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放学,都有很多社会上的年轻小混混儿在校门口接女朋友。虽然大家都还十几岁,但那时候有对象就是一种地位的象征。霍芬芳下了课,收拾好东西等了一会儿。这是她的习惯,等人少的时候走。人多了,肯定会遇到常欺负自己的那帮人。
施洁见她不动,笑着问她:“你不走吗?”
“我……我等一下……”霍芬芳说话磕磕巴巴的,细若蚊呐。除了她自己,别人很难听清她在说什么。
施洁嫣然一笑,拉起了她的手:“我要去买一些东西,你陪我去吧。”
门口就有常欺负霍芬芳的混混儿,她想要说不,她不敢这时候走出校门口。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似乎施洁身上有一股巨大的吸引力,让她不由自主地慢慢听从。
那一年,校园里的白玉兰花开得正盛。走在甬路上,深深地吸一口气,能闻到很浓郁很浓郁的花香。一袭白裙的施洁走在其间,竟让霍芬芳一时分不清楚谁是白玉兰花,谁是施洁。
终于走到了校园。霍芬芳想要挣脱施洁的手掉头逃跑,可是施洁却紧紧抓住她的手往前走。她低着头闭紧眼睛不敢看,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抽打、辱骂、唾沫……她不知道自己被施洁拉着往前走了多少步,只记得等了许久,那些往常的灾难一样都没有来。她悄悄睁开了眼睛,眯起一条缝瞧去,却发现了平日里那些嚣张的同学,竟然都主动给她让开了一条路。男的都怔怔地看着施洁,惊讶地合不拢嘴,眼神中色眯眯的,尽是叹服和惊艳;而女的眼神中,则是妒火和艳羡。
终于,从围拢的人群中走了出来。霍芬芳的心跳个不停,这一次,轮到她拉着施洁赶紧走开了。她知道,大家没有欺负她,都是因为施洁。从那时候起,霍芬芳和施洁就成了好朋友。
有了施洁在身边,霍芬芳很高兴,性格也渐渐开朗。她把自己的许多秘密都讲给施洁听。施洁也鼓励霍芬芳减肥,两个人每天晚上跑步,躺在学校的平房顶上看星星,周末就去爬山……临近毕业的时候,霍芬芳瘦下来了,再也没有人叫她pig了。
毕业后,两个人分到了同一单位。施洁不但处处关照霍芬芳,甚至还主动给她介绍男朋友。
她打心眼儿里感激施洁,甚至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所以,当田晓光甩掉施洁后,霍芬芳才会将自己的孩子送给施洁。
“在你们看来,这很不可思议。但是在我看来,我做得没错。因为你们没有体会过在学校被人欺负的滋味,不明白这种所谓的小事,会对一个人产生多大的影响。我尝试过自杀,甚至我想过一把火把他们全都烧死……要不是施洁,我现在早就在地下埋了三十年了……每个人都说青春有多美好,但是青春对于我,就是一场噩梦!”
霍芬芳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不知道她这滴眼泪,是为施洁所流的忏悔的泪水,还是想起了那段屈辱的日子。
她定了定神,接着说下去:经历了难产,死里逃生,而丈夫和她阴阳两隔。她当时再度想过自杀,但是想想没有父亲的孩子,再看看神志不清的施洁……她只能是咬牙停着。许多时候熬不下去了,她独自一人在深夜里哭,她多么想施洁能在这时候站出来鼓励自己,安慰自己啊!
但是扭头一看睡在地上的施洁,她知道这一切都很难实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开诊所常年打光棍的老叔想要强暴姿色不错的施洁,正巧被回来的霍芬芳撞见。她扑上去对老叔又撕又咬,这才救了施洁。而老叔大骂她不孝顺,还说养这个傻子费粮食。要么直接给他做媳妇,要不就卖了。
霍芬芳一听吓坏了,当晚带着施洁和儿子逃到了别的地方,靠给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养活三人。过了差不多有一年,听佛手坪的人说,老叔死了。唯一在医院工作过的亲戚霍芬芳,顺理成章地继承了诊所。
她每天看着浑浑噩噩的施洁,心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儿成了这样子。她既是想保护住她们的友谊,又是出于同情。便在这时候,糊里糊涂地将儿子亲手递给了施洁。
施洁的心病在于儿子夭折……在敬慈的陪伴下,加上药物的辅助,她终于一天天好了。施洁彻底根除了心病,可是霍芬芳的心病却来了。她每次听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叫施洁妈妈,她的心里都会遭受大锤闷击一样的疼痛感。
她终于明白了,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什么东西都会分享。
这一天,霍芬芳主动找到了施洁。施洁很高兴地给她看自己的学习资料,都是有关整形美容方面的。霍芬芳没有心情,她开口道:“小洁,我找你来,是想聊聊敬慈的事情……”
施洁见她黯然神伤的样子,明白了她的来意,说道:“我跟你说,这个孩子是咱们俩的。没必要分这么清楚吧?而且你也能天天见到他,难道我们还非要跟孩子明说吗?”
