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七站直了笑着说:“那就劳烦唐科长了,您忙着我先走了,顺便准备一下咱们下午两点就走。”
等到吴七离开之后,老唐才反应过味来,怎么就答应带他过去了呢?还他娘下午两点,现在都已经一点半了,这是着急的催命呢?可一个人冷静下来之后,老唐又拿起桌上的档案袋,看着泛黄的白纸上记述的只言片语,他忽然间有了些年轻时候对案件的激情,这种感觉已经好多年没有出现过了,隐隐觉得可能会遇到什么要命的事。
吴七其实也没去什么地方,而是从档案出来直接去了局长给他腾出来的小办公室,可进屋之后吴七就反手关上门将窗帘全部都拉上,站在屋里正中间环视周围一圈后才慢慢的坐下来,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非常的疲惫,但却又无法休息,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状态已经成为习惯,胸口始终隐隐作痛,似乎是上一次手术的后遗症。
半个小时后,吴七睁开眼睛,整理了自己衣服最后把帽子戴上,挂着笑推门出去了。
老唐蹲在大门口抽着烟,等到吴七走到身边的时候就扔下烟头站起来,扳着脸说:“咱们怎么去?”
吴七一耸肩膀:“唐科长你带路,当然是由你决定了,但最好快点能到。”
老唐呼了口气说:“那就走着去,来吧!别耽误工夫了,看你那么赶时间,咱们快去快回,我虽然没有你忙但事也不少!”面对老唐冷嘲热讽吴七并没有生气,而是笑着点头说行,随后两个人还真就徒步走出了城,沿着老路往北边走。
途中两人无话,最后竟还是老唐打破了平静问吴七说:“小七同志,你今年有二十?”
吴七笑着说:“我今年有二十二了。”
“哎呀,还是个孩子嘛!不容易啊!”老唐叼着烟低声说着。
吴七则说:“我在当兵之前的确是个孩子,军队是个好地方,塑造人锻炼人,磨练了人的意志力,更将废铁炼成钢。”
老唐有些惊讶的看向吴七说:“哎呦,没想到,你原来是当兵的啊!那么这应该就是军队的事吧?”
吴七这次没回话,扭头看着远处那些村庄田地,呼吸着早春清新的空气,整个人的身心都愉悦了起来,虽然前路可能会有坎坷,但吴七有信心自己能平安解决。
见他不说话老唐就意识到自己问的太多了,摇头笑了笑,还是抽自己的烟去吧,不该问的不能问。虽然他特别懂这个道理,但在刑侦组干的时间太长了,凡事都想弄个清楚明白,往往越不想让人知道的事就越重要,将他养成了刨根问底的毛病。吴七越不说,他越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如今不仅对他们要去的地方产生的浓厚的探究欲而且还对吴七的身份背景有了兴趣,他想知道吴七究竟是为什么人工作,能让一个市级公安局局长都点头哈腰的,那肯定得是权最大的军队。
老唐看着身边的吴七,想着他才二十二岁,怎么那行为举止就跟特务头子似得,他究竟是什么人?他在干什么?真的是要找什么东西吗?可这跟雾乡有什么关系?那地方说起来就跟迷信传说中的一样,什么东西能丢到那去?还为找失踪了好几个人。
但因为想到这,老唐就忽然记起以前听那当地老人说过的关于雾乡的事,似乎这雾乡还是因为一伙胡子才变得那么诡异离奇。
这一百多里地,他们得走到晚上才能到,中途也没什么地方可以休息,所以就一直赶路没停下来。老唐的烟是一根接着一根,这路上除了春风之外就是他鼓出来的烟味,最终在天色将黑的时候,总算是到了一个名叫扒头林的地方落了脚。
今天他们都穿着公安制服,所以说话比较容易,随便敲开一户人家的房门,就能以走访的名义进屋去坐着,那老乡都赶紧上茶水伺候,生怕怠慢了这公家人。
他们在天黑前进了一户老两口家中,看模样家里头挺穷的,就是靠种地的老实人,见公安来了都有些战战兢兢的。老唐进屋之后就笑着那老两口说:“大叔大娘,我们是四平公安局的,来这查个案子,跟你们没有关系,只是这天黑了想在你家落个脚歇息一晚上,随便给个能睡觉的地方就成,麻烦了啊!”
那老两口估计得有快七十岁,两个人加在一块牙齿估计都没老唐一排多,在昏暗的屋中用那两双浑浊的眼睛看着老唐和吴七,赶紧点头说:“成!成!这没多大事,住吧住吧!”
