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们三个曾经都是同年级同学,而她们两人还都是那种特别优秀的学生,就是那种能够成为月季花的人物。就算彼此之间不曾打过交道,也必定会有耳闻。
在枪林弹雨中吃了一顿和谐的饺子,在大家都交口称赞母亲的手艺无双,大厨也不过如此的违背良心拍着无比真诚马屁的两个女子眼中,我发现我好像都是一个多余的存在。仿佛这个舞台上就是她们三人才是最佳的主角,我和父亲还有杰瑞这帮子老外们,统称男人帮门,那就是可有可无,完全不会给观众留下任何印象的龙套甲乙丙丁之类的。
如果说马芳华和方怡是两朵并蒂莲的话,母亲就是莲根,决定那朵莲花可以存活下来,都在她的一念之中。
我曾经偷偷的问了一下方怡,这不管她的事,何必做跟搅屎棍,这丫的冷哼一声说道:你丫这样的脚踩两只船的臭男人就算有八百个死在她面前,她都不在眨一下眼的。我的那点破事,她才不想问呢,听也不想听。
可是,谁让她除了是方家的第三代最为老爷子宠爱的孙女之外,还是催轻灵的最亲密的室友,死党,兼闺蜜。
所以,为了搅散我和马芳华这对狗男女,她这个打狗棒是挥舞定了。最后临走的时候还说一定要把所有的今天所见的事情,原封不动的转录给催轻灵知道,好让她看清我的这副小人嘴脸。
这句话听的我心惊肉跳,可惜,马芳华就在眼前,虽然我不爱她,可是也不能太明目张胆的忽视和伤害她。
母亲站在第一阶梯,马芳华随后半步,当成老佛爷的亲随,我和父亲落在最后,就是没有任何存在感和发言权的小板凳,小凳子之类的家具冠名者。
在母亲恋恋不舍的送别中,方怡带着那一群有可能成为我未来徒弟的老外杰瑞门踏上了方家的豪华车队,纷纷的离开了。
方怡走了,马芳华也很委婉的和母亲告别,在母亲严肃而且强行摊派任务下,我心甘情愿的再次的当起了司机,专职护送马芳华同学回家。
大年初一,路上行人稀少,虽然还稍有积雪,总体来说今年也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年天气,当然,如果不是方家车队的出现,马芳华突然的拜年都巧合的凑到了一块,那才真是一个昊日当空的好年天。
上了车,马芳华脸上的笑容都没有褪去,她这次不是强装笑颜,她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这点我还是能够分出来的。我暗自的猜测,这可能也和我母亲的过分的热情招待有关吧。
第一次见公婆,也许她是这么认为的,应该是过关了啊,我却更加的忐忑而心中愈发的矛盾和纠结。马芳华上次差点被炼制成血心圣威,所受的非人折磨,我真不想这个苦命的女子在受到伤害,可惜,事情并非是我不想而就不去做的。有的时候,每每想到这种事情我的感觉到自己特矫情的不是人。
一路上,她都在同我说着她返回学校这段时间的趣事,大学里的一些见闻,还有她家里的一些情况。仿佛今天和她畅快大聊的方怡不曾见过一样,这让我越发的忐忑。
眼看着上了高速,我心中越发有些忐忑,终于,找了个接口插了一句话:“那个,今天这个是方怡,是柘城方家人,年前我不是去了一趟柘城吗,就是她老爷子出事了,请我去处理一下。那几个老外,嗯,当时出了些意外,老外以为我是犬科疾病专家,准备来拜我为师的,我没有同意。”
女人,方怡这个女人,死心塌地的喜欢着,苦苦的追着我,但是这个不来电就是不来电,我和她根本就是正负极的关系,在一起根本就擦不出火花来。
我不是个浪子,也不是个玩弄别人感情的花花公子,更不是那种提起裤子不认帐的混蛋,所以,就算我和她再不是一路人,我也不想她因为这方面伤心。
所以,我心中存在着某种莫名的心思,我感觉我有这个必要解释一下,因为马芳华自从上车以后,压根就没有提过方怡这两个字。
“韩守城,她不是你喜欢的人,她也不会喜欢你的,我是女人,所以我能感觉的到的,方怡吗,呵呵,所以,我根本不在意,只当她是个想抢棒棒糖的小孩子罢了,看不得别人吃甜而已。”马芳华申请淡然的笑了笑,让我小心开车,然后她稍稍的把头一拧,目视着前方。
我虽然看不到她的目光,但是从她的身上,我能感觉到,似乎在这一瞬间,马芳华身边的气氛,在这一瞬间,居然由欢快,变的凝重了几分。
我看着她目视前方,我一时的语晒,自嘲的笑着说了两句:那是,那是,也就讪讪的笑了笑,不敢在说话。马芳华一不说话,整个汽车里的气氛仿佛被冲了氮气的空气一样,开始变得让人呼吸急促的压迫感。
这种压迫感仿佛是来自马芳华身上,有种比我去见天泰仙人的气氛还要凝重,终于,当我快要忍受不了这种凝重将要打破的时候,突然,只听马芳华说道:“韩守城,我马芳华是个认死理的人,这辈子我马芳华认定的事情,从来不会改变的。我爱你,并不要强迫你,所以,韩守城,我不想你看到我有压力,也不想你感觉我是个麻烦,好吗?”
