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王的声音不大,但话音刚一出口,就压得全场鸦雀无声。就连不时刮来的狂风,也被他的那种气势压得默不作声,掀不起一粒尘埃。
“今日到场,仍愿意把性命托付于我的,天地间,想必也只有在场的给位了。”
闵王顿了顿,只见他喉结鼓动,眼眶也有些湿润,随即抱拳向场下的众将士行了一礼,“大家做到这些已经够了,我冉某人已经心领。这一仗我们将要面对的,是慕容鲜卑在北疆无人能敌的数十万铁骑。而我们,所有战力只有在场的各位,我们这八千人!”
“现在谁要走,我冉某人绝不阻拦,也不会有半句埋怨。兄弟们陪我走到这里已经足够了,接下来的路可能连九死一生都谈不上。”
闵王刚一说完,有一个微胖的老者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是老铁匠赵叔。
“闵王,老头子我的这条贱命是你和苍将军给的。到如今,我这老骨头也活够本了,就让我这条贱命继续跟着你走下去吧。”
赵叔说完,另一个方向也有个青年开了口,这人个子很矮,在人群中看不见他的脑袋。但大家都知道这个熟悉声音的主人——是猴子。
“闵王,四岁起我就是个孤儿,在座的各位都是我的亲人。我的家就在这里,一旦离开此地,天下之大,却再无我的容身之处。”
两人说完,本是鸦雀无声的沙场上,本是平静的人群立马沸腾了起来。
众人异口同声的大喊,“誓死追随闵王!誓死追随闵王!誓死追随闵王!”
面对沸腾的人海,闵王压了压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承蒙各位对我冉某人的厚爱。想必此时,天下所有的人都认为,今次我们已经必败无疑了。”
闵王自嘲的笑了笑后,随即伸出了右手,用食指狠狠的指向了地面。
“不过我此刻,只想冲到这群不可一世的鲜卑人面前,用行动告诉他们,我要把你们打垮,彻彻底底的打垮!”
第十二章 红莲
公元352年春。
闵王率八千汉军死士北进,前去迎战慕容鲜卑的数十万铁骑。
在人类的冷兵器史上,冉闵和岳飞是极为少数的,敢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领以步兵为主力,在野战上和北方胡人铁骑硬撼的英雄豪杰。
就算把李陵之类利用地形依山而守,用弓弩和胡人对峙的汉军将领也一并算上,有如此气魄的人也不会太多。总之是很难逃出十指之数。
慕容鲜卑大军分位三部,兵锋在最前面的,是名将慕容恪的十四万鲜卑铁骑。
慕容恪大军身后的数百里,是一代枭雄慕容霸所统领的第二战斗梯队。
慕容霸本率令五万人接应他四哥慕容恪。
但在一路南下的过程中,又收编了不少各胡的溃兵,现在人数急增至十万有余。
慕容霸之后,是燕王慕容俊所领的十万精锐,正从龙城出发,向南开征。为的是一战而入主中原,占领那万里的大好河山。
相对慕容鲜卑的数十万大军而已,闵王所令的汉人,则显得更加势单力孤。
闵王麾下死士八千,除了三千名骑兵之外,其余皆为各地聚来的步兵。
而军中的这三千名骑兵,正是闵王起家屠胡,一直跟随到如今的王牌精锐。
它们分别是:
烈将军的——斩队!
破阵明王勿弃的——千僧阵!
以及闵王本阵的——血衣乞活!
就这么一只以步兵为主的部队混合部队,在闵王的率领下有着不亚于骑兵的行军速度。
这八千名死士,在冷兵器时期,面对同样数量的敌人,绝对是罕逢敌手,不可战胜的。
哪怕来的是同样数量的,斯巴达的三百勇士,或是陈庆之的七千白袍。甚至让他们去面对苻坚的百万大军,这八千死士都不会对他们有半分胆怯。
闵王率军昼伏夜出,不行大道而穿梭于林间,为的就是给这些鲜卑人一个出人意料的一击。
半月后,闵王于安喜先夜袭了慕容恪一把,又在平原上突袭了慕容恪数阵,斩首万余。
在这几场恶战中,手持离疆双戟的闵王每战皆身先士卒,如同一台用不停息并飞快转动的绞肉机一般。骑着他胯下的朱龙战马,只要一旦突入敌阵,立即在里面掀起万丈的血雨腥风!
