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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 (堂前雁)



骑马时间长了,我怕它累,就跟梅花下来走,但走的时间久了,梅花又累了。所以我让梅花骑在马上,我牵着马,就这样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在小溪中。

溪水淌湿了我的裤腿,但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纯天然的感觉,目前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铁塔和苏桢。

鬼王可真是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这件事出了岔子,或许我们三人早就到达了京城,早就开始展开侦查了,一旦遇到文刀凌云,斩立决

可现在倒好,我们三人彻底失散,而我又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人,如果身旁能有她俩,我肯定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惹这么多事。

忽然发现,我很感慨。

自嘲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牵着马继续往前走,坐在马背上的梅花,轻声对我说:恩公,你笑什么

我说:哦,没事,就是忽然想笑。

梅花说:恩公,听你说话的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而且,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饶有兴趣,笑着问:我跟别人怎么不一样了

梅花说:镇子上有好几个姑娘,也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娘死了,没钱埋葬,要不裹个席子,有的甚至连席子也没有,她们自愿变卖自己之后,大多数都成了有钱人的妾,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受正房的打击。

我说:她们都是这样的吗

梅花说:大多数是这样的,还有一部分是有钱的地主老爷买回去,当仆人。真要是当了仆人,其实还好点,至少在干活的情况下,能有口吃的。

我还没说话,梅花就支支吾吾的说:恩公你就很怪,买我回来之后,还对我这么好

“哈哈哈,可能我是个傻蛋吧”

我抬头仰天,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郑板桥说过,这人啊,难得糊涂。做一个傻蛋,不挺好吗

由于时间过了四五天,我们身上的干粮吃的差不多了,我最后在一个小镇子上补充了一次干粮之后,就再也不敢走大路了。低边引技。

我生怕官府的人会张贴通缉令,到时候再抓住我,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我仍然是牵着马,带着梅花走那些深山老林,而且我发现深山老林里的景色,真心棒,空气真心好,完全没有什么p25。

这天晚上,天上下起大雨,我们无处避雨,只能在雨中赶路,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

在山洞里,我又找到了一些干柴,身上带的有打火机,我点燃了干柴,跟梅花一起,围坐在火堆前,渐渐的烤干自己身上的衣服。

山洞里静悄悄的,唯有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噼啪的声响。

梅花有些出声了,我问:梅花,你想什么呢

梅花一愣,抬头看向了我,随后微微咧开嘴角笑了笑,然后平淡的说:我想娘亲了。

“那你娘亲呢”我掰开一块大饼,给梅花了一半。

梅花摇头,表示自己不饿,她说:娘亲在我小时候就死了。

我单手抚摸了一下额头,说:呃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想这么问的。

梅花摇头,笑着说:恩公,你真的很怪,你为什么对待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态度非常凶恶,而对待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却态度很好

我笑着说:因为我也是平民百姓。

“恩公,我听镇子上的人说,你来自京城,真的吗”

我说:别叫我恩公了,听起来怪怪的。

“那我叫你什么呢”

第471章七年光阴

我说:我叫刘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摇头,很怯的说: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爷吧。

我差点趴在地上,这个年代,少爷的意思应该是大户人家,比较有资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纪,少爷这个名词。一般都是鸭子的代称。

我说:你还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这才点头。

翌日清晨,我们重新上路,过了张家口,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京城了。届时会遇上什么事,谁也不清楚。

在继续赶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踏上了所谓的京城。而到了这里之后,我他妈才彻底傻眼。

此时的北京,还不能算是首都。因为此时的首都,还是在南京。我一拍脑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迁都北京的,现在是1413年,也就是说,7年之后,北京才是首都,故宫和天坛这一会估计才刚刚修建。

我拍着额头,只觉得蛋疼无比,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没多想别的,跑到了这里才忽然想起这件事,真是后悔万分。

不过转念一想,鬼王我俩曾经聊天的时候,他是说过的,文刀凌云得势的时候,已经是明成祖中叶了,而且是在紫禁城里比较有地位。跪求百独一下

也就是说,我特么来早了,我整整早来了7年

现在的我,完全不用担心文刀凌云会驾驭在我之上。但解除这个担心的同时,我又担心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亲戚,以及鬼王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不确定我现在过的时间,会不会跟二十一世纪是平衡的,也就是说,这里渡过一秒,二十一世纪也渡过一秒。

梅花问我怎么回事,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来错地方了,这一会,我们应该先去南京。

但是我转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凌云得势的历史是不会变的,他一定会在紫禁城里当上锦衣卫指挥使,所以,我不需要那么劳累的主动找他,我只需要想办法当上锦衣卫,那就行了。

如果我当上了锦衣卫,等到文刀凌云也被选拔为锦衣卫的时候,不等他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我就直接干掉他,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直接带着梅花在北京定居了下来,这种事先不急,等到迁都的后两年,或者迁都之后再说,现在的文刀凌云,估计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这么安居下来,静静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间,我也一直打听着铁塔和苏桢的消息,由于街道上贴着通缉我的画像,我不敢太声张,所谓财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钱,让别人帮我寻找铁塔和苏桢了。

至于我穿的衣服,从最开始的华贵,一直到现在的朴素,我已经学会了低调。

平静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十七八岁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这五年,我也始终没有找到铁塔和苏桢,我甚至在想,他俩会不会压根就没有跟我传送到同一时间段

会不会有可能是我先到,他们两个以后才会到

又或者我身上拥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顺利到达,但他们两个身上可是不具备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时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跑到别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玩笑就开大了。

我确定铁塔和苏桢肯定是不在我这个时代,反正目前没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间里。别的不说,如果他俩跟我一起传送了过来,时间和地点都对的话,那他们一定会快速的寻找另外两个人。

五年时间,我们肯定能找到对方,如今郑和都三下西洋了,我们三个却迟迟未能找到对方。

不过还有一点让我不解的是,这五年里,我的长相竟然一点没变,甚至连胡子都没长出来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没有真正穿越过来,这就像是我的一场梦一样。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没有任何变化,又过了两年,终于迎来了隆重的迁都仪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众议,坚决要迁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敌军的叛乱和骚扰,当都城迁过来的时候,故宫,天坛等一系列建筑早已修建完毕。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这极具象征意义的紫禁城。

我一介平民,不知道想当锦衣卫的话,该如何做事,又该找哪些熟人,我只能想办法进宫。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现在是杀人犯啊,虽然时间过去了7年,估计已经没人记得我是谁了,也估计没人记得那件杀县令的事件了。但保不定遇上个记忆力变态的,那我可就真的玩完了。

这天,我和梅花正在大街上闲逛,由于如今的梅花,早已发育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不免也就为我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在这个街道上住了7年了,基本上所有的人也都认识了,左邻右舍都知道我,不光知道我这个人,更知道我的脾气性格,但他们都很清楚,我这个人性格温和,从来不与人计较,不与人争吵。

而那些伴随着梅花一起长大的小痞子,慢慢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勾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地的恶势力,经常是十几个人一起上街,一脸嚣张的样子。

刚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们明目张胆的堵截梅花,调戏梅花,这就让我不能忍了。嘴上调戏两句,我就不说了,但他们竟然敢下手去摸梅花的脸蛋,这个在古代对于女子来说,可是一件丢人的事。

我揪住那几个小痞子狠狠的打了一顿,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从小是孤儿,从小就野,没人管。现在更是不知道在哪里认识了一帮恶棍,竟然带着这帮恶棍来找我报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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