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蚩尤的面具 [精校出版] (飞天)



女人收集了一大堆枯枝和藤蔓,然后费力地拖动尸体,一具一具地摆放在柴堆四周。

“你这样做,不如挖坑埋葬他们,反而省力得多。”叶天感叹地说。

“我们是淘金帮的人,老一辈留下来的规矩,死后不得土葬,一定要火葬才能升上天堂。《五行论》中说,火烧金熔,金砍木断,木生土固,土填水止,水浇火灭。我们毕生淘金,身体里渗入太多金粉金屑,死后烧化,也能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些金粒……你是外人,快走吧,不要多管闲事。”女人累得气喘吁吁,每拖一具尸体,中间都要休息几次。

叶天与淘金帮没有关系,但想到了在大理时曾与雷燕相识,理应帮忙火化这些淘金帮众的尸体,便默不作声地陪女人一起搬动尸体。

尸体一共有四十二具,男女各二十一具,都是体格健壮的年轻人。

“你为什么不问问谁杀了他们?”尸体搬完后,那女人直起腰问。

“谁?”叶天问。

“是帮里的大巫师。”女人抹了抹额头的汗珠,眼光变得捉摸不定,就像黎明前天空中飘着的暗色云絮。

叶天一怔:“淘金帮大巫师在帮中的地位仅次于帮主,为什么要向自己的兄弟下毒手?”

他此前得到过消息,大巫师已经投靠了大竹直二,正赶往黄金堡垒,又怎么会在此地杀人?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是谁?”女人阴沉沉地笑了。

叶天察觉情形不对,但身体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中毒反应,摇摇晃晃地倒地。

“我就是大巫师。”那女人走过来,蹲在叶天身边,拍打着他的胸口,迅速翻出了日记本和金镯子。日记本已经被水流泡透,被她随手扔在一边。

“你来得正巧,杀了你,日本人和美国人就不再有丝毫顾忌了。”她喃喃地说。

叶天轻轻叹息:“我早该起疑心的——为什么他们都被毒死了,而你却好好地活着?”他实在太累了,身体的疲倦拖累了脑部思考能力,几乎毫无准备地踏入了大巫师布下的圈套。

大巫师用鸟爪般的手指捏住镯子,凑近去看,根本不理会叶天的话。

她仔细地观察那只镯子,脸上忽然添了喜色:“果然……就是这些东西,你一定是从秘密据点里找到它的?里面还有很多同类的东西对不对?”

镯子的直径约有三寸,表面刻着繁复的鱼鸟图案。叶天带它出来时,就是看中了那些来自西南少数民族的古式缠丝錾刻工艺。他的本意是要将它带给方纯,作为此次深入险境的纪念。

“你知道吗?那些全都是昔日日本人从淘金帮总舵里搜刮去的,每一寸金子上,都滴着淘金帮兄弟的鲜血。我的爷爷为了找回它们,孤身一人混入日本鬼子的运金队,从此生死不知。如果不是为了它们,我早就离开淘金帮远走高飞了。”大巫师把镯子紧紧地贴在脸颊上,声音哽咽,涕泪横流。

“你没必要杀我……我是雷燕的朋友,我们之间没有利益冲突……你这么做,只是帮大竹直二的忙,日本人狡诈,擅长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叶天艰难地开口,试图说动她。

大巫师倏地回头,逼视着他:“雷燕?朋友?那就对了,我要杀的就是雷燕的兄弟和朋友,只有把这些人全都干掉,我才能重新掌管淘金帮。你知不知道,这个西南第一大帮是我的祖先一手创建的,淘金帮淘金帮,永远都是属于金家所有,外人鹊巢鸠占了那么久,早该把权柄还我了。我一直在想,你是从鬼啸潭的大瀑布中跳出来的,足以证明,那里的二十多个洞口中至少有一个是直通地下据点的。”

她取出一架微型望远镜,向叶天的来处观察。

叶天感觉自己的脖颈僵硬麻木,麻痹感一直向下,慢慢扩散至指尖、脚尖。他后悔自己太大意了,才脱龙潭,又入虎穴。可是,西南山区是淘金帮的地盘,大巫师有心布局,他不在这里入局,也会在其它地方翻船。

“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吗?是因为——”大巫师从旁边的一块石板下面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从背包里拿出一套黑色的连体衣服。

叶天用眼角余光瞥见,那套衣服的后背上印着一只巨大的黑色蜘蛛,袖口、裤脚各连着银色的手套和袜子。

“因为我有这个——德国最先进的吸盘攀登服。穿上它,我就能慢慢地爬上瀑布悬崖,进入据点,把那些黄金一点一点运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不需要任何人帮忙,那样只会泄密,引得全世界盗墓行家都蠢蠢欲动。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谁都没告诉,只是一个人偷偷进行。人类对于财宝和黄金的需求是永无止境的,多多益善,永不满足,我很明智,拼不过大竹直二和梅森将军,不如退而求其次,夺取这些东西。”大巫师抖动着那件衣服,嵌在手套、袜子上的银质碎片哗啦哗啦地响着。

