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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冥界恋人 (花恬)


我张大嘴巴看着沈君恪,一脸崇拜的看着他,“君恪,你快告诉我,为什么阴差看到你也不抓你?为什么你明明是鬼,却可以操控灵符?为什么她会叫你大人?”

沈君恪看到我这个样子,似乎心情也很好,一边开车,一边仔细的回答我的问题,一个不漏,“在我生前,就是天下第一的阴阳师,阴阳师,也叫驭鬼者,我们可以穿梭阴阳,百鬼不侵。我和阴差打过很多次的交道,混了个脸熟,所以他们也不会让我为难。而灵符,只受主人控制,所以,我让你自己画。至于,她为什么会叫我大人……你觉得身为一个鬼,却懂阴阳术,不是阴阳师又是什么?”

原来如此!

“等为夫找回身体,让娘子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阴阳术。”

“你是所有的鬼都能打得过吗?那沈君昱呢?”

一提到沈君昱,沈君恪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这个人,就像是他的逆麟,他疼溺的看了我一眼,“天底下没有真正的强者,谁都会遇到对手的,而我的沈君昱,从生下来或许就注定这辈子都要成为死敌,不死不休。”

好一个不死不休!我不知道沈君恪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带着什么样的情感,明明是一母同胞,可是却偏偏成为世敌,因为一个女人,值得吗?

……

这天半夜,我突然从梦里惊醒,我的身边没有了沈君恪,我光着脚往外面跑去,连我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楚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我的心里有了这么重要的位置,是因为他一次一次的救我?还是因为在宋云英的小院那里?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无助,害怕的他,是因为我……

“你把阿彩身上的诅咒解除,我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

“沈君恪,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会不知道么?”

声音很熟悉,我轻轻的朝着那边走了几步,果然,看到在阳台上站着两个一模一样的人,除了沈君昱,还有谁?沈君昱冷冷的笑看着沈君恪,“你欺骗阿彩,得到她的信任,接近她的目的是什么,不要说你不记得她变成今时今日的地步,不也是拜你所赐?”

“废话少说,你到底答不答应?”沈君恪冷冷的打断沈君昱的话。

“不答应又如何?你觉得凭你现在的能力,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么?你放心,你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做到之前,我不会让阿彩有事的。”

我什么都没有多想,没有想过他们的话题之间,跟我有关的事多么的敏感,我只知道,我不能让沈君恪在他的仇人面前卑躬屈膝,我冲到沈君恪的面前,背对着沈君昱,对着他轻轻一笑:“君恪,生死有命,你何必把这些看得这么重?如果我的生命真的只有二十天,我只想你能够陪着我,过一段普通人应该过的生活。没有其它,也不想再要其它,于我而言,已经是我这短短的一生最快乐的事情。”

沈君恪的眼神一闪,“阿彩,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我笑得很无害,“但是对我而言,无论我是人是鬼,你都没有办法离开我了,当初是你耍赖跟我冥婚,这辈子,你都是我的人,在我没有同意你离开之前,你就必须跟我在一起。”说完,我转头看着沈君昱,“我很感谢你这段时间来对我的帮助,但是,我最不想欠的,就是你的人情,我想,这个代价应该是我给不起的。”说完,我拉着沈君恪的手走进了卧室。

沈君恪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将我轻轻的拥在怀里,我靠着他,躺在**头,开了一盏夜灯,灯光很昏暗,也很柔和,与我们两个现在的沉默异样的吻合,“阿彩,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死了,你的灵魂会因为诅咒的原因不断的在轮回,而且,我根要就不知道下一次你出现,会是在多少年以后。我承受不了这种分离之苦……”

“我更加不想你为了我,和他做任何违心的交易。平时你连提一下他的名字,都觉得多余,这次居然会这么有耐心的向他示好,而你能给他的,是什么呢?”我没有看沈君恪,只是贪恋他怀里的青草香气,深深的吸了口气,唇角扬起一丝满足,“君恪,在你承受不了分离之苦的同时,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种代价的后果,又是不是我能承受得了的呢?如果每一个选择于我们而言都是死路,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的珍惜现在仅有的时间,好好的在一起?”

沈君恪正要说话,我已经伸手捂着他的嘴,“我并不是那种不在乎天长地久的人,可是如果我们两个可以用生命去爱对方,哪怕只有一天,就是永远。你是鬼,我是人,我们的结局本来就不会完美,就算我们一直在一起,死都不分开,但是,你会亲眼看着我变老,最后,一个人孤独的死去,那么,和现在有什么不同?至少,我在离开你的时候,你记得的,永远都是我现在的样子,虽然称不上天姿国色,最起码也算得上小家碧玉,对吧?”

