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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