慕容恪虽见敌军兵少却不能胜,再加之所有鲜卑人皆畏惧闵王战神般的勇武,身为一代名将的他遂坚壁清野,在安喜筑城固守。
闵王军中本乏粮。
而且在这个平原之地四通之地,慕容恪麾下又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即使把他们多次击败,也无法给他们造成多大的伤亡。
安喜地处平原旷野,鲜卑骑兵即便在战场上失利,也不过是四散逃走,过不了多久又会散而复聚。闵王所率的八千死士则为步骑协同,很难追上这些跑的飞快的鲜卑人,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
若是单独派骑兵进行追击,就会让军中的步兵随之脱离。一旦做出此举,则会令本就军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汉军,有着慕容鲜卑找到各个击破的巨大威胁。
正是因为抓住了汉军这个致命的弱点,慕容恪才敢在不断战败的过程中,和敌人打这种无情的消耗战,因为军力充足的他经得起这么玩。他也知道,眼下的这群汉人,他们根本就输不起,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仗!
久战欲疲!
再加上慕容霸和慕容俊的两路大军已经无限接近慕容恪的部队。闵王随即作出了主动撤退的指示,八千汉军立即向廉台这个河流与树林错综复杂的地方,全速挺进。
一旦到了廉台这个地方,慕容鲜卑的骑兵优势便无法再次发挥。在追击溃敌的过程中,可以有效的给其造成巨大的伤亡,让敌人在战斗过程中不断巨大战损,最终无以为继,从而扭转战争的天平。
一见汉军自行退去,慕容恪立马领军倾巢而出,尾随与其后,他知道这是吃掉冉闵这匹恶狼之王的最佳时机,绝不容错过。
无奈冉闵这厮麾下的这群汉兵,实在是太过骁勇异常。他们发现被自己追击时,个个都争先恐后的反突袭,在混战中又视死如归的血战到底。
闵王所率的八千汉军死士,先后九次击败了身后慕容恪的鲜卑铁骑。
汉军将士每战皆重创于敌。随着旷日持久的战斗不断进行下去,慕容恪本率的十四万鲜卑铁骑,折损已有三分之一有余。
而闵王所领的八千汉军,虽然每战皆势如破竹,但也只有近七千人,还生还于这个乱世……
望着前方飞扬的尘土,身上袍泽完全被敌人鲜血染得乌红的勿弃知道,鲜卑人的第十次进攻开始了。
连日来,汉军九战九捷,虽然给鲜卑人造成了极大的杀伤,但是此时全军早已疲惫不堪。将士们的体力和士气,更是到了濒临崩溃的灵界点。
面对鲜卑人的车轮战,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强撑。他们知道不能后退哪怕只是一步,因为他们的身后,是地狱的万丈深渊,向下望去深不见底。而他们自己,则站在黄泉比良坡的悬崖边上。
勿弃重重的喘着气,他实在是累得连手都快要抬不起来了。手中的伏魔禅杖上,鲜卑人早已干了的血,凝结了厚厚的一层。
不远处,鲜卑人飞快的奔涌而来,和自己只有一箭之地相隔,他们脸上或凶恶或胆怯的神情,已然清晰可见。
勿弃狠狠的咬了下舌头,把手中的伏魔禅杖紧了紧。正待他要抽动马鞭的时候,身后汉军阵中有一个人影,如同划过苍穹的流星般,向前方的鲜卑人海冲了过去。
在这个千钧一发、生死存亡之际,除了闵王还会有何人,有如此的勇武与胆识?
这次北伐,闵王每战都身先士卒,斩敌百余人。
若不是仗着闵王天神般的勇武,和敌军数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八千汉军将士,根本不可能活到今天。
闵王座下的朱龙战马本就通红如火,此时它的身上染满了无数鲜卑人的鲜血,遂变得乌黑如梅。
朱龙马跑得极快,眨眼间就没入了鲜卑铁骑前锋的人海中。闵王如同海岸边一块巨大的磐石一样,把鲜卑铁骑掀起惊涛骇浪硬是给挡住了,并重重的击得粉碎。
离疆双戟泛着青白的光,以秒为单位,尽情的收割着鲜卑人的头颅。
无数被收割了头颅的鲜卑人,无头的身躯仍然骑在马背上,任由脖颈处的鲜血向天空喷洒,最终去灌溉这个早已干枯得龟裂了的大地。
大地疯狂的允嗜着空中落下来的鲜血,为即将绽放的红色莲花吸取最后一次的养分……
为了让汉人能最后一次挺直腰上的脊梁,被闵王鼓舞的勿弃,以及所有战场的汉军将士们,不知从何处又迸发出来了新的力量。
这种力量让他们前仆后继,舍生忘死的向着鲜卑人的无数金戈铁马冲去……
……
苍。
离疆。
望故乡。
驻足彷徨。
山河如残阳。
疮痍满目红妆。
可叹世人不思量。
胡人淫笑犹在耳旁。
海市蜃楼的盛世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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