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和他的枪在同一时间响了,事实上他已经死了,因为我的手枪更轻便,在瞄准他眉心的时候开枪,而他的枪声不过是是死了之后,朝着天空开枪。
那小伙儿是司机,他一死,越野车就没了方向,像是一头脱缰的水牛一样,撞在了一个混凝土的柱子上,而对方老大,却带着一身血跳下了车,其中有他的血,也有他手下的血,那车子在他身后轰然爆炸,他头也不回,手持散弹枪朝我走来。
我准备再次开枪的时候,却发现一个让我焦头烂额的事情……手枪卡壳了。
难道我就交代在这里?正当我绝望的时候,花火如同一道闪电一样及时赶到,他拳脚的速度奇快,一个倒挂金钩,直接抽打在了对方的头上,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花火的拳头,竟然像是骨折一样,反方向朝着对方打去。
对方显然没预料到花火的本事,当即被踢飞,而我听到了明显的骨折声音,那人还想挣扎,却被花火一脚踏在胸前,花火用那阴阳怪气的声音说道:“说吧,那东西藏在哪里?”
尽管花火咄咄逼人,但谁想到那壮汉倔得很,转过头一言不发,花火不生气,反而笑了起来,笑声就像是鬼嚎一样难听,他将手指戳进了对方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鸡蛋一样,瞬间破了一个窟窿!手段极其残忍。
“说!”花火脱去他的裤子,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蛋蛋,没等对方说话,愣是被花火抓爆了一个,我看见如此场景也不禁夹紧了双腿。
在如此残酷的手段下,对方终于交代了,好大的个子,却一把鼻涕一把泪:“在越野车的车厢里……你杀了我吧!”
花火冷笑一下,指尖如同变戏法一样出现了一把薄如纸片的短刀,他在对方的喉咙上轻轻一抹,就离开了那个血肉模糊的大汉,独自走向了被撞坏的越野车,而我看到,那大汉还活着,只是脖子有点奇怪,紧接着他的头颅就像是冰块一样滑了下来,那大汉死前还睁着双眼,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如此锋利的刀具。
我看了也头皮发麻,而花火喊了我的名字:“秦义绝,过来!”
原来花火找到了一幅画,他用死人的衣服将画包裹住,扔给了我:“这是莫奈的名作,夕阳,价值三千五百万,我们的任务完成了。”
“原来这次我们是来执行这个任务的,并不是来杀人的?”我笑道,其实我内心对这个花火十分忌惮,他的杀人手段,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抽出一根烟,打算递给他,他却道:“不抽烟。”
“你练得什么功夫,太俊了。”看见这人如此厉害,我已经有了拉近的意思,毕竟关系打好,以后可能有用得着的一天。
花火笑了笑,没说话,将衣服披在了身上,径直走向了我们开过来的越野车,一路上风吹在他的身上,我不禁叹息,本来凭着花火的外貌,若是不变性,恐怕还是一个国际级别的美女,但是如今,虽然是个国际杀手,终归给人的感觉怪怪的,男不男,女不女的。
“小子不错,懂的随机应变,我很看好你,老大在香港还有个分部,你有兴趣不,到时有的话,来香港当我的手下,我会好好提携你的。”花火打破了静寂,竟然主动与我搭话,虽然他的声音十分冰冷,但在我看来,他也就不那么可怕了,甚至比哥谭还要好相处,当然这大部分都是幻觉,如果我的能力平庸,估计他也不屑与我对话。
“根在这里,我还不想外出,不过花火哥,我倒是很好奇,老大到底是谁?”我试探性的问道。
花火眉头一皱一线杀机闪过,让我脊背猛地一冷:“老大不是你这样的人能接触的,在公司只有我和哥谭见过他,还有,我是女的。”
“女的?”我大惊,“但是哥谭大哥说你做过变性手术?!”
“哥谭的嘴巴又想被我撕烂了。”花火看着前方,放慢了车速。
一路上遇到了警察盘查,但有惊无险,还是回到了夜总会,而在哥谭办公室,花火似乎要去和老大碰面,就先出国了,我则回到了夜总会的员工楼里,此时李悦已经准备好了一桌好菜,备好了碗筷就等我了。
在这里三个多月,我知道时机已经成熟,哥谭这个人我也了解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联系好公安局的兄弟进行围剿了,然而我唯一忌惮的,就是李悦,若是这场骚乱开始,她依然在这里的话,处境是十分危险的。
李悦看我不吃饭,在发呆,于是加了一块鸡肉到了我碗里:“哥,你怎么不吃?是我做的不好吃么?”
