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他的房间收拾干净,把门上了锁。
昆麒麟还是没有醒来,他没有受任何伤,我甚至怀疑过是不是太气钉的问题,可是也不知道该去问谁。唐幼明和其他人失踪在另一条鱼仙人腹中,生死不明;金召和乐阳的尸体没有被找到;唐林霜成为了茅山掌门。道界再次失去了仲裁人,不过这一次,许多人都来到了昆门道观。
我将大门紧闭,不让任何人见他。不管来的是谁我也不认识,只想彻底和那些人不再扯上关系。
——直到昆麒麟苏醒的那一天。
那天我出去买菜,没有将门锁住。当回去的时候,我见到有一个人坐在他床边。
人很纤细,看背影以为是个女孩子。这个人是不请自来的,我不认识——大概十六七岁上下,皮肤雪白,男生女相,眉眼秀气好看。如果不仔细看,甚至会真的以为他是个姑娘家。
他对我笑笑。我算是见过漂亮的人了,但是这个少年的容颜中带着一种艳气,妖异难言。他的手掌正按在昆麒麟额头,素白的手腕上悬着一串琉璃佛珠。
“很快就会再见的。”他笑道。
这个褐衣少年就这样走了,没有说自己的名字,我甚至以为这是自己的一场梦。然而下一秒,昏迷多日的昆麒麟突然剧烈地咳了起来,接着俯在床沿,呕出了许多黑色血块。我足足在那里呆了半分钟才确定他是真的醒了,丢下手里的东西跑了过去。
他醒了,他什么事都没有。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终于有了一丝冲破了黑暗的希望。这个雪夜很宁静,那个神秘的褐衣少年、意外的苏醒,却让世界开始重新变得温暖。
昆麒麟抱住我,拍着我的背,过了一会,他笑着转过头,看向了窗外。枉死门外空旷的青石院落外,正有陆陆续续的蜉蝣微光汇聚。它们汇聚在门外,越来越明亮,仿佛能照亮夜幕。
我们一起看着那里,静静看着。很久之前,有个人站在那里和我说,终有一天,枉死门外会重新有寻求阴阳冲裁的人与鬼到来。
这个人现在就在我身边,难得安静地笑着,说,你看到了吗。师父和乐阳也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我们都看到了。”我点头,“我会陪你走下去,我发誓。”
“哪怕我会选择成为仲裁人。”
“对,我发誓。”
“哪怕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祖麒麟,再度回到那里去?”
“我发誓。”
我抬起头,望向他的眼睛。这双眼中再次有了我的身影,恍如初见。
“——我会陪你走到最后。我发誓。”
第136章 彩蛋
余椒的葬礼盛大而寥落。来的人很少,时间也很短。
王兆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因为没有遗体告别仪式,只有骨灰,所以一切都显得那么简单。他站在骨灰坛前,不知为什么,伸出手拍了拍那骨灰坛盖子。
他有过五个女朋友,在那个年代,这近乎于不可思议,差点被人告流氓罪。或许是童年时候的经历,余椒和个孩子一样,不许他分心思在其他人身上。这种感情究竟应该算是什么呢,他们差了很多岁数,没什么代沟,因为余椒的思维是那么简单,只要是他说的就是对的,只要是自己说的也是对的,至于其他人,都是错的。
除了昆门的那对师兄弟。
昆慎之和昆春君应该算是这个孩子的朋友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外人都认为是余椒脾气太差,其实不是,而是这个人的那种依赖性,他只要接触一个人,就会想让那个人永远陪着自己。有时候像小狗有时候又像小猫,粘着人的时候特别开心,但是又讨厌很多人的场合。
王兆记得很清楚,自己刚刚和女友搬到一起住的时候,是余椒已经将两个哥哥赶出了家,大局已定,他想辞职,换个普通的工作,和寻常人一样结婚生子,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当时他条件算是很不错的,所以很快就找到了新女友,搬到了一起,决定六个月后结婚。
他的辞职很简单,就是打了个电话,让同事代为转达。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多劳动法条约,辞职就辞职了,不牵扯到太多金钱纠纷。而同居的第二天早上,王兆打开家门,发现一个白色的人影坐在他们的楼梯口,北京二月份的天气,他坐在那哈着白气,指尖被冻得发紫。
王兆对此没有任何办法。他的女友是个百货商店的柜员,不算漂亮只能说清秀,人很热情善良,她以为余椒就是自己男友的普通朋友,连忙招呼他一起把人扶进去捂着热水。不过那个人片刻后就自己走了,第二天照旧,坐在他们家前的楼梯上。
女友受不了了,和他分了手。半个月了,任凭谁家半个月门前都有个怪孩子坐着,女主人都会觉得后背发毛的。
那是王兆经历过的最无奈的一次分手。他第一次对余椒发了火,声音大得连邻居都听见了。他说,你就不能像个正常人吗,谁离了谁活不下去?
