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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阴倌 (流浪的法神)



文德玛闻言,半眯着眼睛再度朝着我的方向冲了过来,然后,竖起一掌,狠狠的拍下——“啪”的一声响,随之而来的,就是颅骨碎裂的声音。

那一刻,正准备用掌心雷解决文德玛的我,彻底傻掉了。文德玛的巴掌并没有拍到我的身上,而是拍到了文西亚的脑袋上,文西亚被打得双眼暴突,七孔流血,哼都没哼一声,整个身子就软了下去。

而文德玛在打死文西亚之后,退后了几步,口中喘着粗气,一双浑浊的老眼泪流不止。“你……你这打得也太偏了吧……”一时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偏?不偏。我知道就算那巴掌打向你,也打不死你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小兔崽子。”文德玛此时面色极度狰狞,“我们兄弟俩知道的太多,其中包括很多你想知道的事情,比如白冰,比如水冰凌……可是,我是不会让你有机会知道这些的!为了女王!”怒吼一声,文德玛扭头朝着一边的墙壁撞了过去……

第八百二十五章源自阿红的顿悟

看着死不瞑目的文西亚,看着把脑浆涂满了小半边墙壁的文德玛,我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

死士么?

因为卧底的关系,文德玛平时肯定是不敢和文西亚相见的吧,他的自杀应该不是临时起意,很可能在提出要见文西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临终前,和自己的兄弟见上一面,然后兄弟二人共赴黄泉……不得不说,这种行为让我很感慨,如果是我和瞎子处在他们的位置上……还是算了,这个对比还是不要比了,这世上并没有一个让我们两人肯为了保守秘密而共同赴死的“女王”存在。好吧,或者静儿可以考虑一下,但是几率并不太大。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死的毫无价值。死了,一了百了了,那些知道的东西就都不复存在了……真的如此么?我从腰包里取出小瓷瓶,双眼紧盯着两个老头的尸体,只要他们的魂魄一离开身体,我就把它们拘禁起来。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两个老家伙的身体里并没有冒出来鬼魂,而是飞出了星星点点的迷幻光点。那是魂魄消散时才会出现的状况。我的心不由得又沉了几分。看来拷问这事儿是真的别想了。这两个老东西是早有准备了么?死亡以后,连魂魄都不留下。这是得有多大的决心……靠着墙壁坐在地上,看着两个老头的尸体,我不禁感慨了起来,他们的女王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值得他们这样做么?

你要跟我说,在封建王朝,有人为了忠君爱国,可以不惜牺牲一切,这个我信。你要说在建国初,有人肯为了伟大的领袖手足相残,这我也信。可是在这个信息越来越发达,思想越来越开放,信仰越来越廉价的年代,却依旧有人肯为了他们高高在上的领袖而做到如此地步,这真的让人没法不感到震撼。即便,他们不是什么好人。

点起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鼻端充斥着熟悉的血腥味,刚刚老东西说我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家伙,这一点,我真的不敢苟同。这么多的陷阱,这么多的苦难都要我来承受,这也算是幸运的一部分么?我甚至还在提防着我那依旧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女人!

她听到我说要抓文德玛,就说要吃蛋糕,要我帮忙去买,当我回来的时候,大夫在因为信号干扰了仪器而训斥林逸。可是病房里就只有林逸那部手机么?不。在之前两天,白冰说在病房里太无聊,要我把她的手机送了进去,用来看下载好的小说。

我还记得那个夜晚,她拿着匕首站在我的病床前,精神癫狂的朝我刺下来,那一刻我能感受得到她的精神上受到了多么大的折磨。我该去调查她么?或者说我该派人去把她抓起来关在任菲娜隔壁的那个房间么?

我做不到。

我真的做不到!

一路走来,她都和我并肩而行,就算她有问题我又能拿她怎么办……现在我能想到的并不是如何去解决掉她,而是帮她遮掩,帮她拖延,不管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都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刷刷刷”三声,牢房的三层铁门打开了,“我说,小沈,你们谈的……”站在门口的,是陆不同,他可能是想问问我,和文家兄弟谈的怎么样了,或者文德玛肯不肯弃暗投明做个污点证人什么的吧。可惜,他的话没有说完,其实就算说完了又怎么样呢?地上的两具尸体,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么?

