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一直以来都只是军事政府等特殊机构所能使用的,普通人想也不用想。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市面上开始将其上架销售。可是价格昂贵,并不是普通人所购买得起的,何况买了也不会用,这不是电视机,通了电按了开关就有图像可以慢慢看了,这还需要一定的知识。因此有不少部络,可真正能懂会操作的人并不多。
就是这些漏洞,凌天宇给他弄了新的身份。可他自己却因为是小孩而难以取巧,只得东躲西藏,还好别人也不会特别去留意一个孩童。但是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可要是有权力的话,就会省去很多的麻烦。他从一个不起眼的安保人员一直升到现在这个职位,靠的不是运气,也不是门路,完全是实力。但很快他也发现权力再大也塞不住忧忧之口,就算没人来查无人来问,凌天宇长不大是事实,始终有一天会有人怀疑。就算他们不住在局里安排的员工宿舍,就算他们一个月搬一次家,这些异常很容易会给有心人留意得到。所以在一年多前,他打算离开这儿。可是凌天宇却说没有玩够,不想走,只得留下。直到半年前,他们身份的暴露,再次让他萌生离开的念头,然而凌天宇却要求留下。那时他们问心无愧,当然可以坦然面对,可如今,他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要杀他,先杀我。”
走,或者以后将会受着良心的遣责。可是他又不愿看到兄弟惨死,那就让他先走一步吧。这样也许不会太难受。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燕若梦怒了,一扬手,掌上亮出了伏魔棒,再一抖,棒身泛起了银光。
常康宁一看,不好了,连忙道:“师叔姐姐,不要动手,小心伤着自己人了。”
“谁和他是自己人了?”
自己是天师,对方是僵尸,正邪不两立,有你无我。
“那……那也没理要杀他的。”
杀人总得要有个理由吧。
“还要什么理由?”
他是僵尸,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常康宁见她正在气头上,知道怎么说她也听不进去,就去劝凌天恒:“就算你死了,也救不了天宇的。你应该去带他回来。”他一急,说得有点语无伦次了。
他这么一说,倒惊醒了凌天恒。
活得久了难免厌烦,可并不等于要去死,如果想死,又何必在这个世间苦苦挣扎。更何况死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身为兄长,他应该保护好弟弟,而不是要他去死。
想到此,他眼中精光一闪,原本脸上充满了哀伤、难过与自责,逐渐变成了冷漠。
他冷冷的望着燕若梦,不屑的道:“你想杀我,恐怕没那么容易。”
燕若梦丝毫不惧,睥睨了他一眼:“那就来试试。”
话音一落,伏魔棒一挥往他喉咙刺去——
快,快到看不清他们是怎么出手的。
他们只是看到他的右手掐住了她的咽喉,而她的伏魔棒虽架在他的脖子上,可是却无力划下,她的左手正掰着他的右手试图将其拨开。
那几名队员此时已大至知道刚才那个矮小黑影是凌天宇,他们都不敢相信,那个平日嬉嬉哈哈与他们打闹的小孩竟然会是那个凶残的吸血僵尸。
习惯性的掏枪举起分散合围,一连串的动作也不过是短短数秒。
凌天恒冷冷的扫了他们一眼,道:“你们就不怕打中她?”
“凌sir,请你放开miss。”
凌天恒淡淡的道:“你们觉得有可能吗?”掐着她咽喉的手指微微松了松,接着又收紧。
“这套枪支是专门对付灵异生物的,对人体是无伤害的。”这正是易乐飞提供给他们的武器。
凌天恒不屑的道:“既然如此那还不开枪。”
他这么一说,众人反倒犹豫起来,这一套新装备他们还没实际用过,究竟真正的威力有多大还真的不知道。要是对人类没有杀伤力,还真说不过去。
燕若梦虽被掐着喉咙,但勉强也能说得到话,她挣扎着道:“子弹对他没用的。”她并不担心会打中自己,她是害怕他们会惹怒他。
常康宁急得对着他们打躬作辑:“收起枪,好不好,别走火了。”
一连喊了好几次,终于有人将枪放下了。他们知道这样做只会激怒他,可一旦他有所异动时,他们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快速拔出枪来。
凌天恒冷哼了一声。
燕若梦道:“小宁,你立即带大家去找天宇,去将他找回来。”
她知道以他们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找得到他,更别说能将他带回来。只是他们留在这儿会更危险,眼前这个人已逐渐失去了理智,一旦发起狂来,谁又阻止得了。
可是却没有人离开,他们是一个团队,不是一个人,不可能置她于不顾。
急得燕若梦不停地给他们打眼色:“还不去。”
凌天恒喝道:“不准去。”
常康宁急道:“恒少,那个宇少的事,我们坐下来慢慢说,你先放开师叔姐姐,她的伤还没好。”
凌天恒没理他,只是冷冷的盯着燕若梦问:“我再问你一次,愿不愿放过他?”
