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西握着他的那把短刀,摸准骆驼的腹部,轻轻刺破皮肤,将手指伸入骆驼腹中,用手指垫在刀背上,沿着腹部轻轻割开皮肉。
阿卡扎一边切肉,一边竟然开始流泪了,他跟我们说了一个有关于骆驼的故事,也是他们祖上流传下来的故事:
生存本身就是一种抗争,草原深处更是如此。
有一年的草原出奇的干旱,青草已经被啃光了,骄阳似火,只有一些灌木丛仍在坚强、孤独地挺立着,显得荒瘠而了无生机。
在不远处,一头被包围的骆驼和五只野狼正在对峙着,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气氛异常紧张,骆驼怒目而视,左冲右突,狼和骆驼在拉锯着、移动着。骆驼在寻找着可以逃生的机会,但它始终逃不出包围圈。或许是它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才会被群狼所困,已经有点力不从心了。
此时的狼早已垂涎三尺,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咬上几口,狼的肚子在“咕咕”地叫个不停,要知道它们也几天没有进食了。在头狼的示意下,一只灰狼悄悄地撤离了,骆驼瞅准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立马拔腿而逃。群狼紧追其后,不紧不慢,好似拉力赛。狼与骆驼在追逐着、抗争着。
机会稍纵即逝,狼在等待着绝佳的捕杀机会,灌木丛已经近在眼前,骆驼的死期到了,头狼一声嚎叫,其余的四只狼听到号令后,随即向灌木丛靠拢。
骆驼在狼的胁迫下,跑进了一片灌木丛。骆驼继续奔跑着。这时一只狼已经悄悄跑到了骆驼的前面,两侧的狼也夹击过来,骆驼不得已放慢了速度。
骆驼被逼到了沙漠之中,狼就在沙漠的出口等待,然而狼等的都饿死了骆驼开始没有出现,阿卡扎就是为了说明骆驼的坚韧。
水,骆驼瘤胃里的水,略显浑浊,微带异味。即便如此,对于一群在沙漠里干渴了两天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最原始的诱惑。
李齐发就像骤然看到一个风情万种的美女一样,发疯似的扑过来抢水,此刻他已经完全抛弃了先前一直刻意伪装出来的绅士风度,他肮脏的人性终于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在极端的处境下往往更能体现一个人真正的品质。众人纷纷来抢水。
我和雪媚娘没过去,毕竟这些救命水,就让他们显赫,我们若是想离开,我完全可以用法术迅速找到回去的路,但我现在还是想继续深入,所以就没说什么。
阿卡西用水壶灌了一些水,瞥了一眼在那边疯狂抢水的李齐发,摇摇头,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屑的怜悯,他竟然将第一壶水给了我,说我很有很高尚的品德,不过我也没拒绝,撞在了腰间的皮带上。
骆驼胃里有几公斤水,众人喝过之后,把剩余的灌在水壶里,继续上路。
月色凄美,月光洒在沙地上,形成一种奇异的景观。不知走了多久,不知道是谁突然喊道:“快看,那是什么”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前面不远处似乎有个人坐在地上。
“有人,我们获救了,哈哈哈哈”李齐发发疯似得大叫起来,一边喊着一边不顾一切地冲过去。
第558章 沙海狂澜(三)
沙地上确实有个人,确切地说是个死人,他的腰部以下都被埋在沙子里,只有上半截肢体还暴露在风中。此刻他的身体已经被风干,在凄美的月光下看起来活像一具干尸,恐怖而诡异。
李齐发只看了一眼,险些要吐出来。这位无知阔少何曾见过这样血腥的场景。他一辈子除了吃喝嫖赌玩女人几乎什么都不会。他甚至连西瓜是长在地里还是树上都不知道。他此刻趴在地上,胸中一阵翻腾,不断干呕。
阿卡扎的眼中突然露出一丝恐惧,他喃喃道:“是小周,他怎么会死在这里?”
副队长,也就是那个叫做林峰的汉族青年默默地看了一会,忽然面露喜色,说道:“既然他的尸体在这里,我们应该离前面一个驼队不远了,也许他们已经找到了沙漠中隐藏的湖泊也说不定。”
我皱了皱眉说道:“不一定,也许已经很远了。”
林峰看了我一眼,轻轻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指着那具尸体说道:“他告诉我的”。
“他”林峰看了一眼那具尸体,满脸不解得问道:“死人能说话?”
