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乡的诱惑仿佛万有引力,令我心烦意乱无法集中精神。其实我很希望雪晶此时能在我身边,却又庆幸她可以不必和我一起承担危险。是的,某种意义上,我终于理解到彬的感受:我可以死,但我无法承受所爱之人被伤害。
因为,雪晶,我爱你。
随后,我们进入了那条狭窄的捷径。
捷径通常代表着效率与便利,但往往也隐藏着阴谋与陷阱。跑到中段,两拨暴徒像是掐着表一样同时出现在两侧路口,前后夹击,把我们一行七人堵死在这条仅容擦肩而过的窄巷之中。
我后脑的神经线一紧,对时天喊了句“你们冲”,转身刀棍并举,逼退后面的来敌。逃亡的方向立刻响起砍杀的叱喝声,金属与骨骼摩擦撕咬,女孩子们在抽泣。
面前的人越挤越多,最终拱得靠前的二位收不住脚,只能双双举刀扑来。我伸出甩棍顶在左边那人的锁骨窝,他的刀也豁开了我的小臂。我伏身滑步把匕首插进右边一人的胸口,刃尖进去一半卡在肋骨上,拔不动了。甩棍脱手,我胡乱朝左边那人蹬了两脚,他失去了平衡捂着被棍子戳中的位置倒地,被我一脚踩在颈动脉上,直接抽了。露着半截匕首的哥们儿虽然还没死透,但已失去抵抗能力,我右手攥紧刀柄,左手下面一兜他裆——小臂上刀口崩裂疼得我叫了出来——把这孙子整个人架起来当盾牌推了过去。
也许我打小喝的是冥河水,吃的是大力丸,也许是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那帮乌合之众分工不明,反正这招还真抵挡了几秒钟。但很快我便意识到这是个无法用常理揣度的世界,一把青黑色的刀从我面前的尸体上穿了过来,直接扎进我的左肋,我一口气提不上来,忙丢下人盾急撤两步。
同一把刀很快又向我劈来,我本能地错身躲避,重伤的左手捏住来人的腋窝,右手拔出格洛克21顶在他胸口……
我盯着他,却没有看清他的样子,我甚至相信这辈子都不会记得他的模样。不知他是否看清了我,但我想他没看到枪。我们四目对视,血红的视网膜覆盖着没有来由,却又毫不妥协的恨意,颜色逐渐变深,他看到了死亡。我扣下扳机。
扣到一半时撞针锁打开带来轻微的震动感,提醒我还有反悔的余地。我继续扣下去,撞针触击子弹底火,有东西像过山车般沿膛线划过,面前的躯体猛地抽动了一下,抛壳窗飘出火药蒸腾的气息。
我抬高枪口,又补了一枪。枪口上扬把子弹吐进了那人的锁骨里,飞溅的骨渣像弹片一样扎进我手背。他半边身子向后飞出去。我松开左手,捋着胳膊从他手上夺下刀。
然后,我向前迈了一步,对着后面相同颜色的两眼之间,再度扣动扳机,一次,两次,三次……人群没有后退。我左手持刀反手划开一个人的肩膀,斜着把几发子弹送进他的腹腔。继续向前,飞来的东西拉开我的颧骨。我向右侧伏身,把刀插进某人的肋下,枪口越过他肩头,方才注意到枪声其实很响,弹壳崩到已经失去生命的脸颊上。
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我想住手,却停不下来。不杀人,难道只能等着被杀?
