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苏的母亲说:“唉,挺好的孩子,我前年没退休时还教过他呢,学习成绩特别好,是个好苗子。”
我听了有点好奇的问:“阿姨,您以前在这所中学教书?”
小苏边吃饭边和我说:“嗯,我妈以前是物理老师。就在那个学校,怎么样?来我家来对了吧。”
我对着小苏点了点头后,又朝着小苏母亲说:“那阿姨,您和那位现在被声讨的那个姓纪的老师认识么?”
小苏母亲笑着对我说:“当然认识了,小纪在我们学校工作也有十多年了吧。小纪刚分到我们学校工作时人挺上进的。毕竟农村出来的孩子么,当时我们都挺喜欢这个勤奋的小伙子,唉,后来就……”
我听到阿姨话里有话,便急忙问到:“阿姨,后来怎么了?您倒是说啊。”
小苏母亲摇着头说:“唉,小美啊,这个事阿姨不好评价吧。毕竟我也算是认识他,有些事,是好是坏我也不想评说。”
小苏母亲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便不再追问了继续吃饭。在小苏家吃过晚饭后,我便告辞了。小苏送我去车站时,我俩约定明天一早直接去学校再打探情况……
第二天一早,我和小苏刚到这所学校的门口,便被一幕大场面给震住了……
跳楼男孩的家属在学校门口摆起了灵棚,拉起了横幅。横幅写到:纪方无良,逼死我儿!
跳楼男孩的母亲在学校门口与一个四十多的男子大吵大闹。从言语中我听了出这个男人就是现在被声讨的那个跳楼男孩的班主任。
这时,这位班主任怒气冲冲对着男孩母亲吼道:“我就补课了怎么的?你家孩子死了活该。爱哪告哪告,我不怕。我上面有人,有后台。不怕你家告。”
我在一旁看见了这个教师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嚣张,丝毫不避闲,看来论坛是的帖子应该是内容属实了。
我看了看后,和小苏说:“估计就这样了,他自己都承认了。走吧。”
小苏一愣说:“走?那不查了?”
我点了点头说:“查不了,构不成间接导致他人死亡。我也不想查了,希望有关部门给公众一个交代吧。”
我俩正准备走时,几个来上学的学生在看热闹,还说这个老师怎样怎样……
我走了过去掏出一百块钱对着几个学生说:“来,小哥几个,拿着花。说说这个老师的事,哥哥想听听。”
当中一个小男生说:“这个老师把他家弄成补课班,强迫学生去补课。还有每次复制卷纸,他都说给他们班学生复印,然后收钱,比普通复印社每张贵一块钱。”
另一名男孩接着说:“学校门口那个小饭桌是他媳妇开的,他每月都收学生钱强制性让他班学生去那个小饭桌吃饭。”
我听了后想了想问:“那跳楼的男孩具体情况你们知道么?”
一名男孩想了想说:“我认识他,他就是因为不去那饭桌吃饭,最后被老师调到最后一排坐着。他是高度近视眼,到了最后一排根本看不见黑板了。然后他班老师还骂他是废物,看不见黑板就去死一些话,我还看到他打那个男生耳光。他班的班主任还告诉他班学生都不准搭理他,说谁理那男生的话考试就肯定不及格……”
我一边听一边用手机录音,录下了几个小男孩的话。
小苏和我离开那几个学生后,对我说:“你适合去当记者。”
我笑了笑说:“走吧,回去把录音帮我拷贝一份,发到教委。这次定不成罪,但不代表他可以躲过道德的制裁。”
十六岁,原本应该青春飞扬的人生尚未展开便戛然而止,因为无良教师的校园冷暴力,一个年轻的生命从高楼陨落……
刑法规定:间接导致他人死亡,法律量刑在三年以上五年以内,可是导致他人死亡的当事人在场才可以成立,所以,这件事只能相关部门去调查了……
其实整件事中,无良教师的做法的确令人发指。但是同时也侧面反应出了一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如此脆弱吗?遇到问题时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吗?是不是现在的父母只单纯的注重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其他方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第54章 偷梁换柱(上)
这天一早,我和小苏刚来警局后,还没等进到办公室,队长便打电话发出命令:集体出发,有命案……
赶到了案发现场后,就见城郊的一处空地上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几个踩证和法医对着一辆轿车里的死者进行踩证和现场验尸……
我和小苏急忙去询问情况。
“头儿,死者,男。姓名白朋,年龄三十六岁,是这个车的车主,车内有驾驶证和车辆的一些登记信息。太阳穴部位被铁锤类金属物连续击打,出量出血致死,死在了车后座上。车内及死者身上没有任何钱财。根据法医测量肝温显示,死亡时间在昨夜十一点到今天凌晨两点之间。”小苏把现场的情况简单的汇报了队长。
而我则在小苏汇报情况的同时近距离的观察着死者身上和车内的环境,我在死者的衣服上找到了一颗草,看着很特别,便叫踩证的同事将这颗草收好……
按照以往的惯例,小苏汇报只是例行公事。而往往小苏汇报之后,队长通常都会说:收队,回去开会谈论案情!
