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好好地活下去……我要好好地活下去……我要活下去……
心里面忽然涌出一股悲愤,就算是为了这个……这个我根本就不知道的声音!
我要活下去!
血液在沸腾!背上忽然又涌出一股热气!
那股力量又充斥着我每一个细胞!它——又回来了!
我爆喝一声,猛地翻身而起,揪住哈驽,狠狠地摔了出去!
可哈驽明显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他在空中几个空翻,调整身形,最终还是双脚朝地落在地上,再往后退几步,这才面色阴沉地站稳。
离希二话不说,悠地拔出战刀,凌空向我劈来。
我斜跨一步,左脚一记抡甩,直接将他的刀踢得脱手飞出。离希往后一个空翻,漂出丈余,手一招,他的刀又飞回他的手里。
嗡——
他手中的刀开始剧烈震动,放出白芒。看来他是想利用战刀的远攻优势克制我!
门都没有!
脚掌微微一跺地面,一颗石子便是飞到了我的手里。瞄准离希,狠命掷出!
噗——
石子正中他的大腿,发出一声闷响。他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
猛地扭身,就见到哈驽拿着刀对我遥遥一划!
一缕绚丽之极的光芒向我直逼而来!如果被扫中,只怕会被拦腰截断!
脚掌再在地面上一跺,身子腾空飞起,一个侧空翻,就欲让这束致命的光芒从身下飞过。
眼光瞥见那个素衣公主,她还站在那里,根本不曾挪动位置,脸上全是鄙夷和不堪。见我看向她,就冷冷地道:“原来是有恃无恐!”
心中忽的就是一酸,动作竟为之一滞。原来她认为我一直在隐藏实力……
犹如刀锋一样锋利的光芒削过我的手臂,顿时鲜血直流。
我这样苦战,你依旧冷眼旁观……呵!你就这么希望我死?
我突然像发疯一样从地面上举起磨盘大一块石头,狠狠向哈驽砸去!
他大骇,举刀将石头劈碎,可第二块石头又向他砸去!然后合身扑上,一把抱住他,直接把他摁倒在地!
他使出反擒拿,试图脱身。可我又怎么会让他逃跑?
两人一路扭打,朝山下滚去!
他惊恐地大叫:“你这个疯子!你快放手!疯子!”
我早红了眼,狞笑道:“你们不是说要拉我陪葬吗?行!我们现在就看谁拉谁陪葬!”
“疯子!你放手!疯子!”
“这个人决定是疯啦!”
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心里真的是说不出的痛快,忍不住哈哈大笑。几近疯狂的笑声,和着沙漠上凌厉的风吼,声势竟有些骇人。
忽然,我后颈上一痛,险些晕过去。手指无力,竟让哈驽逃了出去。他惊魂未定,远远地跑开,兀自喃喃地道:“疯子……”
我扭头一望,见袭击我的人是离希,不经对他森然一笑。张出五指!
他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啰嗦,丢下一句话:快逃!
飞也似的离开!
怪笑数声,摇摇晃晃地向山洞走去。
手臂上的伤口也不觉得怎么痛。血顺着手指吧嗒吧嗒地落在地上。
她还站在那里!
脸上神色已变:“你……你别过来?”
我怪笑:“我为什么不能过来?”
她召出长剑,遥遥地指着我。
我不徐不急,无视她寒光闪闪的剑锋,走进山洞。将帐篷和睡袋放入包里。然后转身出洞。
爱一个人,卑微到尘埃里。
我只是单纯地想对你好。也只是单纯地喜欢你。可在你的眼里却是别有用心。
我放下做人的尊严,只为了爱你,而得到的依旧是你鄙夷的目光。
那还不如不爱……
我本就是一个没有多少感情的人,拿得起放得下。
我得走了!我得回去,回到我生活的南方。离得远了,也许不就会这么想念一个人。
再深的感情,都抵不过时间的冲刷。我想我还是把你交给时间来遗忘……
呵!你能照顾自己,又何须我一个笨手笨脚的人来照顾?
