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我检查了所有人的伤口,大家都没有受伤,尤其是太乾,被那么多的恶狼围着撕咬,除了衣服有几处被撕烂外,一点儿伤痕都没有。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被称为“神猎手”了。
休息了片刻后,我们反倒不急着赶路了。这里是狼群的地盘,棕熊虽然厉害,却未必会统治这里,所以相对来说,刚刚经历了一番恶战的我们,目前的处境还算是安全的。干脆大家就在这里进行休整,吃了一些东西后,我们恢复了体力,这才回到了既定目标的线路上。这期间,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不管这头棕熊再玩什么花样,我们都坚决不上当了,经历了这一遭,我越发觉得这头熊已经不能称之为熊了。用金锁的话来讲,这他妈不是一头人熊,简直就是个人精!
不管怎么说,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们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在我们往目的地行进的途中,姚警官一直在沿途留下记号。他说,这是为了方便同事们找到这里。这次我们孤军深入,最为倚仗的庞启秋还伤了,前途生死未卜。姚警官这一手显然是为将来做打算,不得不说,警察到底是警察,比我们这些人考虑得周全许多。
随着我们路程的推进,风雪越下越大,我们不得不再一次停下来,就近找了一个山洞休息。这里的山洞比上次我们栖身的那个大了许多。听姚警官说,这里以前盘踞着很多的胡子,他们经常会在这样的山洞里安置很多的粮食和枪支弹药。万一战事不利,或者遇上剿匪,他们用来藏身或者转移。
似乎是为了佐证姚警官的话,我们还真的在山洞的深处找到了几支残破的枪。不过年代过去了快七八十年了,这些枪制式老旧不说,都已经锈得没办法使用了。有的还缺少零件,都是民国时期的猎人用的火枪,非常落后。金锁拎起了一个锈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的枪栓,啧啧说道:“啧啧啧啧,这么落后的武器,怎么可能是咱们强大的人民解放军的对手?”
正说着,我们继续往山洞的深处走,在这里,我们有了新的发现。山石和冰冻的土壤下,埋着几只破麻袋,周围还散落着几个细小的玉米棒。这想必就是当年胡子储备的粮食了。
不过,最令我们惊奇的还不是这些。就在一处大石后面,我们发现了一堆人的骸骨!
在黑暗的狭窄空间中,这一幕令人头皮发麻。好在我们五个都是经历了一番风浪的人,没有大喊大叫。从骸骨上面来判断,这些骸骨在这里已经暴露了十几年的时光,现场共有两颗头骨,全都破碎了。看来,这里的遇难者共有两人。
“小张,你来看这里。”庞启秋叫我过去,显然有了新发现。
我走过去,手电光照向庞启秋所指的位置,只见那里有一道清晰的爪痕,从间距和宽度高度等各方面来判断……这是一头硕大无比的棕熊留下的!这样的爪痕我们不止见过一次了,就连金锁也看出了端倪:“这是熊干的?”
“能将人的头骨咬碎或者是一掌拍碎,现场又留下来了这样的掌印,除了棕熊,别的动物也干不出来了。”
“会是我们遇到的那一头吗?”金锁胆怯地望了望洞口,好像那家伙随时会从洞口冲进来似的。
“不会,从这个爪痕看,这头熊的体型虽然也很大,但是比我们要找的这个家伙小一号。”
“小张,看来这里当初也发生过一桩惨案啊!”庞启秋颇有感慨。我欣然同意。
出于警察的职业敏感性,他检查了一下尸体的周围。剩下的几件衣服残破不堪,但还是从里面翻出了一张身份证。姚警官盯着这张身份证,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揉了揉,随后恨恨说道:“原来你躲在了这里!”
我见他如此愤恨,便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经过了一番同生共死的经历,姚警官也不拿我们当外人了,主动将身份证给我们,这还是第一代的那种绿色身份证,照片不甚清晰,不过上面的个人信息还是很清楚的。
姚警官在一旁说道:“李文光,我们这里的一个通缉犯,作恶无数。十二年前,突然没了音信。当时这孙子被我们列为了A级通缉犯,网上重点的追逃人员。那时候我们都以为他逃到了外地藏起来了,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面。”
我想了一下,难道说,这个叫李文光的人伙同同伙儿逃到了这里?庞启秋此时分析说道:“依我看,这个逃犯当时就是和同伙来到了这里躲避警方的追捕,没想到遇到了觅食的熊。”他捡起了一个玉米棒说道,“熊可能是冲着苞米的味道来的。”
本来,这绝对是一段合情合理的推断,没想到姚警官摇了摇头,果断地说道:“不对,李文光来到这里,绝对不会是为了躲避警察。”
我们有点儿诧异。从姚警官的年龄看上去,十二年前他应该还是一个学生,不可能接触到这一类的重大刑事案件,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呢?