果不其然,队长听完了小苏的话,沉默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说:“现场也查不出什么了,收队,回警局谈论案情。”
听到队长喊收队后,我便开始整理我刚刚观察出来的一些细节……
回到了警局后,又开始开会谈论案情。
会议室内,小苏说到:“查过了,死者是个普通的黑车司机,平时就是靠着这辆自己花了二万块钱买的这辆不知道几手的东南轿车拉活,而且死者身上和车内没有发现钱物,这就说明很明显是抢劫杀人。一般的话,凶徒都是会以打车的形式上车,然后等车开到了偏僻的地方直接动手。”
小苏说完了以后,队长点头说到:“很好,小苏你最近进步的越来越快了。分析的完全和本队长的想法一致,可是这么简单的现场谁都能看出来,我们要做的是找出凶手,破案。”
我听了队长和小苏的话,皱着眉说:“头儿,恐怕没那么简单吧?这回应该不是简单的抢劫杀人。”
我一说完,队长便朝着我大声说到:“你能不能改一改你这毛病,老是说话不说全,你有什么不同的观点就直接说。你就和别人唱反调。”
我强忍着听队长把话说完后,我对着他说到:“现场根本就不是案发现场,而是弃尸现场。”
我的话音刚落,小苏便插嘴问到:“你怎么能肯定那是弃尸现场?”
我笑了笑给她解释到:“司机死在了后座上,可是我当时观察了一下,车的周围根本就没有搏斗的痕迹,这一点踩证的报告中可以证明。这就说明是凶手杀人后将死者放在了后座上,然后由凶手自己驾驶着车把死者运到了城郊。还有,我观察过这辆车里行车记录仪最后的计数状态,上面显示着20.9公里,我想距离我们发现死者的20.9公里以外的某一处,才是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
我说完了以后,小苏低头在思考着什么,而队长也陷入了他那假装冥想的状态……
过了没多久,队长便说:“我好像有点懂了,你的意思是说用行车记录仪的公里数是不是可以算出杀人现场在哪?”
我笑着点头说:“嗯哼,就这么简单。不过范围有点广,毕竟这个20.9公里在哪个方位我们不知道,所以全面排查的话,恐怕……”
我还没等说完,队长便打断我的话:“行了,别恐怕了,你赶紧算20.9公里去吧。”
我听了立刻反问一下:“我算?”
队长点了一根烟对着我说:“你这不是废话么,你不算还我算啊?你是新人么,就得因材施教!去吧。”
队长说了以后便宣布散会,而我只能在办公室里默默地做着算术题……
20.9公里不算是多远的距离,可是地球是圆的,算出了这个位置也不知道是在哪个方位。
正当我苦于无法确定哪个方位时,小苏拿着一张踩证的报告进来和我说:“给,踩证说你给他们的那个小草是苜蓿的一种。主要是做成动物饲料的一种添加养料,说白了就是喂牲口用的。”
我听了后,想了想说:“苜蓿不都是长在山上的么?死者身上怎么能可能沾上这个东西?”
小苏听完我的话后,想了想说:“对啊,死者是在城郊被发现的,可是那附近根本就没有山啊。好像按你说的20.9公里来算都没有山。”
而小苏说完后,我好像想到了一点,便立刻打开电脑开始搜索以死者被发现时的现场周围20.9公里范围内的家畜养殖场……
不多时,我便查出在搜索范围内一共有三家养殖场。小苏看着我的搜索结果说:“你的意思是假设第一现场是在养殖场内?这是你在网上查出来的,可是万一有些小养殖场,你查不到的呢?总不能腿着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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