“我...我......这个......”我不想说假话,看着她那认真而恳切的眼神,仿佛给我一种感觉:对她说假话,哪怕是安慰她的假话,那也是犯罪,马芳华那几句话,确实正是我心中所想,在某些时候,我也确定把她当作是一个麻烦了。
马芳华看着我窘迫的样子,呵呵一笑说道:“韩守城,我知道你是一个守信而值得让人依靠的人。韩守城,当那一天你累了,烦了,困了,而身边有没有个可说话的人的时候,我马芳华的身边永远都会给你留一个位置,永远,无论任何时候......”
第二九四章 小狗妖发现的玻璃珠子
第二九四章小狗妖发现的玻璃珠子
深夜中,我叹了一口气,送马芳华回去的路上,她当时说的话依然还在我耳边萦绕,她是一个热情火爆的人,一但遇到自己真心喜欢的人,就会奋不顾身的追过去,就好像扑火的飞蛾一样,哪怕烧的粉身碎骨,她也浑不在意。
这次回来,我发现她有些变了,变的不那么张扬了,但是,却更加的火热,这就好像熊熊燃烧的大火,和发出千度高温的岩浆,现在的马芳华的内心就像闷在地底的火红岩浆一样,虽然喷不出来,但是火热更火。
“难道,我真的有这么好吗?”我喃喃自语,却又瞬间呸了自己一句,我这样夸奖自己都有些脸红。
说白了,说的高尚一点,我是为了铲除人间妖邪,还世界一个清明。但是,如果说的实际一点,我**也是一个靠着手段吃饭的人罢了。
一不生产,二对社会没有多大贡献,我高档个屁啊,在很多场合我的身份就是一个所谓的社会自由职业者,如果说的在直白一点,那就是一个临时工而已。有活就上工,没活,呵呵一句,那就坐吃山空。
虽然我这个临时工很高档,一出手十万八万的随便开。
可是,我为什么不能接受马芳华?真的是爱情吗?我只能说了一句,**的狗屁的爱情,真正不能接受她的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应该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一个普通人,就算在进化,也近乎不可能和我走进同一个世界里的。
而小迷糊不同,自从发现了她拥有特殊的体质以后,我就发现我和催轻灵,才真正的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自从她亲身经历了夺舍那件事情之后,魏武涯的自爆,苗黑子夫妇化成灰灰,在加上我有意和无意的引导,在加上她体质的特殊,慢慢的,她已经快要和我走进一条道路上来了。
不是不同情,而是不同路啊。
所以,我才出自内心的想要拒绝,我对马芳华已经数次拒绝,奈何她此情不改啊。
“汪汪....”
一溜的狗叫一下子把我从深思中惊醒了过来,我抬脚一下子把它踢到了一边去,眉头一皱,轻喝一声:“滚一边玩去,小狗妖。”
“汪汪......”
小狗妖锲而不舍,屁颠屁颠的再次跑到脚底下,一个蹦跶跳到我脚面上,一双前爪子抓住我的裤腿,好像一个撒娇的小孩一样,瞪着水汪汪的狗眼,抱着我的裤腿脚汪汪的叫个不停。
我甩了几下,都锲而不舍,就是不放开,被我甩到最后,用牙咬住我的裤腿直往我房间里拽去。
这小狗妖,我真是对它很无奈,想要搞死它很容易,一刀切下去,在硬的命都完蛋,可惜我这一刀切倒是自己省事了,我母亲那一关没法交代啊,这鬼狗妖变成吉娃娃很讨母亲的欢心,现在在我家里的地位是直线上升,连我都要排在第三位,第四位是父亲,已经彻底没有了地位了。
这就好像一个看到心仪玩具,不给买就在地上打滚哭个不停的小娃娃一样,我再次一脚把它踢脸色一冷说道:“小狗妖,在得寸进尺,我就算担着被母亲责罚也要处理了你,有什么事,赶紧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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