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已经听不进这对狗男女如何继续打情骂俏了。我总算明白了,他想,原来是这么回事,闹鬼的医院啊!
一刹那间,无数过往的碎片在眼前闪现,魔王……天选者……附脑……蠹痕……守卫人的自我进化……尽管仍旧是迷雾重重,但冯斯隐隐感觉到,有一些碎片开始拼接在一起了。他正在一步一步地找到通往真相的那条路。
他兴奋地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膝盖发僵,一时间竟然不能伸直。随即,眼前出现了一团亮晃晃的金星,视线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身体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原来老子也有把自己生生累垮的那一天啊,冯斯自嘲地想着,但愿别摔得太难看。
他昏了过去。
四、
打烊的时间快到了,酒吧里还剩下唯一的一个客人。
李文森一边清理着其他几张桌子上的残酒,一边用视线的余光打量着这位客人。这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人,身材高大,面孔称得上英俊,但是很奇怪的,李文森看不出这个人的职业和生活背景。
这一点很不寻常。李文森在酒吧里讨生活已经有十多年了,这家位于三里屯的属于他的酒吧也已经营业了三年,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从打杂到调酒师,再到自己当老板,他见识过成千上万的酒客,已经拥有了一种近似于侦探小说中神探一样的眼光,打个照面、聊上两句,对于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基本就可以心中有数了。
曾经有一天晚上,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独据一桌,一个人喝着闷酒。他并不像其他的饕餮酒徒那样酒到杯干,而是浅斟慢饮,始终显得风度翩翩。他的手机放在手边,并没有关机,只是开启了静音模式,不时地震动着,但中年人却并没有接听哪怕一次。
这是一个陷入了感情危机的事业成功人士,李文森很快做出了判断。看他的模样,不是正在被情人逼迫,就是正在被元配逼迫,总而言之,已经走到了必须做出重大抉择的临界点上。他来到自己的酒吧,不只是需要用酒精麻醉一下过分紧张的神经,可能也是需要用酒精暂时压制一下理性,然后在感性的驱使下做出某些决断。
半夜一点左右,中年人付账离开了。李文森并没有太在意。他见识过太多的男女之间的挣扎和龃龉,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相较而言,这样一个沉默平淡的酒客,实在太普通。
到了第二天,他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这个男人。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的尸体。尽管对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这个男人的身形、衣服以及无名指上的婚戒,还是被李文森认出来了。
中年男人是被人一刀刺穿肺叶身亡的,不久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下刀的是他的情人的前男友。此后有好事的记者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原来该前男友之所以会对中年男人下毒手,背后还有中年男人妻子的蛊惑煽动。
这就是人生,李文森轻点鼠标,关闭了这篇网络上的报道。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中年男人在死亡之前的最后一夜干过什么的人,但这样的知晓却并没有丝毫的意义。一个人死去了,留在世上的痕迹终将被完全抹去。他的人生,他的事业,他为之焦头烂额的爱情与婚姻,终究只会化作让网民们兴奋五分钟的谈资而已。
那一次的经历,除了一番对人生世事的感慨,也让李文森更加确认,什么样的人在自己面前都无法藏住他的秘密。但今天夜里,李文森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
他真的完全看不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来路。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目空一切的骄傲和小心翼翼的自卑。一方面,这个人打量酒吧里的一切时,带有一种绝对的俯视般的眼光,就好像他是世界的主宰;另一方面,当他被杯子里的金汤力呛了一口时,脸上明显浮现出一种生怕别人嘲笑他的尴尬,毕竟金汤力口感相对舒适,只有不常喝酒的人才会被呛到。
其实根本就没有谁注意到你吧,李文森想,大家都很忙啊,谁有余暇去嘲笑一个不会品尝鸡尾酒的人呢?但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呢?就好像一定要像人们证明你什么都会才罢休。
他不禁稍微对这个人多了几分兴趣,在酒吧里来往的时候,稍稍多看了此人几眼。在酒吧这样一个休闲的场所,他竟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面料和做工来看是定制的,价格不菲。事实上,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很少有愿意穿正装的。
他穿着这一身又是想要说明什么呢?表现他与年龄不般配的成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的面相应该看起来很幼稚才对,但李文森却分明能从他的眉宇间读出某种饱经世事的沧桑,这种沧桑是绝对假装不出来的。
