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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 (长耳朵的兔子)



为什么偏偏对好人这样无情,为什么那些作恶多端的坏人却能长命百岁?

这个世界,还有公道可言吗?

我重重地叹了口气,带着沉重的心情退出病房。

张梦雪一脸神伤:“没想到心颖会变成这样!真希望青羊宫的道长能够想出救命的法子!”

我点点头,很是疲惫地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从昨晚到现在,我一直都没有休息过,甚至连东西都没有吃,体能已经逼近极限。

“你肯定饿了吧,我下楼去买点吃的!”张梦雪转身往楼下走去。

“哎!”蚊子也从病房里走出来,一屁股坐在我的身旁。

“心颖还有救吗?”我的心情充满忧伤。

蚊子叹了口气:“看我师父怎么说吧,他说有救那就有救,他若是说没救了。那就真的没救了!”

顿了顿,蚊子猛地一拍膝盖:“啊!对了!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那晚在殡仪馆遇见的道士。基本上已经弄清了他的来历!”

“啊?那人是什么来头?”我迫不及待地问。

蚊子皱了皱眉头:“他叫王若明,曾是青羊宫的道士!”

“啥?竟然真的是青羊宫道士?”我惊得差点跳起来。

蚊子道:“喂,麻烦你听清楚了,我说的是曾经,早在十五六年前,他就已经不是青羊宫道士了!按照辈分来讲,王若明应该才是真正的大师兄,天资非常聪慧,就是心术有些不正。他痴迷于道法,尤其喜欢专研那些道家严厉禁止的秘术。擅自修习禁术是道家大忌,所以被师父逐出了青羊宫。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没想到王若明不仅没有半点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现在居然在修习邪恶的炼尸术,已经算是入了魔道!”

我听得连连点头,原来如此,号称西南第一道观的青羊宫,怎么会冒出王若明这样的人?

蚊子最后补充了一句:“师父还说了,像王若明这样的劣徒,人人得而诛之!不过师父也叮嘱我们,再碰上王若明,千万不能与之硬碰,王若明的道行还是有点深度的!”

张梦雪买了一个肯德基的全家桶回来,我们也确实是饿坏了,三两下就把全家桶吃了个精光。

一团红光闪过,嗖一下钻进桶里。

只见老九头下脚上,呈倒栽葱的姿势插在桶里,两条小腿跟青蛙似的乱蹬,露出一个雪白的屁股,瓮声瓮气地在下面叫骂:“怎么只剩鸡骨头了?太残忍了吧,我鄙视你们!”

“这鬼婴挺可爱的!”蚊子拍了拍老九的屁股。

老九在下面骂:“老爸,有怪蜀黎猥亵你的儿子,让他把脏手拿开!”

我把老九拉出来,咧嘴摆了个造型:“我都这么可爱,我儿子当然可爱!”

“噗!”蚊子嘴里的百事可乐全都喷在我的脸上:“你儿子?!”

我还没有说话,老九伸手吊着我的脖子:“我是他的私生子!”

“滚!”我抬手一巴掌将老九拍回脖子上,然后咧嘴尴尬地笑了笑:“这小子口没遮拦,最喜欢胡说八道!”

蚊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只相信童言无忌!”

晚些时候,赫轩从青羊宫返回,额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

“怎么样?师父怎么说?”我和蚊子同时站起来,急切地看着赫轩。

随锋也快步从病房里小跑出来,拉着赫轩就问:“赫道长,我的女儿……还有救吗?”

赫轩拍了拍随锋的手背:“师父说了,失阳症可以治,但是需要寻找一些补阳的灵药!”

一听说“失阳症”可以治,我们全都欢呼起来,这就意味着随心颖有获救的希望了,总比完全没有希望的好。

随锋激动地问:“需要什么灵丹妙药?快告诉我!”

赫轩正色道:“师父指明了一条出路,在青城山后山,据说有一种补阳仙药,名叫‘补阳草’,要想救活心颖,我们需要弄一些补阳草回来!”

随锋眉头一喜:“这个好办,我立马派人去青城后山,采一些补阳草回来!”

赫轩道:“不急,这事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们需要从长计议。那补阳草相传在青城后山的神仙洞,路途艰险,不是人人都能去得了的地方!”

随锋涩声说道:“心颖是我的女儿,不管前路有多么危险,只要能够救活她,我……我就算拼了自己的命不要,也要为她寻回补阳草!”

赫轩道:“那我们先商议商议再说吧!”

经过一夜商议,决定这次去青城后山寻找补阳草的人选,赫轩和蚊子,我,张梦雪,以及随锋的两个贴身保镖,阿龙阿虎,两人都是特种兵退役,身手很好,能够给我们保驾护航。至于随锋就留在医院照看心颖,因为随锋也不是练武之人,如果在路上遇见什么状况,随锋反而会成为拖油瓶。

对于我们能够帮忙寻找补阳草,随锋表示万分的感谢,并承诺事成之后,将给予我们每人一百万的酬劳。

赫轩正色道:“随老板,我们此次并不是为了报酬而去,捉鬼驱妖本就是我们青羊宫分内之事!”

