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当成驴肝肺,老白,你现在的能力,想要个孩子也不是不可以,你可以认真的想一下,你难道打算百年之后,连个给你上坟的人都没有?”
李旭不是和白爷开玩笑,而是在为白爷着想,以后年纪大了,万一有个尿失/禁什么的,也有人帮着处理啊,推着轮椅看看夕阳也是好的。
“行了,你去干/你的事情吧。”
白爷从未想过这个问题,被李旭提起来,他的第一反应也是想要逃避,不想跟李旭继续这个话题。
“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给我说,我给你介绍。”
李旭说完,笑着跑了,免得老白发火。
望着李旭的背影,白爷不自觉的露出一丝笑意,在他眼里,几乎已经把李旭当作自己的儿子,因为这条路是他拉着李旭走来的,他成为了李旭人生中第一个改变他的人,虽然白爷知道李旭今后会有更大的改变,可他第一任领路人是谁也抹不掉的。
“白爷,我们要提醒一下阆王吗?”
李旭走了许久,一直沉默的白骨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虽然和阆王已经断绝关系很多年了,可毕竟当年是并肩作战,风雨同舟的兄弟,要彻底的断绝这份关系,白骨还做不到。
“他的性格,你难道还不熟悉吗?就算提醒他又如何?他如果肯放弃,当年也就不会离开汉城了。”
白爷叹了口气,他也不希望眼睁睁的看着阆王送死,可在这件事情上,他也无能为力,他了解阆王,所以他知道,不管做什么,都无法改变阆王的决心,甚至是没有任何人能改变得了。
他为了夺回汉城,蓄势十多年之久,怎么可能如此轻易的放弃呢?
“我想试试。”
即便知道自己百分之百会碰壁,可白骨还是希望能够做到这件事情,不管阆王的态度如何,只要他做到问心无愧便罢。
“你想试的话,可以试一试。”
白爷知道,即便他不答应白骨,白骨也会暗中行事,而且不撞南墙,是绝对不会回头的。
“谢谢白爷。”
白骨深深的鞠了一躬。
看着白骨离开别墅的背影,白爷知道,这一去,白骨的心只会被伤得更厉害,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阆王并没有刻意的隐藏自己的行踪,所以白骨要知道阆王落脚的地方,是很简单的。
当白骨在酒店找到阆王的时候,阆王很热情的招待白骨去了他的房间。
“白骨,如果你是来帮我的,我非常欢迎,可如果你来劝我的话,你就不必开口了。”
说完,阆王递给了白骨一个精致的酒杯,继续道:“你最喜欢的烧心肝,很多年了,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可不知道你还喜不喜欢。”
没有人注意到,白骨的手微微颤抖,烧心肝,已经很多年没有喝了,白骨还清楚的记得,当年为了白爷打天下,他和阆王两人几乎整天都在浴血奋战,都每天最惬意的时候,便是临睡前喝上一杯烧心肝,很小众的白酒品牌,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
“我记得这酒,早就停产了。”
白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从阆王手里接过酒杯。
“我把酒厂买下来了,专门为我酿造,不管是师傅还是器具,都没有换过,为的就是保证当年的味道。”
如果说白骨不因此而动容,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杯酒,让白骨回忆起了当年的所有事情,历历在目,仿佛又回到了当年。
“阆王,听兄弟一句劝,你根本不知道李旭是什么人,你和他做对,只会失败,没有丝毫成功的机会。”
回忆是回忆,但白骨并没有忘记自己来的目的,而且也绝对不会因此帮阆王。
“看来,你们还是习惯的小看我,区区一个李旭,我在你们眼里,难道就连这个废物都不如吗?”
阆王直接摔了酒杯,本想以当年情让白骨帮他的,可没想到,白骨竟然说出这番话。
白骨心里非常纠结,关系老佛爷的事情,他根本就不敢透露给阆王,因为这事一旦被老佛爷知道,连白爷也会被连累。
“李旭他并不是你所看到的小白脸那么简单,你根本不知道他背后有什么力量在支撑他。”
和李旭做对,在白骨看来,无异于和老佛爷翻脸,这纯粹的找死的行为。
“怎么?他的接/班人我就不能动了吗?白骨,你真的觉得他才是汉城的土皇帝?当年要不是我两,他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吗?是我们杀出了为他杀出了一条血路,要不是我们,他什么都不是。”
阆王不服白爷,这在当年就表现过,可他有的只是莽夫之勇,跟白爷完全就没法相提并论,只是他不肯承认而已,但白骨知道,如果不是白爷,光靠着他们打打杀杀,汉城绝对不是今天这样的局面。
“你还是这么固执,我说的,都是为了你好,我不能告诉你原因,但我可以肯定的给你说,李旭背后的力量,足以轻松的捏死你。”
“白骨,你走吧,多说无益,你劝不了我,我也劝不了你,既然如此,我们何必多费唇舌呢?”