“不不不,我在想事情,你做的很好吃,真的。”我笑着把鸡肉放到了嘴里,但那肉太烫了,差点把我的舌头给烫熟了,惹得李悦一阵娇笑,她笑的声音像是银铃一样好听。
和李悦相处的时间里,我也一直把握着一个度,除了最后一层底线,其他该做的都做了,并不是我不想突破底线,因为我现在身份特殊,恰恰李悦又是一个极其传统的女人,若是我与她有了那种关系,我并不是秦枫,所以也不能做出太过分的事情。
吃完了饭,李悦在洗刷碗筷,我打开了电视,正好是本地的电视台,而这个镜头却转向了金康市警局,一个北医的高材生竟然来到了公安局工作,顶替空缺的法医,从新闻里得知,郑双双已经在上个星期二和龙少峰在马达加斯加完成婚礼了,看到这里,我的内心仿佛被电击了一下,生疼生疼的,但也浑身的无奈,关了电视机,脑海里已经是一片空白,窗外则出现了红云,已经是傍晚了……
☆、第306章 火拼(四)
其实人这辈子就是这样,要么碌碌无为,要么风风火火,谁都无法说哪种生活方式是对的,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他们都有自己是思想,或许旁人可以左右其行为,但却无法控制起思想,若是真被控制了,那不过是一个傻子而已。
李悦就睡在我怀里,这几天她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求我抱着她,所以每天早上我的右手都十分发麻,试想一下,一个身材姿色上乘的空姐,在怀里只能看,却不能再进一步,这是什么感觉,好比一个饥肠辘辘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片绿洲,但是两者之间隔了一层厚实的防弹玻璃,他只能呆呆的看着绿洲,却不能上去半步,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严酷的惩罚。
但李悦那婴儿般的睡相却把我内心的*给融化了,这小妮子在这里虽然已经有工作了,但天生不怎么会表达自己的她,每天都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大半的责任都在我身上,是我不小心把一个无辜的少女拉过来的,但是当时我如果不救她,可能现在的李悦早就已经生不如死了。
一想到小时候,我心中一酸,我抚摸着她修长的小腿,虽然远看看不出什么,但是一摸却摸到了上面的凹痕,我问李悦这是什么,她跟我讲了关于秦枫和她小时候的事情,路过一个村子,一条大黄狗追着秦枫跑,当时丫头竟然没考虑自己,用石头砸黄狗,于是把黄狗激怒了,在她小腿肚上咬了个大口子,幸好大人及时赶到,不然她可能就毁容了。
“你腿上的伤口还在啊。”
“那次我被狗咬,还是哥哥你背我去找的赤脚医生呢。”李悦笑的很美,躺在正头上看着我,眼中满满的爱意。
我仰头朝天,把李悦揽在怀里:“都怪我,不然你也不会给狗咬。”
“那时候我想的不多,就惦记着,要是狗把你咬死了,我长大嫁谁去啊……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那么冲上去了。”李悦如此说道。
我笑了笑,虽然用秦枫的身份显得很别扭,但如今一看,能体验到一段别样的人生,倒也不是坏事,此时李悦闭上了眼,而我索性也爬了起来,穿好衣服,今天正好有一个任务,而我心中已经有了打算了,于是告别李悦,来到了会议厅。
哥谭今天让我运输毒品,由于今天是五一,我推脱带着李悦请假回家看望一下父母,哥谭起初也不答应,但大雷说顶替我的位置,哥谭就批准了我的假期,我没有带什么东西,连那十五万的现金和支票也没有带,因为我如果带着这些身外之物,就会让哥谭生疑,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
当我开着一辆奥迪车回家的时候,我还发现几辆形迹可疑的摩托车尾随在我身后,他们是哥谭派来跟踪我的人,哥谭是一个谨慎的人,没准就在我车上加了窃听器。
开到某个小区边上,小店门口的时候,我下车拿了几瓶意料,偷看了一下身后,果然这些人在远远的监视我的车子,我放下饮料,绕道了摩托车的后面,数了一下对方有三个人,而且口袋鼓鼓的,似乎装了枪械,此战必须速战速决,不然我很难有机会回到公安局,李悦和我的电话都是夜总会发的,所以里面难免有窃听软件,所以打电话这一招是行不通的。
我绕道他们后面的同时,一个鲤鱼跃龙门,跳到了其中一个人的摩托车上,我猛掐那人的下肋,他吃痛之下,下意识的去拔枪,而我抢了他的手枪,朝着身边两个人精确的打了两枪,并且用枪指着那人的脖子:“是不是哥谭让你跟着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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