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才去找我的朋友们出气?”冯斯哼了一声,“昨天晚上打到宁哥家里去了,对着一帮没有附脑的普通人逞威风,你还真了不起。”
池慧没有接茬。冯斯猛然觉得脸上一痛,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巴掌恶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打得他头晕眼花,半边脸高高肿起。
“你干什么!”黎微禁不住叫出声来,“你那么强,伤害他算什么本事?”
看黎微的样子,似乎是打算带着背上的椅子去和池慧拼命。冯斯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看着黎微:“别在言语上招惹他。这小子的心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结,再怎么把外表弄得人模狗样,骨子里还是一坨狗……。”
他还没来得及把“狗屎”这个词说完,喉咙就被池慧的蠹痕掐住了,紧跟着肚子上重重地挨了几下,差点把他打到闭过气去。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过来,看着黎微忧虑的神情,忽然间笑了起来。
“看来需要揍得你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才行。”池慧眉毛一扬。
“我不是在笑你,我是在笑我自己。”冯斯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偏偏还要强行挤出笑容,看起来甚为滑稽。
“笑你自己太蠢了,主动讨打?”
冯斯摇摇头:“不,是笑我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了,轻易相信人的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活该被你按在墙上打啊。”
黎微的脸颊刹那间有些泛红。冯斯被打的左脸肿的老高,火辣辣的疼,连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他只能努力睁大右眼,死死盯着黎微:“我们好歹也是谈过恋爱的,黎微。你是一个太骄傲的人,骄傲到从来最不情愿对不起他人,所以每到你心里对谁感到愧疚的时候,你的表情总是会很不自然,尤其会不停地咬嘴唇。刚才我故意惹来一顿打,就是为了看清你的脸——你一直在不断地咬嘴唇,说明你对我心里有愧。”
他忽然提高了声调:“你和池慧是一伙的!你故意被魏崇义抓住,让魏崇义可以用你来要挟我,这也是你的主意!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妈的为什么?”
黎微低垂着头,用在她身上极不常见的虚弱的语气说:“对不起。我故意被魏老头抓住,以便把你引诱到这里来的。池慧想要抢走魏老头手里的那只雄老鼠,但是又对付不了黑猫,所以想要利用你特殊的蠹痕来搅局。”
“我不是问这个,这个我当然可以想得到!”冯斯咆哮着,“我问你为什么要出卖我!为什么要骗我!”
黎微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双手稍微动了几下,捆住她的绳索就掉落到了地上,果然只是假装被捆绑,绳子可能压根就没有打结。
“能先把他放下来吗?”黎微对池慧说,“以你现在的能力,他没可能跑掉的。”
池慧笑了笑:“你以为我是怕他跑掉吗?在我面前,他怎么可能跑得掉?我不过是顺手羞辱他一下而已。”
他果然收回了对冯斯的压制。冯斯顺着墙摔到地上,几秒钟后一声不吭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摸到先前黎微坐的那张椅子旁,一屁股坐了下来。池慧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走出门去。
“给你一会儿时间,把该告诉的都告诉他吧。”他对黎微说。
第十一章、觉醒
一、
黎微掏出一袋纸巾,小心地替冯斯擦掉嘴角的血迹。冯斯并没有拒绝,但也同样没有隐藏眼神里的厌恶。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景色,尽管此时天色已经全黑。院长室里的老式日光灯管瓦数很低,所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更照得两人的脸上都一片惨白。
冯斯和黎微长时间地沉默着,似乎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冯斯先开口:“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过去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黎微看着他:“这一点直到现在也并没有改变。但是,这一件事我却非做不可。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冯斯大感意外:“什么?摧毁守卫人世界?你的志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远大了?而且,这个世界和你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彻底毁掉了我曾经最爱的人——这个算得上深仇大恨吗?”黎微的语气里陡然间充满了仇恨。
“你曾经最爱的人?”冯斯楞住了。他差点以为黎微是在说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来。而他回来之后,我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他开始经常躲着我,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么。我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我厌倦了,觉得没有什么……”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冯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么’来表达对‘他厌倦我了’的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的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如果他厌倦了,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了。”
“果然还是您老的惯常风格,”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因为我注意到一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的凶手的人。”黎微说,“我相信以我九线小演员小模特的成就还不至于能对他产生吸引力,他来找我,一定是为了刘鑫的事。于是我找了一个朋友反跟踪他,才明白他在调查什么。”
“他想要找到刘鑫在雪山遇险时吃人肉求生的证据,然后敲诈他,对吗?”冯斯问。
“没错,那个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财而已,”黎微说,“我又找了另外一个朋友,揍了他一顿,结果刘鑫听说之后大发雷霆,让我意识到这件事很不寻常。他原本是那种无论遇到多大压力,都绝不会对我发泄怨气的人。”
“因为吃人肉什么的根本是假的,只是为了掩盖他真正的发现,”冯斯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给小报记者一点钱并不是刘鑫在乎的,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会增大真正的事实曝光的机会。”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么远,尤其是没有注意到,从西藏回来之后,刘鑫慢慢地像是变了一个人。”黎微说,“到了去年接近年底的时候,刘鑫告诉我,他体检检查出了胆结石,由此觉得身体健康很重要,于是硬给我也约了一个全身体检。结果在那次体检中……”
“发现你长了脑瘤!于是马上让你动手术!这个王八蛋!”冯斯狠狠一跺脚,“这帮孙子都喜欢玩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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