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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乙元 (元甲百米)



他当然没有能力去帮她,他能做的只是奉献自己。

但爱情偏偏有时杀人不见血,特别是某种伪装成爱情的东西!

爱情可以让人变得疯狂,爱情对明思来得早了一点,爱情把单纯善良的像一张白纸一样的明思害了——一种伪装成爱情的被同情心粉饰的让善良无地自容的冷酷残忍的妄想把他害了。

他也因此患上了抑郁症,敏感、多疑、爱钻牛角尖、无法控制情绪。这种病有着和其他疾病一样完整的生化过程,最大特点就是不能如正常人一样生活,有自杀倾向。

现在,他正打算从楼顶跳下去,他已经在这里站过一百次,每次都想自杀,每次都没有成功。

我和思蕾就静静地站在明思的身后,不过,却是站在另一个他看不到的次乙元世界。

他做什么我们看的清清楚楚,可是,我们就算在他耳边狂吼,他也听不到我们的声音。

我咬着牙道:“蕾儿,去,把他推下去,先摔死他!”

“什么?!”思蕾吃了一惊。

我点点头,道:“我已问过他的心,他完全听我的话,我想你一定也不会反对的。”

思蕾又怔住,随后大声叫了起来:“我反对!”

我抬起头,平静地看着思蕾,道:“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宝贵,那样劝起来才会有效果。如果现在我贸然去劝他,只会适得其反,治不了他的心病。”

思蕾激动的跳起来,大声道:“他本来就够可怜了,你还这样残忍的对待他。我坚决反对,死也要反对!”

我无奈地长叹一声,道:“置之死地而后生!救人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赶快去死。”

思蕾一点也听不进去,整个人都在颤抖,犟道:“我知道你有很多办法救他,你若非要用这种方法救他,我就陪他去死。”

我仰面叹息道:“那我们就站在这里等着他跳下去。他若一直不跳,我们就一直等。他若一年不跳,我们就等一年。”

等了好半天,明思还在楼顶犹豫,我已经等得心烦了,猛然冲过去,在他身后推了一掌,他就掉了下去。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掉下去的时候面带微笑,仿佛得到了解脱……

“你为什么非要这么做?”思蕾咬着牙,忽然跺了跺脚,推开我冲了出去,冲到楼梯口,又回过头,狠狠地盯着我,道:“刘薰元,你听着,如果你这次救不了他,我就去酒吧跳脱衣舞,天天脱衣服给别人看!”

第271章 至尊老天爷 贵客

“我终于能看到了!”明思睁开眼便大叫。

“因为你死了,变成为鬼魂,所以你能看到了。”说话的人,身着黄金龙袍,头戴二十四旒皇帝冕,璎珞流苏从脸前垂下来。但明思还能看到那双眼睛:那是一双很平淡的眼睛,仿佛这个世界都不能引来他的丝毫注目。但当你再次偷偷打量,你会发现那平淡中蕴含无穷威严,仿佛那双眼睛中包容着整个宇宙。

“鬼魂!?我是鬼魂吗?”明思用手掐了一下自己,感觉很疼,“我明明还活着,怎么可能是鬼魂?”

“你从很高的楼顶摔下来,应该很疼很疼的,可你感到疼痛了吗?”皇帝凝视着白玉杯里琥珀色的酒,过了很久才开口,“你不觉得自己置身的地方,很特别吗?况且……没有人规定鬼魂不知道疼,神仙被打一下,也会感到疼。”

“胡说八道,人死后,就什么都没了。我既然好好坐在这儿,就说明我还活着。”一个为了爱情,连变瞎都不怕的人,果然是一个有主见的人。明思虽然嘴硬,但心中的疑惑依然不少。因为,他发现自己处身之地,像是皇帝处理朝政的地方,正中央是皇帝的御座,座位上有飞龙雕饰,象征着皇帝至高无上地位和权利,那个人就坐在上面。左右侍立着七八个仙袂飘舞的仙女,非常特别的是,她们的衣服都是飘起来的,就像在空中飞翔。再远一点,是两排身着金甲的神将。明思看得出他们都不像人,而像是神。可是,明思并不相信鬼神的存在!

