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说的这个事,我也听说过,我老家神农架,这面也有野人的传说,据说在几十年前,我们县一个猎人姓王,有一次上山打猎,中午吃过午饭,靠在大树上睡觉。
不一会,他听到怪叫,睁眼一看,就见一个两米来高,变身红毛的怪物就在他身边,自己训练的猎犬已经被撕成血粼粼的两半。
紧接着,这红毛怪笑眯眯的把抖成一团的王猎人抱紧怀中!”
“我擦,楼上,继续说啊,怎么停了?这刚到紧要关头啊!”
“额!省略一万字以后,女野人生下了一个小野人,就这么点事!哈哈!这是真的,我们县志上有!”
“所以说嘛,进化论是真的,野人就是证据!”
“楼上的,我可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觉得野人正是证明JHL是错的!因为野人在公元前就有了,但是到了现在,依旧是野人,哪怕生在人类社会,也学不会说话,依旧是野人。这就证明,学习环境以及饮食,并没有改变野人,几千年来,野人依旧是野人,人依旧是人。进化真的存在吗?”
“几千年而已,在生物进化之中,这个时间很短暂,不能作为证据。”
“呵呵,楼上,你要知道,按照历史书上说,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还茹毛饮血,穿着兽皮,和野人没有区别,但是你看看现在,飞机大炮,宇宙太空,这样的变化,就发生在这几千年内,甚至就是这几百年内。”
“咱们说的是进化,不是科技,你这是带偏。进化是生命课程,科技是文明课程,不一样的!”
“那好,就说生命进化,科学家分析人类基因得出,人类的进化,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变异而成,也就是说,这种进化是突然完成的,而不是漫漫时间长河的产物。”
“我是学生物的,那个论文我看过,事实也确实如此,科学家正在破解基因密码,一旦基因被人类读懂,那么我们甚至能够知道,是在哪一年,人类产生的突然变异进化。”
“不管怎么说,哪怕是突变,最起码也证明,人类是猿人变异而来,那么JHL就是成立的,不是吗?时间只是个数字,改变不了本质。”
“植物学家把苹果树枝嫁接在梨树上,于是有了苹果梨,你们说,苹果梨的祖先是梨树还是苹果树?是进化还是变异?嘿嘿!”
“楼上的话,细思极恐啊!”
“虎哥说话,总是这么引人深思......”
胡图突然插了这么一句,让这种争论变得毫无意义,却又非常的有意义。
没意义的是进化和变异,有意义的是,人类的产生,竟然有着更多的可能,细思极恐吗?是的!
江子涯这时,已经来到了河边。
这条河依旧不是很大,大概两三米宽,深度估计到膝盖的位置。
水流很急,毕竟这里的坡度并不小。
来到河边,安全感就多了一分。
江子涯这才放缓了速度,沿着河岸继续赶路。
此时已经是下午,太阳挂在山顶上,距离天黑还有些时间。
江子涯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尽最大可能的趁着天光多走一些路程。
他生吃了两个鸟蛋,虽然不管饱,但是能量确实够自己一天的消耗,至于剩下的两枚鸟蛋,则是他留下的晚餐。
在这条河的上游,有一个身体健硕,面容俊俏帅气的男子,此时此刻,在天凉如初春的下午,光着膀子正在赶路。
他目空一切。
大步迈的很大,根本不在意脚下是枯草还是石头,亦或是可能是蛇,他都不在意,只是自信而随意的走着,就像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散步。
他的嘴角还有残留的血迹,若是靠近,能闻到鳟鱼的血腥,想来他一定刚刚吃过一条鱼,而且是吃的活鱼。
花美男这个称号似乎已经不适合他,不适合金陵。
但是他的粉丝依旧这么称呼他,并没有因为他的不互动而减少,反而更多的观众开始喜欢他。
原因很简单。
因为金陵在荒野里向人们展现了什么叫做王者,什么叫简单的霸气。
千斤的巨石拦住山洞的去路,金陵没有选择绕道,而是用粗壮的双臂,搬起巨石,走到五米外,扔到了旁边,砸出一个巨坑。
三只觅食的土狼,贪婪流着口水围住金陵,观众以为金陵一定要选择求救退赛了,但是结果让人心血澎湃。
因为金陵用了两拳一脚,打死了两只土狼,踢残了一只。
然后,他喝了那只还活着的残狼的血,咬断狼脖子的血管,大口的喝。
观众们才知道,生存的知识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你有了绝对的力量,犹如花美男一般,那么世间还有不能去的地方吗?
