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男生小说 > 全文免费阅读

走尸档案 (邪灵一把刀)



这事儿我觉得挺尴尬的,道:“当时情况情急,老板顾不了那么多,宋老板你可别介意。”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道:“那姓谭的,溜的也太快了,我算是把他看透了。不过你们周老板人还仗义,中途折回来救我了。”怪不得,我就说周玄业明明是跟在我身后的,怎么后来也失踪了,原来是折回去救人了。

谭刃之前的做法,肯定是让宋侨明心里不舒坦了,但作为当事人,说句实话,谭刃在关键时刻,是先拽着我和周玄业跑的。人大约都是这样,危难时候,会先帮助和自己较为亲近的人。所以在这事儿是,我没有立场指责谭刃什么,反倒应该感激,只是放在宋侨明的立场上,他估计把谭刃的祖宗都问了一遍了。

宋侨明说完,我觉得不对,道:“周哥回去救你了,那他人呢?”

宋侨明顿时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道:“当时追我的大蜈蚣太多,周老板垫后,我先跑了……”

“…………”我差点儿没吐血,合着他跟谭刃是同样的货。

见我脸色发黑,宋侨明打了个哈哈,示意我说:“周老板身手好的很,肯定没事儿,要不再吹吹哨子,听到哨子,他们应该就会过来?”现下众人分散在丛林里,虽然都是朝北走,但面积太大,相遇的几率很小,必须得传递信号才行。

当下,我便吸气鼓腮开始吹哨子,这次没那么顺利,我吹了二十多下,吹得腮帮子都软了,才终于传来一声回应,片刻后,不远处的植被抖动起来,像是有人来汇合了。

我立刻叫道:“在这儿!”

紧接着,两个人从植被后面窜了出来,这人不知别人,赫然是谭刃,他还扶了一个人,虽然众人都戴着防毒面罩,但身形和装备很好辨认,我看出那人是胖子。

胖子一点儿都不胖,身形挺拔,不过这会儿跟没气儿似的,有谭刃架着,身上有好几次包扎的痕迹。

我没想到来人会是谭刃,大惊:“老板,怎么是你!”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否则你希望是谁?”

说话间,宋侨明也站了起来,跟着架过胖子,倒抽一口凉气,道:“怎么受这么严重的伤?”

谭刃没吭声,往地上一坐,摘下防毒面具,从装备包里摸出水开始喝,接着才跟我看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谭刃和我分散后,也是去救人了,在这一点上,我和宋侨明都误会他了,他其实是想让我和周玄业先跑,因为他认出了那蜈蚣的来历。

那是一种罕见的红腹黄斑蜈蚣,群居,繁殖能力强,但这种蜈蚣,有互相吞噬的习惯。

大部分蜈蚣,只有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才会吞噬同类,而这种蜈蚣,活的时间越长,就越喜欢吞噬同类,吃的越多,个头越大越凶狠,遇到一只两只还好,如果遇上一群,那绝对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谭刃是认出了它们,才第一时间决定要跑。

他拽着我和周玄业跑路,半途见我安全了,才转回去救人。

我听到这儿,顿时觉得愧疚,道:“老板,我错怪你了。”

谭刃道:“现在道歉晚了,心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我大为吃惊:“老板,你居然也会开玩笑?”我觉得自己对谭刃的认识又刷新了。

第四十五章兵分两路

我没想到谭刃这会儿还会开起玩笑来,一时间到让有些紧张的气氛轻松下来。宋侨明查看了一下胖子的伤势,虽然谭刃已经事先处理过,但看上去还是很严重。

这会儿,胖子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血腥味儿吸引了更多的昆虫,飞来飞去,看的人心烦意乱。

我道:“这伤势这么严重,再这热带丛林里待下去,肯定会恶化的。”

宋侨明叹了口气,说:“真***是出师不利,咱们好歹也是全副的现代化装备,竟然这么容易吃亏。”顿了顿,他道:“看样子,只能让他先撤回去了。小苏,继续吹信号哨,汇合了再说。”

于是我开始继续吹哨吹得嘴里直冒口水,足足二十多分钟,人才逐渐聚齐,索性大家都分开的不是太远,若太远了,信号哨只怕也传不过去。一汇合我才发现,受伤的人还真不少。

队伍里一共有三个人受了较重的伤,除了胖子外,队伍里姓夏的那个腿上也被划拉了一大道口子,还有个姓孙的,背上也是老大两条伤口。宋侨明一见这情况,知道这三人是不可能再往丛林里走了,再让他们往前走,那就相当于让他们去送死。

想了片刻,宋侨明安排道:“二毛、狄荣,你护送他们三个回去。”

姓孙的那人觉得拖累队伍,很是愧疚,倔强道:“宋哥,我们自己可以回去,不用送,让老狄和二毛跟着你们,争取把尸骨找回来!”

