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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事怪谈 (紫坠儿)


  在那冗长闪烁星星点点的街道上,男男女女拥挤不通,出租车司机低声诅咒。终于车子远离喧闹,缓缓驶入一条安静的马路上。这段路跟之前所见的环境大相径庭,有点格格不入,出租车司机小心谨慎的行驶中,突然告诉我,就在前几天这里发生了一件凶杀案。
  凶杀案其实也没有什么,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每一天都在死人,各种死法。有得病的,有自杀的,还有不甘心死,却被人害死的,还有的是意外死亡的等等。听司机说凶杀案,也没有勾起我多大的兴趣。当他提到说死者是一不修边幅的男人时,我冷不丁的就对号入座联想到在餐厅看见的那个男人。
  继续深挖,他告诉我说,男人好像没有工作。身上的证件什么的都在,有接手这一起案件的是根据男的手机上的电话显示,找到他的前妻。
  男人的前妻好像在某一家餐厅打工,可惜的是被前夫找到,一次次的逼她拿出辛辛苦苦赚的钱。女人很生气,却无法摆脱这个所谓的前夫,之后约定在一家小型的民营旅店开房见面。结果男的死了,女的矢口否认是去见了那个男的。
  灵儿听了,惊得捂住嘴。她就是心软,听不得这些恶心事件。
  我叹口气说:“那孩子找到没有?”
  司机摇摇头说:“孩子没有去上学,也没有人知道她去那了。”
  本来这事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再说我对那男人没有好感,死了就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偏偏我们在经过跳广场舞的那个广场时,看见一个小女孩孤零零的站在路边,看着过往车辆发呆。这一幕恰好又被我看见,急忙喊司机停车。
  司机跟灵儿都纳闷,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喊停车,看我下车直奔被一大片阴影笼罩,没有光亮的那棵树下时,都很好奇我究竟想干嘛。这是我一时疏忽,没有想到有些东西他们是看不见的。正如一个人,想要求人帮助,他就想方设法的找到能帮助他的人。
  不是人如此,鬼也是如此。小女孩独自一人站在那,就我才能看见,她自然是有事要求我帮忙。我看向小女孩,她怯懦的后退一步,怯生生的喊了一声叔叔。小女孩不大,高挑个,应该有十五六岁了吧!模样儿也挺清秀可爱的。只是可惜了,还是花季少女的她,却已经是香消玉损。
  我从小女孩笑笑道:“为什么在这?你是想要我帮助吗?”当时我也没有想到她会是一只鬼,或许我是看人跟鬼都差不多吧!他们的区别在于,鬼没有刻意掩饰自己,恶鬼就是恶鬼,新魂就是新魂,没有心计那种。不像是人,他可以随意掩饰自己的内心想法,伪装,或者是撒谎,总之人的想法是千奇百怪,做法是匪夷所思,有时候自己的想法,也会不经意间的吓住自己。
  我问女孩叫什么名字。她说叫丁琳,那么我说:“好,丁琳你跟我走,我送你回家。”
  她说“我没有家,也回不去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想求你帮我找妈妈。”丁琳令人伤感的表情,渴求的眼神凝望着我道。
  “嗯,那行,你跟我走。”我带着丁琳走到车子旁边。其实司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喇叭都摁了两次。我过来,开车门,让丁琳上车。灵儿跟司机都瞪大眼睛看着我怪异的举动,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就是一个人,神经兮兮的自言自语,还把车门打开,让谁进去。
  司机没有坚持五分钟,最后没有等到我上车,就大叫喊灵儿跟孩子都下车,然后车钱都不要,一溜烟跑了。司机的异常反应,才让我蓦然醒悟,丁琳不是人。
  丁琳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不敢靠近过来。
  灵儿抱住孩子,没好气的瞪我一眼道:“你什么时候才能跟正常人一样?”我默默跟随在她身后,不时的扭头看丁琳。她远远的跟来,好像对这里熟悉,也不熟悉那种彷徨不安的样子。
  我紧走几步,低声对灵儿说:“给你说件事。”我相信灵儿会答应收留丁琳的,或许她有故事要对我们讲,要不然也不会被我给遇到。灵儿无声的看我一眼,搂一下孩子的小屁屁,算是无声的答应了吧!我说:“刚才下车,你没有看见她?”
  我指的她,当然是丁琳。
  灵儿摇头道:“你该不会告诉我,我们的后面有一个”她没有说出来,而是看见李阳一个劲的冲后面笑,还手舞脚蹈的蹦跳。要是李阳没有看见后面的东西,那么这里已经远离了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他看见的就是路旁灿烂的灯饰,跟一颗颗阿娜多姿的植物树。
  小李阳是没有满周岁的婴孩,他看见的一定不是好东西。
  灵儿不敢说下去,不是害怕,她是护犊子,怕不干净的东西对小李阳不好。我安慰她道:“没事,她是一十五六岁的女孩儿。”
  “是吗?”
