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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兄好腰 (半妖儿)



格格自然也心疼,就算是身子不便,也会让佣人做好饭菜,她再送到公司去。可即便是铁打的人,也有应付不来的时候。那段时间,刘家看中了国外一家公司,在准备收购事宜。项目比较大,刘文轩作为经理,必须得跟着去几天。

他舍不得留格格一个人在家,而且又是米兰,想着也好带她散散心。

走的时候,还问过我去不去。米兰我是去过的,看善儿和根生兴趣不大,就没跟着去。可没想到,这一来,却出了事!当时,格格怀孕满五个月,肚子刚刚显了一点,孩子也很稳定。这不管是坐飞机,还是逛街,都不会有什么大碍。

但却没想到,在逛街的时候,偏偏碰上了抢劫。案发之时,格格就在那个混乱的圈子里,被一辆吓到的车子给撞到了,肚子当场便流了血。

刘文轩打这电话的时候,都慌的话都说不完整。而我更是吓得哪里敢耽误啊,连忙跟戮焰王收拾东西,赶到了米兰。

赶到时,格格还没醒。刘文轩在病房外面,赤红的眼,看着很吓人。一见到我们,急的差点要跪下来。“乔颖,医生说小孩是肯定保不住了,我也不抱什么希望。但是医生说格格现在大出血,怕是也凶多吉少啊!”

我吓得心脏都快停了。把他扶起来后,连话都来不及说一句,就闯了进去。

把里面的医生都吓到了,连忙赶着让我们出去,被戮焰王一只手便制服了。而格格正惨白的脸,昏迷在那病床上,憔悴的让我揪心不已。大失血,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

可是那孩子……气息全无,却是当真保不住了!

我绞尽脑汁想法子的时候,红魁从我身上跳了下来,跳在格格的身上。摸着自己的下巴,思衬了一会儿说,“这孩子,倒也不是没有救。”

说完,也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法子,从格格的嘴.巴里跳了进去。

刘文轩下意识就想拦,被我制止了。别人,我还不好说,可是对红魁和天清道长,我却莫名有信心。我满含深意的说,“或许他真有法子,先看看。”

刘文轩便没再多说什么。

红魁在格格的肚子里,并没呆多久。不到十分钟,就出来了。他拍了拍手,脸色倒是多了几分苍白。“累死爷爷了。”

“搞定了?”我诧异的问。

他点头,“爷爷出手,那必定是马到擒来!”

我将信将疑,检查了下。却发现……刚刚还没有一丝气息的肚子,这会儿又有了!虽然很微弱,但确确实实是有了啊!但格格的事,我不敢托大,让戮焰王和根生都看了遍,全都确定没事后,我才放了心。

当时,我没多问。只是事后,我找到红魁问了。

他却跟我打起了马虎眼,“唔,天机不可泄露,现在不宜说,等她日后生了,你就知道了。”

我试着套他的话,都没成功。无论怎么问,他都只有一句话。“哎呀,爷爷我哪里会害你,等她生了你就自然知道了。现在是真不能说……给再多鸡腿也不说。”

他都这样了,我也不好再问什么。只是去按照他的法子,给格格补了下身体。

因为这次意外。再没人敢掉以轻心,就连格格都不得不耐着性子,在家宅了五个月,直到分娩。

………………

直到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红魁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我之前跟天清道长和戮焰王猜测过,有说他会借格格的肚子,还魂。有说他把自己的魂放了进去。也有邪恶一点的想法是,他在里面养了个干尸。但无论是好的、不好的、阴谋的、阳谋的,我都一一猜了,却唯独,没猜到……

格格生下来的。竟会是他!

孩子是足月生产,加上孕期中,我跟刘文轩都找了不少好东西给她进补,孩子出生时白白胖胖的,重约五斤三两,很是健康。而孩子刚一出生,便睁开了眼。

这双眼,简直太熟悉了!

虽然孩子还小,可是他的眼睛不像其他初生儿,是半睁,而是全睁。清澈的瞳仁上,连一点羊水留下的污痕都没有!而这双清澈的眼,像极了记忆中的那个男人……

我原本还不太确定,下意识回头看了眼戮焰王。

发现他脸上也满是震惊,这才确定下来。当下便铁青了脸,将红魁抓着跑到了外面的走廊上。“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神王会出现在这?”

红魁叹了口气,“冤冤相报何时了,因果循环,前世孽,今生债。他所欠下的,也已还了。可是……这天道朗朗,欠他的,却还没还啊!”

