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胡乱猜测时,直升机已经升到了众人上方。看的众人一阵愕然,只见机舱门里探出一个脑袋观察了一下,找了块稍微平坦的地方放下了绳索,五个大汉依次从直升机上速降而下,随后直升机便飞离了村庄。
五个大汉向陆湘湘一行人走来,黄华问道:“湘湘,这是来接应我们的人吗?”陆湘湘皱着眉摇摇头,似乎她也不知道这五个大汉是什么人?
五人走上前来,扫视了一圈。目光落在陆湘湘一行人身上,带头的那人问道:“谁是陆教授和陶教授的女儿?”陆湘湘顿感惊诧,这几人到底是干嘛的?难道父母的失踪和他们有关?现在还想把自己也带走?
既然如此,陆湘湘也有些无所畏惧的样子了,走上前答道:“是我!”五人眉头深锁,互相看了一眼,向着陆湘湘同时深鞠一躬,林翔几人还有些没反应过来,这五人的行为更是让他们觉得云里雾里了。
“就是你联系我们的吗?”那人再次问道。“是的,你们认识我父母?”陆湘湘显然不清楚这几人和父母有什么关系,父母留下的线索中提到,有什么困难或危险可以找这几人。但陆湘湘也记住了父母的教诲:不要相信任何人!至少要弄清对方的身份。
“两位教授曾经是我们的恩人,不是他们当年让我们迷途知返,我们兄弟五人可能早就横尸街头了。我们也是因为受两位教授的影响才做了倒斗这行,我们许诺:若教授有任何差遣,我们兄弟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为首那人说道。
陆湘湘一行人和村民听了之后面露喜色,有这些较为专业的人来接应,事情就好办多了,至少不会轻易出事了。
大家相互认识了一下,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五人中带头的分别介绍了他的四位兄弟:腾龙、百事通、猛男,还有一个呢,叫山鸡。那个领头人因为最年长,所以其他四人一直叫他老大,从没改过口。介绍完了之后,大家准备出发了。
然后村民自发地随着陆湘湘的马队,一直送到进山的深林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五条大狼犬在前头开路,由梅花指挥着,而二叔则在前面领路,猛男、山鸡护着前面两人。六匹马走在中间,边上跟着林翔、百事通、腾龙、陆湘湘几人,最后是三少、张奎、老大收尾,而原子呢?则陪在流清芳的身边,有说有笑的,看来已经是混得比较熟。
原始森林就是不一样,参天般的大树,高过人头的杂草,高低起伏的地势,还有前后一望不到头的山脉,峡谷,都让人感觉到自己竟然如此的渺小,还真不知道这魔鬼森林究竟有多大?多深?也不知道这魔鬼森林里究竟有何恐怖的猛兽,一想到这,方叶桐和黄华免不了摸了摸插在腰间的手枪与瑞士军刀。
六匹马,整整驮运着将近千斤的重物,林翔还真怕这马匹不行,忍不住地看了看,原子在旁笑道:“林翔哥,放心吧!这马匹是特种的野马,负重力和耐力极强,就算是再加上一倍的重量,一样能走得平稳自如。”
“真的?”黄华大惊道,有点后悔地说:“早知如此,就干脆把所有的武器弹药都带上来。”
“得了吧!黄华,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将车后的那几箱子弹都搬上来了,还不够啊!”方叶桐一边写着东西,一边打趣道。
黄华一阵尴尬,把老脸一放叹道:“百晓生果然名不虚传!连这事都瞒不过你老人家火眼金星,小生实在是佩服、佩服啊……”黄华故意将后面几个字拉得长长的,可是方叶桐却没有回应,黄华一阵奇怪,伸头过去就问道:“你老人家在写什么?”
方叶桐把头转过来,用笔敲了一下黄华的脑袋说道:“我在写魔鬼森林之探险录,只有你这样的人才整天不学无术,无所事事的样子!”
一听方叶桐要写书,大伙都忍不住好奇地伸头过去看了看,方叶桐赶紧合上笔记说道:“怎么?怎么?书还没出版呢,到时每人发一册,我还给签名。”
流清芳看到方叶桐一脸得意的样子,打断方叶桐的话说道:“我说方叶桐,你就臭美吧!虽说你自称百晓生,向你打听消息还可以,至于写书嘛!鬼才相信你!”
方叶桐一听急了,赶紧辩道:“喂!喂!喂!我说流清芳同学,你是不是和黄华一伙的啊?你们知不知道,哪一届的百晓生不会著书,嘿,你们就等着瞧吧!”
“得了吧!就你那水平……”未等流清芳和黄华继续忽悠方叶桐,原子已在旁抢道:“叶桐哥哥,等书写好了,记得送一本给我啊!”
