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俟把车门打开,把鞋子放在地上,然后不由分说的拿过了老板娘的一只脚,老板娘一阵战栗,感觉浑身都起了一层小疙瘩,从来没有男人触碰过她,更不用说她最敏感的脚了。
万俟自然不是存心要占老板娘的脾气,他现在实在是怕老板娘再出什么幺蛾子了,为了以防万一,只好快刀斩乱麻,先把鞋子给她穿上再说。
老板娘抽了抽腿,她不习惯。
万俟用力抓住,不习惯也得习惯。
老板娘沉默,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没有再反抗,就这么静静的任由万俟施为。
初时的不耐烦褪去,万俟此时心里也不由得泛起了涟漪,老板娘的玉足绝对是那些足控们天大的福利,尽管他不是足控,但还是背着福利弄得有些想入非非。
万俟之前从来没有帮别人穿过鞋,更不用说给女人了,所以他显得很是笨手笨脚,还控制不好自己的力道,一不小心使大了力气,弄得老板娘是一声痛呼。
万俟脸有些红,憋着劲给人穿鞋,鞋没穿好还把人给弄疼了,这情况,尼玛有点尴尬啊。
虽然被万俟弄疼了,但老板娘依旧什么都没说,她的眼神稍稍有些迷离,定定的看着低头帮她穿鞋的万俟,似乎在想些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想。
帮女生穿鞋还真的是个技术活,万俟费了不小的功夫才把一双鞋都给老板娘穿好了,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急的,反正最后弄得他是一脑门的汗。
万俟站起来,刚要用胳膊抹去脑门上的汗,一只玉手生了过来,手上还拿着一块手帕,是老板娘。
老板娘用手帕帮万俟擦去了头上的汗,动作轻柔、舒缓,让人无比舒服。
万俟身体一僵,呆在了那,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老板娘说道:“穿鞋也能累出一头汗来,真不知道该说你点什么好了。”
万俟强自为自己辩解:“我这叫做事认真,再说了,慢工出细活。”
老板娘忍不住一笑:“倒是头一回听人用这句话来形容穿鞋的。”
擦完了汗,老板娘把手帕又收了起来,然后又优雅的朝万俟伸出了一只手。
万俟没反应过来,这是干什么,难道是意犹未尽,觉得我手法不错,准备让我给她擦指甲油?
老板娘娇俏的白了一眼愣在那里的万俟,道:“扶我啊。”
“哦哦。”万俟忙抓住老板娘的手,一用力,让她从副驾驶站在了地上。
然后,万俟再给老板娘说话就又要昂着脑袋了。
幸好伊伊没自己高,万俟心里无比的庆幸。
钟伊伊大概是一米六七的样子,比一米七七的万俟矮了半个头,加上平常也不喜欢穿高跟鞋,所以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是比较和谐的。
其实万俟现在和老板娘站在一起也挺和谐的,因为老板娘也差不多比万俟高了半个头,不过,看万俟的样子,不是很开心就对了。
“你刚才不是对我说要带我去见一个人吗,走吧。”老板娘说道。
万俟本来是打算带老板娘去见一下小师叔的,顺便再问一下小师叔几个问题,现在小师叔在他心里的地位就和百科全书差不多,有什么不懂的就想着找他。
本来这个百科全书的地位是李晓的,现在李晓在河谷县疗伤,于是这个身份就顺位传给了小师叔了。
万俟拿出手机一看,我擦,都快十二点了,怎么过的这么快,他记得他跟老板娘从天南大学里面出来的时候才刚九点的样子啊。
可不是过的快吗,这几个小时生了多少事啊。
马上就到饭点了,以小师叔的工作态度,现在肯定已经不再办公室了,反正也不急,倒不如先去吃了饭好了,想到这里的时候,万俟看了一眼旁边的老板娘,正好旁边就有一位熟食店的老板,不宰她,不仅对不起自己,连老天爷都会看不过去的。
“那个,老板娘啊,现在已经快到饭点了,要不咱们先去吃饭吧。”
“好啊,正好我也有点饿了。”老板娘爽快答应,然后又问万俟:“去哪里吃。”
最好的选择当然是老板娘的聚福堂,可以随便吃也不用担心付账的问题,但考虑到现在的情况还是在食堂比较安全,于是万俟回道:“想必老板娘还没吃过我们学校的食堂吧,虽说这里比不上外面的那些东西大饭店,但有些东西做的很有特色,咱们就去食堂吧。”
吃食堂倒也是个新奇的体验,老板娘点点头,答应了。
万俟还是比较讲义气的,有白吃白喝这种好事自然忘了自己宿舍的那三个货,给应该还瘫在床上的高帅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今天有人请客,食堂二楼,一听有人请客,本来还没有完全睡醒的高帅立马就精神高涨了起来,满口答应,表示一定会准时到场的。