叶天叹了口气,缓缓地闭上眼睛,摆出听天由命的架势。

“海东青,不想说点什么吗?”大巫师意犹未尽,仿佛一个没有观众的舞者,得不到回馈,舞得再精彩都未尽兴。

叶天迟钝地摇摇头,麻木的四肢开始肿胀,眼前金星乱冒,恶心欲呕。

“那么,我告诉你一些关于雷燕、玉修罗、日本兵的故事好吗?这些事,我一直压在心里,不能告诉任何人。现在,你来做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听众好不好?”大巫师用右手抚摸着叶天的耳根,小指指甲闪电般地一滑,在他耳根向下半寸的位置割破一个小口,鲜血飞溅的同时,他的听力也全部恢复。

这种“放血驱毒”的方法极为有效,叶天的头脑也在几秒钟内变得异常清醒,能够睁开眼面对大巫师。

“我说,你听,如果觉得精彩呢就鼓鼓掌,好不好?”大巫师笑着说。她的法令纹又长又深,线条凌厉之极,临近嘴角时又向两侧弯曲,可见这是个心机过重的人,素日里一定压力过大,鲜有笑容。

叶天动了动肿胀如胡萝卜的手指,暗自苦笑。现在他连扣动扳机都做不到,更不用提拔刀杀人了。

“我的父亲是早产的遗腹子,生性懦弱,喜文厌武,没有好好地从奶奶手里接下淘金帮的大权。他从年轻时就反感江湖上的明争暗斗,采取了逃避的态度,孤身赴日本留学,求学于北海道大学,主修现代绘画。奶奶死后,帮里大权就落在雷燕等人手上。他们为了彻底将淘金帮变成雷氏天下,就屡次挑起内斗,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消灭了原本拥戴爷爷、奶奶、爸爸的人。更可恨的是,雷燕曾数次派人东渡日本,雇用大批山口组的杀手刺杀爸爸,并最终成功地制造了一起交通意外,令我爸爸葬身火海。这一切,都是我慢慢查明的,同时查到的,还有雷燕的身世和她的阴谋……”

蓦地,叶天注意到自己的左前方山梁上有银光一闪,那是一支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反射出的。通常专业的狙击手会对镜片进行复合涂层伪装,完美地克服眩光和反光。也就是说,此刻伏在狙击步枪后面的不是专业枪手。

他不动声色地挪了挪粗笨的双腿,横向移动半尺,使半蹲着的大巫师完全遮住自己。

“我……快喘不过气来了,拜托你再帮我……放一次血……”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狙击步枪的发光点是在大巫师的右后方,而且她沉浸在往事追忆中,并没有及时发现危险。

“海东青,你的战斗力跟名气大大不符,真是令人失望。”大巫师皱着眉搓了搓手,并没有答应这个要求。

叶天涩涩地苦笑:“海豹突击队靠的是团队作战,一个人的能力再强,没有同袍助力,也不可能取得大的战绩。请别再叫我‘海东青’了,离开海豹突击队,我只是一介平民。”

面临困境时,他当然会怀念那些一起战斗过的好兄弟、好朋友。很可惜,昔日的辉煌不再重来,目前他只能一个人苦撑。

“别说废话了,其实我们都知道,名气只是浮云,人死如灯灭,再出名的人都会被江湖淡忘。知道吗?大竹直二非常钦佩你,并且把你列为毕生的头号大敌,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你现在已经是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的人了——”大巫师从耳朵后面拔出一根两寸长的空心银针,慢慢地刺进叶天的左手背血管中,继续帮他放血。

叶天没猜错,在说得“尽兴”前,大巫师是不会任他死去的,因为她需要这个听众。

“我查证了雷燕的来历,她是一个女人留在淘金帮的孤女,那女人的出现过程也非常离奇,在一个雷雨交加之夜突然出现在鞋带洞外面,然后抱着一个女婴闯入淘金帮总舵,点名要找几个老一辈的人物。当时,是我奶奶出面接见了她……”

叶天明白,那个女人一定是玉修罗,抱着的自然是她跟武田信男所生的孩子。

以下就是出自大巫师口中的古怪往事——

大巫师的奶奶曾是陕甘道上的悍匪,最擅长马上双刀,劫杀往来客商时喜欢穿红衫、骑红马、头上遍插红花,所以被同行们送以“满堂红”的匪号。

当晚,满堂红在淘金帮总舵忠义堂见到了玉修罗,而玉修罗此前告诉巡山的哨兵,求见淘金帮外三路长老宋鹰扬、吉老修、昆湘玉、甘天涯。那四个人早在二十年前就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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