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郡王把头埋在金子里哼哼唧唧:“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他有意撮合秦北洋与卡佳,是考虑到安娜既已嫁给齐远山,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结果怎可更改?如果秦北洋也有新欢,就不会对安娜恋恋不忘。按照小郡王的性情,普天下的男人,生来就是四个字:喜新厌旧,只要搭上新欢,转头就会忘了旧情人。
“别打了。”沃尔夫娜搀扶起小郡王,又把秦北洋省给她的水,重新还到他手中,“如果一群人陷入绝境,应该让女人先去牺牲,这样还会有人活下来的希望。”
“不必了,我的生命本应在1919年的秋天结束。”
“秦,你想听我的故事吗?”沃尔夫娜靠在他的肩头,吹气如兰,“我的祖先世代都是工匠,制造各种捕兽工具。小时候,住在拉加多湖畔的森林里,我常跟爸爸和哥哥出去打猎……”
“等一等!你结婚前是不是叫卡捷琳娜·安德烈耶夫?”
“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父亲叫亚历山大·安德烈耶夫?”
秦北洋脑中闪过冰天雪地的俄国,乌拉尔山区的小村庄,擅长制造捕兽夹的老工匠亚历山大,也是工匠联盟的会员。
“你怎么会知道?”
“而你的哥哥叫瓦洛佳?”
沃尔夫娜瞪大双眼:“你认识他们?不,我哥哥早就死了,十年前制造一种神秘机器时遇害。”
“我认识你父亲,在俄国的时候。”秦北洋掏出背后的十字弓,“这就是他送给我的!”
“独眼金字塔?”她看着十字弓的钢弩上的标记,“我记起来了,小时候,我就认得这个标志。他现在怎么样?自从哥哥死后,爸爸一个人去了乌拉尔山。”
“很抱歉,他去世了。”
“上帝啊!”沃尔夫娜捂住嘴巴:“布尔什维克杀了他?”
“不,是白卫军干的,我已经为他复仇了。”
“谢谢你,我爸爸是个固执的老头,一个痴迷于手艺的工匠,我想他一定很喜欢你。”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秦北洋慨叹命运:“世界好小,我在巴黎和哈尔滨,分别认识了他的女婿与女儿。”
“哥哥死后,我去读了护士学校。一次舞会上,我与弗兰茨·冯·沃尔夫男爵偶遇。我穿着黑衣裳,戴着银手镯,根本比不上那些盛装出席的贵族小姐。沃尔夫却疯狂地追求我,说我很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
“我看过这本书,日语版,在京都第三高等学校的图书馆。”
“三个月后,我嫁给了沃尔夫。他给了我男爵夫人的头衔,但我不爱他。这个男人更喜欢物理和机械。有一次他喝醉了,才说第一眼看到我时,以为我不是人,而是一个漂亮的‘灵魂机械体’。”
“凡是醉心于‘灵魂机械体’的都是走火入魔的天才。”
秦北洋想起了霍尔施泰因博士、山本教授,还有自己失去的老爹。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沃尔夫娜闭着眼睛躺倒在秦北洋身边,这是《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第一句。
“我不懂……”
他同样躺在装满黄金的铁皮箱上,转头看着她苍白如雪的容颜。
“在圣彼得堡,我不觉得那是个家庭,更像监狱,我一度想从沃尔夫身边逃跑。但我有了孩子,最亲爱的小康斯坦丁。我发誓哪里也不去了,女人的幸福根本不值一提。”
沃尔夫娜闭上眼睛,就像一具尸体,默默等待被埋葬,仿佛回到冰封的贝加尔湖上……
不知睡了多久,小镇墓兽九色将主人唤醒,拽着他来到墓室门后,将耳朵贴着门缝倾听。
秦北洋的眉毛一挑,好像是笛子?还有洞箫?某种说不上名字的乐器?小郡王也凑过来,听出那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人骨金字塔的地狱派对?
最后,秦北洋听出了一个女孩清脆的歌声——
青龙头,白龙尾,
小儿求雨天欢喜。
麦子麦子焦黄,
起动起动龙王。
大下小下,
初一下到十八。
摩诃萨
阿幽?
