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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巅峰 (八九燕来)


  看得出来,壬晴儿还是很急于和江子涯汇合,否则不会赶路那么急。
  而江子涯向来不喜欢别人等自己,所以他今晚准备玩命疾行,争取提前到达米兰范围,他让胡婷转告壬晴儿,俩人汇合地点就是米兰城遗址......


第一百一十章 狭路相逢(大写的肆)
  大沙漠里的楼兰古国,几乎是人尽皆知,但是对于米兰却大多比较陌生。
  其实,这是一座神秘程度不低于楼兰古国的古文明,其名声在外甚至高过楼兰,是典型的名声在外内不识。
  当然,若是米兰古国的另外一个名字,可能中心国的人,无论老幼,人尽皆知。
  那就是女儿国。
  没错,西游记之中的女儿国,就是文明世界的米兰古国,而那条米兰河,就是二师兄猪八戒喝了怀孕水的河流。
  为了保证自己的体力,他把早就脱水变成肉干的兔肉用工兵差切下来几块,慢慢嚼碎了咽进肚皮,然后很奢侈的把水壶里的水喝干净。
  打开存水的套套,重新把水壶灌满,剩余的水,大概还有一壶。
  这就是他敢于疾行的底气。
  在沙漠里横行,除了必要的饮水以外,还有一样东西至关重要,那就是自信心。
  幸好这东西,江子涯从不缺货。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观众不由得惊讶于江子涯的疾行速度和耐力。
  他没有奔跑,确实是用走的,但是那速度甚至比一般人小跑都要快上不少。
  几个小时没有停歇,相较于昨晚,他只是喝水的频率变得很高。
  可是,没人看到他出汗,甚至没有见他去小便。
  其实,不出汗这不是江子涯耐力的原因,而是沙漠气候造成的。
  干燥的空气,让人不管出了多少汗,都会随即被蒸发掉。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观众发现,江子涯经常会舔一下手背,都有些不明所以,好在对于这个知识点,江子涯还是随后回答了网友的提问,这也是他今晚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我舔手背,是品尝汗液的味道,只要还有咸味,那么就没问题.
  但是刚刚,我出的汗,已经很淡,所以我必须用手捏上一撮盐,就着水喝下去。
  否则会造成身体的严重脱水,这一点在长途跋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随时观察自己汗液的盐分含量。”
  现代人,生活在都市,恨不得几百米都开车去,哪里有长途跋涉的机会,不过人生总有意外,对于这个知识点,观众们还是有心的记下,甚至有人准备了笔和本子,专门记载这些知识点。
  到了后半夜,天气已然有些寒凉,但是对疾步而行的江子涯来说,这反而是最舒服的时候。
  突然,红颜的声音传来:“大江,你的前方有物体在运动,暂时无法判断是一群人还是其他什么动物。”
  “啊?”
  江子涯一愣,急忙放缓了脚步。
  要知道,沙漠狼可是最难缠的食肉动物,机警,凶狠,狡诈,尤其经常搭帮结伙,很少有单只。
  他正在犹豫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胡婷的声音传来:
  “大江,那是一群人,不过不是参赛选手,壬晴儿在你斜前方,即将于他们面碰面,那是一群bai人,好奇怪,他们有很多工具,貌似是考古的!还有...他们有枪!”
  江子涯大骇,忙说道:
  “快让壬晴儿避开,躲藏起来,是考古队还好,就怕是盗墓贼,这是一群刀口舔血,要钱不要命的人,碰到了,就危险了!马上通知壬晴儿......”
  “来...来不及了!壬晴儿已经被对方发现......”
  紧接着,江子涯听到了枪响,当下立马扔掉沙爬犁以及上面的水和野兔,包括那张降落伞。
  就挎着水壶和一把工兵铲,一把脱掉白色长袍,用缠头巾绑成一个小包,系在腰上。
  然后整个人趴在地上,前面用手肘和手掌,整个小臂为足,后面则是整个小腿贴地为足。
  就见他的手腿快速的捣动,竟然不比奔跑的速度慢上多少,快速的朝着枪响的位置靠过去。他竟然把传武游侠派的草行术用在了沙漠里。
  红颜的声音不断的在耳机里响起:
  “他们正在围捕壬晴儿,她正在朝着你的方向逃去,不知道有没有受伤。”
  “壬晴儿在你左侧前方,马上就碰面,她也是贴着地在爬跑。”
  江子涯斜眼一看,就发现了壬晴儿的踪影,这小丫头把白色长袍系成了五分裤,刚才逃命焦急,根本来不及脱掉,所以即便她爬着跑,也一样是明显的移动物体。
  不过,这样却很难被抢击中。
  “胡图在吗,对方什么枪械!”
  “他走了,当胡婷发现对方有枪的时候,就跑出去了。不过那枪我见过,就是普通的猎枪,一次只能装两发子弹。”
  “对方多少人,几把枪,还有什么武器?”
  “六个人,五男一女,两把改装的猎枪,每人都有一把廓尔喀军刀,还有和你一样的工兵铲。”
  江子涯没有去和壬晴儿汇合,而是就地一滚,趴在沙漠上,身体使劲蹭了两下,蹭出一个人长度的小坑。
  然后一动不动的伏在那,月色下,那本就略有黄色的皮肤,很难被人一眼发现。
  “蹬蹬蹬”
  噪杂的脚步声在壬晴儿掠过自己身边之后,由远及近传来,江子涯耳朵贴近地面,可以听到的更清晰,甚至他能凭此判断对方的位置。
  江子涯小声道:“转告壬晴儿,我会在他们后面偷袭,当她听到打斗声起,马上回援我!”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自己不管这件事情,壬晴儿基本是死定了,她根本无法逃脱拥着双腿大步奔跑的追敌。
  别说壬晴儿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他们是一个团体,就是其他队员,怼上这样的事,他也一定是能帮则帮。
  这些家伙,见人直接开枪,很显然就是一伙西方强盗,不可能是什么考古队,那么自然也没有什么仁义给他们,江子涯听着脚步声走过自己的不远处,舔了舔嘴唇,莫名的有些热血沸腾。
  中心国古时候,有几个朝代禁武非常严重,最夸张的时候,习武可是死罪。
  原因有二:
  第一,习武之人体力好,攻击力强,在冷兵器的时代,是极难控制的存在。
  第二,习武之人胆壮,说句难听的就是喜欢寻衅滋事,总想找点事和别人动动手。
  所以,练武之人在古代,死亡率是很高的,淹死会水的,打死练武的。
  中心国武术讲究武德,其实就是针对第二个原因,以武犯禁,以武行凶,那是要被师傅清理,收回功夫的。
  别看现在武侠电视剧里,收回武功就拍一掌完事,古代武林的真实情况是,练腿的挑脚筋,练拳的断手筋。
  江子涯从小就有接触传武,但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主要的锻炼,都是在十六岁以后才开始,那时候正是青春叛逆期,血气方刚,一言不合,拳脚相见。
  所以,他的实战经验还是不少的,而且经常赢,所以养壮了胆魄,总有一种天下无敌的赶脚。
  也正因为如此,此时此刻的他,不但不紧张害怕,反而跃跃欲试,要在万千观众的眼皮子底下,废掉这伙盗贼......