“这个人的水和行李都被带走了,显然是被人杀死,抛尸在这里,剩下的人应该已经继续往前走了。”我说道。
被我这么一说,其他人也纷纷失落了下来,于是我们在白天酷热的时候搭帐篷休息,晚上赶路。
避开白昼的烈日,减少用水,这样才有一线生机。夜晚走路固然很困难,但是今夜月光却很明亮,漫天的星光正可以用来指引方向。
用星星导航是古代商队常用的技巧。古代人用这些方法在沙漠中走了上千年,这种年代悠久的方法至今仍能奏效。
一行人匆匆行路,凌晨三点的时候,他们又看到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几乎已经被风沙所掩埋,只露出一小截在地面上。阿卡扎居然不认识死者,这人看起来死了很多天了,他的脸部血肉模糊,眼睛只剩下两个空洞洞的窟窿,似乎在散发着怨毒的光芒。浑身上下血迹斑斑,到处都是被啃食过的痕迹,没有一片完整的皮肤。此刻血迹已经干透,尸体的皮肤也已经完全被晒干,这些啃痕应该是沙狼和秃鹫的杰作。
这样残忍的景象很少有人见过,李齐发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了。
我对这具尸体很感兴趣,用手扒开了尸体周边的沙子,尸体终于完全露了出来,我十分仔细地查看着,不放过任何一个部位。
我指着那具干尸缓缓开口说道:“这个人死前中过枪。”众人顺着我所指的地方仔细一看,只见尸体的左边肋骨上居然有颗子弹,这个子弹已经深深嵌入他骨头中,加上血肉模糊,几乎很难被发现,但是我还是发现了。
尸体的左手上还戴着一块钻石手表,表盘已经破碎,手表上的时间定格在三点钟的位置。难道他是三点的时候死的,到底是下午三点还是半夜三点,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
阿卡扎看了看尸体手上的表,突然眼珠一转,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李齐发看着他的笑容,不禁问道:“你笑什么。”
阿卡扎也不理会他,却解下自己的手表用力地摔到地上,又重新捡起来,然后微笑道:“他这个手表有问题。”
阿卡扎解释道:“你们看,普通手表都无法在沙地上摔碎,更不用说是钻石表了,这种钻石表质量很好,掉在沙地上怎么可能会摔破,如果他是在这里被杀的,杀他的人怎么会无聊到去把他手表打碎。”他顺手解下那手表让众人看清楚。“这种表价格昂贵,杀他的人却没有拿走,显然他是自己摔倒的时候打碎的,而如果在这里摔倒,绝对不会打碎手表,这就说明他中枪的地点并不是在这里。”
“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将他搬在这里。”李齐发想了半天,自作聪明地说道。
“没有人会傻到在沙漠里移动尸体,如果想毁尸灭迹,肯定直接埋掉的,不可能扔到这里来。”我沉思了一下,皱眉道:“我看他应该是中枪之后逃到这里的。”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李齐发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我环视四周缓缓道:“这个尸体身边连水壶都没有,应该是仓促之间发生了什么意外,不然谁会空手进沙漠。”
“恩。你说的有道理。”阿卡扎搔搔头接着说道:“而且这个人应该是半夜三点中枪的。”
“你怎么这么确定?”雪媚娘不解的问,美眸闪动间带着一丝疑惑。
我接着解释道:“你看手表上的刻度,要么是下午三点,要么就是半夜三点。这么热的天,白天手表甚至热得烫手,只有晚上人才会戴着手表,而且半夜三点正是人们睡得最沉的时候。”
我笑了笑道:“不过看到这具尸体,至少是个好消息!”
“为什么是好消息。”阿卡扎不解的问道,他说在他们蒙古人眼里,在沙漠中遇到死人是不详的征兆,而此刻我却说是好消息。
任冰接口道:“这里地处偏远,人迹罕至,绝对不会有游客前来,这个人却偏偏是近期死在这里的。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人应该就是前面那一只驼队的人之一,那就说明我们现在走的方向是对的。”
我又接着说道:“这附近既然有郊狼,那应该就有水,何况刚才那具尸体上的啃痕应该有些是秃鹫、兀鹰之类的猛禽留下的,秃鹫的猎食范围虽然很广,但是它们生活在草原上,以此看来我们已经快要离开这沙丘了。”
众人纷纷点头城市,尤其是阿卡扎,朝着我翘起了大拇指。
我们继续上路。月影西移,寒风咧咧,今晚依旧是刺骨的严寒。
黎明前的黑暗,手提灯照耀下,帐篷搭好。我们停下来就地休息。虽然此刻是半夜,没有酷热的太阳,但是我们依然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
水,我们前面杀了那只骆驼肚子里那点水,绝对撑不了多久。当务之急是必须要尽快找到水,不然这些人就真的要命丧荒野了,现在由于拖得时间太长,剩下的七只骆驼驼峰也已经扁平了,也就说明,这些骆驼也没水分了,现在杀了,连一个人也喝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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