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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四部全集+前传 [精校出版] (蜘蛛)



  我们在前面说过,三文钱看上去像个杀人犯,一双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乱的眉毛掩盖住,总是露着凶巴巴的眼神,宽背,罗圈腿,肌肉结实,老茧百结的大手说明他吃过不少苦。尽管三文钱非常丑陋,但是大拇哥却觉得他简直就是个美男子。

  大拇哥讨厌女人,这是因为——他喜欢男人。

  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一男一女自由恋爱会被视为有伤风化,即使是夫妻在街上拉手也会被人鄙夷嘲笑,同性恋在当时无疑是一种更大的罪恶,一种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行为,一个只能埋藏在心底的天大的秘密。

  如果不算是亵渎爱情的话,我们要说——大拇哥爱上了三文钱。

  他爱上了他。

  他们之间有过怎样的痛苦与挣扎呢?

  从试探到拒绝再到接受又经历了怎样惊心动魄的过程呢?

  一个男人要胸怀多少乌云才能制造和藏匿另一个男人心中转瞬即逝的闪电?

  他们浪迹天涯,他乡有牡丹盛开,他乡有苹果落地。

  1980年,他们买了一筐烂苹果,大拇哥削了一个苹果,从形状可以看出那是一筐烂苹果中不算很烂的一个。那个苹果放在桌上,给三文钱留着。

  从1980年的那个苹果开始,他们到死都保持着单身,都没有娶妻结婚,但是他们有了一个儿子。三文钱在垃圾箱里捡到了一个怪胎,他给这弃婴起名为寒少杰,丁不三和丁不四称呼他为寒少爷,孟妮称呼他为大头,三文钱和大拇哥称呼他为儿子。

  寒少爷孤僻、内向、腼腆,这个孩子唯一的爱好就是穿上雨衣,只有在下雨的时候,只有在穿上雨衣的时候,才能遮挡住脖子上的大瘤子,才能像一个正常人那样不被围观、不被嘲笑。我们忘记了说一件事——2000年11月21日,那天,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表达自己的爱情,他在走进那个包子店之前,在见到那个卖包子的女孩之前,他曾经向警方要求给自己穿上一件雨衣,由于当时艳阳高照,并未下雨,警方拒绝了这个看上去荒唐的要求。

  他和她说过的话一共不超过十句,但每句话都带有香味,在寒少爷以后的铁窗岁月中芳香弥漫。

  他们的马戏团里只有一匹马,当然,所有的马戏都和马无关,马是用来拉车的,拉帐篷以及各种道具。后来,马死了,他们吃了它。这个草台班子行走到边境的时候,新加入了两个成员:马有斋和山牙。

  马有斋会变戏法,山牙是个耍猴艺人。大拇哥让其加入的主要原因是他俩提供了新的交通工具,山牙告诉大拇哥附近山上的热带丛林里有大象出没,他们在山上守候了一个星期,捕获到一头小象。

  小象拉车,越长越大,最终长成了大象,最终也死掉了。

  大象死了,他们整整吃了一个冬天。大象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们拿出全部的积蓄买了一辆快要报废的卡车。山牙担任司机,那时他的双腿还完好无损,卡车有时陷在泥浆里,他用千斤顶,对抗暴风雨。

  有一年冬天,他们在上桥的时候,卡车熄火了,山牙用石头挡住车轮,马有斋爬到车下检修故障。因为地面结冰,石头滑动了,卡车慢慢地向坡下后退,如果不及时让卡车停住,那么卡车下的马有斋会被碾死,整辆卡车也会掉进桥下的壕沟。

  所有人都大喊起来,危急之中,山牙把自己的腿伸到了车轱辘之下,卡车停住了,山牙从此成为了瘸子。

  后来山牙被捕的时候,马有斋要炮子想尽一切办法把山牙救出来。

  他们父子俩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炮子说:“山牙叔在监狱里,怎么救?除非喊上人,都拿着枪去劫狱。”

  马有斋说:“那就劫狱!”

  炮子问:“为啥非要救他?”

  马有斋回答:“我这条命是他的一条腿换来的。”

  炮子说:“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马有斋说:“我就是想让他知道。”

  炮子问:“知道什么?”

  马有斋说:“知道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山牙在监狱里听到枪响,一切都明白了,他跳楼,也不是为了逃跑,而是为了自杀。

  他在空中尚未落到地面的短暂时间里,那些消失的事物一一重现。他想起他们在帐篷外的雪地上点燃篝火,大雪依旧下个不停,他们喝酒,马有斋搂着山牙的脖子,大拇哥搂着三文钱的膀子,一对是兄弟,一对是恋人,马戏团是他们的家。

  马有斋:“我要和你拜把子。”

  山牙:“现在不是兄弟啊?”