  “嗯。”我朝后面看看。丁琳还在,若即若离的跟着“要不,让她现身,你看看?”
  “不要。”灵儿拒绝道:“你什么时候才能不管这些闲事就好了。”
  “别忘了,你在跟我之前我是做什么的?”灵儿无语,也没有拒绝丁琳跟着。
  丁琳,一个素不相识的花季少女,她究竟有什么样子的故事要对我讲?需要我怎么帮助她!这些都得等我回到酒店才能问清楚。


第453章 广场一角
  隆鑫酒店位于北林市阳坡区最大的休闲娱乐场所附近,毗邻我们经过小型广场,左侧是通往东环,右侧步行5分钟可达到北林市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我跟灵儿抱着孩子,丁琳跟着跟着不见了,我急忙回头找。却听见跳广场舞那那边传来闹嚷声,暗自疑问出什么事了,急忙喊上灵儿一起去看看,顺道看看丁琳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跟来。
  走过去时,跳广场舞的已经散了,只是刚才跳舞的地方围拢一堆人,好像在看是热闹,而且还听见有女人争辩的声音。灵儿满脸不悦,怪我多管闲事,抱着孩子不能挤进,只能在外围来来回回的走。
  我是挤进去的,看见丁琳伫立在一位摔倒在地上的大妈身边。在大妈身边,还有一位比较年轻也时髦的女人,女人不停的在对所有围观人群解释,说这位大妈不是她撞倒的,而是大妈自己摔倒在地的。
  年轻女人越说越激动,那张脸急得都变成的猪肝色了。这个可能是跟她刚才跳舞浑身发热有关,还有就是她极力想让人相信自己没有撞倒大妈,所以情绪过度紧张后怕中。
  有人建议打120送大妈去医院,还有人建议先找到大妈的子女,把事说清楚才好,以免后面说不清道不明的。我看丁琳,她也在看我,然后走过来对我说:“叔叔,是奶奶自己踩住鞋子摔倒的。”
  我想前前后后也就只有丁琳看见,别人都在忙各自的,谁也没有注意到大妈摔倒的事。见丁琳主动来告诉我,我就对那位年轻女人说:“你刚才距离大妈有多远?”
  年轻女人说:“我在大妈的左侧,半米远左右吧!看见她摔倒,急忙来扶,她就一把拉住我说好痛”年轻女人说不下去了,要哭要哭的样子。
  我在看向大妈,问道:“大妈,咱不能捂着良心说话,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大妈额头挂满汗珠,却还是眯缝眼使劲的瞅我看,然后抬起手指,冲我还有其他人说:“就是她推倒我的。”
  看来这事有点麻烦,丁琳是鬼,她说的话,除了我相信,没有谁看得见她,不能作为证据。再看年轻女人,她抽抽噎噎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解释道:“我刚才就是说了大妈几句,你这么大年龄来跳舞,应该站在边上的,不能跟我们一样挤到中间。她这就记上了,摔倒还得赖上我。”
  有同情年轻女人的,也有替大妈打抱不平的老人,就义愤填膺的说道:“不管怎么样,人出事了这是事实,你得送人去医院检查。”
  看大妈是没有谁敢上前去扶,她自己也在尝试站起来,可是稍微动一下,就疼得呲牙咧嘴的,那额头上的汗珠更是唰唰的流。
  不多一会,大妈的子女来了,他们在众多看热闹跟起哄者的拥护下,对那个年轻女人是出言不逊还拽着她去医院守候老人。
  我问丁琳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她摇摇头,也不知道怎么办。眼看有巡警参与进来,把年轻女人跟大妈的家属都带走,120直接来拉走大妈去了医院。
  我跟丁琳还有灵儿正要离开,一位年轻的巡警直奔我而来问道:“你是目击证人吗?”我刚刚想摇头,看丁琳给我摆手,我点头算是吧!巡警说:“既然你是目击证人,那么请给我们走一趟。”
  “我晕菜,不就是多管闲事说了一句公道话而已,至于也要被一起带走吗?”我看灵儿,她恨恨然瞪着我,赌气的别开头看都不看我一眼。
  实在是没辙,我只好掏出手机,让矮冬瓜来把灵儿母子俩接回到酒店。然后跟巡警一起坐进警车,去了巡警大队部。从出事地点到巡警大队,丁琳都处于一种迷惘,惶惶不安中。
  在警车车厢里虽然就我跟丁琳,但是我不好跟她说话,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要是我这个证人有神经问题,那么那位年轻的义务帮忙扶老人的女人,就得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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