第一百一十一章 团灭(大写的伍,哼!毛毛雨啦!)
  无数的观众看着屏幕上快步而过的六个男女,一个个都是屏住呼吸,尤其是看到那黑黝黝的大枪管,更是把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他们听得到江子涯与红颜的对话,知道这印第安纳江是要捕捉盗墓贼,虽然这种桥段在电影里常见,可是现实里,谁有机会见到这个。
  弹幕顿时安静下来,没有一个人说话,都是死死的盯住屏幕,舍不得眨一下眼睛。
  其实,这种双管猎枪,威力真心一般,吓唬狼什么的,还是可以的,但是攻击威力吗,真的是弱的可怜。
  拇指粗细的子弹,里面是人工压进去的火药和铅珠。
  这玩意儿准头不行,所以就要多放铅沙,喷出去是一面,覆盖面积广,弥补准头不足的缺点。
  同样的,这样的分散,也导致了攻击力的严重不足。
  (早年,JL靠着大山的农村亦或是伐木工社,是不禁猎枪的,主要是用来护林和驱赶狼熊.
  我记得小时候,和我叔去山上打鸟。就是用的双管猎枪,老大的子弹,里面装了二十几颗铅沙,对着一树的鸟“轰”就是一枪。
  然后就见半空中飘落数十片羽毛,鸟一只没留下!这是真的,我打鸟的那棵大树,依旧还在,上次回老家还特意去看了看!)
  所以,江子涯看到那枪的模样,心里就有了底。
  在人群里开枪,那子弹是不分敌我的,除了开枪的,伞面方向之前,全都没好。
  当然了,开枪的也不是百分百安全,那玩意有的时候炸膛。
  中心国号称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原因就在于对武器的严格控制。
  这些人能在这里弄到双管猎,估计也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而且这也几乎是他们能在民间弄到的武器之极限。
  斜眼看着一群人跑过去,江子涯就地打了一个滚,在黄沙里钻了出来,四肢着地,躯干几乎平行沙漠,猛地向前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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