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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客到:阴阳通婚书 (小企鹅的肥翅膀、)



直到他起身擦汗,才一眼瞥见了吴阳阳。

吴阳阳见到那张皱纹纵横、老态尽显的脸庞之时,也愣住了。

岁月和时光。真的有这么残酷吗?

吴阳阳不敢相信,因为在他自己的身上,岁月很是多情,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记。可是眼前的老人,竟如同老了几十岁一般。

吴阳阳忍不住笑了起来。大巫师,这可是稻花村当年的大巫师!受所有村民敬重和爱戴,举手投足之间便能致人于死地或救人于水火。

然而他现在在这方块之地,满身泥泞、一脸皱纹,不再为虫草而倾心,却为田地里的活计和收成而皱眉。

吴阳阳心头突然就涌起一股英雄迟暮的感觉。

大巫师愣完了,笑了笑,黑色皮肤下露出了发黄的牙齿--这些年,他也和原来村子里的老匹夫们学得一样,开始抽最烈的土烟。完全活成了稻花村民的模样。

“你怎么会屈尊降贵来到这里?”大巫师开口,语气中带着淡然和无所谓,他虽然这么问着,却又弯下腰开始插着手里剩下的几根稻苗,仿佛吴阳阳这远来的客人并没有手里的青苗重要--事实上在他心里却是没有。

吴阳阳喉结蠕动两下,嘴唇嗫嚅,却不知道回答他什么,许久才开口,干涉的喊了一声,“大巫师……”

“别喊那个啦,我原名叫刘仕明,我也是刘姓人,你喊我老刘也行,刘叔也行,老东西都中。”大巫师大手一挥。带起一袖子的泥水,几乎快甩到吴阳阳身上,粗鲁的让人不敢相信。

吴阳阳咽了一口口水,终于不再说话。

“师父,我给你送茶来了。路上我还找到了蚀心草,这草入蛊能噬人心肺,不出三日,中蛊之人便能蹊跷流血而死。”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吴阳阳几乎被勾了魂,一转身。只见那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一身麻布褂子,空荡荡的几乎像个麻袋,却依旧掩饰不住她眼角眉梢的清秀与风姿,她一手提着一个藤壶,一手却抓着两根狗尾巴草,额角还躺着晶莹的汗珠,脸上却是兴奋的笑意。

不知为何,吴阳阳的心就揪了起来。

方才还一无所谓的大巫师,一下子就像死尸翻活过来一样,将手中的稻苗往水面一扔,立即便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淤泥之中踩了出来,临上田埂之前还不忘弯腰将手洗干净了。

自己那样脏,却从上衣的胸口口袋里掏出一方很干净的手帕子,将刘媚的头拉了过来。就像伺候小孩子一般,将她的头脸上的汗珠都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随着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媚儿真厉害,真有天资。又找来稀世珍草,师父都快要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爱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忙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何在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刘媚依旧肤白若脂……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有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依旧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脸蛋般稚嫩吧。

刘媚像个孩子一般,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回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让心爱的男子服食,可令其神魂颠倒,永远离不开自己……”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出手捂着嘴,吴阳阳注意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厉害。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概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真的回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全在他意料和计划之外,他确实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所有人的女人重新带回去。可是,大巫师的脸颊几乎憋成了紫色,看样子确实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心里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什么样子啊……

刘媚意识到吴阳阳的注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蒙昧,似乎完全不认识吴阳阳了。

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突然滚下一滴泪来……

番外三薛绍——寻武

这世间有没有永恒?

薛绍不知道。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他有出色的外表,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断返老还童的道术,还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他似乎活得没有烦恼,可是他毕竟还没有脱离肉体凡胎,怎么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每一次到了功力顶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时代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苦楚继续一遍……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生活……

永远得不到的可人儿聂多情……

还有,还有那个该死的阿武!

把我当什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简直就是可恶!薛绍常常在心里这么想。此时此刻,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念头便越发的强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致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一般,蔫啦吧唧的。

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出那人的俊逸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之后。薛绍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简直是没有出息。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一听,一颗心快活地几乎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往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对面,因为人家没有多准备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里面还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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