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走到窗边,往下看时,隐隐约约发现楼下站着一个黑影,借助阴眼,惊讶的发现,这人竟然是林荣!
他怎么会在这?难道,这死护士就是他唤醒的?
几乎是我刚想到这,走廊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这声音不是‘吧嗒吧嗒’,而是‘啪啪啪’,像是快速跳动。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病房门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开,一个黑影冲入病房,下一秒钟,我就像是被一辆小轿车迎面撞上,直接飞了出去,重重撞在窗户上。
窗户碎成了渣子,要不是甄甫玉抢先一步抓住我的胳膊,我肯定直接从窗户飞出去了。
我胳膊刚缝好的伤口直接崩开,血液不要钱的往外流,等我捂着胳膊抬头时,惊讶的发现,刚才把我撞飞的竟然是一个小女生!
十六七岁的样子,身高顶多只有一米六,身材瘦小,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斗篷,眼睛成淡绿色,脸色铁青,嘴唇发紫,由于皮下组织已经消失,皮肤包裹在骨架上,整个人看起来异常干瘪。这应该是一具刚练成没多久的荫尸,属于干尸类别,力大无穷,但弱点非常多。
还没等我从地上爬起来,她就再次向我扑来。
对付干尸,我还是有一些经验的,赶紧挤出雄精,往她脑门上点。眼看着就要点中,关键时刻,铃声再次响起,干尸的动作戛然而止,转身就跑。在我心里犯嘀咕的时候,一旁的甄甫玉惊呼一声:“相公,不好了,那个死护士不见了。”
我先是一愣,随即趴在窗户上往下看,发现林荣左手拿着铜铃,右手二指并剑,夹着一张黄符,黄符已经点燃,死护士被火光吸引,正站在林荣身边,愣愣的看着火光发呆。不一会儿,干尸也跑出住院楼,回到林荣身边。而后,在我的注视下,林荣从后腰拿出一个瓷瓶,将燃烧的黄符塞入瓶中,把瓶口对准死护士,瞬间死护士就被吸了进去。
我没想到,这死护士竟然是林荣那票人给唤醒的,他们最擅长的是‘养尸’,现在收走死护士的亡魂,八成是想给尸体附魂,炼成凶尸。
在我的注视下,林荣抬头看了我一眼,脸上挂着冷笑,用手指抹了一下脖子,似乎在威胁我。
以前我怕他们,是因为我顾忌太多,而自从斗尸之后,我们就彻底站到了对立面,既然已摊牌,我就无所顾忌了,扯着嗓子大喊:“快看啊,有人养尸!那个穿着黑衣斗篷的女人,是个干尸!”
林荣可能没想到我会玩这一招,先是一愣,随即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带着干尸消失在夜幕之中。
他走没多久,护士长就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一边拍打着胸脯顺气,一边跟我说:“查……查到了。”
我眼睛盯着林荣逃离的方向,淡淡道:“是不是郑元庭?”
护士长眼神怪异的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我心里一阵冷笑,林荣虽然有两把刷子,但本事都在拳脚和养尸方面,而像遮阴、养魂这种技术活,自然需要他的师傅,郑元庭出马。
☆、第132章 再会玉京
套用周碧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干嘛,但他们肯定是大坏蛋!
在我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汇报给王局的时候,护士长趴在门口,只露出半个脑袋。心有余悸的看着一片狼藉的病房,小声问我怎么样了。当得知那脏东西已经被‘赶走’,不由长长舒了口气,赶紧招呼文文进来打扫卫生,让那几个一直躲在厕所里的孩子和家长回来。
不知道谁手贱,报了警,我们正安抚孩子的时候,两个男警员走了进来。还别说,其中一个我还认识。好像是叫张野,比我小一岁,每次王局‘召唤’我,总能在局里看见他。为人实干且热情,我对他印象不错。
他也认出了我,脸上浮现出一抹惊讶:“军哥,你胳膊怎么了?”