原本等死的秦北洋,悄然挪开顶门石。硕大的地宫中,亮着几盏幽幽的灯。竹笛、洞萧、蒙古马头琴,诡异地糅合成一团,配上河南灾民流浪祈雨的儿歌,十七岁少女的天籁之音,让人耳朵飘飘欲仙。
人骨金字塔,回到七百年前的原样,依然矗立在地宫,地上不再有任何骷髅头哪怕一片碎骨头。它们也跟秦北洋一样,安安静静地倾听音乐。
他看到了阿幽。
吹奏竹笛的乐手,是灰胡子的刺客老爹;悠扬吐纳洞箫的男子,看侧脸如飘飘然美男子,转头暴露另一侧脸颊,却爬着一道蜈蚣般的刀疤——他叫阿海,跟老爹都是秦北洋的杀父杀母之仇人;盘腿坐地,得劲地拉着马头琴的粗壮汉子,毋庸多言,自是刺客脱欢。
刺客乐队……
第297章 地狱派对(一)
半小时前,天高云淡的伊塞克湖畔,雪山环绕的普热瓦尔斯基墓前,来了五匹骏马。
其中四匹马上,分别是阿幽和她的刺客们。过去十天,他们从阿尔泰山的喀纳斯湖,一路尾随追踪到俄属中亚境内。
正要进入被炸开的墓道,冲出来一个俄国男子,衣衫褴褛,全身鲜血,乍看还以为是普热瓦尔斯基诈尸了。
他是白俄上校伊万诺夫,部下全被人骨金字塔撕成碎片。半年前,他雄赳赳气昂昂地率领一百多人的探险队,从哈尔滨出发跨越草原与戈壁,此刻仅以身免,成了光杆司令,不免徒自哀伤。
伊万诺夫看到刺客们,尤其阿海右脸上的刀疤,便知这伙人绝非善类,抬手射出两枪。阿幽及时下地匍匐,才躲过白俄的子弹。
上校趁机跨上一匹俄国马,猛抽鞭子而逃遁,消失在伊塞克湖边的荒野。
阿海早已拔出象牙柄匕首,对于没能抹断白俄人的脖子而耿耿于怀。
“后会有期。”刺客们的主人不以为意,决定立即进入墓道查看,“秦北洋当在此墓中,他必须进入地宫才能延续生命。”
刚到墓道口,便闻到一股血腥腐臭之气,体壮如牛的脱欢突然站住,声音颤抖:“老爹,我怎么感觉眼皮一直在跳呢?”
“左眼还是右眼?”
脱欢有轻微的左右不分,只能把手按在右眼皮上:“这只眼!”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阿海幸灾乐祸地开玩笑,“你要倒霉了!”
老爹面孔一板:“你俩休得胡言!”
“安全起见,大家都背上随身包袱。”阿幽中止了刺客们的争吵,“别忘了地宫道有言:入玄宫者,必先善其器。”
穿过墓道,四名刺客来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地宫。他们发现几具尸体,进入形同深井的棺椁,下降到第二层地宫。
遍地残肢不全的死人,穿着蓝色的中国军服,从裤子、靴子以及配枪看出都是骑兵,粗略数数竟有二三百人。
刺客老爹判断:“尸体没有枪伤,全被折断脖子或撕开肚肠而死,典型的镇墓兽所为。”
脱欢猛烈地摇头:“我的右眼皮还在跳,我不想再进去了!”
“你想违抗主人的命令?”
老爹干脆地抽了他一个耳光。
“想当年,我们可都是修行过地宫道,最终才能毕业的。脱欢,你平常不是胆大包天,杀人如麻,何时变得像个小姑娘似的胆小?”阿海才察觉到阿幽瞪了他一眼,“我失言了,主人。”
“业精于勤荒于嬉。当你们长年累月忙于刺杀,地宫道自会慢慢退步——除了秦北洋,三天两头下到古墓,隔三差五杀个镇墓兽,他才是地宫道的大师。”
阿幽命令大伙儿格外小心,进入第三道地宫,他们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奇观。
人骨金字塔……
脱欢的大块头不小心撞到墓室门,金字塔基座微微晃动,几块骨骸从塔顶坠落,在他面前摔成碎片。越来越多的人骨掉下,一开始残缺不全,接着是整个的骷髅武士,顶着盔甲,手执兵刃,将这伙刺客当作侵扰陵墓的盗墓贼。
“人骨镇墓兽!”
还是刺客老爹见多识广,准确地看出了这座人骨金字塔,便是利用成千上万的人骨,作为原料制作的一尊镇墓兽。就在这座人骨金字塔的心脏,应当有一颗硕大的灵石心脏!
就算使出“刺客道”与“地宫道”的全部功夫,他们四个人也无法抵挡成千上万的骨骸。因为活人会被刺客们的杀气吓倒,而死人无所畏惧。
“抄家伙!”
阿幽一声令下,老爹从包袱里掏出一支竹笛,阿海抽出一支洞箫,脱欢则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地宫道”有言——镇墓兽,传诸商周先秦,性喜宫商音律,风雅丝竹。
老爹横笛,阿海吹箫,脱欢马头琴,阿幽无需乐器,她的嗓子就是天籁。
刺客乐队演奏出了超高水平,犹如三重奏的管弦乐,只为阿幽的儿歌伴奏,犹如《论语》所说“郑声之乱雅乐”。
奇迹发生了,原本暴怒的人骨镇墓兽,竟然整个安静。已冲到眼门前的骷髅武士,巴瞪着深深的眼窝,沉醉在乐器与阿幽的歌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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