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军哥,我给你看看我的宝贝。”傻子兴冲冲的在我耳边吆喝。
我心想,你小子弄个打火机都能玩出生死时速的赶脚,估计宝贝也好不到哪去。我本不想搭理他,可耐不住这小子一直缠着我,没辙,只能心不在焉的瞥了一眼。结果就是这一眼,让我半天没缓过神儿来。
这小子手里拿的竟然是一枚铜质五角星!
我一把夺过来,仔细打量,确定和我先前见到的那些一模一样后,赶紧问他:“你从哪弄来的!”
我说话有点急,可能是吓着他了,搓着手,眼睛里含着泪,作势就要哭。我赶紧放缓语气,冲他呵呵一笑:“别怕,我太喜欢你的宝贝了,你跟我说说,从哪弄的,我也去弄一个。”
闻言,傻子破涕为笑,脸上竟然浮现出一抹自傲:“嘿嘿,军哥,这是俺家的传家宝,你上哪也弄不到咧。”
“传家宝?”
“嗯啊,这是俺爷爷留给俺爹,俺爹没留给俺,不过反正也是俺的,所以俺就先偷出来了。你瞧,多好看。”
虽然傻子的话不能信,可这五角星出现的实在是蹊跷,无论是尸坑还是藏金地,都绝不可能是傻子能找到的地方。而且从五角星的色泽上来看,肯定是被人经常擦拭,应该和他说的一样,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这我就纳了闷了,难不成这村子里也有当兵的?
就在我犯嘀咕的时候,傻子擦了一把鼻涕,傻笑道:“军哥,俺还没吃饭,饿屎了,要不你带俺去山上打野兔吃吧,俺想吃肉。”
我扫了一眼窗外漆黑的夜幕,连连摆手:“拉倒吧,等天亮再说。”我倒不是怕黑,而是害怕那些夜游魂。
结果傻子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死活非要让我去带他打野兔,还说,他家还有一样传家宝,是一把黑匣子枪,不过没有子弹,得先去老舅妈家,也就是瞎眼老太太家去借子弹。我问他,瞎眼老太太家怎么会有子弹?而后,瞎子竟然告诉我,不光瞎眼老太太家有,村子里绝大部分人家都有,不过人家都不喜欢他,不能借他。
听了他一席话,我更加肯定村里有当兵的,而且还不少!毕竟黑匣子枪在军阀混战时期,可是非常吃香的趁手兵器,而且还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普通老百姓看不见也摸不着。
在我思考之时,傻子一个劲儿的问我:“军哥,去不去,去不去。”
“去哪?”
“打野兔啊。”
“不去!”
“你骗俺,俺不喜欢你了!”傻子兴高采烈的缠了我半天,结果被泼了盆冷水,心里很受伤,双手抱胸,背过身去不打算理我了。可还没等我图个清静,这小子就憋不住了,时不时的扭头偷瞄我。
“军哥,你要是带俺去,俺就给你放火看。”
此时夜已深,我已经有些困了,翻了个身,闭着眼,相当应付的问了句:“你怎么这么喜欢放火?是不是你们这号子人,就喜欢干点与众不同的事儿。”
“俺喜欢火,是因为火救过俺的命。”
“咋救得。”
“就是……就是把黑海给吓退了。”
我心里一阵发笑,不是笑他,而是笑自己,跟个傻子聊天都能聊这么长时间。既然犯了傻,那索性就傻下去吧。我随口问了句:“什么黑海,停着老毛子舰队那个黑海?”
“啥老毛子,俺不懂,俺就知道小时候在山上遇见过黑海。那黑海碰到什么吃什么,差点把俺都吃了,要不是俺娘拿着火把黑海吓退,俺就死了。”
说实话,一开始,我纯粹是抱着逗闷子的心情跟他闲扯淡,可聊着聊着我就觉得不对劲,赶紧睁开眼睛,问他:“你在哪座山碰见的黑海?”
傻子伸手一指东边:“长青山啊。”
要是在别的山,我兴许能以为他是在说痴话,可要是在长青山那就不同了,毕竟山下隐藏着一条邪龙脉,什么都可能发生。而且我隐隐感觉,他口中所说的黑海,似乎确有其事。在我的一番追问之下,我得知,那黑海似乎是一片密密麻麻的黑色虫子,至于具体的外貌特征,傻子也说不明白。因为他一见到黑海,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咬得遍体鳞伤。
我听瞎眼老太太说过这事儿,是傻子他妈救了他,我赶紧问他:“你妈是不是给你吃了什么东西?”
傻子点点头:“你咋知道?吃了块大肉肉,放进嘴里,还没等嚼就滑进了肚子里,可好吃了。”
“什么色?”
“白的。”
“什么味?”
