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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填魂 (长耳朵的兔子)



趁着对手还没回过神来,颜苏躬身猛地一撞,将身旁另一个丹青门混蛋撞倒在地上,然后贴地迅速滚到我面前:“小七,松绑!”

我应了一声,定尸笔挑断绳索,颜苏终于恢复了自有。

颜苏单膝跪地,刚刚恢复自有,左右双手同时开弓,射出一蓬“暴雨梨花针”,数十根扁鹊针,如同雨点般射向张梦雪和方教授后面的丹青门人。那两个丹青门人只来得及叫了一声,便同时栽倒在地上,变成两只死刺猬,浑身上下都插满寒光闪闪的银针。

“妈妈的!当本姑娘是好欺负的小绵羊吗?”没有了敌人的挟持,张梦雪怒骂着发飙了,直接抽出龙王刺,厉叱声中回身刺向一个丹青门人。

那个丹青门人慌忙举起画板格挡,锋利的龙王刺直接刺穿了画板,然后突然展开,那个画板瞬间变成碎片,龙王刺上面的利刺急速旋转着,瞬间就没入了那个丹青门人的胸口,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里面的心脏都被龙王刺挖了出来。

我拍了拍脖子上的胎记,把老九也放了出来:“老九,给我咬死他们,今晚上人血随便喝!”

“呜哇--”红光闪烁,老九凌空闪现,欢快地发出一声鬼啸,狠命扑向那些丹青门人。

“滚开!什么东西?滚开!啊--”

老九直接飞到一个丹青门人的肩膀上,张开嘴巴,露出锯齿般的牙齿,直接切断了那人的喉咙。那人的叫喊声戛然而止,大量的鲜血疯狂涌出,老九伸长舌头,无比欢快地畅饮。在他的眼中,这些新鲜的人血就像啤酒一样爽口。

第两百一十九章月如纸,血如笔!(下)

皎洁的月光就像一张画纸,而画纸上面,却是用血色笔墨勾画出的恐怖图案。

月如纸,血如笔!

这是当下场景最真实的写照!

本来我们这边是处于劣势的。敌人的数量是我们的好几倍。

但是因为我们的反击很突然,再加上老九和半寸金的加入,这两个杀伤力超强的怪物杀的对手抱头鼠窜,场上的局面一下子被扭转过来。

带头的白胡子现在自断一臂,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敌人的士气更加低落,几乎反过来被我们几个十来岁的孩子追着打。

一个丹青门人挥笔刺向老九,老九顺势缠着画笔爬了过去。那人吓得丢下画笔就跑。老九追上去,吊在那人的后背上,带着那人扑通一声跌入湖中。那人在水中沉浮。刚开始还能叫喊两声,到后来就只能举着一只手在水面上挥动,很快就冒出一串气泡沉了下去,一股鲜血冒出来,朝着四周荡漾开去。

畅饮人血的老九鬼气冲天,眼睛里闪烁着血红色的目光。

不要怪我残忍,对付九流派的人,我绝对不会有半点的手下留情。

当初他们灭门张家的时候,有过悲悯之心吗?

他们追杀爷爷的时候,有过手下留情吗?

他们毁灭张家古楼的时候,想过什么是残忍吗?

我只记得四个字,以牙还牙!

所以看着老九和半寸金疯狂弑杀的时候,我没有半点同情,也没有半点自责,有的只是复仇的快感。

丹青门人一个接一个倒了下去。凄厉的惨叫声在这寂静的山谷里回荡,乱石滩上很快横七竖八地躺下了十多具尸体。最后只剩下白胡子一个人。

白胡子的脸色很难看,自断左臂之后元气大伤,虽然暂保不死,但也无力迎战。

“交给我吧!”我体内的热血沸腾着,面对九流派人,我就有种想要杀戮的冲动。

颜苏和张梦雪点点头,退到我身后。

我倒提着定尸笔走到白胡子面前,白胡子完全丧失了之前的那种傲气。脸上流露出惊恐的神色,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不怕死。

白胡子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小……小兄弟……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吧……我也是逼不得已的……只是领任务做事而已……”

白胡子絮絮叨叨的说着,眼睛里突然闪过一抹凶光,画笔凌空划出一道半弧,直刺我的心窝。

经过那么多事情,我也明白了兵不厌诈的道理,所以从白胡子一开始求饶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暗暗地观察他。白胡子的袭击确实有些突然,不过我早有防备,侧身避开这一击,同时反手刺出定尸笔,命中白胡子的手腕。

“啊?!”白胡子惊怒交加,画笔脱手而飞,在空中旋转数圈,噗通落入湖中。

白胡子愣了愣,这下真心磕头求饶:“小兄弟……放过我吧……我……呃……”

我没有再给白胡子说太多屁话的机会,欺身来到白胡子面前,定尸笔直接贯胸而过。

我的目光冷的就像坚冰一样:“这第一下,是为颜苏和张梦雪,我最恨别人挟持我的亲人!”