方叶桐高兴地对着流清芳和黄华道:“你看!你看!原子妹妹多好!哪里像你们。”然后也不管流清芳和黄华的表情,信誓旦旦地对着原子说道:“原子妹,你就放心吧!等我的书出版了,一定给你送上第一册精装版,上面一定还会有我的签名。”
原子一阵的高兴,就这样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在这孤寂的森林也不会觉得寂寞,时间过得很快,黄昏的夕阳就快要落山了,大伙在山里整整走了一个下午,第一天的行程并不觉得累,反而觉得有些兴奋,对这些新鲜的事物,都有着不同的刺激与憧憬。
方叶桐扭头对百事通说道:“对了!大哥,你不是叫百事通吗?你说咱俩谁知道的事多?”“你是能打听,我是都知道。咱各有所长,也算得上是同行!呵呵。”百事通的一番话,让方叶桐的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只得干笑几声。众人也随之一笑。
在队伍里,年龄最大的是二叔,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着资长众人的年岁与森林经验。
年龄最小的就是原子,十八岁,对于今次能随队伍进山,那可是满心的喜悦。三少、张奎、大娃都比陆湘湘等人略大,年龄在二十三四岁这样,百事通、腾龙、山鸡也就二十六七左右,老大也已年近不惑了,而梅花则和林翔同岁。
只听前方二叔喊了一声:“停!今天晚上就在这里安扎营帐,明天早晨再走!”
参天大树已遮住了夕阳的余辉,看来就要天黑了,大伙赶紧圈地扎营,将帐篷弄出来,一阵忙碌,却也井然有序,林翔看着远方,叹道:“山里的太阳落得真快!”夕阳一沉,一片昏暗。“赶紧升起篝火吧,森林的夜晚湿气重、很冷,生火了也能防止野兽袭击。”老大在最后对大家说道。
篝火架上就一片通明,十七人围着一团大火坐着,虽然盛夏的夜晚非常闷热,但是那只是相对于城市来说,在此深山野林里还是有些凉快,如果晚上不太注意,会很容易引起感冒,山里有露水,不管春夏秋冬,那是长年不变的。
篝火上是一只野猪,被一根大棒从头至尾的穿透,五脏六腑已被掏空,正用树枝撑开,洒上些细盐,味道也是香喷喷的传来,赶了一下午的路,看来大伙儿都饿坏了,看着美食直流口水。
二叔笑了笑,这可是他刚才在林中用大狼犬猎到的,不需十五分钟就已经搞到手了,这可是战利品,对于一个猎人来说,就相当于荣誉。
陆湘湘看了看林中漆黑的夜,对着二叔问道:“二叔,不派个人去站岗放哨吗?”对这里的地形还是二叔比较熟悉,陆湘湘自然而然地问了二叔。
二叔侧着头听了听风声,然后笑道:“放心吧!这里是森林的外围,最多也是金刚熊与沙皮猪出没,有大狼犬在守着,不用怕,这里属于安全地带。”说着便伸手拿着猎刀将烤猪切成块,此时一听这里是安全地带,大伙哪还有半点的恐惧,忙拿起烤好的野猪大吃起来。
这头野猪够大,全部搞好都还有七八十斤,够吃了,还可以预留明天的早餐,见到大伙吃得已是撑着,二叔割起几块大肉然后吹着口哨,把大狼犬招回来喂食,想不到大狼犬的胃口还真惊人,吃起肉来差点连骨头都不剩,喂饱之后,大狼犬自动回到岗位,引起了大伙的一阵好奇:“这狗,哦不是,是狼犬,怎么就这么自觉听话?”
梅花则在旁介绍说这是山里大种野狼的狼种,在刚出世不久就抱回来进行圈养,加上训练,虽然说大种狼多,但是能真正胜任同猎人进山的也就十头大狼犬,攻击猎物时凶残无比,却也很有头脑,知道群狼配合,寻找破绽一口咬死对方。
三少和张奎,两人很少说话,看来性格比较的内向,这次进山没有带走任何一杆猎枪,所以黄华给其余的几人每人发了一支长枪,告诉他俩怎么使用,此刻每人都装备了一支长枪,本来除了原先六人各带了一支长枪就没有多余的,想不到装车时黄华异想天开,想来个一展身手大显神威,没想到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三少和张奎觉得新鲜,不光是这枪的造型,就连这枪的子弹都是从未见过,就更不要说威力,拿在手里觉得是宝,一路上不停地摸索着枪,就连吃饭都枪不离身,还真怕这位黄少爷突然把枪给收回,饭余正好两人切磋心得,然后跑到黄华的身边请教。
二叔看了看他俩摇了摇头,这两个小子只对枪感兴趣,若说村里那几杆老猎枪谁拿得最多,那就非他二人莫属。说他二人对枪感兴趣还情有可原,毕竟是村里的神射手嘛!想不到梅花与原子也对枪感到好奇,正各自拜流清芳与陆湘湘为师,研讨着枪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