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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档案 [五季完] (刚雪印)


  从方位上看,该犯罪现场距离于作国家不远,属于他实施盗窃犯罪的心理舒适区——虽然于作国在盗窃情节上显示出一定的规划,但韩印觉得总体上他还是更偏向于“无组织能力的犯罪人”,这种类型通常都比较喜欢在熟悉的环境下作案。问题是,警方勘查那起案子的现场,并未发现门锁毁损的痕迹,难道是因为早前被害人发现家中丝袜被偷,不好意思报警,自行换了把锁?可时隔这么多年,被害人家属还能记得有这么回事吗?
  被害人刘琳,遇害前丈夫已过世,一子一女其时均已成家,有自己的住处。韩印和杜英雄通过卷宗中留注的电话联系到刘琳的儿子,儿子又联系了妹妹,两人均表示没听母亲提过换锁的事。不过据儿子回忆,他家住2楼,母亲倒是曾跟他念叨过要安防盗窗,他当时觉得住了那么多年都挺安全的,没太当回事。时间大致在他母亲遇害前的一两个月内,具体记不清了。
  这么一来,似乎可以假设于作国在命案发生前夕,曾通过窗户潜进过刘琳住处,实施盗窃丝袜行为。刘琳可能有所察觉,但又不能肯定,所以才有了安防盗窗的念头。由此,于作国虽掌握隐蔽性证据,但并非命案凶手,在逻辑上就存在可能性。这对排除于作国的命案嫌疑来说,可谓迈进了一小步,不过接下来恐怕要调整侦查重点,因为于作国身上可挖掘的东西太少了,如果继续以他为中心,案子恐怕就要走进死胡同,还不如干脆在真凶身上多下点功夫,再说有什么能比找到真凶更有说服力呢?
  当然,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撇掉于作国这条线,“3·19”系列强奸杀人案总共涉及三起案件,竟然有两起与于作国的盗窃目标是重合的,不能完全排除这两个人在现实中没有别的牵扯,而且以于作国日常在小区里四处流窜的活动特征,他也许真就撞见过凶手。所以韩印打发杜英雄去找于作国的父亲以及他住在精神病院期间的主治医生仔细问问,要尽可能地记下他跟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兴许于作国曾经在无意间透露过有关真凶的信息。
  杜英雄领命离去,韩印独自踏上剖绘真凶之路。他颇为耐心地逐一走过三个案发现场,这也是凶手曾经走过的路,韩印似乎正在追寻着他的气息,同时大脑中也逐步勾勒出他的形象:这是一个组织能力极强的凶手,从初始作案便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避免了在现场留下指纹、毛发、精液等证据,表明三起案件都不属于随机作案,而是经过一定谋划的;凶手能控制体外射精,又在首起作案时故意掺杂了盗窃行径,以扰乱警方对作案动机的判断,说明凶手有一定的性成熟度和相对成熟的思维能力,年龄介于成年与成熟男人之间、20岁到40岁之间;但只带走现金而忽略了诸多贵重物品,则又表明凶手缺乏真正的反侦查经验,应该没有犯罪前科;凶手在三起作案中都是徒手制伏被害人,并且攻击部位以头面部为主,这一方面表明他对自己的身材和力量都具有相当大的自信,同时也显现出深深的愤怒。
  在被害人的选择上,凶手显然有他固定的模式——具有独立空间的老龄妇女。对于这样一个群体,凶手在满怀激愤的情绪下实施了性侵犯,则表明他对她们有着又爱又恨的矛盾心情,而此种畸形心理不会是一朝一夕造就的,或许是因为凶手成长的过程中长期缺乏女性的关爱,有很大可能性是生活在父系单亲家庭,对女性有着他自己理解的形象。另外,也可能与他身处的环境有关,比如因学习或者工作的原因,需要长期跟老龄妇女打交道等。当然,无论是哪种可能,这中间必然存在着令他心态扭曲的因素,比如受过虐待或者猥亵等。
  实际上,符合凶手选择目标类型的对象在欣乐社区并不少见,那么他是如何选定她们的呢?是随机的,还是经过筛选的?总体来说不是太好判断,但从某些细节上看,韩印比较偏向于后一种可能。在首起案件中,被害人遇害当时穿的是一件棉睡袍,如果面对完全陌生的男人,她应该不会穿成这样把他放进屋。而如果在这一点上韩印的判断正确的话,便意味着凶手与几个被害人在生活中是有着某种交集的。
  接下来要剖析的是杀人方式和凶手的“签名”,对犯罪心理侧写来说,它们是最具有价值的两个犯罪情节:
  无论是媒体还是社会大众,甚至于警方,都以“丝袜杀手”作为“3·19”案凶手的代名词,似乎所有人都认定凶手对丝袜有着特殊变态的情结,以至于连于作国这个正宗的恋物癖都认为他们是同类人。韩印则并不认为是这样,如果丝袜对凶手来说真的能最大程度激发欲望和快感,那么有关丝袜的情结必然要存在于整个系列案件中,可以说是一种近乎强迫症的行为,是无可替代的。但凶手的首起作案并未出现与丝袜有关的因素,这就说明凶手对被害人施以勒死或者说是绞杀的方式,只是一种“犯罪惯技”,绞索是可以随着环境和客观条件变化的,可以是睡衣腰带,也可以是丝袜,或者别的什么……只要凶手觉得称手、有效就可以,也就是说,实质上根本没有什么“丝袜杀手”一说。
  而凶手将绞索系成“蝴蝶结”留在被害人脖子上的行为,是一个明显的“犯罪标记”。对于本案,这种标记行为,从案情特征和痕检证据上看,是整个犯罪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那么“蝴蝶结”显然不是一个替代象征,而是意在彰显凶手的身份。
  综上所述,被害人是老龄女性,蝴蝶结代表凶手,也就是说,是蝴蝶结在伤害老龄妇女,那么两者之间在现实中会是怎样一个关系呢?韩印觉得“老龄妇女”和“蝴蝶结”这两个关键词,一定有某种纽带能将它们联系在一起。

