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甜的味道扑鼻而来,待风停下来时,我用手摘掉呼住脑门的东西,定睛观察,吓得我胳膊瘫软,把它仍在地上。
我够倒霉的,是那块遮住物体的沾血白布,跟披麻戴孝似得。
法医笑了笑,我大呼冤枉,相信城北分局的人会为我作证。这时王远河又哇哇吐上了,我心想这警头难道是个另类的“孕妇”
我转身望向先前被遮住的东西,看清那是什么时,我腹部扭动抽搐,也开始疯狂作呕,稀里哗啦整了一地
万没想到这是一台超大号的榨汁机,果汁杯中满满的装有暗红液体,夹杂着一些白色浓稠。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它是血液,不过白色浓稠是什么呢而果渣桶里全是灰白色的粉末,滤刀网上还有小半块脑袋,仅剩的一只眼睛不难感受到男人临死前的恐惧。
“怎么可能”我捂住了嘴巴,“白色浓稠是脑浆”
“这绝对是目前所有档案里最惨的案子之一。”法医重新戴好手套,把血布盖住榨汁机,“凶手是割掉死者头颅后,用手按进榨汁机的。唉,九成这又是一桩即将尘封的悬案。”
老天,这
我在一旁听得嘴巴张的老大彼此是同类啊,这得有多大仇,凶手才能干得出来
法医推测的案发情形落入了少妇耳中,使其清醒了几分,她匍匐了三步,一把抱住离她最近的王远河大腿,“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一连问了三句。
警方不是神算子,短期不能提供她想要的答案。
婴儿又开始大声哭泣,少妇抬起头看向我怀里的婴儿,她哀求的道:“别伤害我的宝宝。”话音刚落,发疯似的朝我扑过来,那种极端的眼神,我有点发懵,措手不及被抢过了婴儿。忽然间,她变得安静,充满母爱的摇晃着婴儿,很快婴儿停止哭啼,乖乖入睡。
重案组的人赶了过来,法医和鉴证员由于直属市局,跟重案组汇报了下案发现场的情况,与此同时,王远河带着城北分局的警员们撤离。
我正要离去时,重案组的人瞅我穿着休闲装还滞留于现场,兴许把当成了死者家属。他把我拦住,问道:“你和死者什么关系”旁边另一青年嘴里嘀咕道:“诶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我路过的交警,我叫凌宇,暂时处于停职状态。”
“啊是你,我的偶像啊。”
觉得眼熟我的青年反应特别剧烈,他拉住我的肩膀:“崇拜死你了,拳打记者,登上头条,前者,我最想干的事;后者,我做梦都想干的事。我叫唐然,请偶像多多眼熟。”
得
我啥时候有这个脑残粉了,还是重案组的。
重案组的人作了一下记录,全方位各个角度给本田车拍照摄像,喊来抬尸小分队把尸体运到殡葬中心,然后与交警大队联系拖走了象征死亡的本田,他们才带着抱婴儿的少妇回了警局。
唐然的存在,让我免去了警局一日游。
交警大队拖走车的时候,我无意看到了车牌号:“bs527”,被黑色记号笔划了个大叉。
527
十根葱
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想到了之前的遇见的小女孩。抬手拍打脑门,我晃开了回忆,凝望着眼前的一大摊血迹。
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好像心晴的蜡笔画与这起案子有关联,但五六岁的小萝莉,没有我大腿高,提不了重物,纯真可爱,音轻体柔又易推倒,凭她能杀人作案
打死我也不信
我焦躁的抓了把头发,这案子反正归重案组管破了,我这停职的交警,瞎跟着搀和什么劲
这个时候,一只手从背后拍了下我肩膀,我出于防范意识横着拉跳一大步,侧起腰回过身,我眯着眼打量着来历不明的中年男人。
简直像邋遢大王的成年版,他的络腮胡子快遮挡住了半边脸,大热天的,裹着黑色的风衣,拄着一根金属拐杖对我微笑。
就冲这打扮,我下意识的将其与这案子的凶手联想到一起。我脑海中浮想联翩,他如果有任何不轨的举动,凭我的身手,能极为稳妥的制服,万一他真是凶手,我意外立了功,重回刑侦大队指日可待
我绷着脸问:“你是谁”
“人。”
“废话,难道是鬼不成。”我没好气道,此人简短的回复愈加让我充满了怀疑,我悄然蓄势虬起肌肉,想一举擒获他。住帅土号。
“想动手”
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感彩,玩味的看着我,流露出万年不变的微笑。
敢如此先拿下再说
我轻喝一声,朝他奔过去,左脚点地借力,我高高跃起使得背脊与地面平行,同时另一条腿借势犹如鞭子一般的抽打向邋遢大叔。