“像蘑菇。”
娘的!什么狗屁肉肉,分明是吉凶太岁啊!我心里暗骂,还真是傻人有傻福!还有他那个死妈,也不知道是该说她母爱伟大,还是作死,竟然敢去长青山大墓里找吉凶太岁帮傻子还阳。我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吉凶太岁只有一个,还被傻子吃了,那我们可就前功尽弃了。
而就在我心里犯嘀咕的时候,突然,外面传来一阵暴躁的大喊声。
“快关灯!”
我先是一愣,本能驱使下,跳下床,冲出房间,几步就跑到大街上。隐隐约约,我发现几个黑影爬上一户人家的房顶,闪动了几下就不见了。而在我正东方不足十米远的地上,则硬挺挺躺着两个人。
我走过去一瞧,发现这俩都是男人,四十浪荡岁的年纪,一个一脸刀疤,眉心有一颗痣。另一个满脸络腮胡子,浓眉大眼,颇为彪悍。他们身上都穿着‘农民工’经常穿的那种迷彩工作服。手里还一人拿着一个手电筒,开关是开着的,但却亮不起来。一看就知道是被夜游魂吸走了光源,连同这俩人的阳气。
☆、第90章 未卜先知
本地人都知道村子的禁忌,绝不会晚上弄出光亮,所以这俩人一看就是外来者,刚才那几个翻墙的黑影肯定是同伙。而且从面相上看,这俩人不想啥好人。我翻了翻他们的口袋,从络腮胡男子身上掏出一把勃朗宁手枪。在短暂的呆愣之后,我立刻想起在鬼城时,马宁指着我脑袋那把枪!
我没想到周九那娘们竟然又杀回来了,其目的肯定还是为了救虎头。就在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准备报警抓她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傻子的声音:“军哥,你干啥呢?能看见不?要不俺给你照着亮。”
我转身一看,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小兔崽子不知道从哪又捣腾到一个打火机,大拇指已经按在了开关上。
“傻子,别按!”
“啥?”
“吧嗒……”
随着一声脆响,火苗腾空而起,我背后瞬间阴风阵阵,零点几秒的迟疑之后,我立刻请仙上身。冲甄甫玉大喊:“快救他!”
尽管我和甄甫玉的动作已经够快了,但却快不过那些夜游魂,几乎是眨眼之间,它们就冲到了傻子身边。瞬间吸走火光,与此同时,傻子噗通倒地。我心里大骂:“特奶奶的!傻子就是傻子,吃一百次亏也特么不长记性!”
等我跑到傻子身边时,他的呼吸已经非常微弱,我刚想要去叫秦教授帮他续阳气,甄甫玉就一把拦住我,叹息道:“相公,他这是第二次被吸走阳气,三魂去了七魄,用血续阳已经没用了。”扔纵讽技。
“那怎么办,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吧?”
“他的七魄应该是被那些夜游魂一并吸走了。唯一救傻子的办法,就是让那些夜游魂把阳气和七魄吐出来。”
我心里一阵郁闷,甄甫玉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夜游魂虽然不是怨灵,但本质上却差不多,都不具备思维,所有的行为全都是受本能和生前怨念所驱使。就算是口才最好的谈判专家,说破大天,对夜游魂也屁用没有。在我没了辙的时候,甄甫玉跟我说,既然文的不行,那就干脆来武的。
想要打散夜游魂并不难,只需要毁了它们具象化便可,也就是现出真身。方法有两个,一个是泼黑狗血,二是加强周遭阴气,当它们吸收的阴气足够强时。灵体也就越发强壮。自然而然会现出真身。
阳气我搞不到,阴气还是多得是,我直接让甄甫玉把她千年来吸收的阴气释放出来一些。仅仅是一丁点,就立刻令周围阴气大增,温度徒然下降了几度。透过阴眼,我发现那些夜游魂的身体先是产生一阵涟漪,紧接着由纯黑色,缓缓变成彩色。
当它们的真实面目完全呈现在我眼前时,我却呆住了。就在前一秒,我还以为它们是尸坑里的士兵,可此时此刻,出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群穿着粗布麻衣,村民打扮的鬼魂!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它们,呆呆的问甄甫玉:“难不成,尸坑里那些骸骨,跟它们根本没一毛钱关系?”
甄甫玉语气非常肯定:“相公,这些夜游魂的确是那些骸骨所化,两者的气息一模一样,甫玉是不会认错的。”
我脑子里一团乱麻,这些夜游魂都是尸坑里的骸骨所化,可它们打扮却跟士兵相差十万八千里!难道……
我心口一震,一个惊人的念头在大脑里产生。当年挖宝充饷的士兵,杀了所有村民,将他们的尸体埋在大杨山,然后冒名顶替了村民!现在村子里的所有人,都是士兵的后裔!如此说来,那道士是副官同时又是村子的‘祖先’,存放紫檀木的水窟是村子里的藏金地就完全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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