接着,姚警官对我们讲述了这个叫做李文光的人。李文光是吉林通化人,自小就是一个偷鸡摸狗之辈。为此,他没少进局子。后来,从里面出来后,仍旧是游手好闲。那时候,在通化,有一家富户被杀,钱财洗劫一空,人们都说是李文光做的。可是公安机关逮捕他后,却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了!
再后来,心怀侥幸的李文光越来越狠,在这一带欺男霸女,纠集了一批的地痞流氓。而且,他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精神病触犯刑法不判刑,竟然托在医院的亲戚给他开了一张精神疾病证明。这件事大家心知肚明,但是警方却苦于没有证据。
而随后,在二道白河,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那还是十二年前,2004年,二道白河的一家农村储蓄所被枪,经理连同柜员三人被杀。这件事情甚至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关注。很快,警方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正是李文光。在公安各部门的围追堵截之下,李文光却不知所踪。
“原来这傻逼逃到了这里。”金锁愤愤不平地说道。
哪知,姚警官摇了摇头:“不对,李文光不是逃到这里的。”
我们都很诧异。随后,姚警官才对我们说道,这个地方有一个名头,称为了夹头山。据说,民国的时候这里盘踞着一群土匪,为首的匪号被称为秃瓢子,传说这秃瓢子当年劫掠了不少财富,尤其是日本人撤退的时候,他截获了不少金银珠宝,都藏在了夹头山上。而李文光等人来到这里,正是为了这批珠宝而来。
第三十四章 遇袭真相
其实有关于这种宝藏传说,全国各地都会有,越是深山老林,越是传得神乎其神。我们对于这个传说没有多大的兴趣,除了金锁。而我更感兴趣的是,李文光和同伙来到了此地之后发生的事情。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他们到达这里后,很可能是遇上了熊,最后被熊杀死。金锁对于这个推论有点儿恍然,问我:“这都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这地方能有熊吗?”我摇摇头,不敢确定,但是对他说:“熊的寿命大概是二三十年,人工圈养的话可以达到四五十年。熊群很可能是那个时候就已经在这附近了。”
庞启秋在一旁赞成我的看法:“我认为小张的说法不错。”这件事情过去了十二年了,熊去哪里了?可能是死了,也可是前往了他处。但是庞启秋却提出了一个设想:这头熊很可能是三年前被童化生猎捕的其中一只,或者就是我们现在遇到的这一只!
我问道:“庞老,是有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是这样的话还有一点疑问。熊不是迁徙动物,也很看重自己的地盘,如果李文光等人是擅自闯入还好说,但是你看看这里的环境,不像是一个熊洞啊!”我捡起了一个玉米棒:“这东西也就是有十来年的历史,要是七八十年,恐怕这玉米棒子就不是这样了吧?”
庞启秋说道:“问题就在这里。你们想想看,这里不是熊洞,但是两个逃犯却死在了这里,为什么?”
姚警官从职业的敏觉性出发,给出了个人看法:“两点原因:要么,是李文光被熊当做了猎物;要么,是他们无意中触怒了熊。熊一路尾行追踪,杀了他们。”
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存在,也非常合理。金锁一听这个,马上举手说道:“我看《动物世界》,那里说,熊是很护崽儿的,会不会是李文光他们抓了熊的幼崽儿?”
我哂笑道:“你逃命的时候,还有心思抓熊?”
太乾盯着地上散落的各样物品,忽然开口说道:“不是逃命……”
我们四人全都回头,我问他:“你说什么?”
“他们不是逃命。”
姚警官想起来了一件事情,十五年前也是在二道白河,当时李文光犯了一起案子,本来是要做个十年八年的,进去后不死也得被扒层皮。但是到后来偏偏有人站出来顶罪了。因为证据链不完整,警方眼睁睁看着他来了一次金蝉脱壳。到后来他还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街上。当时姚警官的父亲也是一名老干警,他陪着父亲上街的时候,李文光还大摇大摆地过来奚落父亲,这件事情对姚警官造成了很大的心灵触动,所以他一再发誓,将来一定要抓住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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