那个人之地折腾,没说话。他在余椒的面前狠狠关上了房门,回去读了一天的书。自己原来是特种兵,严重违纪被遣了回去,没有文凭也没有背景,所以在准备自考。军人都能吃苦,读书这种在年轻人看来枯燥困难的事情对他们而言不过就是个毫无风险的任务。王兆可以从早上八点读到晚上十点,没有女朋友了,饭菜都要自己解决,五点钟时候他下去买晚饭,就见到那个人竟然还坐在楼梯口,看上去像哭过,可犟着不说。
你为什么缠着我?王兆问。
滚。余椒说。
王兆滚去买菜了。这时候反而不急了,因为他清楚余椒,等到回去的时候,这人一定还坐在楼梯口。
事实也是如此。余椒就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生气,什么时候发火摔东西,他一清二楚。
他拎着食材回去时,见到余椒躺在水泥厅的地板上,像是睡着了,叫不醒。伸手摸摸额头,滚烫,大概是挨了半个月的冻,一下子就烧得很高。
他把余椒拎回去,裹好被子,往怀里塞了个热水袋,泡了杯红糖姜茶(女朋友留下的)。自己去厨房切肉馅加白菜,包猪肉白菜饺子。炉子上开水滋滋冒,把小锅盖噗噗地顶起来。刀切在案板上细密声音,电视里新年联欢晚会,熟悉的开场白,这次的新年,他们两个人就坐在沙发上吃了顿饺子,因为发烧,余椒的手在抖,眼睛也不方便,掉了好几个在地上,都被王兆养的猫吃了。后来那只猫过来余椒就踢踢它尾巴,华丽毛也凶,调上来挠他。
之后,王兆就回去了。辞职不成功,只能继续当他这个有名无实的主管。半年后,他找了一个护士当妻子。妻子性格安静内敛,与以往所有交往过的女友都截然相反。
不过只有这次,余椒没有搞什么破坏。或许是终于累了,决定面对现实,也可能是长大了懂事了。但王兆没有感到半分欣慰,只觉得更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就怕哪天余椒冲到他家里,拿手杖对着家具劈头盖脸一顿砸。
可想象没有变成现实。余椒没有再闹,那一年的新年,他是独自呆在青宿书院里过的。
————
侠门换了一代掌门就是一次大清洗,金召这代也不例外。如果不是乐阳,他可能已经被扔进松花江了。
他在北方长大,乐阳在南方。乐阳说,他到黑龙江来,是来找一个人的。
找谁呢?也没说找谁,就说,找一个人。金召欠他一条命,想帮他找,乐阳笑笑,说不用了,你给我个地方落脚就够了。
笑得特别不好意思,打开了有些羞涩的钱包。“还是学生呢。”他说,“离家出走的,没多少钱。”
很久以后他知道,这也是谎言。这个人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离开过阳明道观了,离家出走是离家出走,他拿走了那天募捐箱里香客们捐的零钱,刚刚好就够买一张到北方的火车票。
金召家里不太平,当然不能让人住过去。江南长大的少年人,过去三天估计就连骨头都找不到了。不过外面倒是有不少闲置的房产,他让人偷偷清理了其中的一套,让乐阳住进去。
不过纸包不住火,很快,老大在外面的屋子里住了个人的事情就传开了,也不知谁起的头。
他喜欢跑去和乐阳吃晚饭,这人不会做饭,以前在住的地方不敢乱来,现在到别人家了,东家发话了,这房子你想拆想烧都随便,就彻底不顾忌了,每天都弄得乱七八糟的。他也不会,两个人就一起窝厨房里瞎琢磨,一会炸了高压锅,一会炸了微波炉。
那段时候还是很开心的,侠门的大血洗结束了,风平浪静了,身边没有任何威胁。那些原本虎视眈眈的不安定因素一个接一个的遇到意外,伤的伤死的死,仿佛老天爷都在帮他,助他一臂之力。乐阳曾经在他落难的时候救过他——说来好笑,他就快给人逼到绝路了,忽然有个外地的少年带着两个片警过来,说要找钱包。想杀他的人以为真的是警察来找事了,哗得散了。
对他来说,乐阳就是一个好兆头。自从认识了他,所有的事情都开始顺风顺水。
他不希望对方因为侠门的事情被自己牵连。所以当别人问起的时候,金召说,住进去的只是自己最近认识的一个女人,叫白檀。他有很多女人,没人会傻到用女人来威胁他。
吃晚饭的时候,乐阳知道了他说的话,笑得差点把面都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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