  马有斋:“咱得举行个仪式。”

  大拇哥:“咱们赚了钱,就去我老家吧,和缅甸人做水果生意。”

  马有斋:“我们那有林场,都是红松,可以包一片林场,还可以打猎。”

  山牙:“我老家有矿山,以前有,现在没有了,现在只有石头。”

  大拇哥:“这几天的收入没有以前多了。”

  山牙:“要是没有收入怎么办,没人来看马戏怎么办?”

  三文钱:“大不了,我去当乞丐。”

  大拇哥:“我不会让你当乞丐的,我会让你有很多钱。”

  山牙:“要是解散,那时,我们就见不到对方喽。”

  马有斋:“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山牙:“那时,只有小烟包和我在一起,你们都不知道干吗去了。”

  既然故事接近尾声,那么不能不谈论到马戏团的另一个家庭成员——小烟包。这只吸毒的猴子在动物园关了几年,最终被放生到野生动物保护区。

  还有,我们不能忘记那个小偷,那个在动物园偷了一串香蕉的孩子:巴郎。

  巴郎的妈妈——古丽迅速地苍老下去,这使得她的皮肉生意一落千丈,有时会一连半月都没有一个嫖客多看她一眼,她最终不得不带着巴郎回到老家。他们种棉花,种薰衣草,为了不让这个孩子调皮捣蛋,古丽把他送进了学校。这对巴郎来说应该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

  这个快乐的小精灵游荡在薰衣草田地里的时候,在课堂上发呆的时候,有时会想起他的小狗弟弟,那个叫旺旺的小男孩应该回到家了吧!

  下面来讲讲孟妮的结局。

  孟妮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被两个男人爱着。这两个男人都是侏儒,长得一模一样,他们的爱是何时产生的呢?

  他们背着尸体行走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

  冬天是怎样过去的呢?

  月季花是怎样悄然开放的呢?

  曙光是怎样照耀在五月的橘子树上,雨露又是怎样打湿十月的高粱的呢?

  只要心中有了爱,就知晓了全部的秘密。

  他们用喜鹊的声音寄托相思,用春天的百花和秋天的落叶来传递书信,用月亮和星光甚至整个宇宙来吐露心声。当赶尸匠决定把孟妮嫁给大拇哥的时候,这两个侏儒,一个在城南流泪,一个在城北哭泣。

  他们彼此分娩,哥哥生出恨,弟弟生出爱。他们俩的内心热情如火,他们俩却如同这世界的两极冰冷无情。哥哥三天没有和孟妮说话,三天对他来说已经是自己所能忍受的极限。第四天,丁不三问孟妮:

  “妮,你要嫁人啦?”

  孟妮回答:“我要嫁给你。”

  丁不三离开后,丁不四跑来问孟妮:

  “我知道你想给大拇哥当老婆,对不对?”

  孟妮回答:“我要给你当老婆。”

  她爱的是两个男人,她无法在哥哥和弟弟之间做出选择。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她真正爱着的是弟弟。她曾经带着丁不四去过民政局,她对负责结婚登记的人说:“我要结婚。”民政局的人问她:“你丈夫呢?我是说,你未婚夫呢?”

  她的丈夫在她的裙子下面。

  这个害羞的侏儒死活不肯出来,他不肯伤害自己的哥哥。

  多年以后,丁不三死了,丁不四被枪毙了,当年的孟妮已经是杀狗卖肉的孟婆婆,孟婆婆从刑场领回了丁不四的尸体。

  在那个槐花盛开的乡村,孟婆婆躺在邻居家的一堆稻草上睡了一会儿,冬日正午的阳光暖洋洋地照着,稻草垛就在路边,很多过路的人都看到了她那肥大无比的身躯。她旁若无人地午睡,鼾声如雷,人们不明白她为什么睡在这里,但人们清楚地记得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

  过了一年,当地修路拆迁,人们发现孟婆婆的房门被木条从里面钉上了。透过破旧的被白蚁蛀食过的窗子,可以看到屋内桌上的塑料花蒙了灰尘,结了蛛网。拆迁工人用把斧子劈开门——人们发现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已经死了,她躺在床上,化成了骷髅,在她的身边还躺着一具骷髅。

  前传:罪全书 第二十七章 风暴前夕

  护隆县大光路菜市场像是一个人的臀部,有两条街可以通向这里。这个菜市场在白天喧闹繁华,白菜、萝卜、黄瓜、茄子都代表着生活的安详。这个菜市场在夜里阴森森的,没有一个过路的人,谁会在晚上去买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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