原始规则下,我们只是一群最低级的野兽。摆脱一切束缚,我会比他们更强大;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我甚至能够超越彬。
直到扳机的滞阻让我察觉到子弹已经用尽,对面的敌人依旧前赴后继。我退下弹夹,细长的金属模具砸在脚面上。正要掏出备用弹夹,一把银色的匕首冒了出来。我忙用枪去拨,刀刃偏离既定方向,扎进我左侧肩窝。我能感觉到心脏挣扎了一下,膝盖发软,跪倒在地。与此同时,一只手抓着我的后脖领往回拖了一把,我随之仰倒……
黑色的闪电从上方划过——我终于,终于见到了他。
即便是在意识有些游离的状态下,依旧不难辨认出那个如鬼魅般穿梭的身影,冰锥一样凌厉——彬和他的战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快,快得仿佛脱离了人类对世间的一切认知。
枪口发烫,指尖冰凉。我控制不住地笑了。这就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号,时天在安隆汶迷雾中看到的情景——
死神狂奔。
尾声
暴风过境的屠戮把所有疯狂暂时打回原形,剩下的在裹足发抖。彬拉开了一段数米的安全距离,路上铺满尸体。他有些蹒跚地走过来,架起我半侧身后撤。时天他们杀出了血路,已从窄巷脱离。
退至路口,他扶我靠在墙边,剧烈地咳嗽起来。我才注意到他的黑色衬衫外附着一层黏稠的液体,右胸侧靠近腋窝的位置,一个明显的伤口在急速流血,浸湿了右边的裤腿。他低着头,气息短促,小腿在抖。
所有的痛感自上而下麻木了,我站直身子,无措地抓着他。
彬侧脸冲巷子里的残兵眯着眼一瞥,肉蛆般缓慢蠕动的人流慌忙踩下刹车。
他继而转向我:“你还是来了……”
我望着雄王路:时天他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黑压压的人群——把我们围得水泄不通的、愤怒的无政府主义军团。越过仇恨的人墙,虽然面朝着祖国的方向,但从这里并不能看到两国的边疆。太阳下山了,天空却没有完全暗下来,我似乎还能凭借着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光亮,眺望着无限远的地方。
在那里,有家人、朋友和同事,“海碗居”的炸酱面,早市环抱的城门楼,喧闹街边的“指纹”咖啡屋,雨夜中的小月河……在那里,珍藏着彬永生眷恋的回忆。
换上备用弹夹,我试图用左臂去架他:“走,跟我回去。”
彬推开我,抬起头,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分不清是在嘲笑什么:“馨诚,我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看着他,第一次读懂了这个记忆囚徒瞳孔中的镜像:那是一种徘徊在人性与兽性之间的、无可替代的悲伤。
“一个男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无论一个女人爱不爱你,你都可以义无反顾地去爱她……”
但最不幸的是,无论你如何义无反顾地去爱她,都无法强求她爱你——感情,本就是无解的迷局。
情深不寿,爱重成仇。
没错,彬,你在追寻死亡。八年间我认识的你,早在陈娟离开时,灵魂就已脱窍而去。剩下的,仅仅是直立行走的殉葬之躯。
我抓紧机会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到头来你还是蒙了我一道。你不是姚江。你杀人,你救人,但你的的确确,没有出卖过任何人。”
他回报以微笑:“有什么分别……”
我说出心中所念:“你还会再杀人么?”
彬又一次咳嗽,咳出很多血。他抽了下鼻子,盯着我手中的武器,抖动的左侧眼角像抹了层凡士林,反问:“你是来杀我的么?”
我觉得眉宇间在痉挛,便握紧枪,四下观望,仿佛能够找到答案。
他伸手扶住我肩膀,好像打算对我耳语,但随即闪过我,奔向海啸般的人群。
我左手兜了一把,没抓住他。这是最后的机会,我立刻把子弹顶上膛,倚墙单臂据枪,瞄准他——或是他面对的人群。
“彬!”
他回首看了一眼,转过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表情活像在同一个世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想起界桥边的提示,把枪口略微放低,食指在扳机上加力,直到撞针锁打开……
弹夹里一共有多少发子弹?
彬缓缓抬起双臂,两肘贴在腰际,像一只因为先天残疾而放弃飞翔的雏鸟,仿佛在迎接我为他带来的结局,或是已准备好随时湮没在身后涌来的刀光与人潮里。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与你同行,还是送你离去。
我眯着左眼,确认目标,把扳机扣到底。
(全文完)
后 记
一.关于写作
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人而言,写小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三年多以前,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对一本“很烂”的国内同类作品大肆批判,尽情挥霍着自己的无知自大,并借杨绛先生在《洗澡》中的描述扬言:“我两个脚指头夹着笔,写得还比他好些!”
朋友们对我很容忍,只是说:“好啊,那你也写写看。”
自作孽,不可活。
看了几本书后旁征博引是一回事,三五死党聚会侃侃而谈是一回事,跷脚插腰对他人的作品冷嘲热讽是一回事,自己动手写作,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阴阳怪气戳戳点点的旁观者,只因为脚踏实地做事真的不容易。
苦磕三年,前后两稿,勉强有了这本书。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只是这次,我终于明白,我没有资格拿前人的教诲去训斥任何人。
以上,送给我自己。
二.关于出版
我是个任性的作者,但当牵扯到出版发行,就不可能再抱着满脑子理想去装小孩。
其实这是个简单到以我的智商都能想通的逻辑:出版社花钱出书——书需要卖得好——出版社能赚钱——就能继续出更多的书——我才可能有更多的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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