一开始,那几个家属知道我跟王局的关系后,并不太信,毕竟王局几乎是青市最知名的几个大人物之一了。属于那种,小混混街头火拼之前,先放狠话,我跟王局吃过饭,说过话,你敢动我就死定了的类型。像这种大人物,仅存于茶余饭后的谈资中。了不起在电视里能见一面,普通的市井小民是很难接触到的。
不过这会儿,发现民警一见到我就叫我‘哥’,几个家属立刻明白,护士长所说非虚,我这个看似其貌不扬的山沟土老帽,还是有些背景的。看我的眼神,立刻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安分得很。尤其是那个刚才总跟我唱反调的女同志,脸上一直挂着傻笑。像是找到了人生第二春似得。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挑肥拣瘦的说了一遍,临了补充一句:“这事儿我已经跟王局请示过了,你们俩就不用操心了。”
张野点点头,很爽快:“那行,要是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跟我说,要是没啥事儿我就先回去了。”
送别这两位警员,孩子也都睡了,我这才拖着筋疲力尽的身体往回走。在走到护士站的时候,护士长拉住我,和蔼道:“小哥,今晚别走了。”
“啥?”听到这话,我本能双手护胸,大半夜的听到一个‘吨位’惊人的大妈,跟我说出这种话,对我的震撼性可一点都不比第一次下古墓来的轻松。
见我反映强烈,护士长先是一愣,随即白了我一眼:“瞧你想哪去了,我孩子都快跟你一边大了。我的意思是,现在太晚了,你要是冒冒失失的回去,肯定影响其他病人休息。今晚不如就直接在我们这将就一夜算了。”
原来是这样,我松了口气,冲已经走到护士长身边,凶相毕露的甄甫玉笑道:“误报误报,警报解除。”
在护士站将就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撤了,本来文文还想跟我留个电话,免得以后再出现什么意外,但考虑到,我俩都是单身汪,干柴烈火万一碰出点火化,那可是要命的事儿。以甄甫玉的性格,就算不把我小丁丁揪了,也得把文文给收拾一顿。毕竟甄甫玉是‘古人’,在男女关系方面,骨子里是封建守旧的。所以本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护大龄单身女青年的伟大目标,我毅然决然的拒绝了文文的请求。
由于昨晚这么一折腾,胳膊上的伤又恶化了,而我又实在是不想去医院花那冤枉钱,就索性就近找了家中药店,准备买点金疮药啥的。结果怪事儿了,不光这家的金疮药买完了,一连跑了三四家,全都没有。一问,原来是被同一个人给包圆了。
我心里这个气,金疮药又特娘的不是房地产,买那么多能升值咋的?
还好我们家旁边也有一个中药店,本着碰碰运气的想法进去瞅了瞅,结果还真有,但特别贵,比市面价格高出两三倍都不止。老板是个五十岁来岁,有些歇顶的中年男人,带着小眼镜,一脸奸商气质。
我没好气道:“不瞒你说,中医我又不是没学过,怎么搭配金疮药,我门儿清。就里面那些中药材,有个三五百也就够了。你张嘴就要一千,这不明摆着坑人吗?”
一个合格的‘玄学工作者’,除了要斗得了尸,钻的了墓,风水异术,奇门遁甲皆通之外,更要会一些医术。以前这行鼎盛的时候,竞争压力太大,赚不到钱的时候,就靠治点小病糊口。毕竟,人人都得看病,不见得人人都能碰到脏东西。我在中医方面的知识,大部分都是秦教授教给我的。
我本以为,自己表现出专业素养之后,对方就不敢明目张胆的坑我了。结果谁曾想,老板推了推眼镜,眯着眼睛一笑:“嫌贵啊?那去别的地方买。”
我在心里大骂,要是能买到,还跟你在这浪费吐沫?但骂归骂,可又没辙,这老家伙像是吃准了我买不到一样,死死咬着口,少了一千不卖。我担心伤口恶化,所以没再跟他较劲,可是掏兜的时候,却发现钱不够。
而就在我犯愁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嗓音:“怎么了,遇到麻烦了?”
我转身往后一看,惊讶的发现,站在我身后的竟然是兰玉京!
记得上一次见到她,她穿的是白底金线旗袍,而这次则换上了大红色的旗袍,正面还用金线绣着一只双尾鸾凤。凤有三个阶段,雏、鸾、凤凰,鸾凤就像是人的二十三四岁,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有活力,却又不失稳重,正好与兰玉京的性格呼应。
说实话,我本以为她旗袍上的‘金线’,只不过是金色的线罢了。而中药店的老板则相当识货,一见到兰玉京的旗袍,不由倒抽一口凉气,直接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也不避讳,仔细打量,连连惊呼。
“这做工,这材质,怕是出自京城瑞蚨祥吧?”
兰玉京并不介意老板赤果果的眼神,将秀发归于耳后,淡雅一笑:“店家好眼力。”
在我的印象中,衣服,只不过是用来遮住身体罢了,能穿、保暖,足矣。地摊上把‘阿迪达斯’拼成‘阿斯达迪’的山寨货,对我来说也算是不错的衣服了。结果,中药店老板却说,兰玉京身上这条旗袍的价值,足够抵他这整个中药店,怎么着也得七位数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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