阆王见白骨不肯帮他,心中戾气腾升,不愿意再和白骨多说一句。
白骨放下酒杯,他知道,自己劝不了阆王,不过这满头的包他并不后悔,至少他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老大,那些酒还要吗?”
“还要个屁,场给我烧了,酿酒的师傅杀了,今后不许这东西出现在我面前。”
阆王横手一扫,将桌面上的酒瓶全部推到。
“是。”
阆王手下一个激灵,赶紧退下,阆王习性善变,连自家的兄弟都不知道误杀了多少个,他可不想成为其中之一。
“既然你们这么看不起我,我就得让你们知道我阆王的厉害,一个小白脸,我倒想看看他究竟有多大的能耐,就算是背后有老佛爷,我阆王一样不放在眼里。”
阆王咬牙切齿的自言自语,眼神中充满了不甘。
他之所以不喜欢被人轻视,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和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因为他从小/便被人看不起,被人随意戏弄,他曾发过誓,要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都死在他面前,而他的确是做到了,哪怕是小学的同学,在得势之后,阆王一样寻仇上门,这么些年,阆王的双手,早以沾满了鲜血,而这些鲜血,越发的让他心里扭曲。
正文 第97章 第九十七章 偏执
李旭没想到白爷多年的部下竟然回了汉城,而且还要和白爷做对,并且这个人还要冲着他来。
虽然李旭并不担心这个叫阆王的人,毕竟强龙斗不过地头蛇这句话不是开玩笑的,不管阆王在金津市有多强的实力,可汉城终究是自己的地盘,黄苟已经吸收了黑豹的人手,如今的汉城,李旭一句话的份量,是绝对不会比白爷低的。
回到海天,叶倾城一直在门口等着,她没资格跟着李旭去白爷家,只能候在这里等消息,见到李旭回来,迫不及待的走上前去。
“怎么样了?知道那是谁了吗?”
对于一个有胆子直接去白爷家的人,叶倾城心里非常的好奇,因为她想破脑子也想不出这样一个人物。
“回办公室说,顺便给黄苟打个电话,让他过来。”
十多分钟后,黄苟回到海天,他虽然不知道李旭这么着急找他干什么,不过李旭的话对黄苟来说,如同圣旨一般,不能不从。
“老大,出什么事了?”
见叶倾城和李旭两人都是面无表情的样子,黄苟心情顿时沉重了许多。
“黄苟,那批陌生人的身份不用去调查了,不过最近得多派点人手跟着他们,不管他们干什么我都要知道,哪怕是上个厕所也不能落下。”
在明知阆王是冲着自己来的,李旭自然要多加防范,只要能够掌握阆王的行踪,知道他所做的事情,李旭就能够提前捕捉到阆王的行动。
“李旭,现在你可以说那些人究竟是谁了吧?”
在等待黄苟发过程中,不管叶倾城如何威逼利诱,李旭都死不开口,这让叶倾城非常无奈,她心里的迫切,根本就不是李旭能够理解的。
“阆王,老白以前的一个手下,听说是十多年前离开了汉城,现在突然回来,是打算夺回汉城的势力。”
“阆王?”
叶倾城疑惑的看着李旭,对于汉城的历史,叶倾城很清楚,可她从来没有听过有阆王这号人物的存在。
“他以前叫白灵。”
“白灵!”
当叶倾城听到白灵两个字的时候,瞬间惊呆了,阆王她不知道是谁,可白灵,她却是非常清楚的,当年白爷起家,白灵和白骨二人,为白爷杀出了一条走上王座的血路,而白灵非常善于暗杀,以至于当时有人称之为幽冥,提起白灵二字,变能够让人毛骨悚然,当年不知为何,白灵突然消失在了汉城,江湖传言白灵遇到了寻仇,也有人说白灵厌倦杀戮,所以隐姓埋名,可事实究竟如何,没人能道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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