“沈家小子,他们两个……”沉默了良久,陆不同才再次张开了嘴。

“不是我杀的,不管你信不信。文德玛是个有信仰的家伙,替他们安排一场葬礼吧,虽然我和他没什么交情……”站起身来,走出了牢房,门口的一个武警,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左脸,是在告诉我,我的脸上有血么?我知道。

尽管我不知道文西亚是不是自愿的,但是此时我却觉得他的血并没有我之前想得那么肮脏。如果放在以前,我可能会找块毛巾擦干净脸,就把毛巾立刻扔进茅坑吧。有信仰的家伙,即便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也还是有些闪光点可以让人感慨。

叼着一根香烟,漫步在街头,原本喧嚣的城市在我眼中渐渐的变成了一出默剧,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在街头巷尾,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奔波忙碌着,两个老东西虽然卑劣,但是他们的生命却没有虚度,他们有信仰,有目标,并且可以为之付出一切。

可是眼前的这些人呢?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活着,就只为了活着而已……那天,我没有回医院,也没有回家,而是在一间酒吧里喝的昏天黑地。人啊,就算闲的难受,也不要去思考诸如“我是谁”“我为什么而活着”之类的问题,因为这样的思考对你的人生不但没有任何帮助,还会带来很多困扰。

那些为什么而活的人,早就知道所求为何。不知道的,不知道也罢。

当我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并不在任何一个我熟悉的地方,甚至不在那家酒吧的门口。说实话,当我头疼欲裂的睁开眼的时候,我满以为他们会把我这个醉鬼丢在大街上的。然而现在我身处的地方却是一间很简陋的出租屋。另外,我在这间不过十几平米的小房子里,闻到了一股野性的味道。

“我说哥们儿,你醒了?你昨天是喝了多少,把自己给喝成那个样子。”身边,传来一个男青年的声音,努力的扭过宿醉的脑袋看了一眼,一个很阳光的小伙子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里还抱着手机。

“你是……”我的脑子里模模糊糊的,有些关于这个小伙子的印象,却因为疼痛而想不起来。

“哦,我姓何,叫何谐,不是禾木旁的和,单立人的何。”小伙子介绍的很详细,想必这个名字经常有人会搞错吧。“不过我老妈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找的那个音。她就希望天下太平,和和美美的,虽然和谐这个词儿现在被某些人给搞臭了,不过我觉得我的生活还是很和谐的。”

“额……好吧,何谐兄弟,我,怎么会在这里?”扭头看了看一边的窗户,外边已经是艳阳高照,看这样子,我是睡了不止三五个小时了。

“你啊?昨天晚上我和那心仪的姑娘一起压马路,结果就看你跌跌撞撞的从酒吧里面跑出啦,扶着电线杆一阵的吐,吐完了以后就是又哭又喊的,说什么‘我爱你,不要离开我’‘大家开开心心生活不好么’之类的,我说哥们儿你是跟女朋友吵架了还是咋的?”何谐一边说着,一边倒了杯水给我。

我苦笑了一下,接过了那只杯子。酒入愁肠愁更愁,喝多了说那些醉话,却未必都是在发癫。大家开开心心的一起生活不好么?为什么非要有争斗呢?“然后,你这个见义勇为好市民,就把我给带回来了?”

“nonono,我虽然是个好市民吧,但是咱说掏心窝子的话啊,我还没好到把一个不熟悉的酒鬼带回家,这不沙果看清你的长相了,说你是她的熟人,还是个说话算数的家伙,所以就让我把你弄回来了。”

沙果……这名字陌生中带着几分熟悉。

“阿谐,你的话好多。”何谐还要继续说什么,出租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拎着两个食品袋站在门口的那个俏丽的女孩儿却真的是个熟人。

“阿红,原来是你。”看到她,我终于想起来了,那个冗长的名字。阿红的全名叫做吉克阿红沙果,而且他们那边在称呼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有很多规矩。她说我们这种陌生人只能喊她阿红,只有长辈或者亲近的人才能喊她沙果。

“恩,是我啊,本来打算把你拉去喂蛇的,可是你身上那么大的酒气,我怕阿谐养的蛇被你这种变质食物给醉死,就先让阿谐把你弄回来,等酒醒了再喂呗。”阿红吐了吐舌头,把那两个食品袋放到了桌子上,招呼我和何谐过去吃,而在何谐的注意力被食品袋里的包子吸引过去的时候,阿红把一根手指竖在了唇边,对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不,这应该并不是要我噤声,而是要我替她保密吧。

阿红告诉何谐我是她的朋友,因此何谐对我格外的热情,这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阳光、帅气、憨厚,充满了让女孩儿动心的迷人气息。而且我看的出来,何谐的心很干净,这是当初在地下行宫里,那些出卖自己换取金钱的帅小伙们所不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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