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其实我也不想离开这里,这段时间以来,我几乎已经把这里当成是我家了。我相信胖子和刘莹跟我也一样,即使尸王这家伙,没事还帮忙到到废水,抗抗粮食什么的,虽然每次到了晚上,我都要喂它喝一大盆猪血,但是也算是有了个着落处吧?
“不是你们的问题。”老板叹了口气说道:“实在是我们店小!没必要……”
“您别说了!”胖子急忙说道:“以后我每顿饭少吃一碗!”
胖子的底线也就这里了,他和刘莹都是免费打工的,美其名曰是在帮我做事,其实就是把饭店当成自己家来看待的。
这时候,老板和老板娘都露出了为难之色,一幅欲言又止地样子。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是不是勉县医院发生的事以后,你们就已经打算开除我了,只是看我生病了,所以不好意思赶我出去,现在我病好了,又上电视了,不怕我找不到落脚处了,所以才这个时候赶我走?”
老板和老板娘都点了点头,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看起来他们的确很为难。我也不是那种喜欢强迫别人的人,“好吧,我今天就搬出去,但是在我走之前,我想跟老板娘单独谈谈,可以吗?”
老板和老板娘显然是早就猜到我会这样说了,不然老板娘不会不顾及老板的感受就点了点头说道:“跟我来吧。”
老板娘带着我到了阁楼上,还没等我开口,老板娘就率先说道:“我是鲤鱼精。”
“那你是怎么骗过生死薄的?”我喜欢直接,但我没想到老板娘会这么直接,但直接也有直接的谈发。
“生死薄?”老板娘疑惑道。
“我找…鬼差查过了,生死薄上没有你的名字。”我也没打算隐瞒这点。
“我不知道。”老板娘摇了摇头,随后说道:“小常,想听听我和老甘的故事吗?”
我点了点头,大致猜到无非就是什么,我的老板,也就是她口中的老甘救了她一命,随后她为了报恩,所以化为人形嫁给了老板之类的吧。
然而,从听到老板娘的第一句话后,我就知道,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第一百三十二章娃娃鱼
老板娘要给我讲故事,我当然洗耳恭听。老板和老板娘一直以来待我不薄,虽然我是茅山术士,但妖物精怪和鬼怪僵尸不同,精怪和人类交往,只要不是凶恶之物,不但不会对人有害,反而有益处。
人分好人坏人,妖分好妖坏妖,只要老板娘无心害人即可。
“我和老甘认识的时候,他那时才二十岁,而我也已经修成人形。”
老板娘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打消了老板娘是因为老板曾经救过老板娘而感恩以身相许的想法。
接下来,老板娘细心地将她和老板交往的整个过程说了一遍,说得时候,满脸的幸福笑容。
老板名叫甘立军,以前的旧社会,从军比考大学更加受到人们重视,而老板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子长大了可以为国争光,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谁知道,老板出身之后,身体状况并不好,那时候国内战已经停止了,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大幅度地提高,还属于集体社会阶段。
家境贫寒的老板为了改善生活,在十四岁那年,在父母的帮忙下,开始学艺生涯,那时候的人,所谓的学艺,其实就是到外面学一门手艺养家糊口而已,而‘艺’最吃香的无非三种,木匠、工匠、石匠。
老板身体比较虚,更了一个木匠师傅学习木匠,学习到十七岁以后勉强出师后,便开始了打工之旅。三年的发展,已经让国内的消费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而打工第一波热潮也开始来临了。
老板出门的时候,父母给了他十块钱,他便带着木匠用的工具,开始了他的打工生涯。
十块钱,对于如今来说,从农村到县城的车费恐怕就不够,只是那时候,鸡蛋一分钱一个,一块钱可以买一大块猪肉,物价低得要命。
老板出门的时候,出了带着他的工具,还有他的野心!
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最大的品质在于吃苦耐劳和省吃俭用,老板从出门的那一刻开始,估摸着跟我一样,都想在大城市里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江山,不求名留千古,但求衣锦还乡。
十九岁时的老板辗转到了一个千年古镇--石宝镇(石宝镇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现隶属于重庆市忠县)。
石宝镇最出名的当属石宝寨了,那时候恰逢石宝寨翻修,老板带着一腔热血,加入到了翻修的队伍之中,石宝寨是旅游景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是看点很多,其中最让当地人眼热的便是石宝寨中的一条千年古鱼,古鱼在哪里,被称之为娃娃鱼。
娃娃鱼因为长相和娃娃的样子相近而命名。
老板娘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微微一笑,不是说老板娘是鲤鱼精吗?难道是娃娃鱼精?