对于有钱人来说,一百万就跟一百块一样,我们这一趟要去六个人,相当于酬劳费就是六百万,这对我们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但是对于随锋来说,只要能够救活他的女儿,这六百万又算什么呢?钱没了可以再挣,但是女儿没了就没了,失去的亲情永远都找不回来。

商议结束,我们横躺在走廊长椅上,打了个盹。

一天一夜都没休息了,我们确实是困极了,很快就进入梦乡。

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天就亮了。

随便洗漱一番,下楼吃了个早饭,一辆越野吉普车开到面前停下,阿龙和阿虎也已经到了。

第两百四十八章暮归客栈

吉普车上走下两个强壮魁梧的汉子,两人的年纪都在三十岁左右,海拔高度也差不多,在一百八十公分的样子。留着清一色的刺猬头,头发根根直立,棱角分明的脸庞上面再架着一副黑框墨镜,散发出一种冷酷的杀气。

左边那人的左臂膀纹着一条青龙,龙头盘绕在肩膀上,龙身缠绕着整条手臂,手背上面是一个苍劲有力的龙爪,栩栩如生,威风凛凛。从纹身就能知道名字,此人定是阿龙无疑。

右边那人的右臂膀上是一个猛虎刺青。肩膀上扛着一个虎头,万兽之王的霸气显露无疑。远远看去,右手臂膀像是一座山。而那头猛虎就屹立在这座山头之上,气场逼人。不用多说,此人肯定是阿虎。

两人不愧是特种兵退役,那种由内向外自然散发出来的杀气,是真正经历过浴血战场的人才会拥有的气场。

两人皮肤黝黑,那一块块肌肉凸显出阳刚的力量,粗壮的青筋爬满双臂。

即使是在大冬天,这两人也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迷彩小背心,下身穿着迷彩裤,踩着黑色的高帮军靴。

两人同时摘下墨镜,犀利的眼神如同野兽般可怕,那是一种嗜血的眼神。

他们步伐整齐地走到随锋面前。跟随锋问了一声好。

随锋叮嘱了两人几句,两人点头领命,转身招呼我们上车。

迷彩色的越野吉普车非常具有粗犷的气息,虽然没有随锋的奔驰车那样奢华,但是这种奔放的野性是我最喜欢的。尤其是当车提速以后,整个车身全部都在响动的那种感觉,真是太有男人味了。

阿龙和阿虎也不是那种特别冷酷,不善言辞的人,他们甚至还主动问我们抽不抽烟。

青城山地处都江堰市,距离成都不算远,开车过去也就一个多钟头。

今天的天气不错,冬季里难得的暖阳,照得人暖洋洋的。

这一趟可能要耽搁好几天的时间。至于学校那边,随锋会帮我们搞定的,以随锋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估计在成都这块地盘上,还没有他摆不平的事情。

路上的时候,我们和阿龙阿虎攀谈起来,大家彼此相互了解一下,增进友谊。

原来阿龙和阿虎都是国内赫赫有名的蓝剑特种大队退役,两人都是非常优秀的特种兵,不仅在世界特种兵大赛中为国争光,还经常临危受命,执行了不少极度危险的任务。

我问他们是不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精彩火爆,阿龙笑了笑,吐出一个烟圈:“比你们在电视上看见的更加惊险火爆!”

然后阿龙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他们还在特种大队服役的时候,接到前往云南丛林抓捕毒贩的命令。为了赶时间,他们是乘坐武装直升机过去的,直接空降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里面。

他们在丛林里面,除了要随时提防来自毒贩的威胁以外,还要时刻提防来自丛林本身的危险。原始丛林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毒虫,甚至还有吃人的植物,运气不好还会踩上地雷,那可就中大奖了。

战斗很惨烈,毒贩异常凶猛,全是亡命之徒,而且配备有重火力的杀伤性武器,他们仗着地形优势,在丛林里跟特种部队周旋。在毒贩的阻击下,阿龙他们错过了登机返回的时间。

说到这里,一直沉默开车的阿虎突然打开了话匣子:“跟我们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士一个个倒了下去,就连尸骨都找不回来。我们在丛林里面足足奔袭了七天七夜,打到最后只剩我和阿龙两个人。渴了,我们就喝露水。饿了,我们见什么就吃什么,吃过山鼠,吃过蛇,甚至还吃过蚂蚁。没有子弹了,我们就拿着军刀跟毒贩肉搏,七天时间里,死在我们手里的毒贩没有过百,也有好几十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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