给这三个货打完电话之后,万俟又拨通了钟伊伊的电话,有好事当然不能忘了女朋友,告诉她去食堂二楼碰头,还没忘了让她喊上郑秋秋。
老板娘一直在一旁看着万俟打电话,不置可否,既没有表现出不悦,也没有表现出欢欣。
万俟的脸皮已经变得越来越厚了,当着将要请客的人的面呼朋唤友,摆明了一副要宰冤大头的样子,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先替没来的那几位感谢起了老板娘的大方请客,这是要把老板娘请客的这件事给定下了,省的到时候要自己付账,那就不好玩了。
老板娘买养魂玉的时候一掷千金,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现在更不会心疼请客的这点小钱,所以她直接对万俟说道:“那,现在就带我去见识见识你们食堂二楼吧。”
“好嘞,那就请您跟我走,我再顺便给您介绍一下我伟大而又历经沧桑的母校。”
老板娘在天南市很多年了,天南大学自然是来过的,不过每次来要不就是有事情,要不是就是匆匆路过,说实话,她还真没有认真参观或者浏览过这个学校,所以,当万俟口若悬河的给她讲解那一听就是添油加醋加美化过的天南大学事迹的时候,她没有觉得不耐烦,反而听的是津津有味。
一代代的学生来又一代代的学生走,每年迎来送往,天南大学不知道迎来了多少满怀朝气的新生,也不知道送走了多少踌躇满志的毕业生,他们都在天南大学生了很多的故事,有的甜蜜,有的悲伤,但无疑都是些珍贵的回忆。
无数的学生在这里生无数的故事,有的相似,有的不同,但无疑都是些青春的印记。
一年一年过去了,这里的人在变,树在变,就连楼也在变,唯一不变就只有这个名字,天南大学。
这个名字不知道承载了多少人的梦想,也不知道承载了多少的青春,但它从来没有辜负过自己的名字,辜负它的名字,从来都只有在其中的人。
有人说,是学校埋葬了他的青春与梦想,但要我说,能够埋葬青春与梦想的从来都只有他自己罢了,只是他不敢承认是自己的无能,所以只好把这罪名扣在学校头上。
有意思的,学校不会说话,它只会静静的看着,看那日起日落,看那云卷云舒,看那万丈高楼平地起,看那百年树木一朝枯,这真有意思,不是吗?
第三百三十七章 讨价还价,嗯,不是太有意思呢
老板娘又白了万俟一眼,对他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对你说的,婆婆原先就是待在一幅画里面,我现你的那副画好像也有鬼在里面,就想着买回去,或者对婆婆有用也说不准。”
住在画里面,这个老年杀马特也是一只郁鬼?看来是八九不离十了,一只绿毛的陈年郁鬼,还能让老板娘称呼为婆婆,万俟现在对她可是好奇的紧了。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明明你不是引路人,那怎么也能看见鬼还能现那幅画里面有鬼呢,普通人可是感觉不出来的。”
就像黄大妈似得,和这画少说也相处了十几年了,不也愣是没现有什么异常吗,而身为普通人的老板娘却能一眼看穿,说她不是普通人吧,她连一点道行都没有,说她是普通人吧,又怎么看怎么不像,万俟实在是有些糊涂了。
老板娘半眯着眼,认真的对万俟说道:“你真想知道为什么。”
万俟点头,他真想知道。
老板娘坐直了身子,一字一顿的说道:“因为,我有病啊。”
有病,我擦嘞,这是得了什么病,竟然还有这种神奇到让人完全摸不到头脑的效果。
万俟心里正震惊着,眼角却瞥到了老板娘嘴角的一丝恶作剧得逞之后的笑容,他马上反应了过来,什么有病,这又是在拿自己开涮,报自己刚才说她没吃药那句话的一箭之仇呢。
女人啊,这心里果然是没有隔夜的仇,非得马上报复回来自己心里面才舒坦啊。
得,那就别问这个了,万俟明智的转移了话题:“其实啊,我还有个问题,你为什么一定要得到我的养魂玉呢,你那个婆婆不是住在画里吗,好端端的搬家干什么,难道是嫌弃那里太小,所以要报道一个宽敞一点的地方。”
说起这个,老板娘的情绪马上低落了下来,语气低沉:“婆婆她,受了重伤,必须要好好修养,那副画只是婆婆平常呆的地方,最多也就只能让婆婆保持原有的状态不再恶化,是不能帮助她恢复的。而养魂玉则是最好的可以帮助鬼魂恢复的宝贝,如果婆婆能待在养魂玉里面,一定能更快的恢复元气,不至于魂飞魄散,消散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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