“可是……可是我真的……过不了这个坎儿……”霍芬芳忍不住了,掩面而泣。多年的屈辱、悔恨、冤屈……全都一股脑喷薄而出。
第三十八章 离开施敬慈
面对失声痛哭的朋友,施洁不为所动,她宽慰道:“我也是一个母亲,我知道失去孩子的那种滋味。”她沉默了片刻后接着说:“敬慈现在的学习很好,你也看到了。如果我们告诉他实话的话,我担心孩子心理压力大,会受不了的。”
施洁见识广,远比霍芬芳懂得如何维护一个孩子青春期的成长。也不知道是故意哄骗,还是真有其事,总之,霍芬芳再一次放弃了对施敬慈言明真相的想法。
施洁似乎出于了安慰的心理,她没有带施敬慈回到城市,或者是去别的地方;反而让医科大毕业的他回到了佛手坪霍芬芳的诊所。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初始怎么都不理解,还是施洁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施敬慈最后勉强答应下来。
听说佛手坪的大学生医生回来了,大家纷纷上门看病,一时间踏破了门槛。那段时间,施敬慈也会忙碌上一整天,有的时候饭都顾不上吃,通常到后半夜才睡。山里的蚊子毒,蚊香都不怕。所以每天晚上,都是霍芬芳拿把蒲扇,一边帮他扇凉一边驱赶蚊子。而她自己身上被蚊子叮了许多大包,她却浑然不觉。
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她比什么都高兴。
没多久,她看到施敬慈在药房里拿药的时候,和村东头老陈家的闺女有说有笑的。那闺女也是大学生,比他小两岁,生得白净,也漂亮。两个人背身朝向霍芬芳,似乎在鼓捣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施敬慈就满头大汗的,陈家闺女热心地帮他擦汗。
霍芬芳走近一看,原来他们在救治一只野兔子。施敬慈还咧着嘴笑:“应该没事了,看来哪天没饭吃了,我去当个兽医也不错。”
当天中午,霍芬芳下厨,留陈家闺女吃了顿午饭。她觉得这两个人很合适,于是打算去向陈家提亲。这边刚买好了礼物,施洁就知道了。她从城里急匆匆地赶来,见面就发了一通火,说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跟她商量,她坚决不同意这段婚事!
霍芬芳很不理解:为什么自己儿子的婚事自己说了不算,陈家闺女哪儿都挺好,你为什么不同意?
施洁说出了内心的打算,她的目的是想让施敬慈在城里找一个,甚至找一个家世更好的。“你难道想让敬慈跟你一样,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山沟吗?”
这时候的施洁已经整过容了,越来越年轻。每次她开车回来的时候,那身不像正经人家打扮的模样都能引得村里年轻后生在后面跟着。就像是她年轻的时候一样。但是,霍芬芳却蓦地发现,眼前的这个施洁,她已经完全不认得了。
“当初是你……是你让敬慈回来陪我的……你怎么能这么说?”
施洁也有点儿着急了,她已经为施敬慈规划好了将来的事情:“我让他回来,是让你高兴高兴,谁知道你竟给我惹这么大的麻烦!”
霍芬芳哑然了,原来自己为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她可以送出自己的儿子;但是这份友情在对方看来却不值一提。霍芬芳那压抑在心底许久的自卑感,仿佛爆炸后的蘑菇云似的升腾起来,顶在了她胸口,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施洁当晚,以想儿子为由,带走了施敬慈,说是让他在城里陪她几天。施敬慈很高兴,收拾好衣物就走了。
这一走,就是半个月。霍芬芳想儿子,她大病了一场。大病初愈后便去了市里。她要见施敬慈。
想不到才有半个月没见,她就看到了施敬慈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这个女人真漂亮,像是挂历里的那些电影明星似的。那一刻,霍芬芳恍然发觉自己错了。施洁是对的,施敬慈跟着她要比跟着自己好多了。
可是第二天,施敬慈身边的女孩儿又换了一个人,没两天,又换了一个人……这不像是谈恋爱啊?她放心不下,怕儿子被人骗了,于是悄悄跟踪她们。没想到……这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三陪,还有一个虽然像是好人家的姑娘,可是每晚都有不同的男人请她吃饭,还经常送一些贵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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