“你……你去哪儿?”她垂下长剑,问道。
“去我该去的地方!”我看都不看她一眼,目不斜视,朝山下走去。不看也好,省得看后忘不了。
“那我呢……”
“你?”我冷笑,“公主殿下,你身为堂堂皇族,怎么看得起我们这些出生贫寒的小老百姓?怎么还会需要我们?只怕公主殿下振臂一呼,就不知道有多少王公贵族子弟为你卖命?怎么还会需要我?我只是一个每天为生活奔波的凡人,一个土包子!高攀不上!”
刚说到这里,我就是一阵眩晕,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似乎我每一次使用这股力量后都会脱力。看来我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这只是把我身体里面的能量集中在一瞬间爆发而已。
她在身后道:“那……那这刀……”
我冷哼一声:“既然公主殿下和这刀的主人的关系非同一般,那就拿出好了!我一个凡人,拿回家也只是用来砍砍排骨炖炖汤喝,没什么大用。”
我虚弱得想就地躺下而睡。可我万万不能在她的面前躺下。不为别的,只为了我那最后一丝可怜的尊严!
蹒跚着脚步,我终于走到了她看不到的地方。我记得我包里还有两只葡萄糖,忙取出来服下。
那种头晕目眩地感觉弱了许多。望着空旷旷的夜空,只觉得这天地间,什么时候都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人,累了,就地躺下,醒后,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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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第十六章:会说英语的土鳖
熙熙攘攘的候车厅,唯独我最刺眼。
我是该回去了,离开这个让我伤心的地方。
本来是想坐飞机回去的,现在却只想用火车上漫长而安静的时光,抹平心中的伤痛。
也是自己作死!呵呵!
我害怕再被哈驽、离希两个瘟神找着,就戴了一条很宽的围巾,挡住半边脸。反正现在是冬天,西北又比我在的南方要冷,这种着装也没人会觉得奇怪。
最后,我又戴了一顶低低的帽子,只留下一双眼睛在外面。
这身装,看上去非常的土气,给人的感觉就是乡下人进城了。
只不过这样是最好的。越显眼就越容易被人盯上。
铁路是顺着柴达木盆地的边缘修建的,一面看山,一面看沙漠。
正看着窗外的落日发呆,忽然就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扭头一看,只见是一个白人。
一双碧蓝的眼睛望着我,用生硬的汉语道:“先生,你有没有看到这个人?”说着拿出一张照片。
我本来以为只是一个寻亲之人,可一看那照片,立刻大惊失色!
他要找的人……竟然……竟然就是我现在最不愿意想起的一个人。
那个公主!
我问道:“你是她亲人?”
“你认识她?”他的脸上,顿时露出喜色。我清楚一个正在找寻自己亲人的人是什么感受。当初从家里直追到内蒙,寻找小若时,一听到小若的消息,那岂止是高兴?简直就是欣喜若狂!
我道:不怎么认识,只是前些天在阿尔金山下见过她。
他“哦”了一声,坐下来和旁边另外一个人叽里咕噜地说着英语。
这两人就坐在我的对面,刚才一直只想着自己的事情,竟没有留意到他们。
刚开始我也没怎么在意,可渐渐地我就觉得不对劲起来。
这两人说了一会儿后,似乎怕声音有些大,就改在纸上交流。?
我现在就是没有目的地看东西,不经意地看到他们两个写的纸。
是英文。
这两人多半也是英国人了。
也是。英国这个国家既然有王,那自然就有公主。搞不好这两人真的是那素衣女子的亲人,说不准这个年轻小伙子还是她未婚夫什么的。甚至直接就是丈夫!
想到这里,心里面就开始酸溜溜的。
那个素衣女子这么像中国人,搞不好她就是一个混血儿。按照遗传学规律,浅色容易被深色覆盖。所以就算她的父亲或者是母亲一方是白人,那她的肤色、瞳孔的颜色、发色都会与黄人一样。只在其他的一些性状上保留白人的特征。
我以前听说混血儿都很美,一直都不以为意,现在看来多半还是有些道理的。
心中泛苦,情不自禁地看向他们的纸条。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
只见第一排写到:
没想到这个土包子这么好骗,说是那丫头的亲人他就真的信了。
下面是另一个人的:
这次我们只知道她出现在了中国的新疆。可新疆这么大,还真有这不好找,更要命的是,这地方人烟稀少,有些地方人根本不敢去。
先一个人继续道:
你说我们一会儿抓到这丫头后,会不会加官进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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