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鼠妖口中说出“大王”二字时,我以为是妖类帝国,比如像《西游记》中占山为王的妖怪。走到发电站外时,我还以为里面会妖气冲天,白骨遍地,完全没有想到是这种富人住别墅的模式,看来老狐狸一家是走在时代前沿了。
走进客厅,有两个长得相当漂亮的少女来迎接,穿的也是很时尚的裙子,完全现代人打扮。就以这两个小狐狸精的容貌,已经足以在众多选美比赛中摘得桂冠了,但在这里只是仆人而己,进进出出,很快摆了一桌子的茶点、水果。
宾主在沙发上落坐,鼠妖只有在一边站着的分,喵太蹲坐在另一边地上。茶水和糕点都是货真价实的,而且是好茶叶,我喝了一口试探着问:“老甄啊,你家仆人都这么优秀和能干,想必女儿就更漂亮了,什么样的少年俊杰能被令爱看上呢?”
甄隐眼睛眯了一下,略有点忧虑的样子:“实不相瞒,它并非我族类,我甚至分不清它属于哪种族类。这门亲事……说来惭愧,原非我本意。”
“哦,莫非那怪物仗着实力逼亲?”
“这,这……也不是这么说。”甄隐有些吱唔着,“是我那大女儿顽皮,惹上了它,不料它实力强横,反过来给我们一个下马威……我大女儿与它不打不相识,年轻人嘛,容易擦出爱的火花,既然他们两个都有意,老朽就成全他们了。”
我和秦悠悠对视一眼,都已经明白,一定是这一窝狐狸精去欺负活僵尸,结果反被它打倒,为了平息这件事,老狐狸没办法才把女儿嫁出去,表面上当然要说得好听一点。
我笑了笑:“俗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殊,老甄你要是觉得这门亲事不妥当,可以拒绝,没人能逼迫你。”
甄隐连忙摇手:“不不,他们是真心相爱,老朽已经许婚,岂能出尔反尔?如今他们已经外出置办婚庆用品去了,明天就回来,后天完婚。”
我本来想拉拢他一家反戈一击,把活僵尸干掉,省去很多麻烦,没想到它竟然拒绝了。”
鼠妖在一边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大王,吾办事不力,新人礼服还未备好……”
甄隐有些恼怒地瞪了它一眼:“早跟你说了不要叫我大王,怎么又记不住?既然没办好,就快去办啊!”
“是,是。”鼠妖连连拱手,飞快往外跑了。
我说:“老甄你大慨还不知道那活僵尸的来历吧?你要是把女儿嫁给它,只怕令爱很快就要守活寡了。”
甄隐大惊:“少侠何出此言?它是什么来历?”
“它是四川阆中附近一条龙脉中变异的怪物,跟我虽然有一点小小过节,但还没到非要拼个你死我活的程度。但是刚才我提到的狐仙,乃是在仙班中有职务的人,奉上面指令必须诛杀此怪,你要是把女儿嫁给它,不是自掘坟墓么?要不是看在你们与我的狐仙朋友同属一族,我就不会跟你说这些话,连你们也一起杀了。”
甄隐惊疑不定,沉吟不语。门外一个人冲了进来,声音有若黄鹂出谷,清泉乍泻:“我早就说了,它不是个好东西,不能把姐姐嫁给她,爹你现在还不信么?”
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当真是眉如远山含黛,眼如秋水泛波,鼻如刀削,唇如涂丹,既有绝世之清纯气质,又有颠倒众生之媚态。身上穿的是一套浅白色牛仔衣,紧身合体,勾勒出美好体态,粗质的布料更加映衬出如凝脂般的白嫩肌肤,少女特有的青春活力和英姿飒爽尽现无余。
本来妩媚与清纯是很难兼容的,在她身上却完美地融合了,只怕青丘凝雪跟她一比也要逊色许多。至于站在一边端茶水的两个女仆,刚刚还是一流美女,现在只能算土鸡瓦狗了。
甄隐一脸无奈苦笑:“这是老朽小女甄歌,野蛮任性,不知礼数。两个女儿一个顽皮,一个任性,真是让我头痛万分。”
甄歌有些好奇地瞄了我们一眼,听到甄隐的话蹙起秀眉,嘟起小嘴,立即像是天空晴转多云,整个世界都变暗了:“爹你自己老糊涂了,还老是说我们不对。那怪物绝对不是好东西,我也不怕说了你们笑话,背着别人时它看我的眼神怪怪的,傻子都看得出来它不安好心,就你们不知道。”
“这是真的。那怪物狼子野心,久后必成大患!”外面又走进来一个人,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眉目之间与甄歌有几分相似,想必是她母亲。
“可恶!”甄隐拍案而起,终于生气了。
我说:“我刚才说的话句句出自真心,没有半点虚假,如果有必要,我立即可以把我那位狐仙朋友请来。不过她现在正在万里之外处理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觉得没有必要惊动她,还是先解决了这怪物再说。我会请她关照你们,你们同属一类,只要你们不做坏事,她肯定会关照的。”
“那么就多谢少位援手了,此恩此德,必当铭记终身。”甄隐长长一揖,她夫人也跟着行礼。
甄歌却再次打量着我和秦悠悠,很不客气地说:“我能感应到你们是没有敌意的,但我们凭什么相信你们有能力对会那个怪物?这可是拿我们一家和所有亲友的命来当赌注。”
甄隐急忙道:“不得无礼!”