大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酒吧里的两个酒客一言不合打起来了。这种事对于酒吧而言并不算罕见,李文森迅速打电话叫来警察平息了斗殴。不过,在这场斗殴发生时,酒吧里的其他客人都纷纷离座,稍微躲开这两个挥拳的汉子,以免被误伤;唯有那个年轻人,尽管距离事发地点只隔了两张桌子,却始终稳稳当当地坐着,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李文森再次注意到他的眼神:这两个纠缠在一起的壮汉,在年轻人的眼里,就如同两个小小顽童一样可笑而毫无威胁。
最后李文森放弃了努力。猜测一个人的身份经历,于他而言不过是打发时间的小小爱好,偶尔有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这么一直到了打烊的时候。李文森打理完其他地方,来到年轻人的桌旁:“先生,抱歉,打烊的时间到了。”
年轻人点点头,掏出钞票递给李文森。李文森回到柜台找好零钱,当他把零钱交给年轻人时,对方忽然瞥了他一眼:“这一晚上你都在不停地盯着我,到底是在看什么?”
李文森愣住了,同时也有些窘,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竟然会被对方留意到。他正想解释,忽然觉得喉咙一紧,像是有人卡住了他的脖子——但是对方并没有伸手,甚至于动都没有动一下。
我是在做梦么?李文森惊恐万状地想着。
这双无形的手越来越用力,呼吸困难的李文森伸出了手想要把“手”掰开,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有形的实体去触碰,即便想要自救都无能为力。
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听到年轻人在他耳边近乎轻柔地说:“你是想要猜测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吗?”
李文森勉强点点头,只觉得眼前发黑,脖子似乎马上就要断掉。就在这时候,咽喉处的压力忽然消失,他一下子软倒在地上,咳嗽了许久,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自由呼吸是那么的美好。
“怎么样,你最后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年轻人蹲下身来,饶有兴致地问。
李文森喘息了好久,勉强坐起来,低声说:“我……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什么都看不出来……”年轻人似乎很满意,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想了想,忽然说:“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吧。”
“什么机会?”李文森茫然。
“活命的机会,”年轻人盯着他,“既然你对我那么有兴趣,我就让你好好猜一猜。你不妨把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人都一一说出来,如果能猜对一半以上,我就饶你不死。不然的话,只能送你到地狱里去慢慢猜了。”
李文森浑身一震,想要开口讨饶,但从年轻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对方既然做出了决定,就绝不容许他讨价还价。他只能咬了咬牙,生平第一次为了自己的性命而开始进行猜测。
第七章、血色的平安夜
一、
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冯斯一直自豪于自己的体魄强健,除了小时候那次离奇的发烧之外——后来证明其实是养母池莲搞的鬼——他基本上不怎么生病。
但是进入这个离奇的年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进出医院,虽然前几次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受伤。不过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病倒了,不仅仅发高烧,还有些轻度肺炎,不得不住院一周接受抗生素治疗。
当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冯斯贱兮兮的本色永远不变。比如当文潇岚拎着饭盒过来送饭的时候,他的脸看上去就像癌症晚期。
“面对着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可怜人,你们居然忍心不给他肉吃?”冯斯吸溜着鼻子,“五公里以外我就闻到了,又是几盒子素菜。”
文潇岚板着脸放下饭盒:“医生说过饮食清淡,别他妈废话!再说了,小樱辛辛苦苦专门替你做的银耳莲子羹和西芹百合,营养又健康……”
“只有你们这些成天体重长一两就觉得地球要爆炸的小妞才会觉得没肉的东西是健康的!”冯斯不客气地打断她,“回去告诉小樱,老子体壮如牛龙精虎猛,一天不吃肉就要变修!”
“果然是浑身充满了原始基因的野蛮人……”文潇岚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双目微闭,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抱歉啊,我不知道你那么累,早知道不要你送饭了。”冯斯有些歉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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