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果然有情况啊!”我鼓着嘴,拉上手刹,看着眼前一幕。
郑浩仍旧纹丝不动,戴着眼罩迷糊着,似乎没听见我的话。
载上人之后,绯纱又开出去两条街,才彻底将车停稳。
随后,绯纱和青年一起下车,朝旁边旅馆走去。
并肩而行,三十多岁的丰满女人踩着高跟鞋,扭动着肉滚滚的大屁股,而那男孩却一身运动衣,身体干瘦,稚气未脱,这两个完全搭不上边的男女,却为了寻求肉体上的刺激,而做着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事。
眼看两人进入旅馆,我伸手一按,弹出安全带,与此同时,副驾的靠背直立过来,郑浩摘下眼罩,打着哈欠。
“绯纱和一个小青年进了那家旅馆,青年应该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我沉声道。
“噢!”郑浩取出一支烟放在嘴里:“富婆包养大学生也不足为奇,等等看吧。”
然而,未曾料想,这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日了个去的!什么情况?这是要精尽人亡的趋势啊!”只是坐在车里,就已经感觉精疲力尽:“会不会出事了。”
郑浩无奈摇头:“绯纱的背景不容我们轻易触犯,所以只能等。”
直到夜幕就要降临,那对狗男女这才走出旅馆,青年疲惫不堪,走得极慢,看似异常虚弱。
果然是被榨干了……
绯纱和青年一起吃了顿饭,然后在校门口将其放下。
我和郑浩经过简单商议,决定分头行动,不会被催眠的郑浩继续监视绯纱,而拥有通灵能力的我则去试着接触那个青年。
我长得比较年轻,所以没有出示证件直接跟进校园。
走在小树围绕的青石路上,我死死盯住青年的背影。青年的状态显然比我预想得要糟糕很多,通往宿舍楼最多不过百米,他居然蹲下来休息了两次。
等他回到宿舍,若想再继续调查就必须摆明身份,如果与其谈崩,必将打草惊蛇。
这么一想,索性快步走过去,一把扶住青年:“你没事吧。”
青年侧过脸,我看清了他的样子,苍白的皮肤,黑肿的眼圈,干裂发白的嘴唇……
“我没事。”青年木讷地回答。
“你的状况看起来很糟糕,有去检查过身体吗?”
“我没事。”依旧机械的回答,没有询问我的身份,没有多余的话,他的思维完全不在眼前的现实中,我面对的,好像只是一个失去灵魂的躯壳。
我停下脚步,为了不显得可疑,没有再继续纠缠他。
望着他蹒跚离去的背影,我心里突然掠过一个念头。
这个青年,已经被精神催眠……
离开学校,走到公交站,成双入对的大学生挤满站台,站在他们之中,突然有种变老的感觉,年轻的男孩与女孩们熙熙攘攘说说笑笑,年轻真好。
不自觉又想起了刚才那个青年,不禁感叹,明明可以享用这么阳光的大学时光,却不幸堕入暗黑的深渊之中……
来到翡翠城,在老地方找到郑浩的小车。
“这么快就回来了?”郑浩注视着前方目光冷峻。
“那小子状态糟透了,体质很弱。”我眯起眼睛:“下午刚看见他时明明挺精神的。人的身体有自我保护功能,单凭一次性爱,不至于把人糟践成这样……”我微微一顿:“这么说来,如果是一次性失血……”
回想那苍白的皮肤以及干裂无色的嘴唇,我全身猛一哆嗦。
我们没有看见绯纱和青年在旅馆里做了什么,只是单纯通过常理推算他们存有奸情。
如果绯纱是以精神催眠诱拐男性,从而抽取血液呢?