我笑道:“没关系,质疑才是正常的,你要我怎么证明呢?”
甄歌道:“我要跟你比试一下!”
“请出题。”我很平静地说。
甄歌眼珠子一转,一只手从后面伸出来,托着一枚鸡蛋举在眼前:“你要是能不碰我的身体,把我这枚鸡蛋完整无损地抢走,就说明你有点小本事。”
她手掌上那一颗鸡蛋已经剥了壳,可能煮得不是太熟,蛋黄是软的,蛋白嫩得还在巍巍颤颤。别说用力捏了,只要轻轻一碰就碎,而且话说完她就五指合拢,藏到了身后,神气地昂首挺胸。
我直视她的眼睛,开始散发出强大的意念,深入她的神识深处:“你今年几岁了?”
甄歌微愣了一下,还是回答:“十六。”
“把蛋拿过来我看一下。”我语气平缓,就像是在跟她商量一下。
甄歌顺从地走过来,把蛋递给了我,春葱般的手指几乎跟鸡蛋一样白嫩。蛋到了我手上之后,她才猛地清醒过来:“不行,这不算,你使诈。”
甄隐急忙道:“可以了,傻女儿,刚才他要是叫你自杀的话,只怕你已经把自己的头割下来了。”
甄歌气鼓鼓道:“我道行浅,你能控制我也不算奇怪,未必能对付得了它。”
“请出题。”我还是那一句话。
“这次不许耍赖!”甄歌严肃地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吴铭之全身如同铁板,刀枪不入,你用什么来杀它?”
“吴铭之?”
甄隐道:“那活僵尸自称吴铭之,但应该是假名,就是‘无名字’、‘无名子’的谐音。”
我点了点头,把鸡蛋向甄歌抛去:“还给你。”
甄歌伸手去接,就在她既将接住的瞬间,一道金光闪现从她眼前卷过,吓得她连退三步,其他人也吓了一大跳。再看她手里的鸡蛋时,已经自动分裂开来,整整齐齐八瓣,每一瓣都同样大小,没有任何缺口和破损。蛋黄果然是流质的,过了一两秒钟才慢慢流下来,这么嫩的鸡蛋,就是用锋利的刀片也没办法切得这么整齐,更何况是在从空中落下的瞬间八等分。只有用意念来控制,用光的速度和细微才能做到这个程度。
“好!好!”甄隐、两个侍女和秦悠悠都拍掌叫好,无限钦佩。
甄歌气得直跺脚:“你玩的都是小把戏、障眼法,能有什么用?打架是要用真功夫的,你能打赢我才算本事。”
我也有些恼火了,果然是刁蛮任性的小女孩,不教训她一下不知天高地厚。我在心里默念法咒,突然瞪眼指向她:“定!”
甄歌立即僵住不动了,而且表情和姿势都颇为搞笑,众人愣了两秒钟,哄堂大笑起来。
第三十四章 荒谷飞剑光
本来甄歌被我定住了也没什么,这足以让她心服口服,事情就结束了,但大家这么一哄笑,就让心高气傲的大美女有些下不了台了。尽管我很快解除了她的定身状态,她已经气得满脸通红,眼泪在眼圈中打转,转身跑了。
甄隐夫妇又连连告罪,说些客气话。反正我也没想讨好她,爱使小性子由她使去,这一窝狐狸肯配合我一起杀了活僵尸吴铭之就行。
接着开始研究战术,如何设伏,确保万无一失。
甄隐一家四口,属下有上百只大小狐狸精,但对上吴铭之起不了多大作用。另外他还有三大干将,第一个是老鳖,修行已经近千年,常年躲在水库里,颇能兴风作浪;第二个是大黑狗,性凶好斗,练有一颗内丹狗宝可以打人,担负守卫之责;第三个就是鼠妖,擅长偷窃、打探情报,但生性胆小,打架就不要指望它了。
根据甄隐的介绍,吴铭之的能力可能比我估计的要高,比我以前遇到它时要强得多。这也不奇怪,我和张玄明在山洞里面遇到它时,它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吃血食,各方面能力都大打折扣,现在修养了这么久,状态已经达到癫峰了。
吴铭之带着的那个小怪物叫做风生兽,《抱朴子》仙药篇有记载这种奇兽,火烧不死,刀砍不入,打之如打皮囊,用锤敲它的头几千下才能打死,但只要有风吹进它的嘴和鼻孔就会立即复活。风生兽的尿可以入药,用它的脑和菊花服满十斤可以活到五百岁,按古书记载,用菖蒲叶塞住风生兽的鼻子才能杀死,也不知是真是假,但值得一试,所以要准备一些菖蒲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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