第九章 一日两命

  韩印对于“3·19”案最新的侧写分析,大概透露出这么几个重点:案发当年凶手年纪在20岁至40岁之间;被害人类型为长时间独自居住的老龄妇女,凶手在这样一个群体中选定被害人不是随机的,凶手与被害人乃至被害人群体,在现实中可能存在某种关系;丝袜因素存在于案件中不是必须的,凶手本身并没有恋丝袜情结;“蝴蝶结”代表凶手的身份。
  这份报告同时延伸指出了韩印对当下的“4·23”案的判断,他更倾向于是模拟作案——该案中,凶手对于被害人类型的选择是没有问题,但选定方式与“3·19”案大相径庭,综合案情以及王阿姨提供的线索,可以看出他大致的方式是:在路上锁定相关类型的目标,并进行尾随跟踪,出于谨慎原则,他不会在路上与其搭讪,也不会在目标人物进入家门的一刻采取突然袭击,他会以煤气公司检修工的身份诱使目标人物打开家门,在入室之后通过观察确定目标人物系单独在家,才会采取攻击行动,也就是说,选定目标的方式是随机的,双方在现实中不存在任何交集。
  当然,最具有鉴别意义的,还是穿插在案件中的“丝袜”因素。技术鉴定显示:凶手第二次作案使用的丝袜绞索,是在打晕被害人之后在其家中搜到的。他想刻意表达的无非是丝袜对于凶手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的重要性,他对于“3·19”案凶手的认知与大多数人一样流于表面,认定其为一个恋物癖,也恰恰因此暴露了他的伪装。就像韩印先前多次提起的那样,凶手在犯罪过程中伪装动作越多,其实越有利于办案人员洞悉他人格的本质。至于他在作案中的其他动作,都是在模仿前案的前提下做出的,对侧写其本身的背景并没有多大价值,但不可否认,他熟悉案情所有细节,这也是目前唯一可以追查的方向。这就又回到了案件初始调查面临的困境,到底还有谁能窥探到被警方严密封锁的案件资料?
  围绕耿昊展开的社会排查没有任何进展,尤其耿昊给出的嫌疑对象——宋平和闹翻的粉丝,顾菲菲和艾小美都亲自做过调查,结果均不具备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另外,杜英雄那边走访了于作国的父亲和主治医生,也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就眼下“4·23”案面临的局面,支援小组与西州警方包括张世杰等办案骨干,开诚布公地做了一次交流。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双方都感觉遇到了“瓶颈”,缺乏主动性的侦查手段,似乎只能等着凶手再次“出招”,这也意味着又会有无辜市民遇害。张世杰自然是心急如焚,也顾不上客套,向顾菲菲强烈提出建议,既然“4·23”案已经定性为模仿作案,那韩印必须放下手中的旧案,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当下的案子上。他早看出来了,韩印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犀利的洞察分析能力,才是支援小组办案的最大利器!
  而对警方来说,做不到主动攻击,那就先把防守做好,总不能坐等市民被害。如果凶手继续遵守模拟作案的规律,那么欣乐社区也许还是他作案的中心,张世杰决定调派大批警力,便衣进驻欣乐社区,实施24小时不间断布控,期望能在凶手动手之前将其擒获。
  韩印能够理解张世杰的心情,也当然愿意全力以赴解决“4·23”案,只不过“3·19”案刚刚感觉摸到点眉目便戛然而止,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些遗憾。那么着眼于眼前,韩印觉得最迫切的是要搞清楚凶手模仿作案的真正动机,否则只能被他牵着鼻子走,但时间可能不多了,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凶手很快便会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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