“难道绯纱在抽那个大学生的血?”我边想边说:“这样就可以确定上起命案的凶手就是绯纱了,人的不同体质决定一次性最大出血量,在没有专业常识的情况下大量抽血,很容易造成休克,如果得不得相应处理而继续失血,则必死无疑。也许那个死者就是绯纱长期作案中的一次失误。”
郑浩想了想,问道:“如果像你这么说,那么绯纱要这么多血做什么?以她的经济条件,贩卖是不可能的,除非……”
我如有所悟:“上起案件的死者脖颈有被咬痕迹,虽然没有伤及动脉,但仍然会流出不少血液,然而尸体的脖颈却露出明显穿孔,并没有多少血渍,这么一想,绯纱真的有可能是类似十五代的吸血鬼。至于存储大量血液,正是为了在不方便捕猎的时候作为食粮。”我自信满满地说。
郑浩等我把话说完,沉默了很久:“之前有一个细节你没注意到吗?虽然我也不能确定,但还是值得一提。当时,在我们遇见那头獠牙猪鼻怪的时候,编纂科的兵器一直都在泛着蓝光,而事后单独接触绯纱时,兵器却并没有任何反映。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吸血鬼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总感觉有些疑惑。”
“其实就算绯纱不是吸血鬼,做这种事也可以解释,历史中匈牙利一个叫伊丽莎白的伯爵夫人就以血洗澡,保养皮肤,以饮食血液,维护美貌。血液可以永驻青春的都市流言也在一段时间广为流传。”
郑浩仍旧目光迷离:“可是只要有钱,如果不是太在乎血型的话,完全可以通过黑市购买血液来满足这种变态的需求,不论怎么说,参与黑市交易也比杀人要强得多……”
郑浩的想法阻塞住了我的推论。
当然相比较血液的用途问题,那只獠牙猪鼻怪的存在更让人难以捉摸,所以以变态人类身份抽取大量血液的说法很难成立。
“必须弄明白绯纱和那个青年究竟做了什么!”郑浩说罢,启动车子,猛轰油门,驶离翡翠城。
“这是去干什么?不蹲点了?”
郑浩紧咬嘴唇:“联系林枫,我们要干票大的!”
☆、第八章 被否定的推理
和郑浩赶到绯纱与小青年开房的那家旅馆,找到老板,亮出我们的证件。
“警察先生,来小店有何贵干?”
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一脸横肉,油嘴滑舌,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越是这种人,越明白什么样的人不能得罪。
“下午是不是有个叫绯纱的女性在这里开过一间房?”
胖老板一听,利索地翻看登记本,帮我们查找:“没错,在227房间住过。”
“由于一个案子可能牵扯到这个女人,所以我们需要布置点东西,下次这女人再来,一定要让她继续住进227。”
“这个我明白。”胖老板赔笑着。
我和郑浩拿着钥匙来到227,房间不大,红色的窗帘拉着,屋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台电视。
这旅馆离大学很近,想必没少利用大学情侣们赚钱吧。
没过多久,林枫匆匆赶到。
“两位哥,即使是警察,在这种地方安装监控也是违法的。”
“你只管照我说的做。”郑浩冷冰冰地说。
我感觉心脏狂跳不已,这是明摆着要偷窥那熟女的私生活啊。
为了保险起见,林枫做了两手准备,一个是用于远程监控的针孔摄像头,一个是外形类似工艺品的硬盘摄像机。
这玩意设置很简单,不一会儿林枫就完工了。我们三人离开房间,走到楼下。
胖老板主动过来打招呼:“这么快就要走吗?”
“我们秉公办事,所以互相行个方便,千万记得保守秘密。做好你的买卖,不要惹是生非。”我礼貌的回应他,不管怎么说,这个人目前确实有利用价值。
“这个我明白。”胖老板意味深长地笑道。
总感觉有把柄落在了他的手里……
这段时间我和郑浩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是真累坏了,现在林枫来了,虽然是个胆小怕事的鼠辈,但勉强也能顶半个人用。
经过单方面决定,我和郑浩轮流监视绯纱,等待她与那青年下一次见面。而林枫,则作为全时段候补,跟在车上。
和郑浩他们在大学附近随便吃了点东西,就此分手,我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回家里。
人在劳累过度的时候,有时反而会出现体制性的神经衰弱。
躺在床上,明明全身乏力,瞌睡连连,但却就是无法入睡。
越是烦躁,这种感觉就越明显,翻来覆去一个多小时,最后干脆从床上爬了起来。
我晕晕沉沉坐到写字台前,打开电脑。
在没有案子的时候,每晚总是看电影玩游戏到深夜,然后在第二天到编纂科补觉。
那时候的生活简直其乐无穷。我点了根烟,祈求世界永远和平美好,让我可以不再为人类的怨恨与邪恶而“日理万机”。
不自觉利用搜索引擎找了很多关于吸血鬼的电影,我就这样边打哈欠,边抽烟,边看恐怖片。
这是个比较老的电影,虽然特效无法跟《黑夜传说》那些大片相比,但优点是情节很出色。影片大致讲的是一个小村庄里不断有人因为严重贫血死去,之后发现是吸血鬼所为,人们在恐惧中活着,每晚都会听见村民因吸血鬼的撕咬而发出哀嚎,最后,一个年轻人发起反抗,并成功鼓舞全村人,经过一场殊死搏斗,团结一致的人们用木桩钉穿了吸血鬼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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