金陵大摇大摆的走在河岸边上,速度不快不慢,不急不躁。
突然,他的鼻翼动了动,脸上表情一僵,似乎在仔细的分辨着什么。
转而,他笑了,笑得很开心,因为他最“想念”的男人刚刚路过这里,于是,他加快了步伐,从比赛开始,第一次有些着急......
第二百三十七章 不该来的来了
江子涯身上的气味并不是那么明显,因为他本就是个善于伪装且长于利用丛林里面的东西,混淆自己的味道。
金陵能够在江子涯走过河岸许久后,还能辨别出江子涯的气味,可见他的鼻子,已经不下于黑熊。
丛林之中,还有一物,身高两米左右,身上大多长着棕红色的毛。
它没有沿着河流行走,二十几乎完全顺着江子涯曾走过的脚步前行。
但是,这样走,注定要慢上许多。
因为它必须要一边靠着嗅觉还有眼睛,确定江子涯的前行方向,一边慢慢赶路。
不知道,这雌物到底是要找江子涯要回“嫁妆”,还是要啪啪江子涯。
当然,可以想象,这两样江子涯都不会同意。
江子涯沿着小河脚步轻快。
任谁身上带着两个价值起码上千万,甚至可能几倍于此的东西时,都会飘飘然。
他也不例外,此时此刻,脑子里想着自己以后将要享受的糜烂生活。
游艇有点小了,要换个大一点的。
别墅吗?嗯!要问问笑笑可不可以把她的别墅也卖给自己,那样可就宽敞多了。
老爹老妈一人手里才五百万,太少了!一人最少追加一千万。
妹妹要考研究生,说是为了好找工作!
我的天哪!开什么玩笑?本科毕业,直接失业!在家给我使劲玩!
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需要找靠谱的媳妇,一个做饭要好吃,一个要博览群书和自己聊天,一个要屁股大能生养,一个要有洁癖,把屋子弄得干干净净,一个要......
这货从早晨到现在,那嘴角就一直向上翘着,美滋滋的,观众们无法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支撑一个人的笑肌,持续工作几个小时。
天色将晚,最后一抹夕阳刚刚彻底遁入山后。
一般这个时候,江子涯一定已经开始寻找或者制作避身所,但是今天不同,江子涯依旧在赶路,依旧在笑着。
“不好办!江扒皮好像梦游了!”
“赶紧提醒他啊,别错过了天光。”
“不能吧?江扒皮的心性还是很坚韧的,不会被一个天珠迷惑了吧?”
“哥哥,那不是一个天珠,是两个!”
“呜呜呜,不但是两个,而且一个是法螺彩虹天珠,一个是九眼!我的GOD啊!”
红颜沉不住气了,以她对江子涯的了解,这货肯定是飘了,脑子里不知道想啥呢,于是急忙语音提醒他道:
“大江,太阳落山了,还不赶紧找地方休息。”
江子涯依旧轻快的走着,听到了红颜的话,嘴里和复读机似的,说着:“太阳落山了,该找地方休息了!太阳落山了...纳尼?这么快?”
这货激灵一下站住身形,看着浓色调在空气里慢慢变深,这才在白日梦游里面醒过来,着急的左右观瞧。
这一幕,被观众看在眼里,切切实实的证明了,江扒皮不会被一个天珠打败,但是会被两个天珠彻底变成傻子。
他们不知道的是,天珠本身具有奇特的磁场。
一般的人,佩戴天然天珠,必须从小的开始,一点一点的适应天珠,直到自己找到能够承受的量,而那也是对自身身心最好的锻炼和养护。
江子涯从未佩戴过天珠,这一下直接佩戴两个,还都是大号的,没头痛欲裂就不错了,所以有了不可自控的失神。
这是天珠与他欲望结合而成的产物。
也不知道是老鸹报喜的作用,还是江子涯没吃鱼,所以此地的山神给的照顾,亦或是江子涯运气就是这么逆天。
总之,他只看了两眼,就在几乎接近目力的尽头,看到了一座山洞。
他轻起脚步,缓缓靠近。
山洞是最野外最好的避身所。
江子涯知道,野兽也知道。
所以,他要先判断里面有没有可怕的食肉动物。
没有最好,若是有,能打过的就杀了吃肉,打不过的,那就跑路。
当下,在山洞前面十米左右,他爬上了一棵大树,然后抽出柘木长弓,“嗖”的一箭射出,直接没入山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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