我笑得没心没肺,眼泪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沈君恪,你知不知道,当我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我也很想做一个自私的人,可以用一切来换我们欧阳家的诅咒可以消失。

但是如果这个代价是失去你,或者更多,我情愿这样跟你在一起,哪怕时间很短。

……

沈君恪终于没有再和我争下去,我们就这样抱着对方,直到天亮。

天刚刚亮,我和沈君恪就开车出了门,朝着平西镇的方向开了去,从a市到平西镇,如果连续开的话,大概需要两天半的路程,我突然玩心大起,天还没黑,我就让沈君恪将车停下,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或许是我心里隐隐有种担忧,找到沈君恪的身体,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一定会有所不同但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担忧,我也说不上来,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恋爱中的女人经常会出现的,患得患失?

第一站,是一个叫做苜蓿村的地方,刚刚离a市有一天的路程,其实这些年我自从来a市上学,再到工作,都没有机会可以离开a市,而我,当时也没想过有这个必要,我只想要在我二十五岁之前,可以赚到足够多的钱,让爷爷奶奶可以安稳的过余生。出来玩一趟,对我来说都是可耻的奢侈。所以,我也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在a市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整个村几乎看不到超过三层的建筑,听当地的人说,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座蝶溪山,而这座蝶溪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苜蓿村主要的经济来源,这里的村民都靠着这座山积攒着财富,养活一家几口人。

所以,我们来到这里,总算不用寄宿,在当地找了一间客栈住了进去。

我想,我选择这间客栈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因为它的名字:五味思存!

这间客栈的收费应该是这里最贵的,因为它最近那两条溪流的交汇处。我在门口看着整个苜蓿村的风景,沈君恪进去登记房间。

第七十二章 黑店

蝶溪山出名的地方有三处,一,它是天然氧吧,是国家五a级保护的自然环境,二,整个山谷都有两条溪流贯穿而成,形成一个蝴蝶的模样,只要有月亮,那两条溪流还会发出晃晃的银光,像是正在花间嬉戏的两只蝴蝶,而能够看到这种美景的人,都会得到天神的祝福。当然,后者肯定是传言。我也问过那些村民,有没有人真正的见到过,那些村民都只是笑了笑,没有正面答我。不过,我也猜到了,有许多地方的负责部门,会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可以带动到自己村里的经济,能够出现这种传言,应该是和商业广告脱不了关系。而最主要的,就是第三,萤火虫。一般的萤火虫只有夏季才会成群结队而出,我们现在来得还有些早,看来,我注定是和萤火虫无缘

已经记不清楚最后一次看萤火虫,是在我几岁的时候……

沈君恪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着我发呆的样子,忍不住**溺的揉了揉我身后的长发,“只要你喜欢这里,我们可以多住上两天。”

是啊,我很喜欢,这里让我来了就不想走,我想要看看溪流交汇时发着银光,如蝴蝶嬉戏的奇景,更想等到夏天,可以和他一起去捉好多好多的萤火虫,然后将它们一齐放飞,就如同生命之光,让人欣喜。

可是,我的时间很短了,还有很多事情没做,能够和他在这里住上一天,已经属于天大的恩赐,我很容易知足,伸手搂着他的腰,“陪我出去走走吧!”

现在刚刚好是下午的五点多,沈君恪见天色还早,仍然是不放心的问我有没有感觉到肚子饿,见我摇头,这才放心的拉着我的手,朝着外面走了去。这里与别的当地村民隔着一些距离,而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一间客栈,每间客栈的门口都停了很多车,回头看去,五味思存倒显得门可罗雀,除了我们,好像只有几个人住了进去。

可能就是因为偏僻,所以生意才比别人的要差上很多,那几个客人,也都是因为前面住满了,实在没有地方可住,所以才会住进去的吧?看来,做生意运气和眼光都是很重要的。

这里虽然是一个村子,但是正因为有蝶溪山的异景带动,早就已经变成了商业化的旅游街,这条街上现在还没有什么人走动,大部份的游客应该都去了蝶溪山那边,等着月亮出来的时候,能够看到奇景吧?我不由自主的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雨,这两天倒是晴了,天高气爽,风和日丽,总算是能够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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