那人身边还站着一个戴凤冠,着霞帔,围玉带,身着石青色,绣龙、万福万寿文朝褂的绝色女子。

他猜,这个女子,肯定是龙座上那人的皇后。觉得有些眼熟,却不敢往深处想,大约感觉是在电视或电影上见过。

“来,咱们先喝杯酒!”皇帝举起了酒杯,明思低头一看,发现眼皮底下摆了一桌子美味佳肴,勾魂摄魄的美食飘散出的味道,或许只有在梦中才能想到。

他一直很紧张,竟然没有察觉自己就坐在酒席前。

在身后服侍他的两个仙女,缓缓为他斟上了玉液琼浆。

“你是谁?我在什么地方?”明思惶惑地拿起红玉酒杯,四下打量着。金碧辉煌的宫殿,几乎靓瞎了他的眼。

皇帝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对着从楼顶被人推下来的他说:“你见过老天爷没有?”

明思一双锐眼中的瞳孔已吃惊到收缩,想了半天,搞不懂他问这种荒诞不经的话,到底什么意思,但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没有。”

“那我们就先喝酒,等喝完了酒,我再慢慢告诉你。”皇帝再次举起酒杯。

酒很好喝,明思喝了一杯又一杯,也只有在喝酒的时候,他才不会感到惶惑不安。酒壮人胆,喝了酒,人就算见到老天爷也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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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开口,思蕾也就默默的在旁边陪着,我的酒杯空了,她就倒酒。

菜没有动,酒却消耗得很快。

等把酒壶中的酒都喝完了,我终于抬起头,凝视着明思,忽然道:“你为什么不臭骂我一顿?”

明思醉醺醺地望着我,不解道:“我为什么要骂你?”

我忽然笑了,道:“因为,是我把你从楼顶推了下去。”

思蕾不让我再说下去,柔声道:“明思同学,你是我们的贵客,所以不用害怕。这是我家里,我是你的同学思蕾。我的老公就是老天爷,他只想和你交个朋友。”

“你果然是思蕾,我说咋会这么眼熟!没想到你上着高中就结婚了。”明思借着酒劲站起身,显得有些失态。只为见到老同学而兴奋,耳朵却漏掉了“老天爷”这三个最重要的字,这让我多少感到了一点失望和沮丧,“我以前就说,你这么漂亮,肯定会嫁个好老公,没料到,你早就嫁了一个……一个……这么有钱的老公……他是……他是咱们中国人吗?”

思蕾笑了笑,笑得风情万种:“如果我老公愿意,也可以做中国人。但,他现在的国籍,也可以算是让人梦寐以求的外国国籍。”

思蕾在老同学面前表现得这么虚荣,我只有苦笑。因为,我本来就是中国人,身份证还在。

“那能不能让你老公……借我点钱……我想买一对眼角膜!”明思眼睛里闪闪发光,显然已认为自己找到了救星。

“可我老公的工资……并不高……”思蕾的脸马上红了,尴尬地笑着解释,大约没想到,老同学会突然开口向自己借钱。“小孩每月还要喝奶粉,家里每月的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开销很大……我们的钱很紧张。”

第272章 至尊老天爷 皆大欢喜

“你们家装修这么豪华,仆人这么多。你老公,连龙袍都能穿得起,而你这身皇后装,加上佩戴的首饰,最少也值几十万块钱……还有我们喝的酒……虽然我没有喝过好酒,但我知道,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酒,肯定巨贵,并非所有人能喝得起。特别是这一桌子菜,我见都没见过,肯定是你们家的专用厨师做的。现在,能请起专用厨师的人有几个?”明思还算识货人,“因此,你俩最没有资格哭穷。”

“你确定自己现在是个瞎子吗?”我吃惊地看着他,“你已经不需要眼角膜了,所以,也就没理由向我们借钱了!”

明思的眼睛又发亮了,道:“噫!对呀!我现在,看的清清楚楚,还要眼角膜干什么?”

“你可不许反悔啊!”思蕾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突然欣喜地伏在我耳边,小声说,“老公,天帝一言,威震九天。您是金口玉言,说出这种话,就得赐给他这双眼睛,让他醒来也能看到。否则,以你老天爷的尊贵身份,出尔反尔,可是要被众神笑话的。”

“思蕾同学,你和老公不愿借钱给我就算了,何必鼓捣阴谋诡计算计人。当着外人面,在一起鬼鬼祟祟,窃窃私语,多失礼呀!”明思这孩子,将来必成大器,三言两语就反客为主了。

一个有勇气把眼角膜捐献给别人的人,果然不能小看!内心强大,敢说敢为。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老同学!”思蕾羞红了脸,吐着舌头做鬼脸道歉,“来来来,我敬你一杯酒!”言罢,举起酒杯,先干为敬。

“找你们借点钱,就把你们吓成这样。都说富人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果然不假。越有钱越小气!”明思端着酒却没有喝,借着酒胆发起了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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