听着他这语气,我就忍不住脾气,“别跟我说那些没用的!如果是别人,我倒不说什么!可是这个是格格!格格的孩子,你也动手脚?”

“切!爷爷我是那么没品的人?你放心,他是干干净净的轮回人,喝过孟婆汤,走过奈何桥,进了轮回道的!只是,他阴怨太多,不找个镇得住他的人,悲剧说不定还得重演,出生就得克父母。”红魁摇头晃脑的说着,瞅了我一眼,“我还是那句话,因果已结,一切重来。他欠你们的,也都还清了。可是这世间欠他的,还没还啊!爷爷我倒是觉得他心性不坏,也不必就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话说到这里,我基本上明白了。

神王的魂,确实是红魁放进去的。这魂魄……我估摸着,肯定在神王要魂飞魄散之前,他做了点手脚吧。而且,他现在还是真正从轮回道走出来的,也就是。之前的事他一概都不记得,性格估计也会改。而且别人不懂进了轮回道的意思,她却懂。

进了轮回道,便等于重生为人。记忆、能力、包括他那逆天的功法,都不复存在。

简而言之,他现在就是个普通人!

只是……

这红魁的动机,就有点耐人寻味了。他就一口咬定了,是同情神王,是这世间导致了他变成这样,怪不得他。我事后找到城主去问过,验证了红魁所说,才略微心安。

倒是城主诧异之后,说了句。“阎王爷既然能让他转世,想必也是他命不该绝吧!”

我更惊讶。“是阎王爷批的程序?”

“嗯。”

“这红魁,怎么认识阎王爷的?”

“这……小王可不知了!”

也许是知道了这层关系,再看格格这孩子时,我始终都没办法做到心无杂念,更是暗地里观察了好几年。时光飞逝,眨眼间,孩子便健健康康的活到了四岁。他性格倒是随了刘爷爷,脾气很好,见谁都笑。那双眼,笑起来宛若点墨,煞是好看。是以。刘爷爷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丹青”。

小名是取了,但是大名上,大家犯了难。最后是王秀秀找到我,说是我救了格格和孩子的命,让我来取这个名字。

我望着他那双眼,心里还有点接受不了,没了主意。

然后小名的事,便一直搁置在那。用刘文轩的话说,这是我们的权利,啥时候想出来了,啥时候给他记户口本上去。丹青人小鬼大。虽然聪明但是一点都不讨人厌。一张嘴更像是抹了蜜般。自出生后,就成了刘家和王家的掌中宝。

只是……

他最喜欢来的地方,却是我这里。之前为了照顾格格怀孕,我把她隔壁那一间的联排别墅买了。因为后面有个院子,我妈捣腾了不少花花草草在那,慢慢的,这里就成了我们长住的地方。

而丹青出生后,便成天往我家里钻。面对他,我心情很复杂。但是红魁和城主的那句话没说错,轮回转世,因果已结,一切重来,何必再往他身上套枷锁。

所以在确定这孩子,当真失去了记忆,什么都没有后,我对他也慢慢上了心。

说也奇怪!

还真是轮回转世了,别看丹青对谁都好,对谁都嘴甜,但是他真正亲的,却是谁都想不到的人……戮焰王!

还真是匪夷所思!

从出生开始,一直到现在四岁了,最喜欢粘着的便是戮焰王。只是戮焰王从不给他好脸色,更别说抱过他了。只是这孩子偏偏喜欢往上凑,为这事。我没少被刘文轩念叨,“这臭小子,究竟知不知道谁是他老子啊!”

格格也帮着说话,“我也怀疑,他每次抱着小颖不撒手的样子,我都怀疑他是不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

他们一边讨伐我,一边无奈的看着丹青。这孩子,正抱着我的腿,不撒手呢。

刘文轩叹了口气,“嘘!老婆,小声点。要是戮焰王发现这小子又抱着乔颖了,估计这小子屁.股又得肿。”

他话没说完。还真让戮焰王听到了响动,从客厅走了过来。

丹青一看他,像是老鼠见到猫,紧张的连忙松开了我,然后老老实实的站着,像个犯错的小孩。我见着,于心不忍,连忙赶在他发怒之前,让他帮我一块儿择菜。

戮焰王淡淡的扫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走到我身边来帮忙了。我不得不松了口气,刘文轩便连忙带着孩子往外走。但是孩子不依,挪着步子,又走到了戮焰王身边,想黏着他,但又不敢,就在旁边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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