宋侨明摸出烟来,一边抽一边道:“胡扯,你们三个受这么重的伤,晚上休息总得有人守夜吧?再说了,出去之后,我怕那些人贩子会使绊子。到时候你们先打个电话,让小六他们接应。”小六也就是我们之前留在片马接应的四个人。

这一下,十多人的队伍就去了五个。

由于伤口是新的,不能太过剧烈运动,于是这五人便原地留下了,准备休息半天,收拾下伤口再开始返回。我们其余人自然是不能多留的,分配了下装备便重新上路。

十二人的队伍,到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分别是谭刃、周玄业、我、宋侨明、顺子、杨哥、弱鸡。那个绰号叫弱鸡的其实一点儿不弱,这个外号的由来就和胖子差不多,因为入伍的时候还比较瘦弱,他爹妈就是为了锻炼他的体魄,才让他去当兵的,现在练出了一副好身板儿,但绰号也被人叫习惯了。

我们七人和狄荣五个就地分手,开始继续往西北方而去,原本浩浩荡荡的队伍,现在就剩下七个人,在这莽莽的丛林里,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好在身上挂着的枪,还能给人一些勇气。

遭遇了这次蜈蚣偷袭后,我们都知道了这滇缅丛林的厉害,便将枪都挂在了身上。给我配备的是一支突击步枪,射程短,但威力大,宋侨明说这是因为我第一次摸枪,没有准头,这种对我来说比较实用。

有了之前的经历,接下来众人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周玄业在前面带队,他和谭刃身手好,这次到没受什么伤,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穿梭在原始丛林里。

在这种环境上,走一天你可以当旅游,走两天可以当生存体验,但在里面呆个五六天,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抓狂的事情。

等终于进入野人山区域时,我的腿都肿了。

这几天里,亚热带丛林多变的气候,让我们一会儿经受风,一会儿经受雨,时不时的冒出一个沼泽,不小心掉进去,拔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臭泥。一进入野人山区域,宋侨明就精神大振,边走边道:“大家要小心了,这里的野人是很厉害的。”

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道:“真、真的有野人吗?”

如果真的有野人,估计那些探险家、生物研究学者什么的,早该将这地方挤爆了吧?

宋侨明说:“这话我还能骗你?我爷爷亲眼见过的,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家老爷子。”

革命先驱,当然不能不相信,我里肯摇头道:“不是不相信宋老爷子,只是觉得难以置信,你说,这地方如果真的有野人,为了没人进来做研究呢?你看……神农架据说有野人,每年有多少生物学家往里钻啊。”

宋侨明撇了撇嘴,道:“傻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弱鸡,跟他讲讲!”

弱鸡是队伍中唯一戴着眼镜的,他下意识的想去推眼镜,结果只摸到了防毒面具,于是颇为郁闷的边走边道:“你怎么知道没人做考察?以前也有,不过进来的人要么找不到野人,要么就直接消失了。”

“消失了?”

弱鸡点了点头,道:“大概被野人抓去了吧。”

我道:“那些野人会吃人?”

弱鸡摇了摇头,跟我说起了一些关于野人山野人的事情。这些事情,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远征军老人,几乎都有印象,而且都声称野人山确实有野人。要让那么多人,特别是那么多朴实的老军人说同样的话,并不容易,所以这意味着,他们所说的话,真实性很高。

有人说,野人山的野人,其实是当地一个没有开化的民族,说白了,就是滇缅丛林的土著,但你看人美洲的土著,也没见身上有毛吧?但野人山的野人,身上是长毛的,因此也有人说它们就是原始人,并不是什么土著。

很多远征军都描述过这样一幕,就是野人偷袭抓人。

那些野人生存在丛林里,速度很快,往往你只能看到一个黑影,下一秒,你身边的一个同伴或许就消失了。

这些野人不是食人族,也不吃人,那么它们干什么呢?

据说这里的野人,还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阶段,甚至它们的族群结构,还处于一种母系社会。

母系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体交配,女性和很多强壮的男*配,由此诞生出优质的下一代,而男性为了提高自己的繁殖率,会到处播种。野人山的野人,似乎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毛的人非常感兴趣,大概是觉得我们挺漂亮的,因此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遭到野人的掠夺。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