然而接下来,老板娘便道出了我的疑惑,寨主为了增加看点,所以在鱼池里出了放置了一些娃娃鱼一小鱼小虾,只是寨主恐怕忘记了一个事实,娃娃鱼…是肉食动物。
而且鲤鱼生长的幻境和娃娃鱼的并不同,鲤鱼是淡水鱼不假,但是却是深水鱼,而娃娃鱼则是潜水鱼。
当时的养鱼池里面,放置了很多鱼类,鲤鱼、草鱼、鲫鱼等等,不得不说,鱼放进去多了以后,池子看起来的确可观性极强。
在鱼池里放入大量的鱼虾后,大白天,娃娃鱼就追着一大群鱼虾在池子里游动着,游客们看了以后,纷纷觉得好笑,虽然寨主也发觉到自己的错误,但不得不说,这样的确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所以不但没有停止放鱼,反而加大了放鱼的力度。
老板在石宝寨里当木工,自然没少看到娃娃鱼,甚至还不惜自掏腰包买饵料丢给娃娃鱼吃。
这一次翻修工作,持续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等到翻修差不多结束的时候,刚好是老板的二十岁生日,老板心情大好,所以就买了很多饵料来到了娃娃池边。
听到这里,我当时就知道,老板娘要么就是池子里的娃娃鱼要么就是池子里的鲤鱼,只是我都想错了!
老板娘不是娃娃鱼,也不是池子里的鲤鱼,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半人半仙,之所以称之为半仙,是因为那时候的老板娘,应该只是修成人体而已,还没有什么大本领,但是也勉强有些小妖法,所以可以称之为‘半仙’。
仙,只是一种尊称,事实上,世界上本就没有神仙,而仙,只不过是被神话了而已。
老板娘到石宝寨去游玩,看到了池子里的娃娃鱼,这一看,当时就怒了,因为整个水池非常干净,几乎是清澈见底,而且水也并不是很深,她可以明显地看到娃娃鱼正在追逐着一条鲤鱼。
同样是鲤鱼,老板娘当然不甘了,急忙跳下水援救,而那时候的老板喂完了食物,刚打算走,看到有人跳水了,急忙跑过去,将老板娘救了起来。
也许有人会问,老板娘既然是半人半仙了?启示老板可以救上来的?我当时也问了,只是老板娘说,那时候附近的人很多,她不便施法,唯恐伤及了旁人。
老板娘起来后,自然不甘心,不但没有对老板感恩,反而数落了老板一顿。而老板也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就跟老板娘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旁人也加入到了劝阻的行列,纷纷指着老板娘不通情搭理,老板娘一时有些难堪,就说道:“难道你们觉得看到那条凶恶的鱼追着一条弱小的鱼,你们心里就很开心吗?一点怜悯心都没有吗?”
“这是一个柔弱强食的世界,人是这样,鱼是这样,国家,也是这样!”老板开口说道。
这一句话,当然老板娘听了就愣住了,但随后说道:“既然是弱肉强食,你们人类就应该站在上帝的角度,看好戏一样看待鱼类的自相残杀吗?这就是你们人类口中的宽以待人严于利己?锄强扶弱?”
老板当时并没有说什么,而老板娘气呼呼地再一次跳进水池里,当真救了那条鲤鱼放生于长江中,这件事,本来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然而老板娘没有想到的时候,后来游离到了勉县之后,又一次碰到了老板,那时候的老板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在一家家具厂上班,两人再一次不期而遇。
这时候的他们,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本来相互之间不搭理也就算了,可是那时候的老板年满二十五岁,无依无靠,刚出门的斗志都被生活打磨得差不多了,再加上刚刚失恋,心情不好,所以主动找到了老板娘,两人一边顶嘴,一边喝酒,喝着喝着,老板就喝高了!
“记得当初你放生了那条鲤鱼,其实你这不是在救它,而是在害它!”
老板借着酒精,跟老板娘说出了一个事实!
原来那条鲤鱼在池子里已经生活了足足一年了,这一年里来,鲤鱼和娃娃鱼几乎每天都要斗上那么几场,而老板便是觉得鲤鱼肯定不是娃娃鱼的对手,所以才每天都带饵料过去,等到娃娃鱼吃饱了,鲤鱼也就安全了。
而一年之内,已经足以让鲤鱼习惯那里的生活了,甚至连饲养员都会在准备饵料的时候,给鲤鱼准备一份,换句话说,这两条鱼每天吃饱以后,都要大干几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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