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走到了黑暗的尽头,我连忙走了过去。
可刚到门边,我便被里面的景象惊得呆了,竟有一对新郎新娘在拜天地!
里头的人不少,可是身影跟面容看起来都很模糊,而且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唯有新郎跟新娘以及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能看清,但他们都是背对着我的,看不到他们的样子。
不过,等到二拜天地的时候,新郎跟新娘都转过了身,我终于看到了新郎的样子,可他竟跟我长得一模一样!
而就在这时,连带着房门,眼前的一切顷刻间消散,周围又成了一片漆黑!
我目瞪口呆,这……这怎么回事?是幻觉?
砰……
忽然,我后脑勺莫名奇妙的被敲了一记,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
“小行,醒醒……”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人叫我,才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家里,铁拐叔,全叔,爸妈跟小馨都在床边。
我扶着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坐了起来,看到老妈跟小馨眼圈都红红的,知道她们肯定哭了。
“小行,你大清早的怎么会躺在水田里啊?”铁拐叔问我道。
躺水田里?我眉头一皱。
看来是早上有人发现我,把我弄回来了,可我明明在第26层里头啊。
“那层屋子呢?”我问道。
“屋子?什么屋子?”铁拐叔疑问道。
这时女鬼的声音在脑中响了起来:“昨晚我跟你一起晕了过去,早上醒来时第26层就不见了。”
我顿时一愣,在心里说:“我晕过去是因为被莫名其妙的敲了一记,你是怎么晕过去的?”
“不知,莫名的一阵眩晕。”它说。
这可真奇了怪了,一只鬼居然被莫名奇妙弄晕了,看来第26层果真神秘莫测。
但最让我大惑不解的,却是那个新郎,我隐约觉得那不是幻觉,是真实发生过的,第26层却把它记录了下来,而第26层的突然出现,似乎就只是为了让我看到这些。
而第26层似乎又是那个白衣女人操控的,这样说来,就是那个女人想让我看这些,可它目的是什么?我明明激怒了它,它应该要弄死我才对。
“小行,你怎么了,没事吧?”老爸见我愣神,担心的问。
我回过神来,笑了笑,说:“没事了。”
“邪祟的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他又问。
我苦笑一下,说:“难说。”
闻言,老爸跟铁拐叔还有全叔面面相觑,脸上有着担忧之色。
此事一日解决不了,村里人就多担心一天。
但是事情发展到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了。
☆、第十四章 不速之客
见我没事了,铁拐叔跟全叔没多问什么,也不再停留,当即就道了别,离开了。
老妈关心的问了我几句后,老爸也迅速招呼她走出了睡屋,让小馨跟我单独待着。
“你们村里,出了……那种事?”她小心的问。
看来我的晕倒让她得知了一切,我点了点头,说:“你要是害怕,就走吧。”
虽说我想从她身上多找些第26层的蛛丝马迹,但她好像是这一切中很无辜的一个人,我已经忘了跟她在一起的记忆,现在并不想让她担惊受怕的。
“我不走,有你在我就不怕。”可她当即就说。
“唉,傻瓜,我跟你说真话吧,我对你完全没印象了。”我叹了口气,说。
闻言,她脸上居然浮现出开心的笑容:“其实我隐约知道了,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嘛,我们还可以有更美好的记忆。”
我愣了一下,随即心里涌出说不出来的感动。
可想到张瑶,我就觉得对她们都有愧疚。
“不过,我好奇的是,即便我对于现在的你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你也不应该做到把我摔在地上那么过分吧?”她疑惑的问道。
“那是因为你的宠物蛇是野生蛇,我以为你不是人咧。”我笑道。
她顿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说:“那也不能摔人吧。”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话说,对于那条蛇,我有点好奇啊。”
“切,那只不过是我偶然间救下的一条野生蛇罢了,之后它就通人性了,我就把它当宠物养了,这有什么好奇的,少见多怪,不知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么?”她白了我一眼,说。
“村里不是出了这种事嘛,所以神经有点敏感,看见你带着野生蛇,就自然而然往那方面想了。”我说。
“好咯,怪我咯。”她嘟着小嘴道。
她这样子看起来可爱极了,我忍不住发笑。
“不过……”
“不过什么?”我问。
她忽然叉起了腰,恨恨的说:“你摔我这笔账,我迟早是要讨回来的,太委屈了我。”
我笑了笑,轻轻的捶了捶她的小蛮腰,说:“还疼么?”