吴七抬头看着屋内低矮的房梁,跟着老唐就往里头走,随便找了两个小凳子就坐下来,见那老两口有些局促的站在一边,那老爷子过了一会才想起来,要给他们倒水喝,吴七就想站起身拦住他,不想折腾老爷子。但却被老唐抬手给挡住了,低声对他说:“不用说什么,他们这样才能自然点。”
吴七想想之后就没动,等着接过水后,老唐开口问道:“大叔,正好我们暂住一夜,我想问你点事行不?”
“行,啥事?我知道的都告诉你。”老爷子蹲下来点着头。
老唐接着说:“那什么,你们知道雾乡吗?”
没想到这句话让老两口都是一愣,老爷子皱着脸说:“你们是不是来查那菜刀团的案?都这多少年了,还有啥用啊?”
“菜刀团?哦!底儿摸天!”老唐赶紧给小本掏出来,翻开了几页之后就明白了。
老爷子有些惊讶的看着老唐说:“哎!你咋知道那底儿摸天的?我都好几十年没听过了,从哪些胡子被雾里头东西杀了之后,就没人在提过!”
第九十七章雾乡
东北的土匪就叫做胡子,之前提到过大部分的胡子都是太穷了被逼上倭寇的,不是说人家就想当胡子打家劫舍,没有这样的,可这话却又不能说的这么绝对,因为有些胡子那心是真黑手是真狠,拦路劫财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不光劫那些走商的尖头,还去抢原本就多少口粮的鸡毛店。这鸡毛店是乡下村屯的意思,这句黑话就形容的很妙。
扒头林是一片原始森林,森林环绕在湖泊和大沼泽地周围生长,犹如一道天然的绿色屏障,更是一个绿色的死亡警告。穿越过森林之后那看见的就是无边无际的沼泽地,虽然动物种类比较多,但人迹罕至,附近的人从来都不随便进入那沼泽地中,因为这片被森林环绕包围的大沼泽地有个外号,叫做雾乡。
乡咱们都知道,有乡下乡村乡镇这些意思,可这个雾乡先前提过好几次,却并不是乡镇的意思。说每年开春的当头月,有那么十几天时间这扒头林中间的大沼泽地就会被一阵浓雾所笼罩,雾气不会穿过森林,最远也只会出现在林子边缘,再往外到那平坦的地势后就会消失掉。
附近的水土不错,适合作物的生长,那扒头林周围有不少的村子,大规模的开垦出农田种植庄稼,那大沼泽地中的雾气也就是开春的意思了,最开始就是这样,直到有一年两个孩子在扒头林附近失踪之后,这个沼泽地才开始展露它的恐怖。
那是很平常的一年,具体是什么时候那没人能记得清了。只是大概是清朝末期快要到民国的时候。前一年年雨水多,冬天的雪又大。开春之后扒头林里照常就起了雾,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雨水太多了。这雾气居然透过了扒头林一直扩散到周围的村子中,雾气浓厚的几乎站在对面都看不清楚人,出了村子基本上就迷路了,根本分不清东西南北,而且这雾气浓厚的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所以那些天附近村子中的人都躲在自己家里不出门,都管这叫做“避头祸”。
可孩子他哪懂这里头的事,年纪小贪玩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雾,那些孩子都疯个不行。要出去玩但大人不让也就算了。可有的孩子太调皮了,家里头的人一时没看到,那就自己偷偷跑出去了,三两结伙在村中浓雾里玩躲猫,那家伙玩的都不亦乐乎,最后不知是哪个孩子说看见了个黑兔子跑过去,大耳朵看起来好玩,孩子小就追过去瞧热闹,结果他们离开了村子在雾中迷路了。到处都是一片白色,脚下地势平坦根本就无法分辨方向,竟就这么一直的走进了扒头林中。
那孩子没了家里头大人肯定得出来找,就在那扒头林附近把几个人孩子给找到了。但有两个孩子没了,据其他小孩说那两个孩子追大兔子进了扒头林中,其他孩子胆小就没敢进去。就在原地坐着哭,等到大人来了就给接走了。但那几个走进扒头林中的孩子再就没出来过。
因为雾越往林中就越大,就算是想进去找孩子那也是不太可能的。当时的人心比较齐,为了一个孩子可以动员全村的人,大家伙就自制了不少火把,本想在雾中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没想到刚拿着火把进入扒头林浓雾中,就立刻的熄灭掉了,伸手去摸火把头都湿漉漉的,这雾气实在是太大了,进去之后呼吸都困难,简直就是进入湖水之中。
就这么一直等到几天后,雾气到一定时间就会消散,村里人才敢结伙进入扒头林中去找,结果一直走到大沼泽地中也没发现那两个孩子哪去了,周围太过于宽广而且潮湿异常,地面都湿乎乎烂泥,没法找寻足迹,没搜到人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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