天外有天,事实证明我这满腔热血的愣头青,过于盲目自信了。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半空中见他一动不动,以为他被吓傻了,我有点犹豫怕他承受不住,所以把腿上力道卸去三分。
我的瞳孔中,疾速掠过了一道金属光芒
邋遢大叔不动则已,一鸣惊人,他手中的金属拐杖仿佛赋予了生命,抡了半圈,精准无误的点在我抽过去那条腿的脚心。我失去了先机,况且离地状态也使不上劲儿,最终跌落在地,摔得七荤八素,我成“大”字型的挣动
本来觉得会一击必杀,结果换来的是秒杀。
我引以为豪的搏击亚军,就这么不堪一击不,此人绝对是高手
邋遢大叔在我落地时,腿弹起一屁股骑在我身上,好在他不是重量级的,否则我肠子会被挤出菊花。他用金属拐杖抵在我的脖颈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心底发寒。
我忍着疼痛,艰难道:“你想怎样”
“讲讲你对这桩案件的看法,千万别是从法医或者鉴证科那听来的,只要你自己的见解。”他微微操控着金属拐杖,在我脖颈轻划了几厘米,充满了威胁的味道:“说与不说,全在于你,如果你不在乎小命”
冰冷神秘的死亡面前,一切都显得卑微。我必须得活着,为了让父亲重见天日,我选择了妥协。
邋遢大叔的要求其实不算过份,我把从到达案发现场到重案组人离去这段时间的心中猜想娓娓道来,“首先我想说,此地不是第一现场。”
“怎么说”
“按鉴证员与法医给的说法,死者分尸的可能性较小,疑似死前被肢解,四肢再被缝合回躯体,他那时是活着的,可也离死不远了。就算有特殊手段的控制血流光,但由于失血量过多,他被割下头颅时,血液不可能从脖子喷的满车都是,应是凶手故意洒的,造成这假像。其次”
我故意停住,想看看奇怪男人什么反应。
“说下去。”他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
我拼命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其次,我只往车里瞄了两眼,却可以肯定车内电源并没有被改造的痕迹,那台是大功率的榨汁机,残余的骨灰、血液、脑浆以及半个头颅,不可能伪造,十有是现榨头颅这个,也充分说明了车内不是第一现场。十根葱粘着泥土,插在死者断头处,凶手未必是临时起意,没准他有特殊癖好,或有特殊意义。”
邋遢大叔来了兴趣,问道:“那你觉得凶手是个怎样的人”
我设身处境的思索道:“太细了不敢说,凶手的作案手段上来判断,有极端的性格,见惯了血腥的场面才能有序不乱,很细腻的布置完第二现场。就目前的情况,大概两个可能,第一,是与死者熟识的好友;第二,美丽的女性。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能和大半夜与死者厮混在一块。另外说句纯粹的个人观感,死者的车牌号上有bs这两个字母,或许它对于死者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我有种直觉,这bs与凶手的犯罪动机有莫大的关联。”
“不能遗漏掉任何一个线索,没有哪个是和案子不相干的。”邋遢大叔抬起金属拐杖,重重地敲打我的后脑勺,“该打,该打。”
他娘的真痛
邋遢大叔站身于我眼前,他俯视的道:“水平马马虎虎,挺机灵的,你愿意和我共事么”
“别以为你身手比我好就为所欲为,你到底是何方妖孽”我爬起来问,一边拍打着衣服沾染的灰尘,“身为一名警察,我可不会干作奸犯科的事儿。”
“呵呵,我和你一样,不过警种比较特别,是非常规部门,d.i.e的现任负责人,你爹曾经对我有恩。而我还晓得,你想当的是刑警而并非交警。虽然,我满足不了你的愿望”邋遢大叔拔了一根胡子,他意味深长的道:“但我却可以给你更大的权力。恩,我只能说到这,为你爹翻案是一件极为漫长又很遥远的征途。我赠你羽翼,是用来炖汤还是飞翔,全凭你自己了。”
d.i.e
die,在英文里是死的意思,那什么鬼部门,我活二十几年还没听过。
他转身离去,渐渐拐入了街角。
这位消失的神秘警探,真能给我比刑警还大的权力我愣在原地,耳中回荡着金属拐杖敲打地面的音质
第一千零二十五章:惊蛰!
体形稍微大的雀萝,先行扑在老女佣的前胸。巨大的俯冲力,让老女佣向后栽倒。雀萝立在她的锁骨处,用指甲盖大的眼睛死盯住对方那面目全非的脸,它硕大的鸟喙向老女佣的头部凑去。与此同时,另外一只小雀萝也赶到了,踩奶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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