说到这里,我拔出定尸笔,再次狠狠贯入白胡子的胸口,白胡子一时还未气绝,浑身紧绷,一双手死死拽着我的裤腿。

我冷冷道:“这第二下,是惩罚你的,因为我最讨厌不诚实的人!”

唰!

我拔出定尸笔,又一次刺入白胡子的胸口,这一次深刺到底:“第三下,也是对你的惩罚,因为我最瞧不起没有骨气和尊严的人!”

说完,我猛地拔出定尸笔,一脚踹在白胡子的脸上,飘然后退两米有余,冷眼看着白胡子从岩石上面骨碌碌滚下去,哗啦一声跌入湖中,沿途都是喷溅的血迹。

血沫子顺着笔尖一颗颗滴落,我扬手轻轻一甩,甩飞笔尖上的血迹。冬圣向弟。

这一刻,连我自己都感觉到,在战场上的我,好像愈发变得冷酷无情了。

不一会儿,白胡子的尸体浮出水面,他的双眼瞪得老大,四仰八叉躺在水面上,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小七,真解恨!”张梦雪收起龙王刺,冲我竖起大拇指。

“不过你刚才的样子确实有些吓人,下手真狠!”颜苏说。

我愤愤地说:“对付九流派,我是不会有任何的悲悯之情,没把他们剥皮抽筋,碎尸万段已经算是够仁慈的!”

方小花走上前来,摇了摇头:“小七啊,年纪轻轻,杀气太重可不好!人这辈子活着,除了报仇以外,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去做!”

我掀起衣服,缓缓擦拭着定尸笔,表情冷峻地说:“对我来说,人生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报仇!”

“哎!”方小花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

从葫芦口回来之后,在落日村又耽搁了一天。

其实没有人烟的落日村我们一刻钟都不愿继续待下去,但今天确实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也是颜苏的心愿,那就是为死去的颜氏夫妇建一个衣冠冢。

颜氏夫妇的尸体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只能象征性的从屋子里挑了几件他们平时穿的衣服,这种形式的坟墓就叫做衣冠冢。

这座衣冠冢就建在后院里面,颜苏说这样一来,就像是爸爸妈妈从来都没有离开。

我们几个动手挖了个坑,将颜氏夫妇的随身衣服埋进土中,在土坑边上哀思了一会儿,然后动手将土合上。

也许是太多的风霜让颜苏变得无比坚强,整个过程颜苏竟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坟墓修的并不好看,就是一个小土包,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墓碑也没有,用一块大木板子当做墓碑。颜苏咬破食指,用鲜血在木板子上书:“父亲大人颜乌骨,母亲大人那赫朵之墓!爱女颜苏绝笔!”

做完这一切,颜苏跪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

我也跟着跪下来,虔诚地拜了三拜,颜氏夫妇毕竟对我有养育之恩,我也把他们当成爸妈看待。

原本还有些许阳光的天空突然下起雨来,雨量不大,是那种淅淅沥沥的小雨。

山村里飘荡起了氤氲的水雾,雨水淋湿了屋檐,淋湿了坟头,也淋湿了我们的头发。

翌日一早,我们离开了落日村。

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我不知道今生还会不会回来。

看着从山峦之巅慢慢升起的晨曦,我的心中涌起无限的不舍。

不管怎么样,这趟旅途我们总算是大有收获,不仅找到了水系巫师的法杖,还顺带消灭了一小股九流派势力,心里就只有一个字:爽!

回到成都家中,颜苏刚开始还有些尴尬,不愿意跟我们回去。

但是这一次我是绝对不会放手,就算我去睡大街,我也要腾出卧室给颜苏。

在我和张梦雪以及方教授的极力挽留下,颜苏终于同意留下来,和我们住在一起。

家里条件有限,我只有睡客厅沙发,只要能够让我每天看见颜苏,就算天天睡地板我也是愿意的。

生活暂时这样安定下来,能够一家子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顿饭,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经过这次的同生共死,颜苏和张梦雪之间也渐渐消除心里的隔阂,关系没有想象中那么僵,这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女人就是如此奇怪的动物,上一秒还是生死仇人,下一秒可能就变成了闺蜜。

国庆长假还有两天才结束,我想起方梅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于是给蚊子挂了个电话过去。

“算你有良心,还知道挂记这件事情!”蚊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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