“哼,疼!但是,你这样摸我的腰算不算是占陌生女人的便宜?”她冷哼一声道。
我愣了一下,随即假装坏坏的,舔了舔嘴唇,笑道:“我就喜欢占你这种美女的便宜。”
“流氓,不跟你扯了,”她骂了一句,“快下床洗漱,带我去你们这里的集市逛逛,听伯母说,今天赶集呢。”
“好好好,美丽的公主。”我点点头,说。
“哟,亲爱的王子,嘴巴突然变甜了呀,以前你都不会这么说的,把我忘了之后,是不是又在外面勾搭其它美女啊?”她忽然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问道。
闻言,我脑海里迅速掠过了张瑶的音容笑貌,顿时像是做了亏心事一样,不敢看她,只跟她说:“公主殿下,你还赶不赶集了?还这么罗里吧嗦的浪费时间。”
“赶啊,快下床。”
……
自小生活在大城市里头的人或许不知道赶集是什么,其实这就是一种商品集中交易的活动,通常会规定一个特定的地点跟一个特定的时间,每到这个特定的时间,附近几个村的小商贩们就来这个地方摆摊,那个时候,这个地方的人会特别多,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有人去买东西。
而在我们这,赶集的地方是岱水桥村,每隔五天就有一次赶集。
岱水桥村离我们这儿有五里地左右,我骑上老爸的摩托车,载着小馨到了那儿。
赶集是个要趁早的活儿,因为只有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们这,通常十点前人流是最大的,十点以后人就走了很多了。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半了,人不算很多,当然,这个点也没有小贩会收摊。
“哇,好热闹啊。”下了摩托车,小馨嚷嚷道。
“今天我们来得有点晚,不是最热闹的时候。”我说。
“五天一次嘛,下次再带我来。”她挽起了我的手,笑道。
五天?我特么可能就剩下不到三周了,可没时间等下一次赶集了。
“怎么,你不答应吗?”她问。
我愣了一下,看着她一脸期待的样子,最终是点了点头。
“好了,不要浪费时间了,我们去看看集市上都在卖什么吧。”
说着她兴奋的把我扯到了集市当中。
这样的集市是沿着马路摆摊的,而赶集的人自然要在马路上走,就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这不,集市前后汽车鸣笛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估计过路的司机都被折磨得够呛。
其实对于没赶过集的人来说,赶集赶的就是一个新鲜热闹,毕竟大城市商场跟步行街什么的虽多,却总不比不上这种传统风俗的独特韵味,也没有如此的喧嚣嘈杂,更不用看着商品高昂的价格发怵却又心存留恋。
在这里,只要兜里有张红票子,就没有什么是买不起的。
小馨就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一会儿跳到一个卖鱼的人那里,看着池子里游动的草鱼鲤鱼什么的,下一会儿就跑到了人家卖肉的那里去了。
而由于小馨靓丽的外形跟这里的人有点格格不入,倒是应该很多人好奇惊艳的目光。
若我真把她当女朋友,这一刻应该感到自豪,毕竟带着她是件颇有面子的事。
不过现在我却有点不自在。
“小伙子,女朋友喜欢吃冰糖葫芦不,来两串吧?”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忽然走到了我旁边,说。
我回头看了看他,却发现他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卖冰糖葫芦的。
他穿着一双白底黑面的布鞋,身上穿着身红色的唐装,头发往后梳得油光发亮,面上容光焕发,双眼炯炯有神,年纪大概五十上下。
“我喜欢,小行,给我买两串。”小馨摇着我胳膊,撒娇般说道。
这人朝我笑了笑,取下两串冰糖葫芦,对我说:“能得如此佳人垂爱,海某甚感荣幸,这两串冰糖葫芦,就当是海某初次的见面礼了。”
说着,他便将冰糖葫芦递给了小馨,再度朝我笑了笑,就走了。
我觉得他有点古怪,就盯着他背影看了会儿,发现有人要买他的冰糖葫芦,他却不卖!
“小行,这冰糖葫芦好正宗,你尝尝。”这时小馨将咬下两粒的冰糖葫芦送我嘴巴,说。
“我不好这口,你吃吧。”我说。
“好吧,那我都吃了。”她说。
随即她吧嗒吧嗒吃起糖葫芦来,吃货的样子看得我隐隐发笑,我见她嘴边满是红糖,就给她擦了擦,说:“你看你,吃得像个小孩子。”
“我本来就是小女孩呀。”她笑道。
……
我们逛到了十一点多,买了点老妈说要买的菜就回去了。
小馨的心情显得特别好,一路上都在唱歌,当然,人长得漂亮不一定歌唱得就好,说实在的,她唱的只能算是噪音,只不过仍旧是让我近日来一直紧绷着的神经稍稍舒缓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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