燕若梦奋力的仰起头,瞪着他,斩钉截铁的道:“不——可——能。”
“你……”凌天恒怒了,吼道:“他是我兄弟,没人可以伤他,你也不行。”
在这一天之前,他们并肩作战,甚至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
在这一天之前,他守在她的床前,只为了能看到她醒来。
在这一天之前,她不顾身体的虚弱,坚持用自身的鲜血写下血符,只为了他能得到安宁。
可如今,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情义却要化作飞灰,又或者一直以来只不过是心照不宣。
是不是已经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
可是又下得了手吗?
(卷三,完)
恒之言(一)
06
蓝的天,白的云,红的花,绿的草。
蝴蝶翻飞,蜻蜓低旋。轻鸟欢鸣,走兽狂哮。
微风拂面,柔香扑鼻。
从来也没有想过黑暗之后的世界竟然是如此的美好。
当我睁开眼,看到的世界便是如此。
美,真的很美。可是我总是觉得美得太好,太过的不真实,总是生怕闭上眼,睁开时,一切又变了。
这儿没有其他人,只有我和他。
他叫做凌天宇,他说我叫凌天恒,我们是兄弟,我们从小就在这儿长大的。
我相信,看着那双为我担忧,为我欢喜的眼睛,我完全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
感觉,就是感觉。
就算他什么都没有说,我也觉得他是我的亲人。只有血亲才会有这种感觉。真是奇妙。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因为过去的事,我都不记得了。
据宇说,我摔下了山谷,以至于脑袋受了伤,才会忘记的。
我相信。
这个美丽的地方是一个山谷,可是外面却是万丈悬崖。我亲眼看到一对走兽追逐玩耍而跌了下去。当我沿着峭壁爬下去时,却看到一团的血肉模糊。我真是不敢想象,我跌下来时是不是像它们那样。
宇说,很庆幸,我掉下来时刚好被峭壁上伸出来的树叉阻了几次,这才减缓了速度,最后又刚好落到这些肉-团中,才没有死去。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都是伤,躺了很久很久。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没有死,只是受了伤。醒过来,却忘记过去。
过去?
过去的我是怎样的呢?莫非也像那对走兽那样顽皮,要不然怎么好去不去,偏偏要走到悬崖边。
宇说,我是为了救失足的虎儿,可是最后两个都一块掉下去了。所以我才会掉到它的身上,才没有死。
真是这样吗?
为什么我想不起来?
看着他,我第一次觉得他言语中有点闪烁。
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应该怀疑他的。或许一切都太过巧合了。
我没有问,我知道他不说肯定有他的原因,或许我真的是太过顽皮了,所以才会掉下去。作为弟弟的他,自然不好说我。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失去的记忆依然想不起来,总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像是失去了什么。
究竟是什么,我却又想不起来。好像是一个人,一个很亲的人。模糊的脸,模糊的笑,她是谁?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问宇。他说,那是我们的亲人,很久之前就出谷了,一直没有回来。
然后,我们决定离开这个鸟语花香四季如春的幽谷,去寻找那个人。
就算走遍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她。
(ps:为了防止忘记,我不仅写了提纲,还无时无刻不在心里重复着一段段故事,
剧一直都在心里,该这样就这样,不管谁说我都不会写成那样。可是近日或许想得太多,太乱,突然之间失去了方向。尽管戏仍在,可是不知为何要这样发展,或者说,失去了感觉。就好像一个人没了魂一样,只剩下一个架子。写这个,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这个人物存在的意义,作用。
宇之语(一)
07
宇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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