情报,这太少了,没有参考价值,也许队长明天又要给我们新的任务,所以今天的任务必须完成。”
“你一天把整个龙安的当铺跑遍!?”大常讥笑道。
“至少再走几家,拜托了。”
“你是缺心眼吗?这条线索根本没必要深挖,查东西本来就是细水长流的事情,你想一口吃成胖子?你妹的……”
“你说什么!?”林秋浦突然暴吼起来,扯着大常的衣领。
“干嘛!”大常吼回去,“说你两句不高兴了?”
意识到自己的唐突,林秋浦忙收敛怒火,说:“常哥,别侮辱我妹,你侮辱我妈都行……”
大常露出看怪人似的表情,不屑地说:“你慢慢查吧,我回家吃饭看顺溜了,累死你!”
他把车开走了,林秋浦叹息一声。
他看了看地图,走到另一家当铺去调查,去的时候老板和家人正在店里吃饭,桌上的卤猪蹄、鸭脖子香喷喷的,林秋浦问几句话就得吞一下口水。
离开这家当铺,他给自己买了个肉夹馍,坐在路边吃着,华灯初上,下了班的人们投入到精彩的夜生活中,红男绿女们从林秋浦面前经过,看见这个穿着警服坐在路边啃肉夹馍的小伙,投来好奇的目光。
他看见一家烤鱼店,对自己说,拿到奖金可以带妹妹去吃那个,一想到妹妹开心兴奋的样子,他又鼓起干劲,继续挨家走访。
不知不觉到了晚上十点半,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林秋浦已经走访了六家当铺,他打算在最后一趟公交车来之前,再去一家。
街上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在游荡,他有点害怕,穿着皮鞋的脚走得也很疼。
不要紧的,我现在是警察,不是我怕他们,是他们怕我才对!林秋浦对自己说。
他来到这家叫万通的典当行,店里亮着灯但是没有人,林秋浦在前台喊了几声,一扇门里传来一个声音,说:“进来!”
林秋浦走进去,看见一个五十多、满脸横肉、肤色黝黑的大叔正在泡脚,旁边有个年轻女人在替他洗脚,她衣着暴露,不时拿眼角瞄一下林秋浦。
大叔身后全是樟木箱子,堆得快触到天花板了,屋里有一股核桃油的味道。
“哟,这么年轻的警察,你今年多大呀?”大叔一边挖鼻子一边笑问。
“我二十二岁,我想问一下……”
“这么小就当刑警了,你家里一定有背景吧?你父亲是当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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